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神仙在异界》第102章


“转化成死灵法师也不过是稍微地延缓了这个过程而已,转化成死灵法师也不过是稍微地延缓了这个过程而已”乌特斯*加伏亚喃遍,忽然叹息一声,言语中有说不出的没落,“像我们这些生命真是如同镜花水月啊,十万年,或者只有一万年后,也不免化作尘土。”
“这个倒也未必。”林慕新微微一笑,“在我以前的那个世界里,就真的有同存与这个宇宙的存在。”
众人的脚步都一下子停了下来,魔神一把抓住林慕新,急促地问道:“你说,真的有同存于宇宙这样的存在?”
林慕新也只是有感而发,哪里知道魔神这么在意,看了看他抓着自己的手。魔神嘿嘿一笑,尴尬地把手收了回去。
林慕新伸出一只手来,在虚空中划了一个圈,道:“你们看这是什么?”
巨力神脱口道:“这是一个圆圈。”
兽神也是抓抓头:“我看,就是一个圆圈啊。”
“这个哪里是一个圈这么简单啊!”布鲁士洋洋得意道,“这明明是一颗巨大的夜明珠嘛。我说的对吗,林?”
林慕新:“@#%……&……”
乌特斯*加伏亚、自然女神和魔神却是低头不语,眉头皱起在竭力地思索着什么。
一个圈,它能够代表着什么呢?
如果它代表的是一个实在的物体的话,那么小到一粒弹珠,大到一个星球,他们都是圆形的。同样的体积,圆形的物体要不其他形状物体的面积都要来的大。甚至有人还认为圆的面积可能是无限的。那么它代表的是无限!
如果不是实物,而是抽象的话,那么圆圈首尾相接,它代表的是一个循环。一个生命的结束,身体化解成养分,以供养其他的生命,另外一个生命就开始了。一个朝代的结束,新的朝代则是取而代之。甚至是玛雅神族的没落,代表着人类的兴起。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很多,没有穷尽。简直可以比拟那浩瀚无比的宇宙星辰!(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cN,手机用户登陆wap。。cn,章节更多,请登陆文学网阅读!)
第四集 光耀之地 114章 悟道,雷法
更新时间:2008…5…2 13:09:16 本章字数:4137
秘的光耀之地,更加神秘的艾尔巴克地狱回廊里,魔人正在讨论着林慕新随手画出来的那个圆。
每个人都在竭思苦想,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认为一个六阶的强者会做出一些无聊的事情,一般来说,从五阶进阶到六阶,是对于世间万物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才会进阶的。没有一个只会研究魔法的人会进阶到六阶,六阶的强者一般都对这个世界有着区别于常人的想法,他们有着与常人不同的眼光,可以把世界本质看的更清晰,更明亮。
乌特斯*加伏亚干涩的声音说道:“这个是代表着一种力量;往复,没有穷尽。倘若这世间上有人能掌握这个力量的话,那岂不是……;。::力量。
“这也是一种法则,自然界中着无数的法则存在,这恐怕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则吧。”自然女神轻轻说道。
林慕新忽然眼前一亮,听了自然女神的话,自己隐隐中似乎又是抓住了什么!
这也是一种法则,这句话很轻,却是如同一个晴天霹雳一般,炸响在他心头。他所划的这个圈,其实就是一个八卦图,代表的就是“道”
一直以来,他一直把道和法则看成是两种毫不相干的东西。道就是道法,法则就是法则之法。可现在自然女神却是说那道也是万物法则地一种。而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则。一下子就把林慕新的思维打开了。就像是一个不停地在一个死胡同里面绕来绕去的人,突然发现胡同的一角有一个小小的缺口,通过这个小小的缺口,居然可以看到胡同之外的事物。
“道是一种非常重要地法则”这是自然女神对于“圆圈”也就是道的理解,林慕新不这样认为,他认为“道就是法则,却不是一般的法则,而是所有法则的共同法则。乃是‘法则之法则’!”
