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战]高手过招》第115章


潘炎走到刘康身边拍了拍他的肩,微微笑着拎起手边的棒球棍,“刘康,你说咱是不是去拜访Unsub一下?”
两人取消了各自原先的安排,冲刺下楼,坐上自己的车,向着婚礼会场一阵狂飙。
花希越和叶铭晨走上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闹哄哄的宴会厅,台下的桌子掀翻了一片,简直混乱不堪,郑爽上蹿下跳,仓皇而逃。无奈是前有豺狼后有虎豹,望着被拦住水泄不通的大门惨烈地嗷了一声。
花希越白色的西装裤在暴动中被扔到脚边打破的番茄酱瓶子喷出的红色酱汁染了一片,觉得浪费似的皱了皱眉,“是哪个天才想到把郑爽叫来的?”
叶铭晨为这个误解责备的看了花希越一眼,“我没有。”
“我也没有。”即使是现在,郑爽无敌破坏王体质还是没有丝毫改变,花希越认为这就是本性难移,“他自己跑来的?”
叶铭晨也只得耸了耸肩,无奈地享受这场被破坏了的婚礼,“你知道Unsub最喜欢派对。”
于是,这一个下午,郑爽是在被围追堵截和声讨里一路狂飙东躲西藏中度过的,等他半夜偷偷摸摸爬到李斯特家时,已经是鼻青脸肿的状态了。
两位商业巨头完婚的消息很快见报,但因为当天郑爽带来的鸡飞蛋打的视觉震撼,很巧妙的,评论家们不但没把时间浪费在讽刺针对两位性取向异常的新人身上,反而都将注意力和矛头一致对准了这个三年前差点自毁了自家企业的男人,称其简直丧心病狂到了三观全无的地步。
李斯特看完了报纸,竟也破天荒地爆出两声笑,这还是花希越头一次看到李斯特大笑的样子,不得不说,他挺惊讶的。而在叶铭晨面前笑到躺地打滚的李智就显得全无形象了,“你俩又被喧宾夺主了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叶铭晨看他笑成那样,真想站起来在他肚子上来一脚。
至此,旧友全部拜访完毕。有人表示祝贺,也有人幸灾乐祸,还有人什么都没表示。
“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什么都没表示的男人收起腿上的报纸,问花希越。花希越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片,递给李斯特,“你可以自己来看看。”卡片上,有个地址。
这地址看起来有些眼熟,李斯特顺着地址找上门的时候,才发现,这里离他们过去的公司很近。
一间简约精致的咖啡馆出现在他眼前,门边放着刚卸下来的旧牌子:“sweetheant…cafe”,而爬在梯子上的工人正把新的木牌装上去,浅原木色的牌子上书两个单词,“Iris…leaves”。
——鸢尾花之叶。
鸢尾花的花语是彩虹,唯有苦难和风暴过后才会出现的绚丽彩虹,李斯特觉得这倒是很符合这两人经历的前半生。他们辉煌过,也几次跌落谷底,又重新站起,是时候去享受安逸的生活了。
等工人下来撤走梯子,李斯特拉开门走进去,店门内看似18、9的年轻店员正在清洗着玻璃杯,为重新开张做准备,他的胸口挂着的牌子上写着:桥牌。
在桥牌身后站着一个身材火爆的女人,这个人他见过,似乎叫……算了想不起来了,她在清点货品的数量。
他们都离开过,最后又回到这里,因为这里,是他们的起点。
“混血帅哥好久不见,喝点什么?”宣奕然坐在最里面的位置,从电脑屏上移开视线。
李斯特没看菜单就点了杯巴西咖啡,随后问:“你们老板在哪?”
“喏。”宣奕然抬起一根手指,指向门外,两个面容俊朗,身高相差无几的男人肩并着肩向着这里走来。
而有人比他们更快,一个快递小哥跑上楼梯,冲到他们面前,汗都来不及擦把一大束玫瑰花送到叶铭晨手里,至于是谁定的?就不言自喻了。
叶铭晨抬了抬眉,“我记得有人说送花很老套?”花落,另一个快递小哥从走廊尽头飞奔过来,把一盒巧克力送到花希越手上,精美盒盖上还贴着便签,写着——结婚一个月纪念。
“一个月纪念一次?你以为是生理期?”花希越对这句祝贺语很不满意。
两个快递小哥对视一眼,内心独白大概是:这两人真是半斤八两……
“这么说不准确,其实我每天都想纪念一次。”叶铭晨扫过来的视线带着热度,花希越感觉周围的室温似乎上升了,勉强收回目光,转向头顶上方的新招牌,缓缓道,“我觉得这里会是我们新的开始。”
“是的,我们还会一起走很长的路。”叶铭晨的手从他的肩头绕过来,抚上他的侧脸,然后在他另一边脸颊落下柔情至深的一个吻,“记得婚礼的宣誓词吗?”
