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破天》第33章


饭。 
破天请求黎叔教他魔法的时候,黎叔只教了两个魔法,一个是火系魔法中的小火球,一个是神圣系魔法中的治疗术,破天有些不满意,一直追问更多的魔法。 
“我一个神级高手学那么多魔法干嘛,会个小火球,在烧烤的时候就可以轻松点火,会个治疗术,就算我用不着,别人也用得着嘛,”黎叔毫不知羞耻地吹嘘着,那副表情就差没有把自己吹成天下第一了。当然让黎叔教更多的魔法,黎叔也拿不出来呀,要知道他会的就这么两个,而且还是经过千辛万苦之后才学会的。当然,这样的囧事是不能给破天说得,只好表面上装出一副道貌岸然视魔法于无物不屑一顾的样子。 
破天自然也就相信了,要知道师父可是连光明神都忌惮的人物,自然不需要去学那个什么魔法了,也就不再强求了,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找个魔法师好好学一下。 
见破天不再追问,黎叔才悄悄地抹了一把汗,这神棍也不是谁都可以装的呀,刚才要是再装下去,估计就要穿帮了。 
由于只是两个低级魔法,破天很快就学会了,这厮兴高采烈地跑出去练习了起来,小火球也越练越熟练,到最后都不需要咒语,直接想到就丢了出去。而且这厮还不断地改良着这个火系魔法,毕竟他只会这么一个进攻型魔法嘛,自然要好好地研究一下。瞬发的小火球越来越大,最后大得有篮球那么大的时候,破天才稍微停止了一下。黎叔在很远的地方看到,很无语,这哪是什么小火球,明明是大火球嘛。 
至于治疗术的练习,就更简单了,破天随便去抓了只魔兽,然后用铁枪划了一道伤口,再用治疗术医疗,直到完全治好,才重新弄个伤口,再接着治疗,由此往复循环,破天的治疗术水平也是突飞猛进。伤口恢复时间也由开始的一个时辰到半个时辰到现在的1分钟,可见其进步之神速,虽然这进步是建立在它人的痛苦上的。 
当治疗术已经没有办法进步的时候,破天就把全部心思放到了小火球上,当小火球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没有办法再前进一步的时候,破天突发奇想,能不能把小火球压缩一下,毕竟那么大的火球看起来是威风,速度却要慢了许多,还没到人家跟前,就会被轻易躲开。 
于是,破天不断地挖空心思去压缩能量,尽力地把小火球不断压缩着,失败、失败、继续失败,也不知道失败多少次了,至少弄了1个月,依旧是失败。不过破天依然充满了干劲,在失败第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次的时候,也许是感动了上苍,小火球终于压缩成功,体积小了一半,而威力却增加了3倍。 
这个成绩让破天欢呼雀跃了好久,然后继续压缩,继续失败,又失败了很多次,小火球的体积又缩小了很多,自然威力也强大了不少,到最后压缩到了只有一颗鸽子蛋那么大的时候,才停止了下来,而这个时候火球的颜色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红色变成白色,威力比原来大了不下10倍,虽然破天不明白其中的原理,不过破天无所谓了,成功了就行。 
无法再压缩,破天就开始研究其数量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破天自然可以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这方面上,也幸亏破天的精神力高的可怕,换了另外一个人从事这么高强度的研究,早就累得趴了下来。 
经过不断试验,小火球的数量也由一个变成了两个,再变成三个,直到现在,破天可以瞬发9个小火球,这可是名副其实的小火球,每颗只有鸽子蛋那么小,威力却大的吓死人,破天对自己多日的研究很满意,并给自己新研究出来的多个小火球取了一个新名字。 
“就叫它焰天火雨吧,”破天想了半天,觉得这个名字还不错,于是,破天创造的第一个魔法横空出世。 
大陆史学家霍夫曼就此曾说,焰天火雨的出现,完全颠覆了大陆以往的魔法研究,为魔法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在这个意义上说,破天可以当之无愧地称为大陆魔法改革的先驱。
第45章 枪名戮神
