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情档案》第2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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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就开始了军训生活,虽然只有短短十天,但是对于司马平这样一个蜜罐子里泡大的人而言,也足够辛苦了,为了感谢他当日挺身而出帮了我,我总是主动帮他打热水,帮他买饭,甚至会把他泡在水盆里的脏袜子顺手和自己的一起洗好。我没有刻意想要他的感谢,他也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什么,我想,可能对于他而言,被人这样照顾,已经是太过稀松平常的事了吧!
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不平衡,他不过是动了动嘴,帮了我一把,我却每天替他跑腿帮他做事,到头来连一声谢谢都换不来!可是转念一想,这还不是我自己愿意的么!我是穷人家孩子,这些事对我而言不算什么重活儿,在大学里头,我总是要有个依靠不是么,司马平是个不错的选择。
事实证明,我的眼光还是很准的,正式开学之后,司马平就从一个只是容貌很抢眼的帅哥,渐渐成了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高大匀称的身材,英俊的脸孔,浓密的头发,潇洒不羁的笑容,加上磁性的嗓音,司马平几乎快成了校园中的偶像。
上天很多时候会特别厚待某一个人,除了这些外在的优势之外,司马平还有一个不错的脑子,这让他学习起来往往能够事半功倍,而我却只有很用功才能保证一个中等的水平。
从入学的那一个小插曲之后,我和司马平的关系就这么莫名其妙的亲密起来,我们念同一个专业,住同一间寝室,经常一起去上课,一起去食堂买饭,有一些坏心的人在背后说我是因为爱慕司马平才整天跟他在一起的,这个说法让我非常的光火,但司马平并不在意,他总是一笑置之,说事实胜于雄辩。
我羡慕他的那种自信和洒脱,并且从来不在意别人的负面之词,虽然他得到负面评价的时候也一样极其稀少。
好在大多数人看待我们俩还是比较正常的,只是很少有人会认为我是司马平的好朋友,好哥们儿。他们都说,我是司马平的小跟班。这个形容虽然不好听,但是我还是因此而得利不少,至少很多人会看在司马平的面子上对我态度好很多,尤其女生。
上大学之后,我总是能收到许多纸条和情书,并不是我转运了,而是女生把我当成了信使,她们的目标是白马王子司马平,我只是她们这些骄傲白天鹅眼中的卡西莫多。
这些我都明白,早在高中时候,苏就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也已经心如止水,不奢望什么童话版的爱情。
之前的那些日子,司马平结交了校花级的女友沈柔,成了众人眼中的神仙眷侣,只有我知道,背着沈柔,司马平和多少女人吃过饭,约过会,开过房。人前一副情圣版的嘴脸,背地里却是个色胚。我看着那些因为司马平的名气和外貌而像苍蝇一样一波一波扑过来的女人,心里鄙夷着女人的肤浅和愚蠢,对恋爱更加没有了热情。
这种心如止水的生活,终结在我遇到林丽丽的那一天。
番外之陈强篇(三)
丽丽入学的时候,我已经升了大四,开学回学校报到,顺便做了迎接新生的志愿者,算是打发临去实习前的无聊时光。
记得那一天,天气是那么的热,我站在树荫底下看着一群群的新生涌进来,在我眼里,他们都不过是一群米虫,依仗着家里的富足在外面恣意挥霍。我满脑子只有实习的计划,只有还没有还完的助学贷款,只有父母一假期在耳边不听絮叨的关于工作关于前途的那些话,心里十分烦躁。
这时候,丽丽出现了。
没有围前围后帮着拿行李的家人,没有大车小辆的排场,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女孩在人群里显得非常的显眼。
我的视线被她牢牢的抓住了,她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啊!没有花枝招展,没有浓妆艳抹,一身合体的连衣裙,苹果绿的颜色更衬得她皮肤白皙,一头黑亮秀发顺在耳后,大眼睛明亮清澈,就好像一只初生的小鹿一样纯真无邪。
我主动迎了上去,帮她拿行李,她没有拒绝,礼貌的对我说:“谢谢你,学长!”