“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花希越笑了笑,转头,握住对方的手,嘴唇在手指间轻轻摩挲,“其实我更喜欢另一个词。”
“什么?”叶铭晨深邃的目光落到他的脸上,点燃了四周的空气。
“至死不休。”话落,坚韧的光泽在他眼中闪动。
然后不知是谁的手打开了店内音乐的开关,愉悦欢心的乐声迅速响起,在门边的甬道上扩散,将情动热吻的两个人包围,往来的行人驻足,看着眼前这一幕,不由地感觉,自己的心也随之融化。
工人们完成了最后一项工作,将店门边的木板竖起,在那上面,写着一句话:
“我们都在等一个人,让你历尽甜蜜与苦涩,这吸引戒不掉防不了,途中的坎坷与欣喜,只有自己慢慢品尝。”
高手过招番一李斯特VS郑爽第一章
郑爽从小有个习惯,看到金光耀眼,闪亮亮的东西,他就忍不住想伸手去摸。
所以当他第一眼看到李斯特那头眼色纯正的金发时,瞬间就被深深吸引了。
李斯特是绝对的冰山男,一年四季表情都不带变化,他冷漠孤高,不善交友,不,这么说不准确,这只是他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事实上如果他愿意,社交场合他也能顺利玩转。
郑爽不会仓促肤浅地去定义李斯特,他直觉李斯特是个非常表里不一的男人。
而这个表里不一,不是贬义词。
常言道距离产生美,一点也没错,有时人对太遥远不可及的美好事物更容易生出渴望。
李斯特身上带着一种疏离他人的气场,你可以看到他的优秀,可以看到他帅气的外表,但你无法走近他。
距离感将你隔离在外,似乎你与他间有一道厚厚的无形冰墙,当你被吸引靠近,却也只能在这道墙面前停住,突破不了,接进不了。很多人做过尝试,他们贴着这道墙,尝试用体温将它融化,最后下场无一倒都是心被冻伤,怅然离去。
郑爽永远不会那么做,他不是个有耐心的男人,对大多事,他都是三分钟热度。如果他面前有一堵墙,他会用拳头打碎,然后从废墟上跨越过去。这无疑更容易受伤,也势必付出代价,但他就喜欢这样。
他想做的事,就会不顾一切去做,不计代价和后果。
和很多人一样,他对李斯特的最初印象也是冷漠,直到他通过不断招惹李斯特导致频频挨打,他兴奋地发现,这个人看似不近人情,其实火气和情绪都放在心里,李斯特有脾气,也有血性,甚至他看向花希越的目光会带着点不同寻常的热度,一个发自内心冷漠的人绝不会有这样的表现。
哗啦,一页纸翻过,脆响声在空气里扩散,郑爽回过神来,抬起手摸了摸自己头上那撮漂染成桃红色的头发,“花哥,我觉得我好像喜欢上一个人了。”
此时此刻,他薄荷绿色的目光落在花希越脸上,着实把面前的男人吓了一跳,后来男人听他说出暗恋对象的名字才好不容易松了口气,但是他在男人眼底看到了几分质疑。
花希越知道郑爽的性取向,却怎么也想不到那个人会是李斯特,这两人,一个像冰般沉静,另一个像把四处乱窜的火,简直是两个极端,在一起怎么看,怎么怪。
当然,即便是花希越,也不敢说自己了解郑爽和李斯特,他们一个极度内敛心事不外露,另一个诡异善辩思维跳跃高深莫测。他记得那天晚上,还未等他回过神,郑爽的背影已经消失在门外了。那之后郑爽和李斯特谁都没有提起过那晚的事,花希越亦没有问。
而一件事不被提起,必然有它的理由。
李斯特记得那天天气有些阴,将要下雨的缘故,四周都沉积着抵押银子,而当他打开被叩响的们,看到郑爽时,第一个反应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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