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劫录》第187章


眼前隐约闪过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画面,闪过所有的亲戚朋友,甚至于所有的敌人。我在很短的时间里,回顾了自己整个一生——不,时间对我来说,已经不再存在了。
渐渐地,眼前的一切都消失了,耳边的一切也都沉寂了——多么美丽的我久盼的沉寂啊——但直觉仍一直和身外的万物相连,和天,和地,和星辰,和日月,和一切生命,相连……
忽然,冥冥之外传入了一个极微弱的声音:“找到帝了……找到帝了……”接着,也许是一刹那后,也许是千年以后,又一个熟悉的声音隐约在呼唤我的名字:“宾,舅父,我来了,我还活着……”
这真的是帝辛吗?也许,只是一种幻觉吧。但我已经不在乎了,在我所置身的黑暗无边的宇宙中,闪现出一道明亮但并不刺眼的光芒,那是一切喧嚣的终点,那是美丽的死亡的开端——美丽的沉寂。我向它飞去。
沉寂……
※※※
引注:
“古代中国东渡美洲有三条航线可通……中趁黑潮暖流……黑潮暖流被称为太平洋的‘桥梁’。它源于赤道,从台湾东部北上沿日本海向东,宽度三十海里……当流至阿留申群岛前面,又与常年顺风顺水的西风漂流相接。此间岛屿隔海相望。至北美洲后,船可沿南向的加利福尼亚海流而至墨西哥。殷人东渡,无疑即沿此航线而至墨西哥的……据亲驾帆船历时三十三天,横渡太平洋成功的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美籍华人物理学教授周传钧博士见告,船过日本后,一路海鸥伴飞,海豹伴行,途中多雨雾,古代航行淡水、食物不虞匮乏……”
——摘自王大有《龙凤文化源流》
上篇
“今天我要宣讲莫拉哲的艾敏的故事,众所周知,艾敏是忠诚英勇的战士,是圣战的英雄,他的力量来源于对真神的无比虔敬,礼拜时,他能用四种语言背诵《启示录》,他不遗余力地缴纳圣课,抚恤孤寡者、帮助贫弱者,他三次前往圣地朝觐……”
随军教士口沫横飞地呱噪一些尽人皆知的事情,几乎所有听讲者都昏昏欲睡——这不,我旁边那位打盹打得连口水都流出一尺多长来了。我们打了一整天的恶仗,谁都想赶紧礼拜完毕,回帐篷里去睡他娘的大头觉,然而不行,还必须坐在这里听这些老生常谈。
起艾敏,那可真是个大英雄,据说他一辈子砍掉了七百四十多个异教徒的脑袋,如果不是三十九岁那年为了掩护圣教主而被叛徒乱箭射成了筛子,肯定在退休前还能再砍七八百个。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英雄人物从来只出现在传说中,现实中我活了二十多年就愣没碰上过一个。
萨比特·古拉斯大人如果不死,或者死得光荣一些,大概也会赢得和艾敏相近的荣誉吧,搞不好也能在礼拜宣讲中占得一席之地——虽说我从来就没听他背诵超过四小节的《启示录》。他出身高贵、家财万贯,打仗也足够英勇,多次参加圣战,砍瓜切菜一般消灭异教徒,当初我们这两万多人就是仰慕他的威名,才聚拢在麾下,一起杀到北方来的。可没想到名声这东西实在很不可靠,古拉斯大人不但看不出究竟有多虔诚,还触犯圣教规定的禁酒令,在军营中都经常喝得醉熏熏的。这不,最后就因为喝多了饱睡的时候遭敌人偷袭,被毫不名誉地砍下了脑袋。
继承古拉斯大人当我们统帅的阿勒夫·希亚兹大人就更不象话,打仗从没看他冲锋在前过,可一旦杀进敌人的城池,他倒跑得比谁都快,他那些亲信卫兵〔基本上都是同族的战士〕铁定第一时间把城内一流豪宅都占领喽。要不是当面之敌大多零散不成体系,我们还能打上几个胜仗,抢掠几座城市,相信没半个月,大多数人都会灰心丧气地卷铺盖回老家去,绝不跟着这种混蛋干!
