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与反穿越》第71章


勺子正在敏敏怀里,躲避不及,也被劈死了。
敏敏死后,白毛居然伤心欲绝肝肠寸断,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白毛劈死了。
白毛正骑着夜刀带着夜叉,于是夜刀和夜叉也被劈死了。
佩芙和阿作居然有情人终成眷属,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他俩劈死了。
四殿下纵横捭阖笼络人心励精图治居然真的篡权成功当上了皇帝,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大狐狸劈死了。
杨侍卫得知敏敏死讯后居然悲痛万分,旧毒复发,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过儿劈死了。
洛城得知敏敏死讯后居然看破红尘,带发出家,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洛城劈死了。
超超居然无法打破穿越男主一定BL的怪圈,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超超和洛王都劈死了。
肖寿都当上将军了居然还对敏敏念念不忘,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小受劈死了。
月落居然是无极教左护法,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月落也劈死了。
无极教教主居然就是当今圣上,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霜满天劈死了。
乌啼居然对敏敏下过毒,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乌啼劈死了。
无极教居然被未央门灭门,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两个教的人都劈死了。
敏敏死后,青青小桃居然年年缅怀,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她俩劈死了。
这部小说里居然有世外高人,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明净大师和神医八宝都劈死了。
(完)
No。57草原的主人
……用最小的风险抢最多的粮草,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劫商队!
而这,就是我们的契机!
***************************************************************************
上次跟超超过儿他们是去劫别人,这次却来了个大调个儿,我们要上赶子被人劫!
因为追风族的外形太过显眼,扮作普通商队在这种非常时刻容易引起纳金巴族的怀疑,所以佩芙公主和她手下的人加上我,就摇身一变成了南下的三骨族商人。白毛带领重军堵在纳金巴族的家门口,以莽汉老三为首的一群追风族勇士则藏在商队的粮草中。
我和佩芙赶着马车见天儿就去外边晃悠,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四天下来,我们终于被打劫了!(这么说总觉得怪怪的……)
貌美如花的佩芙被送去孝敬纳金巴族的领军,灰头土脸小厮打扮的我被扔进马厩,整个车队的粮草被拖进纳金巴的军营。月黑风高杀人夜,藏在粮草中的勇士和事先得到消息的大王子里应外合,轻松歼灭围困大王子的守军。
白毛于是佯装救援成功班师回朝。纳金巴族见追风族大军离去方喘了一口气,打开城门放城外〃残兵〃进城,等候多时的白毛铁马金戈一夜间踏平纳金巴城。
纳金巴族的汉子果然是硬骨头,宁愿血战到底也不肯降服。阿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针见血的指出纳金巴地处极北环境恶劣资源匮乏,若追随追风族,不仅可以换得急缺的牛羊铜铁,天灾人祸之时也可获得粮草救济,更免去了由于道路不便引起的贸易麻烦,如此这般,最终说服纳金巴首领归降追风族。
此一战,迅若疾风,势若破竹,死伤极少,降服了最为荒蛮强悍的纳金巴族,威震草原。阿作劝降纳金巴族立大功一件,战场上舍身救三骨族公主一命恩重如山,再加上佩芙自己的坚持,就在三骨族首领动摇之时,白毛趁热打铁与阿作结拜为异姓兄弟,于是佩芙的阿爸终于痛痛快快的把佩芙嫁给追风族王的兄弟阿作了。
如此一来,此战大获全胜,有情人终成眷属,追风族威名远扬,本来是皆大欢喜,可惜……只有一样,我中箭了。
本来我的马术就处于用白毛的话来说是〃掉不下来而已〃的低层次,不能去战场上飒爽英姿威风八面就罢了,最多老娘我干技术活儿呗,我躲在幕后出谋划策做好我的脑力劳动者总可以吧?我不能去战场上爽,我挨边上瞅两眼总成吧?哪知道,战场上根本没有小说漫画里描述的那么整装儿,说白了,真正杀起来就是一片混乱!流箭满天飞,我脚下一个不注意,狼狈的绊倒,朝着正骑在战马上挥斥方酋的白毛就扑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白毛回头看到我的同时,一只流箭就朝他飞了过来,然后……跨世纪的霉女救英雄,那箭扎我胳膊上了……
这时候所有人都一脸崇敬爱戴的认为我是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替白毛挡箭,我又怎么好意思再说我只是倒霉卡了个跟头碰上的?这么丢面子的事我谁也不能说,嗯,回去就跟青青小桃细娘她们说我在战场上风华绝代义胆忠肝,不仅拿下纳金巴族还救了追风王一命……嗯,就这么说。(现在知道细娘那些伟大的印象是哪来的了吧?)
