《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第394章


可怎么都想不到,竟然真的是老板娘。
“是的,她在蓝翁快要攻破山神庙时,救走了我。当时,我还很高兴,只认为她被我感化了。可惜啊,我太幼稚,她救我,就如你说的一样,不是救,而是抓。后来的事情你也明白,我变成了这个样子,如果不是小灰灰用狐族秘法施救,我早也死了。”叶远低下头,自嘲的说。
看得出来,叶远现在并不恨老板娘,只是很惋惜。
“什么叫我也明白啊?!我什么都不明白。”听到这句话,我脸色一红,悄声抗议说。
你妹的,再说下去,我几乎就要做叶远的表弟了
“就是双修啊,或者是合欢,我的内力被她吸了个精干。”叶远沉声说着,虽然情绪没有太大变化,但我知道,他很苦、很无奈。
“嗯。那你为什么不来找我?”我亲身体验过老板娘的招数,急忙转过话题问。
“你要做大事,我虽然帮不上忙,但也不想拖累你。如果把这些告诉你,你肯定会去找老板娘的麻烦。她有多强大你也知道,我不想连累你。”叶远回答。
听完这话,我一肚子的闷气,不由破口大骂:“屁的大事,我最大的事,就是希望你们好好的活着。”
“现在不是也挺好吗?我很喜欢现在的日子,每天跟小灰灰种种菜,喂喂鸡鸭,过的很充实。”叶远盯着我,缓缓说道。
这个死脑经,就是不知道变通,我暗骂一声,顾不得再问什么,伸出手焦急的说:“把手拿来,我查查你现在的身体。”
“嗯”叶远犹豫了下,缓缓摇头说:“不用看,我清楚自己的情况,已经没救了,现在只能靠七七的秘法强行拖延生机的离去。”
我楞了楞,无奈的放下了手。
叶远不是我,他被老板娘‘吸过’后,确实没法救。除非,神技再次降临。
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叶远爱着老板娘,却被她给毁了;而狐七七跟叶远素不相识,却愿意花费很大的代价来救他。虽然我不知道狐七七是怎么做到的,但这种逆天,违背生死轮回、自然常理的异术,想必也需要极大的代价去交换。
一时间,屋里静悄悄的,我跟叶远谁也没有说话。
不是无话可说,而是不知道该如何提起。
许久,才听叶远打趣说:“我感觉你现在很强大,尤其是这面眼罩,很酷。”
“我瞎了。”我故意做出伤心的样子,想让他平衡些。
幸灾乐祸是人类的通病,我不介意叶远这样想,至少,能让他在最后的人间日子里开心些、舒坦些,我就满足了。
正文 第十三章 促局(三)
“我听小灰灰说了你的情况,她说,失去眼睛只是开始,将来,你会一无所有,同时也拥有一切。”叶远微翘着嘴角,颇有兴趣的说。
“是嘛?可惜,我不知道失去的重要、还是得到的珍惜。”听着这句话,我的情绪有些黯然。
一无所有,是指身体、思维、以及看似有些庸俗,却很温暖的感情都会消失不见。
而拥有的一切,不外乎成仙一途。
神仙有什么好?我想不通那么多人打破脑袋也要上天,到底为了什么。如果没有至善、老爹这些老变态的话,我情愿自己是个普通人,过些平平淡淡的生活。
不过话说回来,也许正是如老爹、至善这般强权的存在,才推动了修真道的发展节奏。有了压迫,就有反抗;要反抗,就需要努力提升自己的力量。无论是入仕为官、从商赚钱、还是追求极致的力量,都需要努力。
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良性、或者恶性的循环。
也许,这个循环就叫做轮回吧,命运的轮回。
“这是你应该考虑的事,我反正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甚至,比你要幸福。”叶远透过窗户望着坐在院中发呆的狐七七,欣慰的说。
“你确定她爱你吗?”我不放心的问。
狐七七比起老板娘,要可怕许多,老板娘虽然自身实力强大,但她只是一个人;而狐七七就不一样了,她是狐族在俗世的代言人,牵扯到的利益很多,压力也会很大。这样一个人,而且还是女人,我真的不相信她会有空去真心的付出感情。
“我只能确定,我爱她。”叶远嘴角一撇,有些难看的笑着说。
是很难看,笑的比哭要难看。
叶远干枯的脸皮皱在一起,就像是枯萎了的橘子皮一样,死气沉沉的,让我有些难受。以前那个文静秀气的漂亮男人再也找不到了,如今的叶远,如果不好好治疗恢复的话,最多活不过两年。
