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罄竹难书》第3章


说实话,比不上程聿。
所以我说程聿是最好的。
有了这么个高标准,我以后找谁都得跟他对比一下。结果都不如程聿的深得我心。
我解了衬衫领口的扣子,露出一截白皙的脖子,微红的眼眶向上望着他,伸出舌头舔了下嘴唇,装作准备帮他口交的样式,手上的动作却突然加快,猝不及防他就被我撸射了。
哼,我就知道。
没人比我更懂得怎么挑逗这些人的性趣。
会这些只是因为好玩,喜欢看他们为我疯狂的样子。
但是后来做这些只是为了程聿,为了让他喜欢。
现在看来,男人这种生物,能随便交出精液,却不能轻易交出真心。
嗤。
我抽了张纸,慢条斯理地把手上的精液擦干净,整理着领口的扣子,打开门一脚把他踹了出去。
然后呢?
我坐在马桶上陷入了贤者时间。
我承认我是个人渣。
我又不想和程聿分手了。
第2章 。
我靠在黑暗中的沙发上,喝光了啤酒。
手上似乎还残留着在酒吧里的那个人的精液的味道。
我把他踢走了以后又隔了一会儿才出去的。但是还是遇到了乔纪。我怀疑这一切根本就是他计划好的,就等着我上钩。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讨厌,上来就问我,“你和你男朋友掰了吗?金屋藏不住娇了?”
“滚开。”我一点都不想理他。
全世界我最不想让程聿和他扯上关系。
因为如果程聿嫌我是个花心大萝卜,那乔纪比我还不如,就是个黑洞受,垃圾回收站!什么货色都跟人抢的bitch。
乔纪却不肯放过我,他滑开了手机,把一张照片亮到我面前,“啧啧啧,你这次找的可真是个极品货色啊?”
照片上的是程聿的半身照,像是偷拍的,有点模糊,但是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钻石落在一堆沙子里,让人只看得到他的耀眼。
这是只属于我的程聿!
乔纪这只恶心的臭虫!怎么可以!
“你找死!”我一拳揍了上去,打中了他的左脸颊,他没有防备,被我打成了个猪头,但是我的手也隐隐作痛。该死的,他的颧骨怎么那么硬啊?
他肯定不会白白被我打,忍着痛扑上来跟我扭打了起来。
这样的戏码之前已经发生过好几次了,围观群众都有了经验,扑上来,该拦的拦,该拖的拖,把我俩强行拆开了隔离起来。
但是过程免不了闹成一团,乱糟糟的。
最后还是酒吧老板出面,把我俩都轰了出来。
当然不是单独轰的,而是特意找了人把我“护送”了回来。
我当时也是一时冲动,但再选一次还是要打他。
我跟乔纪八字不合!
到了家附近以后我就让他们把我放下去,叫他们先回去了。
我可不想让程聿看见我气冲冲地出去了以后还被两个男人拖着带着伤回来。
太掉面子了。
啧。
我在底下的花园里抽了一会儿烟才上去。
我已经很久没抽烟了。
一开始抽的也不多。因为我嫌弃烟味,而且烟抽多了牙齿不好看。后来跟程聿在一起就干脆戒了。
结果现在又开始抽了。
我的思绪回到了沙发上的身体里。
肚子有点疼。乔纪这小弱鸡,还伤不了我,但是好歹是个男人,还是有点力气的,被打中肚子还是不好受。好在我打的是他的脸,能让他难看一段时间。我的脸可保护的好好的。
真好笑,就像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这么护着脸干什么,反正程聿也不会心疼了。
我洗了个澡,摸进了房间。
此时已经凌晨三点了。
程聿睡得最熟的时候。
他的睡眠很好的,一直都是个乖宝宝。
我却愣在了床边。洗完澡之后我只围了个浴巾就出来了,因为我习惯裸睡。现在却觉得有点冷了。身上冒出了细细的鸡皮疙瘩。
因为我看到了房间角落里堆着的箱子。那里有我的行李箱,还有几个放置着的纸箱。——那是我的行李。
程聿他真的要赶我走了。
我环视着房间的其他地方,这个地方我住了三年。几乎是程聿答应和我在一起以后我就搬了进来。当时程聿也刚买这套房子不久,我兴奋不已,暗暗地想着这就像我们俩的新房一样。还有些空荡的房子渐渐地被染上我们俩人生活的痕迹。每个地方,每个角落,我甚至更熟悉这里胜过我原先住的房子。
这里让我有家的感觉。
是我的避风港。
而程聿,是我的依靠。
但是现在他要驱逐我了。
我不会放弃的。
我躺到了床上,伸手从背后抱住了程聿。
这个男人是我的全部。
我这么爱你,你怎么会不知道呢?
