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年代》第464章


起女皇陛下的事情,就又我们来揭发他!”
莱丝这句话说的大气凛然,也让埃罗克稍稍有些欣慰,这件事情虽然十分棘手,但是他在今后与莱丝相处的机会也将因此而增加不少。
人口调查局长和亲卫军长都是效率极高之人,在确定了方向之后,一场针对拜耶赫夫亲王的调查也秘密的开展起来。
此时此刻,远在普兰公国的罗斯库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一场来自后方的危机当中,眼前的事情已经足够让他焦头烂额了。
普兰公国的军事力量原本不弱,但是在几年前和瑞沙帝国的战争中,已经被打掉了七七八八,剩下的残余部队也在普兰公国臣服于瑞沙之后,被收编进了瑞沙帝**,如今正随着沙皇一起,在莱恩河战区与兰诺军主力战斗。
但是,这也并不表明普兰公国连一点防卫力量也没有,事实上在罗斯库刷军踏入对方国土的第二天,就遭遇到了一队普兰边防军。
这支普兰军总数也只有几百人而已,而且装备奇差,和山野强盗比起来都有所不如,根本不可能是十万兰诺远征军的对手。两军初一接触,普兰人就投降的投降、逃跑的逃跑,双方竟没出现任何死伤者,战斗就结束了。
这并不是说普兰人怕死,而是面对一场绝无可能胜利的战斗时,正常人都会想方设法保住自己的性命。
对于这些普兰俘虏,兰诺的亲王显示出了自己仁慈的一面,他们不仅没有遭受到虐待,反而很快就被完好无损的释放。
在普兰人离开的前一刻,拜耶赫夫亲王亲口对他们说:
“我们来到你们的国家,并不是图谋你们的土地和财产,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击败奴役你们的瑞沙人,如果你们足够聪明的话,就回去告诉你们的同胞,不要试图攻击我们,否则的话,下一次你们就不会这样好运了。”
兰诺和普兰公国原本就没什么深仇大恨,相反普兰公国过去的死敌加尔曼王国还是因为兰诺帝国的存在,才一蹶不振,再也无法对普兰造成威胁的。所以罗斯库在一开始就是抱着拉拢普兰人,将他们从瑞沙帝国的阵营中分离出去的想法。
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这是罗斯库在去年夏天远征教廷国的时候,就明白的道理。现在普兰公国的情形和利比尼斯也差不多,这个国家被瑞沙帝国吞并,而瑞沙帝国又是兰诺的敌人,对于普兰人来说,如果他们还有着复国的念头,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兰诺合作。
同样的手段拥在利比尼斯王国身上之后取得了奇效,因此罗斯库现在也不介意再使用一次。
接下来的事实似乎也证实了罗斯库战略方针的可行性,在那批普兰俘虏被放走之后,兰诺军继续前进,却很少再有人来攻击他们。因此在短短的一个星期之后,兰诺远征军就深入到了普兰公国境内数百公里的地方。
一路上虽然途经了不少普兰城镇,但普兰人既然没有攻击的意思,罗斯库自然也不会为难那些城镇的平民。他此行的目的既不是征服,也不是毁灭,而仅仅只是为了切断正在莱恩河战区大战的,瑞沙军的补给线罢了。
普兰公国虽然已经被瑞沙帝国吞并了好几个年头,但显然这个国家的新统治者并没有将其当作是自己的国土来看待。兰诺军沿途所经过的那些个城镇,大多都贫瘠无比,那里的人们甚至比利比尼斯北方的那些,长期被教廷剥削的居民还要穷上三分。而如今的普兰人,似乎已经对现实的悲惨生活麻木了,当兰诺军在他们的家门口经过的时候,他们的眼神里也只有漠然,似乎没有一个人意识到眼前的这支外**队,有可能帮助他们复兴国家。
普兰人的反应虽然让罗斯库稍稍感到讶异,但他也并没有因此而失望,毕竟普兰公国与利比尼斯王国、瑞沙帝国与教廷之间还是有差别的。罗斯库深知道就算这一战能够击败瑞沙人,也只能够让对方在一定时期内大伤元气,无法对兰诺造成威胁罢了。而像普兰这样弱小的国家,就算在这支兰诺军的帮助下复国,等瑞沙人缓过劲儿来,恐怕仍然难逃再次被吞并的结局。
因此,此时普兰人抱着既不敌视兰诺军,也不对其提供帮助的态度,已经足够了。
然而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到了第九天,当兰诺远征军抵达一处地势平坦原野之时,终于还是遇到了一支颇具规模的敌军。
