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第112章


“皇后殿下。”李求知躬身施礼。
“你是他的老师,要多劝导皇储。”陈皇后疼惜地抚上朝风的脸,却被他侧身避开,她眼波一横,柔声劝道,“你这孩子,又赌气。
‘星砂’是关乎国家安全的重要之事,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不肯制作。母亲知道你刚醒,身体还没完全恢复,但是为了你的祖国和守护的人民,孩子,有些牺牲和奉献,我们必须要承担。”
朱朝风望着她,说:“我只是想要他,喜欢他,这都不行吗?”
皇后无奈地摇摇头,轻轻点了点他的额头,这一次皇储没有避开,绿眼睛无辜地瞪着。
陈皇后只得耐心地和没长大的“大孩子”解释:“安大师是我华国的镇国大师,你应当知道镇国大师,尤其是像他那样年轻有为的大师,对国家的重要性。何况他还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可不能任性妄为!上次的事情,我和你父皇都不知道怎么安抚,只能送了一堆俗物聊表歉意。”
“我倒是很愿意亲自上门去向程尘道歉,你们又不让。”朝风皇储漫不经心地说。
“行了,我还不知道你?上门道歉,别把大师给打包回来就万幸了!”陈皇后瞪了儿子一眼,到底心疼他,再三关怀询问,确定身体无虞后,还是嘱咐了几句不要闹别扭,乖乖做“星砂”。而后匆匆离开。
朱朝风凝望着她远去的身影,低声笑问:“人类真是奇妙的动物。你说她那伟大的母爱,是因为激素分泌,还是因为基因传递繁衍的必须?是爱我这具身体,还是爱我内在的灵魂?或者爱我能产生‘星砂’的能力?”
李求知深深鞠了一躬,低声说:“无论如何,她总是爱您的。”
“……用星砂去补‘漏’,真有创意。”朱朝风吃吃笑了起来,笑得眼泪都止不住,“你,你说他们要是知道‘星砂’是什么,会不会很‘开心’,很‘惊喜’?!”
李求知再也笑不出来,脸色铁青。
第100章 补遗
蒲松龄蒲留仙; 在地球种花家可谓家喻户晓,一本聊斋惊鬼神; 男女老小有几人没听过他笔下的鬼狐故事?老先生在明末清初屡试不第,虽然潦倒一生却给后人留下了充满想像和情感的宏章巨著——《聊斋志异》。
然而; 在水蓝星上; 这位老先生的霉运翻了何止一倍?好容易乡试得中,在回家的途中就被同乡赴考的落第恶人绑架拷打,窃取文意,最终遇害。仅在世间留下了灿如流星的三篇半《狼》以及《崂山道士》。
无数曾经可能有的美妙鬼狐故事,悄无声息地湮灭于时间长河中; 甚至未有诞生的机会。
这世上知道蒲公的; 感慨由他引发的惨案更远远甚于他那残缺的短文。
刚知道灵书是怎么回事时; 程尘不过是事不关己地感叹一声; 蒲公有多少有趣的故事未见天日,大蓝星的人们没眼福,心里未必没有窃喜自己有发挥余地的小心思。
历经波折之余,更是靠着蒲公的遗作救了自己一条小命,程尘下定决心要弥补这个世界蒲公的遗憾; 借中秋“文汇集”的好机会,让老先生的名著“重见天日”,得以补全。
与陶渊明等“不知名先贤”可以任程尘瞎掰“先贤残篇”不同,蒲老先生在此界历史上小有名气,文章脉络和数量一清二楚,想再弄出些“蒲公遗作”; 这个操作难度就略大。
好在华国的文物、埋藏物等相关法律比较“配合”。
与种花家不同的是,华国合法得到的(并非盗墓等非法手段)埋藏物,如果原来属于“无主”之物,排除直系后人继承可能后,是承认发现者私人所有权以及土地所有人部分利益占有的,并不是埋藏物一律归国家所有。
当然珍贵的文物仍然有“国籍”,不经允许绝不许流出国境外。
蒲公遇难的那个山坳坳,荒僻得一塌糊涂,本人又根本没直系后人。
所以么……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镇国安大师在蒲公遇难遗址悼念时,偶然发现了“蒲公遗作残篇”是一件多么令人激动,又让人扼腕的文坛盛事啊!给国家补上点“发现费”,遗作自然就大师笑纳珍藏了。
然后,我水蓝星人民就有福了,蒲公《聊斋志异》经安大师补全后,再现人间!