不过散伙也是迟早的事情,我们在轻松了两个月后,终于碰上个硬钉子:弗欧顿哈德是异教徒的重要城市,大海以东野蛮人最后一个王国首都,人口超过五万,守城士兵超过三千。我们围城接近半个月,接连发动猛攻十六次,拖回数千具尸体,才算打破外城的城墙。城里的平民一半早就逃散了,另外一半躲进内城,和战士们一起负隅顽抗。虽然预计顶多再有三天就能把这座著名的城市夷为平地,但在那之前,不知道又会有多少圣教的信徒血呲呼啦地栽倒在城门前。
生,或者死,那是真神注定的,但如何生法,如何赴死,却由信徒个体所自主决定。为圣战而死,死后能上天堂,获得永恒不灭的灵魂,再没有诸般疾病和痛苦——死亡并不可怕,但拜托死前你先让我睡饱了行吗?别再在那里叽哩咕噜地讲套话、空话了,我们明天白天还要打仗,不象教士大人您哪,从早礼拜直到午礼拜的五个小时里,都能裹着毯子放心大睡回笼觉……
正在暗中咒骂这见鬼的教士怎么还讲不完艾敏的故事——你以为自己是街头的说书艺人哪,还曲折离奇、大抖包袱——突然院外传来一阵可怕的喧嚣声。“敌袭!敌袭!”有人扯着嗓子大喊,“内城的蛮子杀出来了!”
“呼”的一声,几乎所有听讲的战士都跳了起来,包括前一刻还在打盹流口水的那位老哥。我也不例外,一跳起来,先本能地从腰间拔出弯刀来——动作过急、过猛,胳臂肘差点没把右边那位搡个跟头。这时候才有点感激那位教士,他要是早点放我们去睡觉,此时此刻说不定盔甲武器全都卸下了,轻易就能变成蛮子们剑下之鬼。眼角瞟一眼教士,他慌里慌张地正想往桌下钻——也难怪他害怕,我们如果侥幸不死而做了俘虏,还有可能被卖为奴隶苟且偷生,他可是一定会被那些异教徒们立根杆子烧死的。
门口挤满了人,相信野蛮人一通弓箭就能射倒半打在战场上杀敌数十的勇士,还好我身量小,行动也比旁人敏捷、灵活,找个空档一错步就闪到了门外。门外到处都是火光,野蛮人的骑兵纵横驰骋——真神保佑,似乎他们没带多少弓箭手出来。我瞅准一个冲近的蛮子骑兵,老实不客气一刀就招呼过去。
那家伙身材很高,相比之下,**马好象骡子一样。他手提一柄巨剑,也不挡我的刀,搂头盖脸直劈下来。他不挡我,我也不能挡他,比力气我是必输无疑,可是我的作战经验却明显要比他丰富多了。一个闪身,我让过巨剑——剑风割得脸颊火辣辣的疼痛——反手一刀劈在他左腿上。这一刀劈得准,从甲缝里直楔进去,对方一声惨叫,这鲜血可就喷泉一样直标出来了。
没参加过圣战,只是躲在和平地区听说书或者教士宣讲的那些愚民不会明白,野蛮人究竟有多难斗。在他们的印象里,这帮异教徒不过身高马大,有力气却没多少本事,武器不过是些糙木棍、烂铁剑,身上也不穿铠甲,只围几张野兽皮。得了吧,其实光看外表,你很难分辨出谁是文明人,谁是蛮子,谁是圣教徒,谁是该死的异类。
野蛮人的技术并不比我们落后多少,他们的正规军一样甲胄鲜明、武器精良——虽然战术运用死板一些。要闯过几座野蛮人的城市你才能知道,他们一样有信仰——虽然很不靠谱,全是放屁——有教士、有国王、有大臣,他们的城市一样有城墙、有街道、有商铺,甚至还有音乐、诗歌,有文学艺术咧!
要说野蛮人真正野蛮在何处,那大概只能指摘他们的医学知识和卫生状况吧。所以野蛮人的寿命普遍比文明人为短,因为他们肮脏并且愚昧,从来不知道防御疾病,真得了病也只会请异教教士祈福,而不知道找医生——他们也确实没医生可找。据说野蛮人一辈子最多只洗四回澡,日常沐浴,被认为是对龙神的亵渎。
是的,北方这伙野蛮人所信仰的都是龙,就是传说中那种肚子大大、翅膀小小,敲碎我头也想不通那东西怎么能飞的庞大怪兽。他们认定几乎所有的自然物和现象中都有龙神存在,天上有龙、山里有龙、水里有龙,连打雷闪电下暴雨那都是她妈的龙干的。所以他们不洗澡,碰上打雷就跪地磕头。
他们既然不洗澡,城市里当然就没有公共澡堂,不但没有澡堂,也没有厕所,没有排水沟,他们的城市规划和建筑结构还算合理,但几乎每面墙上都涂满了秽物,几乎每个街角都有粪便——有狗粪,有牛粪,有羊粪,最多是人粪。生活在这种环境里,怎么可能不生病呢?然而他们有病不懂得吃药,不懂得疗养,最科学的方法就是放血,除此以外,一律请教士祈祷早日痊愈。教士一定会说:“你丫是得罪了龙神啦。”然后念念经,跳跳舞,就算完事大吉,要收祈祷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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