“来的似乎是瑞沙人的军队。”
罗斯库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颇有些头疼的说道。
“算算时日,对方也该有所反应了,否则让我们畅通无阻的杀到他们主力的身后,那才叫奇迹。”
亲卫军第一师师长犹比罗斯少将笑道,从对面的旗帜来看,敌人的数量并不是太多,因此他也不显得紧张。
这并不是犹比罗斯少将自大,而是他身周的这支兰诺远征军,光是步兵枪就有六万多把,而当中的战士猛也都是身经百战的。这样一支军队,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敌人,都有一战之力。
正在两人相互交谈之时,一名骑士策马飞快地奔到了罗斯库的身前,然后跳下马背,躬身说道:
“启禀殿下,经属下侦查,来敌打的是瑞沙帝**守备团的旗号,人数大约在三万上下,全部都是步兵,其中有一半都是普兰人。”
正在向罗斯库进行汇报的,是一个面色有些苍白,看起来十分稳重的年轻人,罗斯库倒是记得他的名字叫做索尔斯,军衔是上士。
亲卫军过去最好的侦察兵托普已经荣升少校,成为龙骑兵的一个营长了,自然不可能再进行危险的侦查工作,而这位索尔斯上士据说已经得到了托普少校的真传,十分胜任侦察兵的工作。
“敌人手中,可有步兵枪一类的武器吗?”
罗斯库谨慎的问道,瑞沙帝**在莱恩河战区的战斗中曾经使用过步兵枪和火炮,因此他也有些担心眼前这些敌人手中拥有同样的武器。
索尔斯上士摇了摇头,回答道:“属下曾经仔细查探过,对方的士兵手中的装备虽然精良,但大多都是刀剑战斧一类,并没有火器的踪影。”
听到此处,罗斯库紧绷着的表情这才有所舒缓,他挥了挥手,示意索尔斯上士可以离去,然后又扭头向犹比罗斯少将问道:
“敌人就在眼前,我们是主动进攻,还是守在这里等他们来攻?”
罗斯库自知轮战斗经验,和犹比罗斯这样的老军人相比,还是欠缺不少,因此他早已养成了凡是征询身边之人建议的习惯。
“我军势大,恐怕敌人没有胆子主动攻过来。”犹比罗斯少将沉声说道:“而且敌军区区三万人马,就敢挡住我十万大军的去路,多半是有援军在附近。因此下官建议速战速决,在敌人的援手抵达之前,将他们击溃。”
犹比罗斯的话和罗斯库心中的想法不谋而合,因此他也不再犹豫,立刻就大手一挥,高声说道:
“传令下去,亲卫军一师、二师个步兵团向前突进,龙骑兵两翼包抄。第61军、73军随后策应,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消灭敌人!”
既然要速战速决,因此罗斯库一出手便是最强的阵容。
不一会儿功夫,一阵阵嘹亮的鼓乐声便在兰诺的队列中接连响起,紧接着,原本就处在全军最前端的几个亲卫军步兵团,便开始一齐迈开了步子,用不急不缓的速度,朝着对面的敌人走去。
兰诺亲卫军可以算得上是大陆上最早配备了先进火器的队伍,因此他们的战斗经验也是最为丰富,罗斯库让这支军队首先出战,也有着为后面的第61军、73军、91军做示范的意思。
毕竟在远征军成立之前,61、73、91三个军的战士们原本还只配备着普通刀剑,而现在他们之中已经各有一万五千人拥有了新式的步兵枪。虽然武器装备提升了,也经历了严格的训练,但真实的战斗水平还是要在实战中磨练出来的。
罗斯库脸上的表情虽然显得有些紧张,但实际上他也没有将眼前的三万敌军放在眼里,若是自己这支远征军连这点敌人都无法消灭,那还不如早早打道回府的好。
这些亲卫军不愧是曾经跟着罗斯库一起横扫教廷国的精锐,他们每个人身上并没有传统步兵所惯用的铠甲,所穿着的仅仅是普通外套,和一件用来御寒的大衣而已,然而他们周身所释放出来的威势,却足以让对面的敌人不寒而栗。
随着两军之间的距离在兰诺亲卫军不急不缓的步伐下越拉越近,对面的瑞沙帝**阵营当中立刻就出现了一阵轻微的骚动。
这支瑞沙军的旗号是守备团,他们的职责自然是镇守在前线瑞沙军主力的后方,防止普兰公国出现动乱,以及维持当地的治安等等。实际上,这支守备团原本是分散在附近的一些城镇之中,平时并不会像现在这样聚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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