两年还是保守的估计。
“跟我走吧,我有把握治好你。”我盯着他,认真的说。
虽然现在并不知道该如何去治疗,不过但凡与元气沾边的事情,我有信心去试上一试。
天地万物,无一不为元气而存在,只要掌握了元气的操纵法则,就能掌控了这个世界最高的秩序。我想,再给些时间,也许不用飞升,我就能够拥有神的力量。
凡间唯一的神,不再限制于任何羁绊,为所欲为。
叶远沉默了,他低下头,好半天,才吞吞吐吐的说:“对不起,我已经习惯、同时也爱上了现在的生活,你就让我安静的过完这段日子吧。 ”
“操,你脑子有病啊?”我暴跳而起,指着叶远的鼻子骂怒道:“老子不是在利用你,而是要帮你疗伤。就算不想再跟着我,等身体复原后回来也行啊。”
不能怪我暴躁无常,他这句话,已经刺激到了我的神经,或者是底线。
我身边的人很多,灵虚、小时、叶远、小龙、甚至曲建国、介琛、王博等等,这些人中,大多数跟我只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但,小龙和叶远绝对是两个例外。
小龙的事先不说,反正已经过去,我不想再追究到底是谁错了;但叶远绝对可以算作是我的朋友,兄弟,唯一一个能让我真心相待的男人。
我接受不了他的这句话。
“没有利用过吗?”叶远握着那支翠玉烟嘴,轻轻的抚摸着,说。
“有吗?”感应着叶远沉静的表情,我有点不自信了。
“有,可以确定,绝对有。”叶远很郑重,很严肃的说。
突然,他又笑了,苦笑着:“只不过,我是心甘情愿被你利用的。”
傻子吗?
有人会傻到心甘情愿被人利用吗?
可以肯定,有!
至少我知道的,就有两个,一个李浩然;另一个,则是叶远。
傻?
或者是睿智?
不过管他傻也罢,聪明也罢,至少他比我要幸福,可以每天跟心爱的人一起种种菜,养养鸡鸭,晒会太阳,聊聊天这样的日子我期盼已久。
有这么一个结局似乎也不错,最起码,不是悲剧。
心念到此,我站了起来,故作轻松的说:“那好吧,你就在这里养老,有什么事,通知我一声。”
能有什么事?唯一的事,就是来参加他的葬礼。
这话有些苦涩,但我不得不说。
据我对叶远的理解,他很有可能会选择一个好日子,然后悄悄离去。哪怕很孤寂,也不想把悲伤留给身边的人。
果然,叶远顿了顿,低声说道:“我尽量吧。”
我失望的摇摇头,黯然说:“保重,我的兄弟。”
“嗯。你为什么不问老板娘会看上我?”突然,叶远叫住就要转身的我,问。
“你这么帅,是个女人都会爱上你,有什么奇怪的?”我索然无味的说了声,转身走出了房间。
叶远肯定有秘密,也许是珍奇异宝、或者是武功秘籍、血脉传统什么的,不然老板娘也不会刻意让他接近。如果换在以前,我肯定要追问,问出答案来,然后思量下能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
但是现在,我不想了。
无论是什么,哪怕能让我一步成仙,我也不想知道了。
因为,那是叶远的东西。
他的,永远都是他的。
临出门时,只听叶远又说:“让她活着回来。”
我停下脚步,没有转身,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
刚出屋,狐七七就感应到了我,也不说话,只是站起身来,向着远处的花园走去。
我默默的跟上,远一点,就不会打扰到叶远了。
我这趟来杭州,一为了看看叶远,但最主要的,却是请兵。
如果至善在七夕日能赶到金城,那么,金城就是最后的战场,我必须调动所有的力量,来为胜利的天平增加点筹码。
从老板娘那里得到合欢铃,就是为了请出狐族这支奇兵。
狐族为人处世很低调,低调的连我以前都没有听说过,自然,也不知道他们实力如何了。不过既然他们能跟龙族齐名,想必也有些惊天动地的大法力,只不过平时不怎么使用罢了。
我就是要用合欢铃,换来狐族这支奇兵。
“你这趟专程赶来,不会只为了看看你的兄弟吧。”进入花园后,狐七七转过身来,冰冷的讽刺道。
很多人都说我脸皮很厚,实际上,我自己也承认这个事实。
我不会因为挨了别人骂而影响?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