你说这本“遗作”存疑?镇国安大师都深信不疑,全力补遗,他没事和去世几百年又没什么大名气的倒霉老先生开什么玩笑?有这功夫他自己写什么不行啊!你想再检测检测老先生的“遗作”?对不住,私人珍藏,概不外借。
当然简单走个过场,还是需要些道具配合的。比如“遗作”的载体、材质、笔墨等等,好歹也要让大伙有个过得去的说法。要是假得一塌糊涂,不旦他这镇国大师的名声给抹黑,蒲公脸上也不好看啊!
纸张么……
当日在还真老道的地下密室里,他想续写《崂山道士》脱困,都没舍得在这文物上写,而是用自己的血撕了内衣“作续”。如今要造得像当年旧物,也只得拆旧物写“新文”了。好在《崂山道士》本身残作故事不过寥寥近千字,这本札记倒还算厚实,足有二十页,后面大多是泛黄的空白页。
程尘看看手里的,暗念一声:蒲公对不住了,今天损您遗物,来日扬您威名。他伸手轻轻拆开札记的装订线,将最后十来页薄薄的空白旧纸抽出,又重新将瘦身许多的《崂山道士》重新小心装回去。
这本真正的“遗作”字迹刚正锋利,如斧如凿,透着一股一往直前、坚定不移意味,不愧是《聊斋》的作者,这手字都比别人强上许多。程尘一边认真装订,一边发愁这字迹可有点难模仿。
他拿了几张草稿纸,抖着手用毛笔在上面仿写……看着大大小小相映成趣的墨团,程尘摇头自夸,果然是写意“好画”!
沮丧地把墨团团丢一边,程尘也有些后悔当初没选毛笔好好学习一番,现在怎么办?总不能拿出去自己复述故事让别人写,那以后等他补全《聊斋》,手上“遗作”却是别人的字迹,万一……事情可闹大发了。
阿朗走上前来,看看安大师一脸愁容的模样问道:“怎么了,发什么愁?”
“呃……想仿这本的字迹,写几个故事梗概,我也忘记是从哪里看到的,但肯定是蒲公的作品,我想让它们有机会正大光明的以蒲公之名,重见天日,但是你看蒲公这字真好,好难仿……”
对于自己的打算,程尘并不想瞒着阿郎,彼此之间的信任已经无需多说什么,只要他想做,阿郎总是会帮着他。哪怕是要为非作歹,估计阿郎也只会默默递上刀子火把,帮他杀人放火。
让他真是又烦恼,又有一丝隐秘的开心。
虽然自已一手养的大狼,在智商和行事上越来越像普通人,甚至有时尤有胜之,但是,哎呀,这“孩子”的三观,还得给他好好调正喽!
程朗拿起《崂山道士》看了片刻,表情有些诡异,说:“这可不是蒲松龄的字。”
“怎么可能?这明明是折小胖家珍藏的文物,他爹亲手交给我借鉴学习的……”说到这里,程尘恍然!
对了,文物是文物,可这特么根本不是蒲公手书,而是夺人文意的那个恶徒常生,在逼迫蒲松龄吐露构思后自己手写的啊!
安大师咬牙切齿地瞪着那墨字,怪不得这字看上去就阴森森,一股子偏执狂的变态味,所以他这善良的小文人才伪造不出来啊!
于是事情又回到了原点,既然这根本不是蒲公手书,只有在考场上蒲松龄当场启灵的一篇《狼》才是真正的蒲公字迹,这一时让他上哪儿学习借鉴去?程尘颓然倒在沙发上,哀叹,果然想太美,要还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程朗凝视着他,微笑着拿起毛笔,提笔而书:【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程尘目瞪口呆地拿起那张墨汁淋漓的草稿纸,只见上面字迹劲瘦端方,转角圆润,好一手馆阁体!
“你,这是,你怎么毛笔写这么好,不对,你怎么会默写《狼》……?”程尘觉得自己有点晕,得好好捋捋思路。
程朗认真地回答:“《狼》是我的启灵原书,所以我的外号才取作‘天狼’。怎么练的毛笔,我忘记了,但是肯定是仿着原书写的。”
他理直气壮地回答,把安大师噎得差点打嗝。
程尘翻了个大白眼,拿起大狼手书的《狼》,这就对了,当年蒲公在考场之上,只可能用考试专用的标准馆阁体,这个仿起来就简单了。况且,他被常生掳去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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