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三千世界》第44章


苍虎双膝跪地,额头砸在地上,“此次是我没有禀告族长私下行动……苍岩部已经有五日没有吃食了……猎圈里也没有任何动物……”
“是吗?”少女歪了歪头,似乎正在考虑他说的是不是真话。“既然这样,那只并封你们带走吧……以我微生茉的名义,在此次捕猎季之前,允许你们的猎圈暂时扩大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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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群皮肤被晒成棕褐色的少年少女们抬着并封千恩万谢的离开,微生茉轻轻叹了口气。
这种年少的激情和单纯的快乐,她再也不会拥有了。
上次他们昏迷再苏醒后,人类已经自己从自然优胜劣汰中演化出来了。微生茉原本力量最弱,苏醒的也最早。她一直看着这些跟她相比弱小无比地人类是怎样抵抗着各种强大的野兽,挣扎着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因为弱小,所以这种挣扎求存时表现出来的精神和力量,就愈发地撼动人心。
微生茉从来没有出手相助过。这次会允许苍岩部扩大猎圈范围,也只是因为她用精神力搜查后发现,苍岩部信奉的神明苍穹不慎把自己随身的一把刀落在了苍岩部猎圈内,才使得那附近的动物都仓惶逃离,也使苍岩部狩猎不到食物。
其他陆续醒来的神明都对人类这种和自己外形极其相似的生物产生了巨大的兴趣。他们日复一日地观察着人类,学会了他们的语言,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喜怒哀乐,然后终于在某一日,神明走入了人类,帮助他们抵抗强敌,帮助他们活下去。
人类开始依赖信仰。
神明也逐渐学会了尊卑、制度、背叛、谎言。
唯有微生茉,她比任何神明都要接近人类,却也比任何神明都要远离人类。
她从来都只观察,不涉入。罕古的沉睡和其他神明的变化让她明白,自然的演化自有它的进程法则,并不需要她的插手干预,否则,历史就有可能滑向更加糟糕的方向。
即便罕古苏醒,神明和人类之间的关系也算融洽,她也没有改变过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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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微生你在哪儿?”
精神力中传来一个喳喳呼呼的声音,微生茉露出淡淡的笑容。
“在东亚。”微生茉道。她把地球上的大部分地名都挪了过来,安在那些她看得眼熟的陆地上。
“到我这边来吧。”对方高兴地说道,“黑水部用水果酿出了一种非常好喝的酒,来尝尝吧。”
笑意变得更深。
“好啊。”微生茉轻声应道。
乘上吉良,轻轻拍了拍它的脖子。吉良后腿一蹬便窜入云端,疏忽不见。
在她离开后,头发乱糟糟的苍虎自草丛中钻出来,仰望着天空,怅然若失。
暗流
“看,我就说微生会来。”看到从马上一跃而下的微生茉,一个得意的声音响起来。
“烨川,启峦,苍穹,弥晓。”微生茉笑着依次唤道。
烨川是罕古第三子,启峦是第七子,苍穹是第十三子,弥晓是第六女,他们几个以烨川为首,这些年越走越近。第一个跟微生说话的就是烨川,他喜欢把宝石蓝的长发扎在脑后,显得既精神又简练。弥晓常在西欧。这里气候宜人,强大而危险的野兽也比东亚要少许多,人们一年中至少有七八个月是可以吃饱的。也因此,这里的人们便比东亚的人更享受生活。在微生茉的印象中,似乎原本地球的情况要反过来才对。不过离开地球那么久,那时候的记忆,已经淡薄得很了。不算昏睡的时间,她在这个世界也已经有三万多年。她也已经习惯了像其他的神明一样,睡一觉少说也要上百年,随随便便思考一个问题就可以花好几个月,一动不动地看星星看得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因为生命无限,时间对于她,似乎也失去了意义。
或许正因为如此,在短促的生命中活出无限精彩的人类才越来越引起神明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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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这些年越发懒散了。”苍穹揉着微生茉的头发弯腰,郁闷地说:“明明年纪最小,怎么跟老头子一样?”
“老头子?”微生茉挑挑眉,指着下方庆贺的人群中满脸褶皱的老人,“我的年纪,可是他的好几千倍了。还有,”她瞥了一眼苍穹的腰间,“你的刀呢?”
“哎?”苍穹这才发现刀不见了,“可能掉哪儿了吧?”接着见微生茉抛过来一件东西,连忙伸手接住,诧异道:“咦?你什么时候拿走的?”
