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肾不好》第32章


少年的蒋青哲觉得自己仿佛一直一直踽踽独行在一片迷雾之中,他不知道自己未来在哪一个方向、会是什么样子的。
遇见姜梭之前,其实他已经注意了他很久,他的那群“朋友”时常拿他的身世来调笑,往往说着说着就会拐到一些黄色话题去。
他不清楚为何看起来这么弱小的人身体中会藏着这么强大的力量。
仿佛能以蚍蜉撼树,仿佛能以螳臂当车。
在他意识到的时候对于这个人的关注已经多到了可怕的地步。
所以他在看到他仰着头和一群人对打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冲上去帮他,他没办法解释那时可怕的冲动。
但他不后悔。
因为他因此结识了那个手有点小牵起来的时候还有点凉的少年。
当他拉着他带着他奔跑的时候,会让蒋青哲觉得一直这样奔跑下去、奔跑到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未知的地方都是一件幸福无比的事情。
姜梭很爱做的一件事就是挑着眉对着他笑,嘴里嘟囔一句,“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傻蛋。”
他不知道的是,每次他这么笑都会让他热血奔腾,几乎要克制不住按住他的后脑勺,吻得他天昏地暗,最后听他气喘吁吁有气无力的暗骂,“蒋青哲!你这个蠢蛋是想吻死我吗?跟几百年没打过啵似的!”
那个时候他从女生那里听说如果用红色的笔在暗恋的人的笔记本上写满一笔记本的同一个愿望,那么那个愿望就能实现。
一开始他听到这个传言的时候十分嗤之以鼻,但是最后他还是偷偷做了他嗤之以鼻的事情。
在成功和姜梭在一起之后他觉得那个偏方真是灵验极了。
但是,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错。
后来他一遍又一遍的写,写坏了无数的红笔,写烂了好几本笔记。
“和姜梭在一起一生一世!”
这个愿望最终还是没能实现。
*
他却连一个发泄的对象都没有,因为这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
那时他被他名义上的父亲绑回去,说是要送他出国,就不追究他和一个男生搞上污了他们蒋家祖宗脸面这件事情,他犟着嘴死活不肯应声,被他打的躺倒床上不能动,第二天他惦记着留在趴体里的姜梭,硬是从窗口爬了出去,却没有找到他。
他的“朋友”告诉他姜梭走的时候只留下了“再也不见”的话。
姜梭仿佛就像是一粒水珠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蒋青哲几欲疯魔,理智也被冲销殆尽,未曾从那群心虚的朋友脸上寻找到蛛丝马迹。
后来他还是被他名义上的父亲所找到,带回了那个家,几天几夜没吃没喝的他不甘心的晕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被打着点滴送到了国外。
孤立无援并且被他名义上的父亲完全放养的蒋青哲没有再颓唐下去,反而站了起来,一个念头经年不变的支撑着他,在饿肚子的时候,在被殴打的时候……
他要回去找到姜梭。
却找到的是一个不再属于他的姜梭。
一次又一次拿出来惦念的记忆中那个会挑着眉笑着骂他“蠢蛋”的姜梭已经在这个世上消失了,连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未曾留下。
为什么?他想。
为什么?在与那个姜梭的“金主”打了一架之后,全身疼痛还一瓶一瓶的灌着酒的他还是在想。
直到和他一起喝酒的一听到他回国就凑上来的一个“朋友”酒醉之下说漏了嘴。
“哎我也不就不知道了,那个叫姜梭的到底有什么好,那个时候我们每一个人操…过一回,还不是只比女人紧一点点吗……”
“……”
原来,原来都是他的错……他一个人忍着一身伤用凳子把他们每一个人都砸到半死,淋着一头一脸的也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别人的鲜血,看着黑透了的天空,这样想。
原来当一个人感到绝望的时候,总是会有着更深的一层绝望在等着……
他的姜梭。
他的珍宝。
原来都是以前的他所一手毁去的。
他竟是连恨,都只能恨自己。
*
他全部的青春和他所有仅剩的热血,都倾注在这一个人身上。
蒋青哲甚至觉得他对于姜梭已经付出了自己所有的爱,以后再也不会这么爱一个人了,因为他已经失去了所有去爱的精力。
姜、梭。
这两个字仿佛用时光的刻刀狠狠的刻在他的心上,把他的心脏全部占满,若是想要剥离就要连着一大片血肉,最后留下丑陋的疤痕,陪伴他一生。
第30章 第二十九章 元野番外
1。
傻缺本名叫瞿飒。
瞿飒,飒瞿,诸位瞧,飒瞿飒瞿倒过来这么一读可不就是傻缺么!
