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凤来仪》第56章


神之说,所以,至少走起来的时候,胆子还是比较壮的。我拼命地加快脚步……不敢看树上有没有缠着蛇啊什么的,也不敢想大学时去西双版纳写生时,老师一定要我们带着有大大帽沿的帽子,女生嫌那丑时,他只说了一句话就立马让我们腿软了:“这帽子是为了预防树上的那些缠不稳的小蛇,不小心掉到你的衣领里面去了。”天啊,越是不想想起,就越往那想……全身忽然觉得在发痒发麻,又脱下一件衣服包住了头,这下才定心一点……蛇,那软软滑滑冷冰冰的东西,是女人的天敌,如果一定要我选择见蛇或见鬼,我宁可选后者……我没想过,我现在糟糕成了什么样子,在累得像喘下一口气的力都没有了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砍柴的男孩。从他那惊异的瞳孔中反射出来的那个披头散发,衣衫褴褛,满面泥污的女人时,我认命地承认,这估计就是我一生中最狼狈的时候!“啊,你,你你你!”男孩吓得跌到在地,手上的斧头明晃晃地向着我……虽然我是狼狈了点,但用得着这么夸张么?当然,最后的结果是,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会轻易放弃吗!床是很硬的的木板,转身时还会咯吱咯吱的响,虽烙得腰骨生生疼生疼的,但有利于脊骨发育!棉被很薄,不够暖,还带有隐隐的霉味,却能让心很沉稳……借口就是被坏人绑架,打坏了头,失忆了。我记不起我的父母家人,也记不起,家在何方。够绝了吧!干脆把一切要回答的疑问都断了。因为,我实在不想说太多的假话,在面对着这么纯朴的母子三人,那信任同情的目光……我没想过以后要怎么生活,要做些什么,但现在至少能好好睡一觉,能不担心,明天会发生些什么,又或者会被谁谁算计,更不怕,睡醒了的时候,会发现醒来的地方和睡时的地方居然不是同一处……忽然有着全身都放松的感觉……我是我的,心真正属于自己,不必背负着一切枷锁和框条,不必扮演或顶着谁的身份和名衔而生活,我就是我。这是穿越以来,睡得最为踏实的一觉,因为心,是自由的。*原来,我穿过的那个深林,是西林国最恐怖的“鬼眠山”,玉妈妈抚着胸口低声说道:“孩子,是你福大命大啊,一个女孩子家的在那种地方出事,幸好遇到了咱们家守玉,要不,你非会被那“种东西”迷在林中不可!”他们家的守玉,就是那个把我当成鬼的男孩。准确来说应该是二十岁左右的男人,我总以现代的二十多岁眼光去评价别人,经常忘了,自己的外表却是“返老还童”的十多岁小女孩。守玉,一个很憨厚的青年,被海风吹得黑黑壮壮的,看我的时候总是很腼腆地笑着。他是这条小村落的打渔好手,玉妈妈昨天已经很自豪地告诉我,如果大家一起出海,守玉的收获,总是最丰富的。他们住的是泥砖盖的房子,下雨天,也许不至于漏水,但冬天,北风依然能从一些缝隙边,冷冷地透过来,直吹到人的脸上。我紧了紧身上的衣棠,是守珠的,是她压在箱底的为数不多的几件冬衣。珠儿是守成的妹妹,年纪和我差不多,样子甜美讨喜,不多言,却能深深地让人感觉到,什么是农家女孩子的纯洁善良。在感觉到我投向她的目光,守珠有一点点羞涩地回避着,正在挖着蚌里珍珠的手,有些不自然地快了起来,很可爱的表情……“姐姐家很富裕的吧?衣服的料子都好美呵!”我记得我在搓洗那身换下来的脏衣服,守珠一定要来帮忙时捧着衣服的感叹。我看着她眼里那美丽的憧景……真想告诉她,其实,你比我富有得多了。你至少有亲人,你有妈妈。而我,什么都没有。一个人……一个人么?眼前忽有蓝光一晃一晃地耀着眼睛……原来是胸口的戒指因弯腰的动作,偷偷地滑了出来。在心口,一荡一荡的……我不会白吃白住,那样可耻。刚来时,我已经把能给他们的东西,都给了。能给的意思就是,能够把珠宝拆开来用的饰物。我身上的那些值钱精致的饰品,那么隆重的芷皇室标记,只要一出现在市面,不出多久,行踪肯定暴露。