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尘》第41章


“慕哥,你看,这根辣椒形状长得真漂亮,红彤彤的。”
“这个西红柿里面肯定是粉的,特别好看。”
“这些小葱长得不错,来几棵。”
……
后面的秦慕:“初尘,摘两根茄子。”“三根黄瓜就行,不要多了。”“芸豆太少,再来点。” “好了,太多了,这些够两天的量。”
安初尘看着篮子里再也装不下,有些不舍地把手中的彩色椒放下,他从没这样玩过,很有意思。
他想起高中时一个很火的游戏,经营农场,他听同学很好玩就跟着玩了一次,只种了草,感觉也没什么有趣的地方,就没再玩过。但同学们说起来时都是眉飞色舞,今天又偷了谁家的菜,晚上订好时间准备凌晨及时收菜防止被偷。现在终于明白农场收获的满足感了,不知道那些同学还有没有继续玩。
摘完之后,他让秦慕给他拍照,站在蔬菜大棚里的他拎着篮子笑得一脸阳光灿烂。他在心里暗暗吐槽自己比之前幼稚多了,像个小孩,或许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会变得这样的一脸痴相。
“慕哥,如果有喜欢的人你会主动表白吗?”回去的路上安初尘突然问了一句,这句话他想问很久了,心情放松之下很容易开口了。
秦慕一脸淡然:“看情况。”
“什么情况?”
“如果将来能在一起的可能性很大就表白,如果可能性小就不表白。”
“还能这样?不试试怎么知道能不能在一起?”
“我相信概率。”
“跟投资产业一样”
“差不多。”
“两不伤害的做法。”
“你呢?”
“跟你一样。”安初尘笑得像只偷腥了的猫。
把采摘来的蔬菜放在料理台上,花花绿绿摆了一堆,安初尘很有兴致地摆放它们,整整齐齐地东一堆西一堆。
“这是不是强迫症?慕哥。”
“不是,你是心情好。”
“我也这样认为,先等会儿,我用一下钢琴。”安初尘突然想弹奏一段快乐的旋律,今天的心情由一条条小溪渐渐汇成一条大河,汹涌澎湃,回荡在他的心间,一刻不停,催促着找一个宣泄口。
秦慕看着安初尘坐在钢琴前,没有思考,手落下,行云流水。琴声一开始平静安详,潺潺而流清澈到底,很快变得欢快起来,如同轻声歌唱的溪流,在人的心壁上不停冲刷,挠拨心弦,然后又打着回旋奔向远方,引得人不由自主地想要跟随其上,最后喷薄而出汇成欢乐缤纷的海洋。
安初尘弹了几次终于确定代表心声的旋律,他满意地记录下来。
“这首曲子怎么样?慕哥”
“很好,听了特别开心。”
“《Beautiful》,送给你。”
“谢谢。”看着笑得一脸干净清澈的安初尘,秦慕听到这首曲子送给他时想要吻上对方的行为最终克制住了,他笑了笑,没有往前迈出一步,定定在站在原地。
“今天收获多多,景色和心情都会给人灵感。”
“只有好心情才有灵感?比如《云端》。”
“不是。在我爸妈离婚时,心情很不好,弹钢琴时用力过大到恨不得要砸掉,那种心情弹奏出的曲子都是灰暗无趣,旋律也不错,但当时根本不会想着要记录。我喜欢记住开心的事情,这可能是一种个人的自我保护机制。”
“那你是乐天派。”
“某一部分应该是。”
“矛盾体。”
最后以两人的相视而笑结束谈话,该去做午饭了。
自己摘得果实做出来的饭菜比平时都要好吃,安初尘心满意足地坐在落地窗前的摇椅上,晒着太阳,有些昏昏欲睡。昨晚没睡好,今天早上起得早,兴奋过后就容易瞌睡。
秦慕从餐厅里出来,就看见安初尘一副要睡着的模样,没有叫醒他,拿了条长毯给对方盖好,自己出门去了。
第30章 吵架
睡了近一个小时,安初尘因身体麻木醒过来,愣愣地看着窗外对着他笑的秦慕,正拿着画笔在画板上涂涂抹抹。高大俊朗的男人手持画笔的模样足够引起众多女人的尖叫,但对于安初尘来说吸引他的只有画板上的内容。不顾麻木还没消去,起身走到窗前,侧身看向画板,上面画着是刚才他睡觉时的一幕。
风格是古典与印象相融合,笔法既有细腻又有奔放大胆,色彩明亮而温暖。洋洋洒洒的阳光从树荫中透过玻璃照在摇椅中熟睡的俊美青年身上,透出安详平和的气息。
这幅画还没有完成,但其中的意境已隔着玻璃窗跃在安初尘的心间,甜意从心底丝丝缕缕地升腾上来,轻松写意是现在最好的写照。
