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然如梦》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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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作为寻常百姓在这个时代生活的第一个年头,虽然带的银两不少,不过我也明白坐吃山空的道理。带着月华,我们住的房子还没有从前我住过的一间屋子大,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
每天清早起床,我要在巷子深处一口井中提水,回家生火做饭,然后帮人洗衣服赚些家用,我一个孤身女子,带着一个孩子,邻里开始未免看我目光有些异样,我本不想解释什么,不过总被人用探询的眼光观望还是很不舒服,书上说,这个时候,最好说自己是丈夫早亡的寡妇,带着孩子独自谋生,日子辛苦艰难,我尝试着照样说来,居然没有人怀疑,反而遭到了无比的同情,甚至不少邻居主动介绍洗衣服的活给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笨的缘故,自己生活了一年多,仍旧没有找到发家致富的门路,做生意,虽然我不是没有本钱,却明白自己没有这个头脑,为了我不至于赔光自己的银两,我决定免了;种块田地,我一来没有力气,二来,对靠天吃饭的事情也不感兴趣,于是,也免了,想到长安居大不易的说法,我决定,带着月华,离开京城,没有想好具体要去什么地方,走到何处就是何处好了。
临行之前,我去了趟十三阿哥府,其实不能说是去了,不过是远远的观望了一阵罢了。胤祥出事之后,据说他的新福晋请旨去养蜂夹道陪伴他了,这里没有了主人,终日大门深锁,我去的时候,大门上的红漆都有了剥落的地方,显得萧瑟而清冷,这一年多,我以为自己早已心止如水,只是没想到,站到此处时,泪却仍旧自眼中涌出。
我以为,这里会是我永远的家;
我以为,胤祥会永远在这里等我回家;
我以为,我和胤祥会在这里白头携老,看着弘昌长大成人、娶妻生子;
我以为……
一切仿佛都只发生在昨天,但是当我如今回首时,才发现,这中间,竟然已隔了红尘万丈。
转身离去时,脸上泪痕已干,脑海中回想的,却是很多年前,月老祠抽到的签文,签分正反两面,分别刻了两首诗,我以为自己忘了,却在这转身间想起。
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绿鬓能供多少恨,未肯无情比断弦。
天涯肠望断,空谷岂幽然。霜华夜更重,此心付谁怜。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后来的几年,我带着月华走过很多地方。
出关回过东北,三百年后我的故乡,我努力在这里找寻家的记忆;后来又去江南,那里山温水软,似乎风也含着深情一般,只是,住了两年多,仍旧想要流浪。
时间如同流水一般,在我的旅途中溜走,身边的小月华,却在一天天的成长,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到如今在我身边跑来跳去,一声声的叫我娘亲,对弘昌和元寿的思念,被她不知不觉的冲淡了。虽然午夜,我仍会被梦中元寿的哭声惊醒,虽然醉里梦里,我仍记着要给弘昌讲的故事,但是,真的,更多的时候,我会觉得,月华本来就是我的孩子,她才是我的骨肉。
去南疆,是月华的主意,她六岁的时候,我已经讲了我喜欢的七剑下天山的故事给她,于是这小小的女孩,开始对辽阔高远的天空、一望无际的草原有了兴趣。我忘记了自己在她这样的年龄会想些什么了,也许正想着自己纵马江湖,万里驰骋的豪迈吧,又或者是幻想着有一天,自己独自站里于朝阳下,然后,有一个年轻而英俊的侠客自远方而来……
“娘亲,我们去南疆好不好?”月华见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时笑时皱眉,也不知我是不是答应她了,不免有些着急。
“好!”被她的小手摇晃,我回过神来,微笑对她:“我们就去南疆。”