抱着程聿我睡了过去,在梦里遇到了三年前的程聿。
在那棵梧桐树下,无数次,怦然心动。
程聿转过身,手里拿着他装画稿的牛皮纸袋,递给我,“你好,能帮我个忙吗?”
我一开始以为是他想向我搭讪,还用这么老套的梗,但是架不住他太帅了。剑眉星目,据他后来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说过他高中还曾经被星探看中准备挖他做明星,但是被他当做骗子推了,结果人家拿着合同,还找到学校去了。我就笑了,幸亏他没去当明星,不然被更多的人发现他这么好,我肯定追不上他了。
说回前话,我以为他想跟我搭讪,结果后来真是帮个小忙,他递了瓶水给我做谢礼,就走了。我也说过,我长这么大还没见人在我面前这么拽过,还是这么帅的男人。
幸亏我记性好,记住了他当时给我的那个牛皮纸袋上的信息,找到了他所在的出版社。知道了他是个插画家,给一些儿童故事画插画,或者小说插画,像个文艺青年的范儿。
之后一来二去,假装偶遇,程聿的心思还是很单纯的,他就像他的那些个画儿一样,简简单单,色彩分明,内心分明还是个长不大的男孩子。我追了他大概三个月。
并不是穷追不舍的那种。而是若即若离,撩得恰到好处。
在这之前程聿并没有谈过恋爱。
所以我才庆幸,上天简直让我挖到了瑰宝。
当程聿微红着耳朵告诉我他愿意和我在一起时,我一点都不意外。因为我知道他迟早是我的。但是他当时的眼神真好看。微微亮着,像闪着细碎的光的星星。我愿意为他献上我的心脏。
在一起以后我搬进来,住在一起。总有些需要磨合的地方,但是他都一一包容了我,甚至觉得耍小性子的我很可爱,纵容我的一切坏脾气。所以今天吵架的时候他拿这一点来说我真的很受伤。这些不好不是你接受的吗?喜欢的时候是掌上明珠,讨厌的时候是尘土里的鱼目。我不想承认程聿是这样的人。
我只想记住他的好。
他笑起来眼角的笑纹,他握住画笔在画板上涂抹的样子,他卷起袖子为我煮饭的手臂,他把我压在浴室的墙上吻我的时候。
他这么好,我怎么能失去他。
我醒了。
我愿意做那些我曾经鄙弃的行为,苦苦哀求程聿再给我一次机会,不要放弃我,不要离开我。
但是程聿无动于衷。
他也很苦恼,“恩恩,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的。我给过你很多次机会了。”
想挽留一个不爱你的人,就好比抓住一把沙子,你握的越紧,沙子流得越快。
明明程聿还爱我,只是不能和我在一起了。
我不再纠缠,拖着行李离开了。
临走前,我告诉他,“程聿,我能追到你一次,就能追到你第二次。”
我回到了之前的住所。三年没住了,东西全要整理,甚至连这附近的环境都变了很多。
三年,听起来很快。但是每天都在改变的话,一切都跟三年前是不一样的。
我这家政白痴是不会自己亲自动手的,找了个家政保姆来整理后,我就出门了。
现在我能找的也只有波波了。
到他家的时候他还没起床,可是已经快中午了,我顺便把他拖出家门去吃午饭了。在一家粤菜馆,我和他面对面坐着。他大快朵颐,我支着筷子数米粒。这世界真不公平,有人因为失恋而食不下咽,有人居然还能连吃三大碗米饭。我叫停了波波准备盛第四碗饭的举动,“你是饿死鬼投胎吗?想撑死啊?”
“我昨晚消耗了太多体力了嘛。”波波兴致缺缺地停下了筷子,“你真失恋啦?”
“废话。”我连翻白眼的力气都没有了,虽然我自己也没接受我已经失恋的事实。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