本来自》……打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我的身体新陈代谢的就特别慢,两年多了,头发都没怎么长,月事也没有来过,受了伤恢复的速度也慢到惊人的程度,唯一的好处就是没有任何老化的迹象。现如今,这支箭是又粗又长,而且好死不死卡在我骨头里,那些割肉破骨如何拔箭的血淋淋的手术过程我就不赘述了,反正作者心情一不好就虐我我也习惯了……问题是,这次大面积受伤下来,我的胳膊上留下了一道明显的疤痕。被白毛每天充满歉意的看看摸摸吻吻舔舔啃啃的(为什么要舔舔啃啃呢?),一个月下来我终于忍无可忍了!
〃我说,干脆弄个纹身把它盖住吧。〃我不耐烦的推开白毛凑过来的脑袋。
〃纹身?〃白毛正色沉吟了一会儿,〃好办法!不如咱俩纹一对儿,你纹在左臂,我纹在右臂好了。〃
然后比我还积极的叫来纹身的匠人。
〃请问小姐要纹什么图案呢?〃匠人准备好工具,恭敬的问道。
什么图案?这我还真没想过……纹个老虎?像小混混……纹个玫瑰花?像妓女……纹团火?纹个龙?像黑社会……纹毛主席头像?泰森会告我侵犯他的专利……
〃这位大爷,请问追风族文字里面,穿和越分别是怎样写的?〃
〃……哎?〃
最终被我华丽丽的抽象了一下的追风族文字〃穿越〃就漂亮的纹在了老娘的左臂上!但是……怎么没人告诉我古代纹身这么疼啊啊啊?!!
更可恶的是白毛那厮居然淫笑着在我的涕泪交加中吩咐那匠人在他右臂上纹了个〃反穿越〃!
连这事他都把我吃得死死的!嗷………………!!!
纳金巴族一战之后,佩芙阿作就举行了安达美,草原上最有实力的追风族与三骨族正式结盟,实力猛增,追风族能收服刚烈的纳金巴族对草原上其他各族是不小的震撼,随着追风王挥军征战四方,草原上各部族纷纷前来归顺……
后明禧帝七年冬,关外草原上最后一个小部归顺追风族。
追风王正式统一关外。
盘腿坐在宫殿华丽的毛皮上,当最后一个部族将臣服文书恭敬的献上时,我忽然意识到,这个意气风发的站在我身边的男人,是这个草原年轻的王!他美丽坚定光彩照人的眼睛深邃的望着我,他在等我的答案。现在的他手握大权;现在的他踌躇满志;现在的他以压倒性的自信期待着我……这个为他出谋划策;为他带来无限灵感;总是在别扭中支持他;总是泼着冷水指点他;既任性又爱吃醋的女人,能够微笑着告诉他〃我愿意嫁给你〃……
我愿意么?
冬天在变动和彷徨中过去,草原上的春天总是充满生机。
在即将到来的草原上一年一度的大节日巴藏节上,白毛会正式封王并接受各部族献礼。各地首领到时都会前来见证和祝贺,当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和这草原未来的主人打好关系,后明自然也不例外。
这几天各地使节纷纷抵达,宫殿里的人既要翻修皇宫准备节日又要招待使节,个个都忙得不可开交,恨不能一个人劈成四半儿用!我这个吃闲饭的也不好意思继续懒散下去了……自告奋勇的在内侍长手下东跑西颠的帮忙。
其实我这么做也只是想让自己忙起来就不用痛苦的胡思乱想了。巴藏节一方面相当于汉族的春节,另一方面也是草原上男女求爱的节日。看白毛那禽兽般的眼神就知道这成亲的事八成拖不过这个节去了……半年下来,我早就想明白自己是喜欢白毛的(巨大的进步啊!!含泪撒花~~),但要说跟他结婚……我,我一时半会儿真接受不了!眼下也只能拖一天算一天了……
唉……又陷入这个痛苦的思考了!摇摇头,不愿再想,我抓起一边的托盘就朝纳纳扑了过去!干活?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