一路上走得有些信马游缰,我自胤禛处带出的东西还可以支撑我们的生活,月华几个月开始就同我过这样颠沛流离的日子,山珍海味统统没有吃过,所以她很好养,一个馒头、一壶清水,就可以支撑我们快乐的走上半天的路。
日子一直是这样过的,起初我以为自己会心碎而死,结果,心确实仍旧会痛,为了我爱的人也为爱我的人,但是,人却活了下来,而且活得很好,以前病怏怏的身子,居然也不药而愈了。后来我以为自己会因为不会营生而饿死,结果,有粥吃粥、有饭吃饭的日子,居然又有了几分逍遥洒脱。
大约,我是没有心的人吧,亦或是人原本就是现实的,没了谁,都一样会活下去。
我不知道是不是待薄了月华,她本来可以锦衣玉食,现在却要陪着我啃馒头度日,不过,我想,我现在爱她的心,是同弘昌、元寿一样的,甚至可能胜过他们也不一定,生亲不如养亲是有依据的。
出大同继续向西北走了十来天,我们遇到了南迁的一个小小的牧民部落,草原上生活的人淳朴而至诚,听说我们还要继续向西北,他们拦下了我们。
第二十五章 
“打仗了,你们两个人不要命了吗?”一位老人问我。
“打仗?”我一愣,难怪一路走来,到处也看不到行人,不过因为我要省钱,沿途我同月华都绕过城镇走,只道自己走的路偏僻,却没想到,是打仗了。“谁和谁打?”我于是问。
“准噶尔部正和朝廷开战呢,虽然还没打到咱们这里,可是借着两边打仗顾不上这里的时机,小股的准噶尔骑兵又来抢掠咱们,所以我们部落才决定提前南迁,南边水草好,等躲过了战事再回来,你们两个女人,还是跟我们先躲躲吧。”这个部落的老族长说。
“好汉不吃眼前亏,娘教过你的,”我只能笑着看月华,冲她眨眨眼睛。
小姑娘看到很多的牛羊马匹,注意力完全被吸引了,很愉快的点了头,于是我们跟着这个部落,开始往南走,沿途,我学会做酸奶子,部落里基本没有金钱交易这种事,靠干点零活,支撑我们的生计也满不错。
这一天,我跟部落里的几个人去距离我们落脚的地方几十里地的集市去交换些盐和其他生活用品,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叫我去,大约是看我也是汉人,觉得有我在,他们的交易会比较不吃亏吧。
月华仍旧留在帐篷里,这个年纪的孩子,终究是需要伙伴的,而她的成长一直是孤独的,虽然她在我面前总是很快乐的样子,但是我知道,她应该有些年龄相近的伙伴,如今部落里有好些个年纪和她相仿的男孩、女孩,都乐于和她在一起,我也该给她这样的机会。
回去的时候,暮色将至,刚刚在集市上,我买了些便宜的尺头,正盘算着可以给月华缝一件新的衣裳,好让她和部落里的孩子穿的一样,只是,我做衣服的质量一贯不高,也不知道能不能剪裁好,实在不行,只能求助收留我们的阿蜜大婶了。
“不对,情况有些不对。”带头的是族长的儿子,我们骑马走到一个土包上,远远已经看见了部落的帐篷,他,却忽然拦下了所有的人。
“怎么了?”有人问,同时向帐篷的方向张望,“没怎样呀,不是很正常?”
“这个时候,家家都要生火做饭了,怎么这么多帐篷,都没有炊烟?”族长的儿子虽然年轻,却是这些人中最细心的一个,只可惜我总是记不住他的名字。不过他一说,大家也都看出了异常,这里烧饭用的是牛粪,不可能没有一点烟,而且,远远看去,帐篷一座连着一座,却寂静得有些异常。
就在我们迟疑的片刻,喊杀声忽然自帐篷的方向传来。
“快跑,是准噶尔的骑兵!”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大家一起拨转马头,开始没命的跑了起来。
因为朝廷大军第一次进藏征讨失利,最近准噶尔骑兵在草原上也猖獗了起来,这里距离最近的城镇不过几十里,他们竟然就这样追击一个部落到此,后面的我有些不敢想象了,天呀,月华还在部落里,我几乎想掉转马头回去,却被族长的儿子制止。
“你疯了,快跑!”
“我女儿……”
“先想你自己吧,”他不多说,只狠狠的给我骑的马一鞭。
准噶尔骑兵出了名的迅速,而且狠绝,我们这里又多是手无寸铁的人,竟被他们追得失去了方向,风在我耳边呼呼的吹着,眼前的视野却渐渐模糊,人骑在马上,简直就有腾云驾雾的感觉。
“那边是朝廷的军队!”仍旧分辨不清是谁喊的,只是马随群的特性带着我迎面跑了过去。
族长的儿子在清军放箭前拼命的喊着自己部落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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