不知不觉,破天已经16岁了,而黎叔感觉自己能够教他的也已经全部教完,兵法韬略、为人处事,甚至连故事都讲完了,不由感叹时间过得太快,当然这其中也有破天过于聪明,以至于把黎叔多年的老本这么快就掏空了。 千年的老本呀,就这么没了,黎叔哀叹着,看来徒弟太聪明也不是好事,自己还没有过完师父的瘾就没东西可教了。 
既然没东西教了,那就把他赶下山,让他自己去历练吧,这厮走了我就更悠闲了,黎叔依旧无心无肺地想着。于是黎叔让破天停止练习,回到木屋。 
先是掏出一把锈迹斑斑的铁枪,黎叔丢给了破天,“拿着,这把枪就是你以后行走大陆的利器,”黎叔有些怅然着望着这把旧得不能再旧的枪。 
“哈?师父,你把这把枪让我拿去行走大陆?能砍得动人不,那可比你那把枪还要锈呀,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的老古董了,而且一点也不拉风,我怎么拿去泡MM?”破天很不满,一边看着这把枪,一边瞅着黎叔的那把同样破烂的枪,感觉似乎要比黎叔那把形象稍微好一点,当然也只是稍微好一点,本质上还是旧得不能再旧的古董。 
黎叔听了这话,很不满意,什么眼光嘛,我拿出来的东西难道还有伪劣假冒的?不要看这把枪表面锈迹斑斑的,可质量高得吓死人。做人不能讲外表,要注重内涵。做武器也是如此,不能光看外表,内地才是最重要的,黎叔在心里嘀咕着。 
也不说话,黎叔把锈枪直接拿了过去,然后稍稍用了点力气,只见铁枪上的锈斑开始逐渐脱落,慢慢露出其“庐山真面目”,首先露出的是其金光灿灿的枪身,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打造,但破天还是可以肯定绝对不是黄金,虽然散发着是金光。破天这厮自从找到金矿后,虽然一直告诫自己不要去金矿,但也忍不住心痒偶尔会跑去看两下,对金矿的研究不可谓不深,自然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不是黄金打造的。 
其次露出来的是锋利的枪尖,浑身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一股凌厉的杀气从枪尖突然显现,扩展到整个木屋,这股杀气甚至令空气都有些凝结,破天更是觉得心跳似乎像是要停止了一样,呼吸困难,黎叔看到这里,很满意此枪的出场,稍微散发了一点柔和的神力,杀气就消失弥散,破天也恢复了正常。不可思议地望着这把枪,锈迹还没有脱落完,杀气就如此恐怖,不知道这把枪到底饮了多少人的鲜血,才有如此的威势,破天不由神往着。好男儿当纵横千军万马,所到之处,如秋风扫落叶。 
最后露出来的是枪杆,一条金龙围绕在整个枪杆上,龙目怒睁,彷佛就像活的一样,顿时整个屋子光芒四射,刺得破天眼睛都很难受。 
“看到没?这把枪可是神器,而且是神器中大名鼎鼎的可以排得上前五的武器。”黎叔感慨着,此枪名为“戮神”。说来这枪黎叔也得来不易,这可不是光明神他老人家送的,而是黎叔经历千辛万苦,险些将小命交代在那个远古神魔手上才得到的。这枪得到后,因为手上已经有一把相当不错的武器,又一直没有碰到特别彪悍的对手,当然那个远古神魔除外,黎叔自然不需要用这把枪。这把神器已经躺了数百年了,没想到就这么便宜这小子了。 
破天早已经在一旁哈喇子流了一地,这可是好宝贝呀,“放心吧,师父,我不会亏待这把武器的,我一定会把这把枪发扬光大,神挡杀神、魔挡杀魔,绝对不会辜负它戮神的名号,”这厮不知羞耻地在那豪言壮语着,一点也没想过自己和那些神魔的差距。反正吹牛也不犯法,再说神器都是有灵的,说得好听点也好让神器更能接受自己不是,破天倒是打的好算盘。 
“好了,赶快滴血认主吧,”黎叔也有些无法忍受这个宝贝徒弟的狂妄。 
破天这次动作极快,直接割了个小口,然后滴了一滴血进去,觉得一滴不够,又滴了两滴,然后只听见戮神枪“叮叮叮”地响个不停。破天很疑惑,黎叔感叹了一下,“那枪嫌你实力太弱了,不想认你为主。”黎叔一边感叹还一边煞有介事地摇头,心里不知道偷偷笑了几次,太搞笑了,这神器,还欺软怕硬的,在老子手里,就从来没有这样过,一到破天手里,嘿嘿,看来还是老子英明神武,连戮神这样的神器都舍不得离开我呀,黎叔在一边臭屁地想着。 
“娘希匹的,居然嫌弃老子,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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