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异界终极秒杀》第33章


高的位置,张扬脚下是一块十米高的巨石!
张扬忽然抬起双手,双手环抱着挥舞了几下,姿势十分潇洒飘逸!
短短的一秒多钟,以距离张扬身前一百米的地方为圆心,一百米远为直径咆哮出一团巨大的烈焰风暴,风暴夹杂着沸腾的火焰席卷着,奔腾着,放佛要吞噬一切。
而此时,天空漫天飞舞着风暴吹就的烈焰!火红而暴烈!
“轰隆!”巨大沉闷的石碎山裂声响彻天地之间!
张扬居然练成了十分骇人的火系伤害魔法:烈焰风暴!
要知道火系魔法可是五元素系列魔法中攻击属性最高的魔法!
难道说刚才魔法阵里面承载着巨大的魔法知识,而这些魔法知识和张扬的大脑神经完全融合,所以张扬完全领悟了魔法的奥义?
难道说,方才包绕在张扬周身的那图紫黑色雾气是什么魔力?进入了张扬的身体增加了张扬某种无尽的魔力?
张扬不知道。他一无所知。
对于生死。
生也不是他生的,死也不是他死的。他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对于强弱。
强也不是他要强的,弱也不是他甘愿弱的。他同样是最后一个知道。
张扬的手已经放开了怀里的小龙,所以小龙一直很艰辛地用两只尖利的小爪子抓着张扬胸前的护甲。
幸亏张扬胸前的护甲是皮革,所以小龙还能勉强抓得住。
但是,张扬胸甲里放着的天眼被小龙一番折腾给触动了魔法开关。
一个魔法光圈在张扬脚下出现,传送魔法阵一道闪耀,张扬身处的空间被撕开一道缝隙,而张扬的身体则遽然消失。
原地的时空,只留一片被烈焰灼烧后的焦黑石块,黢黑大坑。
当然,还有部分余流未灭的流焰蹿动跳跃着,有几只老鼠模样的生物一窜出来就被烧焦,转瞬便灰飞湮灭了。
仿佛。天地也在感叹。
不过,很快火山的岩石一阵抽动,有一个兴高采烈的声音传了出来:“刚才那小子的烈焰风暴还真是强大,哈哈,我后继有人了!”
「收藏。」 
第27章 恰好你在
“想不想试一试我的味道?”一个柔美如水般的少女温婉地说道。
张扬站在她的身前不到一尺处,深深地咽了一下口水,看着对面少女那如丝的媚眼和温婉暧昧的表情,心里好像装了一头野狼,突突直跳。
欲火焚烧起来了。
张扬双眼通红,一抬手攥住了少女那柔软修长的手指。
攥住了那一刻,张扬低头看了一下那修成而骨感的手指,然后急剧抬起脸来,盯着那诱人的唇舌,慢慢的,慢慢地吻了下去。
吻下去的瞬间,一男一女双眼迷离对视!
即将触到那柔软的唇时,张扬的兴致也激发到了高潮。
但是,眼前景物一阵波动,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眼前无尽的黑暗,张扬睁开眼,恨恨地骂了声:“该死的,又是场春梦,我还真以为我和我柳婉…”
穿好皮革战甲,跳下床来,细碎的晨光从窗户里漏射进来,张扬看在眼里,心下意识到,这又是个清朗的早晨。
张扬走到窗边,看着窗外城市的晨景,心里暗叹道:“已经进城两天了,自己竟然在这个小镇的旅店里昏睡了一天一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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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很快就过去了。
芬莱城清晨的曙光悠远飘渺,似乎带着无穷无尽的惆怅气息。温淡而扑朔。
城市南面,远远一个人影走来,渐行渐近,正是张扬。
街道上急剧的马蹄声踏破了清晨的祥和,数十骑风雷般从张扬身边奔驰过去,悍然冲向城外。
这些骑士身披重甲,重甲隐隐散发着厚重低沉的光亮,更增其压迫沉重的浩大气势。他们个个骑术精湛,每人身上都微微闪动着斗气的光芒,无比专注地跟着最前方骑黑色战马的骑士后面,向城外奔踏而去。
现在前线战事吃紧,所以见到这些骑士并不奇怪。
但是奇怪的是,这些骑士都是芬莱城仅存的精锐骑兵,此时调往前线,不说是匪夷所思总也是杯水车薪了吧。
张扬是不管这些的,他只是在看过这些骑士的风采后,心里产生了气势的些许敬佩之情。
隆隆蹄声很快消逝,张扬则继续前行。
终于到达了芬莱城,张扬一想到终于可以结束这漫长的寂寞,见到柳婉,心里就泛滥起强烈的兴奋。
能有一个可以去见,总是好的。
就像生如夏花里唱的:“我从远方赶来,恰好你们也在。”
生活最怕的就是没有盼头。
张扬对柳婉的依恋可想而知——那不是经久时间酿造出来的友谊,也不是生死轮回凄艳的爱情。说是一种‘异国他乡’的无奈而又深刻的依恋更合适不过了。
