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小官生活》第214章


闪现出胜男这两年的作为——
说实话,胜男是小白经手的第一个case,因为他的经验少而摆了个大乌龙,所有小白一直很关注胜男在明朝的生活。
上次见面时,被胜男讹去了紫葫芦,他当时是很生气,还撂下狠话,说再也不管胜男的事儿了。但事后,他还是忍不住想起胜男,经常通过时光穿梭机的显示器,察看胜男的生活。
还别说,经过长期的观察,小白对胜男肯帮助别人的行为很满意,更得意自己曾经对胜男的帮助——看吧,人家也不是乱给宝葫芦滴,胜男得了宝葫芦,还是救了不少人。
可惜,乐极生悲呀,他对于一个在明朝的生命关注的太多,终于引起白无常大主管的关注,一番拷问之后,小白把自己犯下的乌龙说了一遍。当场便把稳重的大*OSS气得险些中风,咆哮教主附体一般,晃着他幼小的身子直晃悠,
“穿梭机还在实验中,谁准许你用的?啊~~~难怪明朝出现了这么多不该出现的新事物,你知不知道这样会改变历史,你知不知道这样会造成时空错乱,你知不知道……”
在一连串“知不知道”的斥责中,小白险些被晃得进了戒毒所,呃,太给力了,被主管这么一晃,他习惯性的晃了好几天,让众小白以为他吃了小药丸
错误已经造成,大主管咆哮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好法子来纠正。毕竟在生死簿上,魏良、李胜男这两个人还有五十多年的寿命,他们不能勾去不该死的魂魄。
可不纠正,也不能任由这两个穿越人搞乱明朝的历史,于是,大主管将小白和把魏良错投到明朝的某小黑拎到自己面前,恶狠狠的说:
“既然犯了错,那就要负责到底。现在,本座命令你们,立刻、马上找到这两个人,告诫他们不许改变既定的历史,不许乱搞发明,懂吗?”
被勒住衣领的某小白和某小黑,满脸通红的直点头,表示他们立马行动。
于是,也就有了小白出现的那一幕。
“不过,本座倒是可以给你们一点安慰奖”
小白和胜男打过两次交道了,自然知道这个笨女人根本就不肯吃一丁点儿的亏,这次他又是来拜托人家的,所以早就和小黑一起准备了奖励品。
“安慰奖?难道你还真有其他的葫芦?”
胜男听了小白的话,眼睛一亮,兴奋的问道。恩恩,绿葫芦里有生命水,紫葫芦可以装除天以外的任何东西,那是不是还有什么红葫芦、黄葫芦和蓝葫芦之类的宝贝?吼吼,那这些其他颜色的葫芦是不是也有什么奇特的功效?
胜男笑得一脸谄媚,搓着双手满是期待的看向小白。
小白抽了抽嘴角,然后面无表情的说道:“笨女人,你以为这宝葫芦是市场上的大白菜吗,要多少有多少?没啦,什么葫芦都没有啦哼”
“那你说的安慰奖是什么?”
胜男一听这话,高扬的情绪顿时一落,有气无力的问道。
“当然也是好东西,”小白提到这里顿了顿,“想要礼物,先答应我们两个条件”
“什么条件,说来听听”
又听了一会老婆和小白的对话,魏良对眼前这个可爱的小童子也升起戏谑的心思,故意开口逗弄道。
“条件就是……”
马车上,魏良和胜男悠闲的依偎着,一起把玩着胜男手腕上的一个玉米粒大小的印记。
“老公,咱们真为了这个小空间,便放弃前辈日记的各种发明?”
小白给的礼物也不错,便是一个他在地府玩儿游戏时炼制的储物空间,面积不大,只有一千平米左右。虽然比不上紫葫芦的强大功能,但贵在方便、隐蔽。因为这个储物空间,不是借由某项东西来打开,而是像胎记一样印在胜男的手腕上。
“放弃吧,咱们现在也算是结识了陈大人,我呢,以后可能会走仕途,”魏良说着话,目光投向窗外的马车,“真要是当了官,便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估计我们儿时的很多故事都会被挖出来,到那时,咱们如何解释日记的事?”
“恩,也对,”胜男点点头,如果因为发明的事,被人当成了妖孽,那就不划算了,唉,小点就小点吧,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无聊的打了个哈欠,“对了,咱们这次跟着陈大人去胶东干什么呀?”