“哪里是我拿的?”微生茉翻翻白眼,“苍岩部是在你的庇护下对吧?他们中最强大的勇士才可以冠以‘苍’字名对吧?可你居然把你的刀丢在他们的猎圈里,苍岩部今年冬天没有猎到食物,都快饿死啦!”
“什么?”苍穹大吃一惊,“我得去看看,烨川,喝酒的事我们……”
“你急什么?”启峦摇摇头说:“微生肯定都处理好了,还用你亲自跑去看?”
苍穹疑问地看向微生。
微生点点'霸:。。'头,“我把他们今年捕猎季之前的猎圈扩大了一倍。你以后把东西都收好,捕猎季过了以后,动物们也就都回去了。”
苍穹这才放心,摸着头嘿嘿笑起来。
“我们快点儿下去吧?”弥晓垂涎地看看地面,“我都闻到酒香啦!”
“好。不过我有一个要求。”烨川说:“这次我们都扮成普通人类怎么样?他们这次要举行喝酒大赛,如果亮出身份就只能干看着,也没什么意思。”
众人都觉得有趣,纷纷说好。他们降落到树林里,华服美饰都变成简单的兽皮衣服和草链花环,肤色也俱都变成常在眼光下行走的咖啡色。微生茉一时想起嫦娥奔月的故事,还把吉良变成长耳朵的白毛兔子抱在怀里。
改装完毕后,几人互相看看没什么破绽,又特意把容貌变得普通了些,才去了隐身,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这一次的喝酒大赛并非为了庆贺哪一种美酒的酿出而举行,而是这区域的习俗。举办赛事的是这里最大的黑水部,附近七八个部落也都有人捧了美酒来参赛。除了酒,他们还带来了自己部落的皮毛、食物、工具、首饰等来交易,热热闹闹的就像一个大集市。除了这种每三个月才有一次的大交易以外,平时各个部落之间并无来往,互相不认识也多。因此微生茉等几个陌生面孔混进来,他们最多也只是惊异一下这群人异常俊美、气质不俗以外,倒真没什么人怀疑。
弥晓拉着微生茉,在各个摊子间转来转去,尤其是各种首饰看得最多。其实跟他们在微生茉影响下制造出来的珠宝衣服相比,这些用贝壳石头树木骨头做出来的东西实在粗糙的紧,但却有一种粗拙质朴的感觉,浑若天成。有一个用鸟儿细小的绒毛和贝壳做成的手链,连微生茉看着都喜欢的很。
“喏。”启峦付了钱,把手链递给微生茉,“喜欢就戴上。”
微生茉怔了下,笑了笑,接过手链戴在腕上。
这里的钱币用的是一种红色的晶石,这种晶石是从一种跑得极快、喜欢钻洞的老鼠脑袋里取出的。微生茉私心里认为那是火系魔晶,不过一般人们都习惯称之为火石。这种晶体有大有小,形状并不规则,但只要放在白色的页岩中,再撒上一种灰色的草籽,就会燃起红色的火焰。火石的红色越鲜艳、块头越大,燃烧的时间就越长。一颗拇指大小的火石能燃烧一整天,夏天烧水烤肉足够了。如果是冬天的话,为了取暖一天要用七八颗火石。火石的需求量很大,无论什么人都需要,因此就成了这里通用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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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赛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美酒大赛,由人们带来自己酿的美酒放在高台上,在酒坛上留下酿酒人的记号,然后每个部落推选出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来评比;第二部分就是喝酒大赛,由黑水部提供公认最烈的一种酒,想要参加的人都可以参加。其中能喝下最多酒的人可以得到一坛美酒大赛中评出的最好的酒,黑水部还会付给他等同于他喝下酒的数量的火石,第二名可以得到排名第二的美酒和相当于喝下酒的一半数量的火石,第三名则是只有排名第三的美酒。而除了这三人以外,其他人都要为自己喝的酒买单。西欧人好酒,即便参加这比赛大半人最终都变得囊中空空,但参加者依然甚众。
微生茉等人没有带可以参加美酒大赛的酒,因此烨川只跑去参加了第二种比赛。
美酒大赛首先举行。二三十坛酒在高台上摆开,旁边都放着一只用来品酒的木碗。酒香四溢,随风传开,台下看着的人眼睛都红了,好几个人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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