生活,总会让我们爱上一些人,尽管你可能不想去爱。
想到自己出去,连一些魔兽晶核也没有得到,张扬就感到羞愧。啥也没弄到,可怎么去见柳婉呢。
好在怀里还有一只小龙,想到这只小龙,张扬就兴奋异常,要知道有一只龙可以作为一只宠物,就是以后自己整天吃喝玩乐,玩物丧志,也没有人肯来招惹自己。
要知道,龙可是很牛逼的。
只是,就连张扬也不知道,他怀里的不是一只普通的东西,更可能是一颗炸弹。要知道那可是一只魔龙。
而,能有魔龙作宠物的,恐怕翻遍整个天洲大陆通史,也找不到这种事情。
只是,张扬并不知道怀里的是魔龙。
不知不觉的,月亮已经升起。
张扬并没有马上回柳婉居住的那个小楼。
而是兀自在街上转悠,他想买一件礼物送给柳婉。至于为什么要买礼物送她,就连张扬自己也不清楚,可能就是一种心情吧。
张扬掂量了一下手里数十个银币,这还是去中央山脉的路上在那个死人身上得来的。
想到那个死人,张扬又想起了自己还要找一个伯爵,送一封信。那个伯爵的名字叫什么来着?张扬暗暗思忖着,想了半天,张扬才想起那个人临死之前的情景,还有他死前说出来的话,叫:“瑞恩!”
思考间,张扬已经顺着大街走出了很远,一抬头,一个豪华的建筑物已经赫然出现在张扬眼前。
现在正是深秋,然而北国此时的节气并不十分寒冷。
芬莱城算是个单调而乏味的小城,但是它的名字却很美,这也是唯一可以让芬莱城的子民们值得骄傲的事情之一。
小城的居民们最能打发时间的两件事就是喝酒和在家睡觉。偶尔有年轻人会为了心爱的姑娘和别人打架,那简直就是全城的大事了。
北国之人豪爽大气,就算白天打得鼻青脸肿,晚上几大杯烈酒下肚,又会和好如初。但是总会有斤斤计较的小人的。
酒店虽然开在一个颇为豪华的建筑里,但是只是在一楼,二楼可不是酒店的地盘。而且酒店门口也没有过多的豪华的装饰。
张扬就此判断,这是一个很‘平易近人’的酒店。和奢华几乎沾不上边。
张扬在酒店门口站了一下,最后还是朝门口走去。
进门之前在街上行走的那段时间,张扬一直在手心里掂量着一摞银币,银币发出铿锵清脆的噼啪声响,悦耳动听。张扬自然听得兴致勃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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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高格是这个小城里一个混混,说起来他还是个二级魔法师。由于三年前在里尔城的魔法学院被开除,至今已经浑浑噩噩在社会上吃吃喝喝,打架斗殴混迹了三年。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是,这三年里,芬莱城所有的人都认识了他。可以说,哪里有坏事就肯定有他,高格已经完全成了坏蛋的代名词。
但是,要成为魔法师需要很大的天赋,而且一个合格的魔法师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所以大路上的魔法师数量相当稀少,天赋还算聪颖的高格虽然是个混混,但是他魔法师的身份还是能骗得一些尊重的,尽管他只是个二级的低级魔法师。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低级魔法师那也是魔法师。
高格坐在酒馆的吧台前一个高脚转椅上悠闲地打量着酒馆昏暗的灯光,他只是看灯光没有看任何人,这充分说明芬莱城这个小地方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引起他的好奇心了。而且今晚的酒店里肯定没有少女前来。
“该死的,再这样下去,我伟大的高格魔法师就要长毛了!”高格阴郁地咒骂一声,然后掠起吧台上的橡木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酒香充溢了高格的喉间,高格满足地哼了一声。
几杯清酒下肚,高格也感觉到自己视线迷离起来,周围的人脸也暧昧飘散起来。胖子高格无聊地盯着酒店门口,迷离地观望着。如果,这时候肯进来一位少女的话,任何人都相信高格会在第一时间跳将起来,扑过去狠狠地抱住……
可是事与愿为,哪个良好少女会在得知了恶少在里面后,还会进来。但凡,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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