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爱后动物性感伤》第7章


要不急不缓地从嘴里吐出一口烟雾后说“谁他妈以后敢再说他不是就是他妈的跟我过不。”;如果池森不爱他,那为什么当他说他要去参加以前的同学聚会时当即决定说要跟着去,并且别人问及池森时他自己还要亲口说“我是顾若的男朋友”;如果池森不爱他,那为什么要跟自己一起拥有那么多共同的回忆最终就连池森也成回忆的一部分。池森跟他做过爱的啊,池森也跟他说过爱的啊,为什么在最后这一刻又退缩了呢?
“森……”吃力的呼喊听上去令人猜疑是否有一口郁积已久浓得再也化不开了的老痰卡在他喉咙,显得扁窄刺耳,在阴暗的房间中显得特为狰狞。
但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匀出来惊讶自己的笑声何时变得这么不堪入耳。他只觉内心深处的情愫盛满一锅,煮得沸腾,风起云涌,把清澈的底面卷得发黑,糊得发稠,掷再多的石子也激不起涟漪。时不时冒出的气泡,在刚露出冰山一角之时就迅速破裂,有如在昭示着无论美好或糟糕的事物都不能永存。
顾若的眼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他想念池森,他的思念随时要摧毁他。他怀念池森那张自以为是的面孔,他怀念池森笨手笨脚却要转得若无其事的模样,他怀念池森抚摸着他的身体时说出的情话。他尝试着无奈地苦笑,但眼泪仍然落下。气泡冒得更多,响声更为尖锐。一片狼藉。
刹那间,有一束光。“若,我来了。”
一切都变得不真实。
第10章
市其实发展得如何,看街上的便利商店多不多就知道。
有时候顾若下班下得晚,待在家里不会做饭的池森就会打电话向顾若兴师问罪。顾若看一下时间发现即使立马赶回去做饭池森也肯定会碎碎念,与其被他骂得没心情吃饭,还不如叫池森出来一起吃饭。
不过话说回来,要跟池森去吃什么呢?虽然说自己嘴刁,不过池森真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每次揣测池森当下的心情适合吃些什么都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池森很容易因为顾若没准确猜到自己想吃什么而动怒。
池森开心的时候喜欢吃火锅。池森平时一直板着脸孔,让人觉得他只有生气和不生气之分,而没有开心这种情绪。当池森表露出开心的时候,顾若还真是被吓了一大跳,以为池森被人掉包,连忙问了好几道例如“你最骄傲的器官有多长”这种不要脸的题目来确认身份。说起来,池森这么不要脸的人居然没有让自己用尺子替他量长度,顾若越想越不对劲。然而事实是,再难得开心的池森还是要吃饭的。于是,替池森找到对胃口的饭菜就成了一个难题。
顾若小心翼翼地试探池森的心意,不过每当自己想要开口提正事时池森就会对他面露凶色,自己的鸡皮疙瘩全部起来,下马威后池森又恢复原本的笑意。“嗯?”池森的笑容没法不让人想到“笑比哭难看”这个词,顾若真他妈想跪下来求池森别笑了。“老公……”顾若要哭了出来,“你好好说话成不成……”
发现池森要吃火锅是在意料之外的。当再也听不下去池森的肚子咕咕叫后,顾若决定带他去学校附近溜达溜达。学校附近的饭店毕竟是面向学生的,价位不敢太高,即使池森要放开肚皮大吃特吃,应该吃不完他的存款的。一直以来了两个人在街上走路还是会保持点距离,顾若担心池森遭受非议,池森担心顾若太害羞。两人的担心并非无凭无据,只是担心过了头就会有很多扼腕的事情发生。令顾若意外的是,池森一路抱着顾若的肩。顾若有些惶恐地望向池森,池森只是亲他一口,没有再多说。或许开心点确实挺好的,做些让人意料之外的事生活总不会那么平淡无奇。
“就这家吧。”池森忽然停下来。顾若抬起头看了看,是一家自助火锅。顾若越来越惊讶。池森实在瞧不起自助餐,他一直认为这种东西就是骗钱的,谁会吃得回本,就算吃回本一顿也要四五十块简直不能容忍。顾若实在不能说不意外,可是池森难得一次任性,顾若有什么理由不陪他疯呢。两个人都已经疯过那么久,还有什么不能疯的呢。爱到最后都是要走火入魔的。