所以这傻缺一词还真没瞎叫,那都是有缘由的!
不过傻缺虽傻,皮相倒是长得好,无意中他听了两耳朵旁边的几个女服务生形容的词,叫什么渊渟岳峙的……总之,只要他不开口说话,光瞅着还是挺唬人的。
那天元野领完舞,满头大汗的从台上下来,就看见自己常坐的位子上做了一个男人,他眉毛一竖,抹了把汗上去拍拍那位仁兄的肩膀,那人转头看到他,眼睛一亮……鬼知道元野看到这人的眼睛的时候在想些什么,不过他敢担保这人的眼睛的确是亮了,跟阿John金主家里那条二哈看见心爱骨头一样表情。
把脑补出的这个大男人脑袋上的一对狗耳朵甩出脑海,他撇撇嘴,指了指他的位子道,“喂,这是我的位置。”
二哈男的眼睛亮晶晶的:“是你!你刚刚的舞跳得真棒!”
后来这个傻缺对他说这句话还有后半句他没说,“跳得台下看的人都硬了,我那时特别想一个一个把他们下面竖起来那根全掰折了。”他无语之余,把他按在沙发上揍了一顿,当然后来揍着揍着就被这条抖M被揍硬的公狗拐到床上去了,这个暂且不提。
那时本来对于这人答不对题有点冒火的元野听到他夸他的舞姿又笑了,他拍拍他的肩膀,一屁股在他旁边的位子坐了下来,“哎你小子可真有眼光!”
他喜欢跳舞,不管街舞广场舞民族舞什么什么舞都喜欢,因为他享受那种在台上被灯光打着的感觉,仿佛万众瞩目,不得不说,这个傻缺这个时候夸了他跳的舞是一个正好戳到他痒处的做法,这不,元野看着他的二哈表情都绝对的有点顺眼了。
聊着聊着才知道这位还是他多年的忠实迷弟,只要他跳舞场场都来看,今天终于接触到了真人。
后来的元野对于他们的初遇的偶然性产生了怀疑,不过这个傻缺在某些方面确实有些贼精贼精,饶是意志坚定如他在这个问题方面还是总被他成功转移话题。
结识了这位迷弟之后,元野跳舞更卖力了,而且往往总是不自觉的在围观群众里找傻缺那张颜值突出身高也突出的脸,常常会对上这位的眼睛,然后正在台上甩动四肢的元野就会看到一个傻大个朝他晃晃手,然后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一搓,做出了一个“比心”的手势。
元野:……
元野:傻逼。
他要很克制自己才能维持住自己的舞步,不过这时候通常就没办法维持住自己的表情,于是台下的迷弟迷妹们时常发现他们的元男神最近在台上跳舞的时候表情突然变得颜艺了起来,不是笑得咧嘴,就是一脸的黑线。
2。
这个傻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渗入了他的生活里。
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悄无声息的就登堂入室了。
元野舒服的靠在椅子上等开饭,百般无聊的用筷子敲了敲空碗,探头望一望厨房里不透明玻璃门里的男人,心里感慨着这人的段位高,真高。
不过菜烧的还是挺好吃的。
至少看起来让人食指大动,他心想。
名义上来蹭饭实则在厨房忙到现在的瞿飒看着面前的青年狼吞虎咽的吃着饭,他的脑袋上有一缕刘海比较长,老是吃着吃着就到了嘴里,元野不停的把这缕毛吐出来,很是光火,正想找把剪刀一剪子剪了的时候,一双生的极好的手伸了过来帮他把这缕头发别到了耳后,温热的手指还状似无意的划过了他的脸颊,带来一阵瘙痒。
元野一愣,一张脸也不知怎么的刷的就红了,跟番茄似的。
他反应过来低着头死命戳着碗里的饭,仿佛那是自己的脸,红什么红!让你红!让你红!
戳了半天又抬头瞪了一眼旁边的笑呵呵的罪魁祸首,下巴抬了抬,“你不吃吗?不是来蹭饭的吗?快吃!”
瞿飒哦了一声,才把搁着的筷子拿起来夹菜吃,吃了会儿,忽然伸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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