道是一种本体。而法则则是反映这个本体的现象!领悟了道,就等于掌握了世间所有的法则,再进一步就是超脱法则地束缚。而相应的,要领悟道,则必须先从法则入手。毕竟你要了解整座冰山,就必须要先取其一角。
别人要领悟法则可能是极为困难的。可对于林慕新来说,却是比旁人简单了好多。毕竟,他身上就有着神格的存在。这个神秘的神格,就是雷之法则的一个载体。那就先从雷之法则着手。
想好了方向,林慕新便开始不断地剖析、思索着。渐渐地,双目合上,完全地陷入了沉思。
过了良久,魔神已经醒了过来。他摇摇头,自言自语道:“深奥,真是太深奥了!”魔神抬头。就听到他“咦”了一声。
他发现,林慕新已经闭上了眼睛。脸带微笑,双手自然下垂在小腹(丹田)处。五指微曲,相对,形成了一个圆。一股若有若无的法则波动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有丝丝电光自然而然地在他的十指之间游走。
“已经一个日月交替的时间了”自然女神道,“你们已经入定了一个日月交替了,你醒过来了,可是林却还在沉睡着。”
魔神微笑道:“不要打搅他,我们继续再这里等吧。等他醒来。我要好好地问下那个圈地问题。你们都是怎么认为的?”
他此刻却是知道,林慕新这个时候已经是陷入了一个及其玄妙地状态。顿悟。这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状态。
到了像是魔神他们地那个级别,平时冥想、练习魔法已经是没有丝毫的意义了。魔导师和法神之间,虽然只差了一个级别,实际上却是如同天差地别。这个时候想要进阶,只有靠一个字“悟”
你悟到了,就进阶法神。你悟不到,就永远停留在魔导师的这个级别。
而一个“悟”字,说起来容易,真正要去做,却由是何其的困难。这个是完全和一个人的努力与否,智慧与否没有关系的。说白了,那就是运气。
而顿悟,正是说明运气来了。顿悟的奇妙就在与,它可以让人在入定的一瞬间,想通可能要苦苦思索几万年才能有些眉目地问题。虽然一个人顿悟了,就不一定代表他可以从一个魔导师进阶到法神,事实上,沉沦大陆也没有一个法神是直接从顿悟中进阶出来的。但是,无疑顿悟是对进阶有着极大好处地。很多人就是一个顿悟,直接六阶的初级进阶到了六阶的中级。
几人都交流了一下关于那个圈的想法,林慕新还是没有醒来。魔神他们又是等了两个日月交替的时间,林慕新依然没有醒来。
几人都不禁微微感到奇怪,一般顿悟的话,那是一小会的事情,也不过就是那么几个时辰,最多也不会超过两天,不然,怎么会称作顿悟。可是,林慕新却已经在这里顿悟了有两个日月交替的时间了。
一直等到第七天,魔神他们已经开始等地不耐烦了。林慕新嗖地睁开了眼睛。在睁眼的一刹那时间里,眼中骤然出现雷光、地水火风、日月星辰等等宇宙自然之物,这些宇宙中的自然之物,几乎是在出现的下一个瞬间就立刻消失了。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在七天的顿悟中,林慕新终于领悟到了一丝细微的“道”的奥秘,即法则之法则的奥秘。
与他之前想象的差不多,“道”乃是万物之本源,即万法之法,法则之法则。法神是领悟了一个方面的法则,才成为法神的。光明神正是完全悟通,掌握了光明法则,才进阶成法神。但是,光明法则只是在宇宙中,万千法则中的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法则而已。而林慕新现在隐抓住的“道”乃是宇宙中所有法则的法则,乃是可以
摆脱宇宙束缚的法则。
要是一般的法则,经过七天的顿悟,早就悟得七七八八,甚至多半已经直接进阶法神了。可现在林慕新所要悟的那是“道”,那是宇宙中所有法则的法则。要掌握“道”相当于要悟通宇宙中所有的法则,那是何等的艰难,何等的繁杂。林慕新估计,也就只有像通天教主那个级别的人物,才完全领悟并掌握了所谓的“道”
两相比较,一个是胜在量,毕竟光明神已经完全悟通、掌握了这个法则,进阶了法神。另一个则胜在是质,虽然只是领悟到了那么一丝的“道”却因为这个“道”乃是凌驾于任何法则之上的法则,而受到了极大的好处。
虽然,他并没有进阶到法神的级别,但比起相同级别的人来说,已经是强大得多了。
当日,林慕新在封印之城,隐隐约约第抓住了一丝“道”的影子,就在雷神神格的帮助下,一下子从魔导士进阶到魔导师,可以说是完成了一次质的飞跃。
现在,虽然他级别没有进阶,却是藉此到了六阶的高级,更是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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