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似流沙爱似海》第74章


盛夏帝罢朝一天,竟为了陪七七到听雨楼听雨赏荷。
不穿朝服,不穿盛装,一身轻便的白色衣衫,旁边是自己爱慕的女子。盛夏帝的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快乐,侧头望一眼七七后,眉里眼里又漾满了笑。这种满足感着实让盛夏帝感到了这夏日的绚烂、这荷池里的美艳。
夏雨殿是盛夏宫里的特殊存在,它属于宫妃殿,可除了七七,却没有哪位宫妃可以住进去了。宫中女人多,但对于这其中的奥妙却没人会看不出,也没人会不长眼把眼睛瞟向夏雨殿。
失去的,不会是全部失去,一无所有;得到的,又未尝是全部的得到;已抓在手上的,也要有能力才可以长久拥有。所以,不必对失去灰心,也不要对已得到的不去珍惜。(这段话不是完全针对七七说的,也是对失恋的和热恋的人的劝导。‘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所以,爱情的代价就是如此,追求海伦的人,是放弃了财富和智慧的。’)
七七失去了一些东西,又让她得到了一些东西。就现在来看,七七最起码得到了杨术和盛夏帝的友情和满心关爱。
七七有杨术和盛夏帝的庇护,她是个有资本可以在盛夏朝飞扬跋扈的人,七七却没有利用他们的宠溺骄横过,而是友善地谦恭地对待着她身边的每个人。但这不能表明七七不知道她的优越性,她去杏语茶楼喝茶故意不付钱,她也故意摆公主架子不给一些宫妃屈膝跪拜。七七也还是原来的七七,只是她成熟了。
杨术也有最宠的小妾,杨术宠她,是因为拥在怀里的感觉,竟如拥着七七般的那么契合,大小高矮甚至温度都让杨术闭着眼感觉他拥着的就是七七。杨术常把她搂在怀里,也惯着她在府里作威作福。
而她与七七的意外相遇,一次意外相遇而起的小小不满,成了她彻底失宠的原因。
杨少将军的宠妾这个头衔,可以让许多人退避三舍,也让许多人羡慕不已,她也霸宠惯了。一次偶然,她上佛顶寺参佛,闲逛时意外的走入了后山,意外的看见了杨术和七七坐在石凳上,喝着茶悠闲的谈笑。那种随和和开心,还有杨术的温柔体贴和眼里透出的爱意,让她起了对杨术的不满和对七七的嫉妒之心。
七七上佛顶寺参拜也不是经常有的事,也没有有过固定的日期,完全是随性的,而杨术总能知道七七去了佛顶寺,也知道七七会到后山去坐一坐,所以杨术,总在后山摆好茶品等着七七。
杨术的那个宠妾看见杨术后就款步走到杨术面前,身形一矮偎进了杨术的怀里,斜坐在了杨术的腿上,两手攀上了杨术的脖颈。这是她在府里常做的动作,这也是个向七七示威的动作,向七七证明杨术的归属权是谁的。她的举动只能说明她从未了解过杨术,说明她高估了她在杨术心里的地位。
杨术当然看得出这种明显的愚蠢的举动,平时在府里再作威作福见到杨术总会先施个礼,然后才讨好撒娇地要求与杨术亲热,怎会到了外面反而连常有的礼都不会了呢。(由此可见,英哲学家培根说的对:“爱情”实在是“愚蠢”的儿子。)
杨术没向以往那样搂紧她,反而一把把她推离,这让她大感意外,更意外的是杨术当即阴下脸来,喝斥其回去永远不许出府。
那个宠妾回头狠狠地瞪了一眼七七,就那个盯人的恨意,让杨术看见了,从此成了杨术的弃妇,杨术不想看见用这种眼神看他心爱女子的人。
在心爱的人面前的这种表现,杨术的行为可以理解。杨术急于在七七面前表现完美,虽然那种欲盖弥彰的做法显得有点拙劣。可谁叫爱情是连神都难保持聪明呢。在情人面前,最骄傲的人也甘愿是个傻子。
七七不理解的是她七七已不在意杨术有几个妻妾了,已不在意杨术去宠爱谁了。七七接受杨术的关心,接受杨术说的感情,但同时七七也在慢慢的忽略他们曾沉迷过的爱情。七七自己何尝知道,她又在在意什么,忽略什么。
杨术知道他已失去了七七,他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可杨术他,又是在忽略什么?在意了什么?让他如此执著心中的爱不放弃。
不能得到回爱,就会得到一种深藏于心的另一种情感。