例如我给的发钗,是金做的钗身,红宝石头缀成的细梅花,我把宝石花橇了,把那钗身给了玉妈妈,编了很美丽的谎言:权当是我的饭钱吧,因为总有一天,我的伤会好起来,我会记起我是谁,那时,我就可以回家了……人情世故,也许是我小心眼,但现代职场的生涯,有些观念,是根深蒂固的。谁规定,别人就要一定无条件收留你或对你好呢?我撸起袖子,和珠儿一样,把手伸进冰冷的水中……那种冷冽入骨的冻,立刻渗透进了我全身所有敏感的神经……舒服惯了,也就忘记了生活的艰辛。太过于好的环境,的确使人退步。“芯姐姐,您做不惯我们这粗使的活呢,手都冻出冻疮来了。”珠儿尽量用最轻的动作帮我上药,因为怕弄疼我,居然小心紧张得头上隐约有汗意。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安芯。随口起的,太文雅太讲究,在这小山村里,是不合适的,独特,怕叫起来的时候招摇,但太俗的,又不能忍受。我反手抓过珠儿的手,外皮由于长期干活浸在水中,早已是裂开了无数道口子,尤其是在天这么冷的日子,那口子都是干干的,向外渗着红红的血水……劳动人民的手……在没有护肤品,没有润肤霜的古代,她是怎么样度过那么多长长的冬天……“不疼,习惯了,芯姐姐。”她的贴心让我的心酸胀酸胀的,才多大的孩子,十几岁,在现代,正是花样年华,应是吃着M记,追着韩剧,腻在母亲膝下撒娇的年纪……轻拈起一颗珍珠……是守玉在海里打捞的蚌里采出来的。这村子的人,都是靠采珠为生。每采到一定的斤两或数量,便会有珠商上门以最低的价钱出购。如果采到极品珠子的话,也可以乘船到“海青”镇上去卖或交换粮食。极品的珍珠通常少见,而珠儿一家人都是老实人,所以,卖珠的钱,仅能支持一家三口的温饱,日子依然过得清苦。就如守玉,在海上这么大的风这么冷的天,也只是穿了几件很单溥的外衣……也许,“子夜”茶庄里的一杯茶,就能换他一天辛苦的劳动。这就是现实,很现实的生活。 心里有些什么,热热的流过。珍珠,有几种不同的价值。一,可以入药。二,可以做饰物。当然还可以美容。而做饰物的珍珠,也分两种:一种是,以珠的珍希为主的饰物。另一种是,以样式美为主的饰品。当然,珠好款好的那是极品,很难。虽然硬件不能选择,但是,软件,是可以创造的。而珠儿,我看向她,可爱清丽,更是一个可造之材!也许,在不暴露自己的前提下,我可以让大家的生活都过得好一点。
下部 9、我是北“狼”,我怕谁?
一天,两天,三天……五天……此刻,跪在我面前的黑狼暗卫首领,低下了他那一直高傲的头和高企的信心……我记得,我把画像给他的时候……“主人放心,霄只需三天的时间,便可完成任务!”的确,黑狼卫要找的人,很少有逃得过他们那双精明眼睛。可是现在,他静静地伏在地上,如同一尊沉默的雕像……因为,我没有说话,只要我不说话,他就永远站不起来。然而,从他那略有些发白的手指关节来看,他的内心,应该是有些惧怕的。为何怕我?好像很多人都怕我,因为我偏蓝色的眼睛么?几乎,很少人敢直视或对视,除了,那个蠢女人,她甚至还不怕死地叫我“狼。”……这个蠢女人……我抬起左手,窕狼戒的印痕犹在……也许,是不是应该换另一种不同角度的眼光去看她了?或者说,我对她的认识太肤浅了?三天,我也猜就三天,无论是她自己走回来还是被人寻回来,三天,她必会站在我面前,无论是什么表情……现在,下意识地咬了咬下唇,眼光掠过桌面上黑狼暗卫的飞鸽密信,足足有,十五封了。她不想回来,有意的,肯定是有意的。因为,我相信明静……明静,在叫我“主人”的时候,他审问的人,还从没有过一次失手。“灯楼”的银灯,如说假话,如何能逃得过明静的眼睛,明静,严格来说,是我多年的伙伴,如果不是无计可施了,怎么会在一夜之间,把“灯楼”连根铲除,夷为平地……“灯楼”,可是明静你好不容易找到的合作伙伴呢……我想起银灯说的:“我放了她!我银灯,从不做亏本的买卖!”她会在哪里?过的又是不是她一直强调的那种“想要的生活呢?”其实,她从没有跟我强调过,或者说,我和她一直都是在玩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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