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_林子律》第65章


纪宵欲言又止:“……就算是吧,你那时真的太好看了。”
楚澜:“你的意思是我现在长残咯?”
纪宵的一句“不”刚要出口,忽然见了从远处巡逻而来的保安大叔,他与对方遥遥四目相对,猛地一拍楚澜:“快走!保安来了!”
两人迅速爬下花架,撒腿就跑,纪宵拉着楚澜的手,灵活地穿过小花园错综复杂的道路。保安大叔一路追赶,气喘吁吁地喊:“站住——哪个班的——小兔崽子!”
校园中十年如一日的洋溢着活力,而紫藤花架悄然伫立,仿佛无声地微笑,注视一对情人手牵着手狂奔。
他们笑得放肆极了,不一会儿就躲进了教学楼里,留下保安茫然地举目四望。
这里还将发生许多许多的故事,有人爱而不得,有人终成眷属。而每一句简单的“喜欢”都将青春定格在了人间好时节——
四月天,草长莺飞。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之所以理想化,是因为它唯一特殊的地方,在于整个故事的真实性大约七成。楚澜与纪宵,是我认识的两个朋友,他们的人生经历大部分如文中所写,个别细节是我添油加醋,大大地缩短了时间线,其实这俩当时纠结了很久才啪啪啪(这不是重点。
之前对纪宵(的原型)说:“我给你写个故事吧。”
他欲拒还迎,说了半天,最后留下一句:“你得给我看啊。”
现在我终于可以拿给他看啦。
谢谢大家一路陪伴,么么哒。
会写一篇题材特殊的番外,届时大家可能会更理解写这篇文的初衷吧w狗粮不能我自己吃(X
第45章 番外
我跟纪宵说:“我给你和他写个故事吧。”
那会儿正是大学的某个暑假,纪宵听了这话,以为我又在开玩笑了。自认识以来,我曾经说过无数次要将他们虐狗的每个瞬间记下来然后整理成文,但始终未能落实到行动,于是他理所当然地觉得我又在“一期一会”。
但他认真地想了想,说:“我媳妇儿肯定不会喜欢你这样,我只能装作不知道咯。”
我说:“随便你,写了也不是要给你看。”
然后纪宵跳脚:“那怎么行,必须给我看。这都是值得记住的。”
等我终于在某个初冬的晚上,百无聊赖,打开文档后,又发现他们之间的事,我知道的还是太少。那段时间每天戳纪宵聊天,又被他以“你快去学习”的借口打发掉,直到最后成品,因为以前没想过真会写,许多细节经不起推敲。
比如他们两个的大学生活,鉴于大家相隔千里,只能凭借他们自己的说辞了。
楚澜那段时间很好奇我为什么一直问CUHK的事,比如怎么招生、学校书院制是怎么样的、上课在哪、有没有通宵教室……问得他烦了,就说,“你去百度吧。”
当中出现过一段很有趣的对话,我问楚澜:“你是哪个书院来着?”
楚澜说:“我是斯莱特林的。”
纪宵立刻拆台:“什么斯莱特林,他是格兰……不是,他是XX的,小坏蛋把我绕晕了。”
我和楚澜是青梅竹马,可惜并没有滋生出什么大人臆想的美好情愫。小时候互看不顺眼,时常有掐架告状之事,长大后懂事了,各自收敛小九九,相安无事地当了三年初中同窗。
我那时性格孤僻,楚澜怕我受欺负——虽然他后来说都是他妈千叮万嘱的——每天一起骑车回家,慢慢地竟比小时候要亲近些。无奈那会儿的旖旎暧昧被掐灭在摇篮,楚澜和隔壁学校一个校花早恋,我安稳地继续学习。
上的不同的高中,他认识了纪宵。听我的好闺蜜小棉袄翟辛恩小姐姐说,楚澜在学校,其实是人际关系很一般的,他在学生会混了一年就撤退,醉心他那些高深晦涩的专业书籍里。
辛恩说,那会儿他们分文理,原来理科班转文的并不多,因此纪宵甫一到他们班,就吸引了绝大部分女生的注意,理由倒不是帅,而是纪宵高。十六岁便凭借180的身高在一群没发育好的男生中鹤立鸡群。
纪宵最初也是阴沉的,不太爱说话,唯有对上楚澜有点笑脸,同学喊他帮忙的时候,倒是二话不说。辛恩说对他最初的印象只觉得是个实干派,成绩也不错。
他们两个住进一个宿舍后,感情就莫名地好了,只是我在认识纪宵之后才晓得的事。