声音好像银铃一样,我的心几乎要化成一滩水了!
我陪着她,帮她办好入学的各项手续,送她到安排的寝室,帮她安顿好。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林丽丽,她有一个管教严格的父亲,之所以没有人送她,是她的父亲想要让她锻炼自己。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都是丽丽的影子,之后的几天,我总是找各种机会在校园中与她“巧遇”,每一次遇到她,她都会对我温柔的笑,说:“学长,你好!”
我承认,在见到丽丽的第一时间,我已经喜欢上了她,因为她的纯洁和清新,她就像一个小仙女,与那些俗气的满身化妆品香味的女人不同。
我告诉司马平,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司马平听了之后哈哈大笑,他说我如果再不开窍,他就要怀疑我是不是准备剃度出家了,他还说,能让我动心的女孩,他非常的好奇,有机会一定要会一会。
我什么也没说,心里却想,我绝对不能让司马平见到丽丽,司马平就像一只大野狼,丽丽是一只小兔子,出于私心,我不打算让司马平有机会见到我心中的小仙女。
接着,实习开始了,我离开了校园,和司马平一起被分到了广播电台,事实上,是他被分到了广播电台,因为我求他带上我一起,我才会被分到这么理想的实习单位的。
实习期间,不能像以前一样每天见到丽丽,我心里充满了思念,经常找各种借口回学校去,只为了能遇到她。如果遇到了,我便满心欢喜,遇不到,就只剩下浓浓的失落。
我实习是跟着一个叫做林华的导播一起的,他是一个对实习生非常严厉的人,自己做起事情来也同样的一丝不苟,我每天都小心翼翼,生怕会犯错,也不敢有什么怨言,希望能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对毕业之后的去向或许会有帮助。
有一天,我不小心接入了一个本来该过滤掉的电话,林华大为光火,在办公室里面足足训了我半个多小时,我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直到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训斥,门开了,走进来的竟然是丽丽。
我当时几乎要以为自己在做梦了。
后来我知道,丽丽是林华的女儿,她经常会来电台找父亲,我心里特别的高兴,更加卖力的做事,除了原本的打算外,也加入了让丽丽的父亲对我有个好评价的意图。
在实习结束前,丽丽无意中对我说起来,林华对我的印象还是蛮好的,说我虽然没有什么天分,倒也还挺踏实肯干,将来未必会是一个优秀的电台工作者,但应该会是个不错的雇员。
这样的评价说褒不褒,说贬不贬,我略微有些失望。
实习结束后,我对林华说,希望能够留下来工作,林华惋惜的说,他没有权利决定这些,但是以我的表现,电台高层估计很难同意。
当时司马平已经锋芒毕露,电台在实习尚未结束之前就多次请他考虑毕业后来这里工作的事情。我问他怎么想的,他说不太热衷于这件事,因为他打算考研试试,并且问我要不要一起考,我苦笑,助学贷款都还没有偿清,我哪有资本谈读研的事。
之后的日子,我过的很落寞,每天好像行尸走肉一样,直到突然接到通知,说我被电台录取了!这是天大的好消息,问过司马平,我得知,他突然改变了主意,觉得考研太辛苦,所以打算答应电台的邀请,又因为我之前求过他,所以就提出了带上我一起的条件。
凭借着司马平的面子,我顺利的走上的工作岗位,电台为我们开设了一档新的晚间节目,叫做都是夜归人,原本没有什么特色的节目,以为司马平的巧舌如簧,收听率节节上升,成了晚间档里头的收听冠军,我的待遇也因此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偿清了贷款,生活也越来越安稳惬意,除了满足自己的开销之外,我还能给父母一点钱补贴一下。
母亲非常的骄傲,有一天在电话里,她对我说:“儿子,你知道嘛!你堂姐当了领导的小情人,被人家老婆打到家里头去了!现在工作也没有了。咱们家上上下下,现在属你最风光!什么时候你再给妈讨一个漂亮贤惠的媳妇儿,那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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