“不是跟着他去,而是我想去。咱们刚出谷那天,晚饭的时候,刘鹏辉曾经提起过,他相熟的一个大富商,在东海买了一座小岛很不错。听说,东海那边还有不少荒岛呢,与其便宜了倭人,还不如咱们买下来当做日后的退路,毕竟咱们已经做过保证,不准插手历史……”
第一百二十六章 巧遇二姐夫
中午,一行人在树林里休息吃午饭。
虽然已经在魏良的马车里呆过两天,也见识了里面的不少精巧陈设,但当胜男从马车里拿出炉子、木炭、锅碗瓢盆以及三四个放各色调料的小陶瓷罐儿时,刘鹏辉哥儿三个还是诧异了一把。
刘三牛,哦不,确切的说是刘鹏程,是个直率善言辞的人。在和魏良夫妻不熟的时候,都能凑上前搭讪,更不用说如今魏良和他们成了亲密的伙伴。
不过,说起来也凑巧,魏良和自家大人居然是师生的关系,虽然座师不如房师关系亲密,但好歹也算是一家人,再加上,他们还有同患难的情谊,魏良夫妻为了救大人,可是差点就丧生谷底了呀。
回想起那天魏良夫妻不慎落崖后,他那个一向沉稳的二哥险些失控,抱着个臭靴子,对着支援的众捕快大呼小叫,直喊着救人救人。
随后,陈大人对魏良夫妻的以命相救很感激,更是召集了全县的捕快、壮丁在山谷周围紧密搜索。上百人地毯式的搜索了三天,终于在谷底的小溪边找到了大难不死的魏良和李胜男。
从那以后,魏良夫妻也算是被刘家兄弟类为自家人,对自家兄弟,那就更不用客气了。
“呵呵,弟妹,你这究竟是马车呀,还是把家都搬了出来?”
既然是兄弟了,那也要叙叙关系、论论大小,对于这一点,家里的老幺刘鹏程童鞋那是非常得意呀。嘿嘿,他终于不是老小咯,自己足足比魏良大三岁呢,总算可以过过当大哥的瘾了。
“也没有这么夸张,只是出门前,家里的老人总是‘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我们既然出来增长见识,那就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和刘氏三兄弟同行了一路,胜男对他们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刘家三兄弟名为陈大人的幕僚、随从,但身份上并不是师爷或者仆佣。算起来,他们的父亲还是陈大人幼时的好友,英年早逝后,便把三个儿子托付给了陈壁,于是,在陈大人看来,刘家的三兄弟既是子侄,又是得力的助手,走到哪里都带着。
和他们能论上兄弟,基本上算是真正踏上了陈大人的大船,回到梅水后,即使魏良不再赶考,单靠和刘家三兄弟的关系,也不会有人敢为难他们。
“再说了,准备这些也不麻烦,我们家正好也有专门的木器作坊,只要把自己的要求和想法告诉木匠师傅,我们只等着验收就成,”胜男利索的把配菜切好洗净,头也不抬的继续和刘鹏程聊天,“对了,我听我家相公说,最近大人经常要出去巡查?”
考核百官呗,就以陈大人刚正不阿的做派,日后这种刺杀的桥段肯定少不了。千里做官为的吃穿,哪个官员不贪腐?就是洪武年间的剥皮充草,那么残酷的刑罚都制止不了众官的贪腐,更何况越来越松弛的现在?
“可不,这才刚刚开始,估计还要去鲁西南呢”
刘鹏程坐在胜男对面的大石头上,掰着手指和胜男说起他们曾经去过的州县。
说来也怪,陈大人和自家二哥跟魏良很谈得来,三个人经常凑在一起谈什么赈灾、发展农业、鼓励经商之类的话题;而他之前对这些县务就不了解,现在更不会去耐着性子听,炫。书。ǎng。比起琐碎的俗务,他更喜欢和魏家的小媳妇聊天。
呃,不是他有歪心眼,而是这位李捕头,给人一种小兄弟的感觉,对,就像他之前在省城衙门照顾过的一个小捕快,机灵、有眼力见儿而且率直。
再说了,人家也不是一般的小媳妇呀,人家胜男可是梅水、哦不应该说是大明朝第一位女捕头呢,说话行事那叫一个爽利。太对他的脾气了。
“恩,那可真是够辛苦的,”胜男把锅子架好,眼睛不自禁的扫过树林边停放的两辆马车,想到什么似地说:“要不,等咱们到了胶东后,我们和大人换换马车吧。我们年轻不怕磕打,再加上,回家的时候也就不再乱转,走的路不多,普通的马车也能凑合;倒是大人,日后赶的路更多,别的不说,就是遇?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