秦慕放下手里的画笔,对着他招了招手示意让他出去。
“一会儿换好衣服,我们去马场。”
“这个还没完成。”安初尘指了指画。
“不要紧,我记忆力不错。”秦慕眨眨眼睛,瞬间变身风流公子,把安初尘电得晕乎乎的。
两人换好骑士装,安初尘看着完全合身的服装,对秦慕的细心很是感叹,作为大部分时间受照顾的一方,他是有些内疚的,到现在他连秦慕的生日都不知道是哪一天。
两人出门朝与原来方向相反的方向去了另一处山丘,翻过山丘,还是一大片绿草如茵的草地,夹在两个低矮起伏平缓的山后之间。在对面山丘的尽头有一座马厩和马场,十几匹高矮不一的马在悠闲吃草,再往前看是一条细长的小河,水面波光潾潾,平静流淌。
安初尘以前在国内的俱乐部跟着安爸骑过几次马,不算是初学者,但要说骑术有多好那也是不可能的,这样的运动需要多熟悉。秦慕给他挑了一匹中等个头棕色毛发的马,这匹马性情温,正适合他。秦慕自己则挑了一匹黑色如同绸缎毛发的高头大马,看上去比安初尘那匹帅气得多。
“好久没骑马,感觉生疏了很多。”安初尘率先上了马,对着还在下面注视他的秦慕道。
“先慢慢适应一会儿,控制马小跑,找找感觉。”秦慕利落上马跟在他后面。
安初尘很快找到了节奏,与秦慕一前一后在草地上慢跑起来,从马场到田地,绕着农场来回跑,沿着河流跑,总之是神清气爽,如果忽略大腿根的微痛的话。
游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吃完晚餐后,两人回到城市,在这之后还不知道下次再见是什么时候。虽然心里俱是依依不舍,但每个人的面上都是笑得爽朗轻松,演了一手的好戏。
学校里的学业一如既往地繁忙,安初尘选课选得比较多。其中一个名叫梅尔逊教授的授课他很喜欢,经常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其请教,梅尔逊教授对这个学生也很欣赏,允许他进入自己的课程组。这样一来,安初尘就更忙了。他的德语老师卢卡邀请他去法国游玩都没空,朋友的联系也少了许多,与父母固定两个星期通话一次,只有秦慕每隔几天的信息还会及时回复。
十二月底到一月初,学校里放假十天,没有考试没有论文,是一年之中大学生们真正轻松的日子。平安夜,学校里的华国留学生们联合起来举办了一个酒会,安初尘被同校同学拉着去了。
留学生以家境好的居多,有花不菲的价钱举办酒会能力的更不在少数,酒会就成了家世比拼,但凡家世条件好的周围有不少跟班,现在人际关系好与否被认为一个人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什么清高什么不屑在这群理性的人中是很少存在的,有的话就被当成笑话来看。
安初尘不知道他是这群人中被认为清高类中一员,类似联谊会性质的酒会举办过多次,他这是第一次参加,俱因为忙。
酒会的用餐方式现在基本都选用自助餐型式,方便省事。安初尘对于交流没太多的兴趣,首先很多人在看你时眼里□□裸地打量和审视,其次以利益为目的交流对现在的他来说还为时尚早。在酒会中闲逛了几圈,到自助餐前选了几样顺眼的食物。
安初尘的一个转身,就听到后面一个女人的尖叫:“哎呀,我的脚!”然后安初尘被猛然向前推了一把,手里的托盘跟着晃动,食物被甩了出去,正好落到前面一个男生的衣服上。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对着不高兴的男生道:“不好意思,弄脏了你的衣服。”
“喂,你踩了我的脚,怎么不知道道歉!”后面的女生叫声不小,惊得周围的人看了过来。
安初尘只好转身对着后面的女生:“不好意思,不是有意的。”
女生穿着露肩的长款晚礼服,身材还可以,深得化妆精髓,脸被化得如花似玉一般,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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