之后便如同文中所写,纪宵对楚澜是一见钟情(脸),然后步步为营。既是小说,自然有艺术加工,譬如他其实没那么大度,成天见楚澜和女友卿卿我我也不见怪,心里早就吃味吃了千百遍,差点成了个怨夫。
后来的事迹,便是我们厮混熟了,楚澜毕业前与初恋分手,纪宵乘虚而入,不多时两个人纠结了大半年,楚澜终于决定接受他。
当中拉扯的时间两人想了什么,我没问,也觉得没必要。毕竟世界上所有的暗恋与自我折磨都是,“喜欢不喜欢”这个问题。
想明白了当然在一起,他们之间最大的阻碍不过是性别。
我认识的楚澜,远不如写出来那么软萌。
他是个对自己要求很严的人,在同龄男生中,大概只有他会每天制定严格的日程表,然后按部就班分毫不差地按照上面的安排做事。他学过钢琴,也练过软笔书法,写字很好看,现在改写硬笔,每逢过年负责写红包。
所以想明白了一件事就一定会去做的,楚澜的人生里没有“犹豫”也没有“后悔”。
而比起楚澜,我相信每个春心萌动的少女会比较喜欢楚澜和姜星河这种款……提名后者的原因稍后再讲。纪宵着实是无意中讨人喜欢的那种,高中不少女同学曾经表白,被他哭笑不得地拒了。
宵哥这种天生弯,拿女生实在没辙。他和楚澜一样绅士,出门会帮女生开车门、拉凳子,手掌盖住车门框防止碰到头,说话轻声细语的,虽然不是成天阳光灿烂的样子,但脾气很好,认识这些年,我好像没见他生过气。
两个懂礼貌的人谈恋爱,一开始是相敬如宾的。楚澜给我看过他们最开始确认关系后的聊天记录,客套得简直不像情侣。
“我早上吃过云吞面了,你吃了吗?”“食堂的小笼包,下次你有机会来我请你吃。”
满屏幕都是这样干巴巴的对话,没有卖萌颜文字,没有表情包,甚至那会儿他对纪宵的备注都是一丝不苟的全名。
值得一提的是,纪宵本名三个字,常人会觉得既然是恋人,那亲亲热热地喊名字就很正常。楚澜不,他直到交往的第三年,都还连名带姓地喊:XXX。
他们仿佛直接跳过了热恋,径直进入老夫老夫的状态。可能在两个人心里,恋爱都不是第一要务,纪宵忙着过六级和保研,楚澜做课题考雅思准备出国。前不久,楚澜才对我说,其实他们从一开始就不是把对方看得很重,也知道会异地甚至异国很长时间。
我问他:“那你不怕又被戴绿帽?”
他瞪了我一眼,又“呸”了一句,才说:“他敢!”
好的我知道了,他是真的喜欢纪宵。
楚澜当然喜欢纪宵,不然他不会一到假期便香港上海两边跑。纪宵跟他家人矛盾最重的时候,他继父放话说不给纪宵生活费。
那时他在上海开销都很高,纪宵又在保研的紧要关头,分不出身去打工,一度十分窘迫。楚澜怨他不先跟自己说,然后从生活费里自己扣了一大部分打给纪宵。当时我听说这件事,作为一个无法视金钱为粪土的俗人来说,被深深震撼了。
我和辛恩算过一笔账,当时楚澜每个月生活费是八千,他拿出了一半借给纪宵,又自己存下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我发自内心地对楚澜说:“你对他真好啊。”
楚澜认真地说:“我对他不算好,他对我才是特别好,真的特别好。现在借钱给他,我以后还能让他还吗?我现在能给,肯定要给。不仅是因为我喜欢他,而且这是一种必须履行的责任,我给他花钱都是应该的,互相扶持。”
我感动得涕泗横流……然后果断告密……把这茬立刻通知了纪宵。
然后纪宵说:“我一定会好好念书好好工作,以后和他认真生活,让他做自己喜欢的事。赚钱养家都归我,他爱干啥干啥。”
对纪宵而言,他觉得遇到楚澜是他最幸运的事。
他对楚澜说过的最让人心动的一句告白,是去年生日时,在一大段朴实无华的铺垫后,蓦然映入眼帘:“你的名字真好听。”
真希望他们能够长长久久,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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