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第223章


他总结道,“金雀花在此刻,太显眼了,贵族们失去了压在头顶上的皇室威胁,会发现,莱因施曼的势力过于强大,他们能容忍一个即能掌握皇室,又领导着贵族阶级的家族存在么?”
“和父亲分析的一样。”托曼点点头,“一直以来,与其说皇室是遮着金雀花阳光的参天大树,不如说它是帮忙挡住风霜的庇护伞,拜伦不止莱因施曼一个公爵家族,虽相比起来,其他公爵阁下们势力弱小,但如果他们联合起来,再威猛的狮子,也抵不住群狼的袭击。”
“父亲有怎样地对策?”里德尔问。
托曼看了看伫侯在客厅门前的仆人,确定他们听不到这儿的对谈,压低声音说,“恢复公爵领。”
里德尔险些惊呼起来,“公爵领?”
所谓的公爵领,便是公国的意思。
从安易二世时期开始,拜伦走上了集权的道理,皇帝们运用手腕,一点点收回册封出去的土地,取消公国,建立新城市,指派官僚,将由领主们坐在城堡里,管理自己封地的国家,转变为以皇室直属城市为区域中心的新制度。
首当其冲地公爵们,得到了高官厚禄的封赏,汇集于王都,却失去了能独立掌控的土地。
如果不是后来连着几代皇帝暗弱无能,拜伦早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帝国。
直到今天,以坦丁为首的帝国腹地,和如黄金角海湾这种原本贫蔫,因商贸而兴盛的区域,被皇室牢牢控制在手心,而西部和南部等一些古老的地区,仍存在相当一部分属于贵族的采邑。
老传统和新文明共存,便是拜伦此刻的特征。
但公爵领和这些尚未收回,需要向皇室纳税,受皇帝巡察监管的男爵领、伯爵领不同,大公爵们在领地上拥有征兵、收税、外交、授爵、分封等一系列权利,除了名义上隶属于共同拥护的皇帝,和一个独立的国家没有区别。
这等同于将一个国家分裂成数个小国。
弗朗士冷着脸,“能有机会获取整个拜伦的权柄,却宁愿选择得到小小的公国。这也过于软弱了,而且大姐更是名副其实的王储妃,假如朱利尔斯那个胳包登基,等她诞下有着金雀花血脉的皇子……”
“佩姬?”里德尔冷笑着,他脱下手套,露出残指地暗红色伤疤,“就如我被绑架,大哥你在南部的宅都也曾受过袭击。”
托曼扬扬眉毛。“你发现了什么?我查过那场事故,毫无头绪。”
“我只掌握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证据,也许你并不相信,但得知道,你的妹妹,我和弗朗士的大姐,和咱们可不是一条心。”
“他妈的,管理厄运的神灵,开始关注拜伦了么?”
库泊·冯·特维尔接到由坦丁传来的噩耗时,一时间惊呆了。他将自己锁在办公室里。揣刻不安,皇室和大贵族集团,是帝国基座地两根大支撑柱。现在,有根柱子摇摇欲坠,快要倾斜倒塌。
“我的皇帝陛下,我的表亲,你病得可真不是时候。”
金雀花显然不会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随着而来的,还有长老议会的通告书,议院命令亲王暂且卸下海湾军政代理官的职务,立即返回都城。
皇帝处于昏迷,医师已经确诊脑内有血栓堵塞。能否醒来还是未知数,御座不能长期空着,在皇太子归来前,至少得拥立一位暂统群臣的摄政王。
亲王花了整整大半天,来权衡轻重缓急,想清楚他此刻应该干什么。
长老议会蠢蠢欲动,摄政王可能是由几位大公爵联合议政,也可能是推出来一个身后没有雄厚势力支持的皇室远亲来当傀儡。
无论哪种,都轮不到他。
作为皇室的旁系血脉。拥有大公爵衔和亲王封号地特维尔家族,一直以来是御前地盾牌和长枪,是皇帝党最核心的中坚份子。
老人党早已将他当成讨厌的麻烦。
以这种局势,展现出中央集权雏形地拜伦,皇权将被再度架空,甚至逐渐分裂成几个由大公们职掌的公国都有可能。
这无疑是历史的倒退。
偏偏这关口,皇室没有一个能出来主持大局的人,来维护他们这些忠臣的利益。
“不,有的,那便是我,我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他手头拥有受律法承认的御令,司掌着整个黄金角海湾地区的火枪营和政务,即便坦丁风云突变,他也有自保之力。
还有个更阴暗的想法,这念头因为昔日大皇帝地威严,深深压在心底,不敢有丝毫非分之想,这时候,却不合时宜地蠕动起来。
皇帝膝下唯有独子,是御座理所当然地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储君现在生死未卜,至尊的皇冠,无法戴在一个失踪者的额头上。
“我也是拥有顺位继承权的人!”
