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宠--名医庶女》-名医庶女-第183章


子做干儿子!”
瑞王本也就随意一说,见白蓉这么说了,顿时陷入了沉思。
白蓉见他不说话,以为他不愿意,不免撅了嘴,道:“原来,你也就嘴上说的好听!”
闻言,瑞王二话不说就走到常笑的身体旁,郑重其事道:“既然要认你的孩子做干儿子,那我也称你一声笑笑吧!蓉儿说你一定会同意的,我知你的性子,也该同意,日后,这孩子,我李谨就罩着了!”说罢,又走到白蓉面前,伸手去抱孩子,“来,把儿子给我抱抱!”
白蓉见他理直气壮的样子,不知怎的,心里就有点堵,这个瑞王,刚才还一副沉稳大度的样子,此刻怎么有点说风就是雨啊!
心里这样想,白蓉还是将孩子递给了瑞王。
常笑在一旁看着,突然觉得,白蓉和瑞王十分登对,若当初白蓉遇见的是瑞王,是不是就会快乐很多呢?瑞王家里虽然有几个姬妾,也喜欢逗留烟花之地,却从未动情。这样的人,若是动了情,只怕也是极其专一的吧!
只是,这世上没有如果,正如,她曾不止一次想,当初如果不在青楼里多管闲事,就不会招惹到李铮这个煞神一样,事实上,她终究是招惹了,为他所累,因他而死。
接下来,白蓉和瑞王又讨论了孩子的去处和常笑的身后事。
常笑觉得自己既然死了,这副身子,倒是没什么打紧的,只是白蓉不这么想,她求瑞王将常笑的尸体送到李熙的手上。
白蓉说,常笑不喜欢这个深宫,一定很想回到心爱之人的身边。
这句话,倒是说到常笑心坎里去了,她确实想回到李熙的身边。
而李熙,迟早会知道自己身死的消息,她想象不到,他会难过成什么样子,若是将自己的尸体葬在他能看见的地方,他或许会好受一点吧!
瑞王既然成了孩子的干爹,这事也就不好推脱,到了现在,常笑方才明白白蓉让瑞王当孩子干爹的原因,只怕也是为了这事。
只是,瑞王有个疑惑,“李熙如今还在边陲,就算我们将笑笑运往豫州,也要十天半个月,等送到李熙手里,只怕笑笑的尸身已经腐烂了!”
好不容易看到心爱之人,对方却成了一具尸体,而且还腐烂得面目全非,那时候的李熙,只怕更加难过吧!还不如看不见呢!
白蓉不以为然,而是走到常笑身边,从她脖子里拎出了一颗暗红色的珠子,眼神诧异而叹息,“我没想到,哥哥居然将复生珠都给了李姐姐!这复生珠虽然是我们白家的传家之宝,却没有什么用处,传言是说能起死回生,但我们白家,持有这颗珠子数百年,什么法子都试过了,也没有出现什么死而复生的奇迹。只发现这珠子有个特别的用处,那便是能保持尸体不腐。虽然我不知道复生珠为何变得暗淡无光,不过,温养尸体,还是可以的吧!”说罢,白蓉用剪刀将串珠的绳子剪断,复又捏住了常笑的下巴,将珠子放进她的口里。
瑞王听得一愣一愣的,想不到世间还有这样的东西,不过,死而复生,毕竟是传说中的事情,他听听就算了,反倒是这保尸的用处,让他十分重视。
这样一来,便能将常笑完整地送到李熙手上了。
至于孩子,白蓉也有想法。
孩子还这么小,不宜奔波,真正要送到李熙的手上,只怕也不容易,她冒不起这个险。所以,白蓉决定通知自己的哥哥,让白蔹将孩子带走。
白蔹医术高明,武功高超,保护一个孩子,绰绰有余,更重要的是,别人很难想到他身上去。
听到这份上,常笑这才发现,白蓉比她想象的还要坚强,还要聪明。
常笑真的很感激白蓉,无论是身前还是身后,这个女孩都为她做的太多了,若有机会,自己一定要好好地报答她。
正文 第157章 死讯
接下来,白蓉吩咐闻香将殿里收拾干净,瑞王出宫安排去了,孩子一直被白蓉抱在怀里,短时间内,她不打算出去了。把孩子抱出去,容易泄露行踪,还不如在东宫安全,除了太后,应该没什么人回来。
反正常笑去世了,以她和常笑的关系,就算留下来守灵,也没人会怀疑。她只要在太后来的时候,让孩子昏睡,便行了。直到,瑞王通知白蔹,来将孩子抱走。
常笑见白蓉都安排妥帖了,心里稍稍安心,她相信,白蓉能将这事做好。事实上,就算真的发生什么事,她也做不了什么。