(本文不是在写一个故事,是对感情的一种阐述,别去探究人物的合理性。)
第70章平凡而偶然
只有绝望的人,才制造了绝望的现实,生活其实是有希望的。
‘人与人之间的缘份是来自脆弱的机缘和细微的瞬间。对命运之神的召唤没有留神,话也没有说,手也没有伸,于是那可能的机缘抖一抖就消失了,梦一般的朦胧,湮没在虚无的慌域之中。’
机缘和瞬间,是他们的缘份。她和他的见面平凡而又偶然。
对于出现在七七周围的男子,杨术和盛夏帝都会有意无意地拿他们与自己比较一番,也会有意无意地与那些个男子责难一番。不是七七很喜欢的,他们不会去促成此事的成功,对这方面他们有默契。
而对于这样一个长着温文如玉的表皮,却又透着清冽的人,他们无法用外表与他比较一番。
如果把杨术和盛夏帝比作梅与雪不相上下的话,那他,就是如海浪的流沙,洋溢的是风和热,还有冬夜沙漠的清寒。
不能用外型和气质做比较,杨术和盛夏帝都很默契地拿身世做起了文章。
一个是至高的皇帝,一个是至强的少将军,他,一个邻国城主的公子,确实逊色了许多。
白清远是钏纳城城主的公子,钏纳城是盛夏朝边界的一座城池,边关要塞,经济要道,钏纳城的重要及繁华可想而知。但在杨术和盛夏帝的眼里,区区一座小城,区区一个城主之子,并不能与他们的显赫相提并论。
而她和他的那次见面平凡而又偶然。
那天,午梦还未醒透的七七睡眼惺忪地打开窗口往喧闹的树梢望去,一只山鸟飞落在斜挑的树枝上,正歪头侧脑地朝七七的窗户吹口哨,麻雀们不敢示弱地互相争吵起哄着。
灵剑潭风景优美,美就美在它的自然。
七七无法安睡了,素性起床走出了午睡的小屋。
与喧闹的果木林不同的是,几步远的林间边,流水在默默无声地流淌着,竹林忧郁地一动不动地站立着。有一只小鸟从林间飞到流水处,跳跃着贼头贼脑地引颈喝水,不知道是不是就是那只吹口哨的山鸟。
不知何故,七七好笑地看着那只鸟时,突然想到了她放养在杏花村荷池里的鸭子。
于是,不算旅行的旅行开始了,而且旅行途中,他们相遇了。
每天与很多人,很多张不同面孔的人擦肩而过的,不是相遇。与很多人喝过茶聊过天的,随后笑笑走开的,也不是相遇。只有在初见时,突然在心里泛起异样感觉的,那才是相遇。只有在再次见面时,还能忆起那张面庞,忆起初见时的感觉的,那才是相遇。
七七与白清远的相遇,很平凡。
一个是想念鸭子去度假的,一个是离家游历四处走走的,他们正好走到了一条道上。
京城郊外,山野之地,一对穿着华鲜的丽人,互相点头好奇地对视一眼,然后又各走各的道。
当七七走入杏花村小树林时,发现白清远已在那儿了,“公子不知这是私人领地吗?未经主人同意那是擅闯。”
白清远斜一眼七七,并不搭话,那眼神有的是不屑和嫌弃。
对于这副神情的白清远,七七有点失笑,怕是把她列为搭讪的淘金女郎了。
既然享受这树林里的风光,那就慢慢享受吧,她七七也就不打扰了。七七微笑回视一眼白清远不屑的眼神,转身回山庄去看她的鸭子。而在她转身时却传来白清远的声音,那声音干净清澈,七七发觉她爱听这声音。
或许,被白清远迷住的,首先就是这清洌的声音,如流水般流过干涸的沙漠,瞬间被无声息的隐没被吸干,却让沙漠湿润得看上去更像是柔软的天鹅绒。
“小姐是主人?”
“奥,不是,主人是我的一个朋友。”
“小姐是他的女人?”
这话白清远问的无礼,而七七也无从回答。曾经是他的女人,还是他未过门的小妾,如今也还是暧昧不明,似友非友。
“曾经是。”七七还是回答了,不避讳。那段感情是属于她的,真诚存在过的感情没什么好避讳的。
“……杨少将军的红颜知己不少啊,随便就能碰到。”
“公子是杨术的朋友?”七七好奇的问,以前从没听杨术提起过。
“不是,我和他兄长是朋友。为什么是曾经?”
“呃?”七七有点不解,呆愣地看着白清远。
“为什么说,曾经是他的女人?”
七七好玩地轻笑着说:“因为现在不是了,因为他的女人太多了。”
“……所以小姐现在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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