池森熟练地把食料放入火锅里,一点第一次吃的样子都没有。顾若坐在椅子上,完全插不了手。顾若已经很习惯池森这样对他,池森爱起来就要给别人包办全部。与顾若的不一样,顾若是往细节里抠,池森则爱大喇喇地做事。可是,两个人都一样,从没想过爱得要有所保留,把所有的都奉献出去,不顾后果。这样的爱,最动人,亦最伤人。
顾若身上没带多少钱,池森一直都过得颇为拮据,即使两人每餐都要分着吃一碗白米饭,他们的钱还是越来越少。当顾若无意发现,池森跑去便利商店低声下气地求店员给他过期的面包和米饭时,顾若下定决心,他要出去找工作。
没人知道顾若迈出这一步有多么的艰难。顾若从没打过工,就连几小时的兼职都没做过。顾若的家人以为顾若一辈子都会做个好学生,按照他们早已给他既定的路走,对此顾若也没怀疑过。可是这条路已经被自己斩断了,自己将何去何从呢。
顾若不受控地躲在街巷里偷哭。这是他今天第十八次被拒绝。每个店长看他的表情都是对一个小屁孩的不屑模样。每次问及顾若有什么工作经验时,顾若只能挠挠头说没有,当顾若急忙想补充他在学业上的一些成就时,他们都是不耐烦地挥挥手打断他,说:“我们不在意这个。”
当以前的付出都被一概否决时,未来会变得特别不确定。一直笃定的东西都被人用手碾碎了,还有什么能逃得过现实的摧残呢。
所以……顾若跟池森的感情又能熬过多少煎熬呢?
熬不了多久的。顾若对视着同样写着仇恨在脸上的池森,恨意暴露无遗。凌乱的房间与所有怨恨都差不多,没有征兆地开始,没有预期要结束。过去让它过去吧,每一个重蹈覆辙的背后都是罪恶的深渊,总期盼着靠回忆过活,却始终没料到让自己死去的正是一点一滴的曾经。
爱得差不多该收手了,就要有勇气抽身离开,是自己执迷不悟,也是对方百般挽留。谁会执意而为,谁会悔不当初,谁会肆无忌惮。想从头来过,却发现来不及再爱过,以前的努力收不回来,未来的不敢再踏出。曾经要有多勇敢,现在就会有多想往后退。爱是相对的,一直都是一方拼命扯,绳子终究会有一天断掉,结局则是双方的惨痛。
过去让它过去吧。顾若依旧没开口,只是眼眶早已泛红,泪水逼近眼角。从没想过会有一天连回忆的权利都要被剥夺,如果不能爱了,就让自己携着记忆逃跑也好啊,如今过去的滞留让自己只能静待于原地,哪怕火舌燎着自己双脚亦不能撒腿逃跑。它没给自己回忆的权利,却也没给自己逃走的权利。
什么时候爱都沦落为一种权利了。爱不爱得起是能力,爱不爱得到却成了权利。那恋爱中的人们又应该承担起什么样的义务呢?可是如果处在热恋的人们都必须做什么,必须不能做什么,是不是就会变了味。
爱情一直都那么复杂么?
第11章
池森是火做的吧。顾若想。
从人类第一次发现火后,火就以各式各样的姿态与人类共存着。只不过它没生命,人们难以用什么矫揉造作的词汇去称赞它。越是稀松平常,人们越不愿意花多的时间去留意它们。爱多了就没了开始的怦然心动,作爱多了就没了开始的羞涩冲动。如果火一直那么珍贵,没那么容易得到,会不会它更让人看得起。可是,如果太难遇得到,会不会自己就永远要错过了?
火被视作太阳。可太阳这么遥远,火就近在咫尺。爱情那么遥远,可熟悉的脸孔就睡在枕旁。每亲一口都要抱着视死如归的决绝。谁都不知道哪天就引火上身,烧成灰烬。尽管知道下场,但不能逃避。用失去去换可能性,实在太不划算。赌局都开了,就不要畏惧输多输少。最怕的就是勇气。
普罗米修斯偷走圣火是为了给人类,即使他被绑在高加索山脉上也只是因为宙斯对他的越轨行为大发雷霆。火在里面,终究只是个催化剂,从来没有闪亮登场过。可顾若把池森这把火偷走,仅仅是因为这把火是池森。他爱的是他本身,不是任何附加于在他身上的东西。游戏里总会有玩家,如果爱上的不是游戏,而是玩家,那过程就成了折磨。得到手的总会与不属于自己的有差距。
“北风已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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