她现在,忽然想去看李熙,这种感觉很强烈,强烈到,让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外飘。
即使是死了,她也想回到心爱之人的身边,不仅是身体,还有灵魂,身体是死的,灵魂却是活的,她想看看他过的怎么样。
常笑的魂魄出了宫殿,穿过了花园,通过了宫门。
生前可望而不可即的自由,在此刻变得如此简单,心随意动,轻如薄纸的灵魂便能去往自己想去的地方。
民间传说,灵魂只有在夜晚出没,似乎是害怕白天。
但是现在天还没有黑,常笑暴露在天空之下,也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不知道所有的灵魂,都不惧白天,还是自己这个异世的灵魂太过独特。
但是,她也感觉到了,处在阴暗的地方比直接站在空地里,要舒服一些,过分明亮的光线,让她觉得刺眼。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向不吃辣的人突然吃了重口味的辣椒,虽然不至于对身体造成损害,总归是不适应,也不舒服的。
今日恰巧是阴天,相信若是大阳天,她肯定更不舒服。
总归是魂魄,失去了阳气,更喜欢阴气重的夜晚。
常笑认准了方向,尽量选择阴暗的地方行走。
过往的行人都视她为无物,常笑也没有看见别的魂魄。
大抵是有了目标,一心一意地想着自己的爱人,她只身一魂,匆匆赶路,竟也不觉得孤单。
魂魄本就比常人走的快些,到了夜晚,常笑的身体越发轻盈,行走速度比常人快上几倍,这让她有些微的雀跃,可以快点见到阿熙了呢!
半夜的时候,有一匹快马从常笑身后飞骑而过,掀起的尘土险些淹没了她几近透明的身躯,好在她并非活人,那尘土倒也呛不着她,常笑只望着那匹渐行渐远的快马,微微愣了一下神。
从京城方向而来,快马加鞭,着装简练,神情肃穆严谨,怎么有点像信差?
鬼使神差地,常笑不免加快了速度往前飘去,有点想追上去的意思。
事实证明,魂魄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之前就觉得速度不慢,此刻卯足了力气前行,竟也可以这样快速,只是这脚力似乎比起那千里良驹还差了一些,竟迟迟不见那匹送信的快马。
天亮的时候,常笑路过一间荒野客栈。
这恰巧是一个大晴天,太阳很早就出来了,照到常笑的身上,很不舒服,这种感觉,有点像中暑。
常笑明白,这个白天可能不适合赶路了,否则,她不知道自己的魂魄会不会昏倒在路上,如果,灵魂也能昏倒的话。
于是,常笑飘进了客栈里。
所幸,这间客栈开在荒野,本就是为了方便路人,此时又是淡季,商贸往来倒是稀少,客人也就不多,客厅里,也有两三个客人在吃饭,一眼往柜台上望去,留着不少空房。
常笑从侧门飘进了后院,路过马厩,竟发现白天那匹快马正在一个马槽里吃着干草,常笑愣了一下,轻轻笑了,眼睛随意往楼上一扫,心里想着,不知道那送信的人,住在哪间,又是给何人送信呢!
不过,就算真的是什么重要信件,她也不打算多管闲事,因为,管不了,何必徒增烦恼,只是生前谨慎的习惯,让她在发现这人的时候,习惯性地多想了点。
常笑找了一间偏僻的空房,缩在背光的角落里。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常笑屋子的窗户,正好对着马厩的位置,从窗口往下看,甚至还能看到那匹在嚼草的骏马。
灵魂无所谓疲惫,只是在阳光下呆久了会觉得有点累而已,但一回到阴暗的角落,很快又恢复过来了。
直到正午时分,常笑在屋子里,忽然听到马厩的方向传来了一阵马蹄声,然后就是人的脚步声,看样子,人还不少,听脚步却错落有致,显然是受过训练,极懂规矩的。
也许是因为好奇,常笑便幽幽地飘到了窗口的位置,随意地往下瞟了一眼。
也就是这一眼,让她瞬间瞪大了眼睛,她看到了一个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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