他打了个寒颤,甩甩脑袋,努力把这被恶魔引诱出的念想抛离出去,他的职责是从匪徒手中拯救储君兼小侄儿,而不是盘算着谋求对方的权柄。
而且,无论是巩固自个的地位,还是往后更上一层楼,他必须拥有大义的名分。
皇太子就是最好地大义。
“一切都得尽快解决。”
亲王走出房间,出现在部属面前时,表现得稳重平静,“您无视长老议会的命令么?”亲信询问。
“御令唯有皇帝本人才能收回,只要陛下还没苏醒,或者没新皇帝的新谕令,议院无权要求我返回王都。”库泊大声回答,“我受皇命坐镇海湾,谁敢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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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丁政治上暗暗的变局,并不能影响到海上的游艇。
朱利尔斯皇太子自寻乐趣的小天地里,闯入一位客人。
福兰站在门前,脸隐藏于高高的衣领和围脖中,只露出灰黑色的头发和炯炯有神的眸子。
“你便是神秘客先生吧,我们还是第一次面对面的交谈。”朱利尔斯面容憔悴,眼眶深陷,“不,这是第二次了,我记得你的眼神,你就是费都餐厅里那个假冒成医生,骗我上当的人,每次你都乔装打扮,不肯露出脸。”
“我为阁下的愤怒,谨表达歉意。”福兰回答,“你很爱自己的妻子?爱情的确是伟大的情绪,是美学的经典,是人生的光,但美丽的表皮下,是恶毒的毒液;光的背后,也是重重阴影。”
这话马上让无精打采的人,激动了起来,他吼道,“你有什么阴谋诡计?如果你胆敢伤害到她的一点毛皮,我就算是死,也要拖你下地狱!”
“不,我并不打算伤害她。只是,想让你看看,一个女人的真面目。”福兰说,他示意属下们上前,将掺杂着药末的水,灌入对方的嘴中。
“将人麻醉自己的美梦惊醒,是种残酷的行为。”他喃喃,“但既然是梦,总得醒来。”
朱利尔斯挣扎着,咒骂着,然后,在药剂的作用下,眼神逐渐变得恍惚。
第四十八章 “致宾如归”旅栈
太阳渐渐落在了山后头,从海洋上空传来的湿风,将残留的最后一抹橘黄光晕,也吹得消失汰尽,整个穹苍只剩下两种色泽,暗得发紫的蓝底,灰白色的沉闷云雾。
也许即将有场大雨,于是有经验的旅人,纷纷加快脚步。
在穿过丘陵地,通向玛兹安镇的那条临海公路附近,有座凸起的小山丘,山头生长着松树林,因为修建公路时,就地取材,从山丘开采了大量碎砂石,几乎将山靠近公路的那一面削平,导致路途中的旅客,打开车窗眺目望过去时,会瞧到在树和杂草组成的绿色下,有一大片顾败的泥黄。
“致宾如归”旅栈就设在山脚,从外表来看,这是栋丑陋的建筑,长面包型的格局,两层楼,屋顶是深褐色的棚子,门特别大,能容纳一辆马车直接通入,说明它的前身是某间装货物的库房,被简单地修整了一番,摇身变成装人的客店。
如果不是有一条路旁长满枯萎野花,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以及一支褪色的红漆木招牌指引着疲惫的旅客们,路人很难发现,在野外,还有家孤伶伶的旅栈。
旅栈老板曾是个小生意人,但始终无法适应尔讹我诈的商场,心不够狠不够黑,几十年打拼下来,除了圈子里“那家伙算个诚信人”的口头夸奖,也只积累了一笔小小的积蓄。
他觉得自个再干下去,指不准哪天会血本无归一无所有,准备投资点稳当的行业,安稳地渡过下辈子。
在考察了许多项目后,他看中了这间属于附近小造船厂的库房,房子用料十足,建得牢固,正处于两座城镇的中间,朝前半天路程是玛兹安镇。朝后抵达松瑞镇,也同样要花半天。
只要再花点钱装潢,就能改建成马车旅店,错过行程的客人,为了避免露宿荒野,都愿意花点钱来享受暖和的房间和热水。
小造船厂正准备搬迁,所以价开得很低,于是他用大部分财产。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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