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漫]和爆豪的婚后生活》第75章


于是那个那个这个这个了一番。
我不知道别的新婚夫妻是怎么相处的,我和爆豪就总是动不动跑床上“打架”; 这个应该还是正常的吧?
和他在一起我还很容易犯蠢,能因为一句话,一件事笑半天,像我这种不太喜欢说话的人在他旁边总有好多说不完的话。原本被人吐槽总是很冷淡的个性也变得粘人。
还好他并不讨厌这样的我。
“小胜。”
“嗯?”
“小胜。”
“干嘛?”
“小胜。”
“喂——”
“你之前说要带我去看演唱会还算数吗?”我问。
“算啊,怎么不算。”他撑着脸懒洋洋地看着我。
“什么时候?”
“下个周周末陪你去,你有什么喜欢的歌手吗?”
“额……这个……”我苦苦思索。
他拍拍我的头:“算了,看你这个反应就是没有,不过演唱会很吵的,你能接受那种嘈杂的环境吗?”
“……和你在一起就没关系。”
去看演唱会那天爆豪打扮得很特别,口罩,帽子,飞行眼镜,都包装得这么严实了还是能感觉得出他是个大帅比。
靠。
他个子高,现在浑身萦绕着“生人勿近”的气息,面对搭讪的人语气又凶又拽。
真的,要不是因为他长得帅实力又强的话,这样的脾气早就不知道被多少人揍过了。
本来打扮得这么严实是为了避免有人认出来,我却觉得这样反而吸引了更多人的目光。
我们的座位离舞台很近,能很清楚地看见上面的表演。
当灯光暗下来,音乐响起,舞台中央缓缓升起一个圆台,整个现场就是荧光棒和尖叫声的海洋。
而我也尴尬地拿着荧光棒一晃一晃,话说这个乐队叫什么名字来着?
不记得了。
大概是为了炒热现场气氛,他们唱的第一首歌是摇滚风格,坐在我附近的妹子都嗨得不行。
“安德森我爱你!!”
“维恩妈妈来看你啦!!”
“不要害羞!!多利站到中间来让妈妈看看你!”
……
啊,追星女孩真让人害怕。
乐队里一个电吉他手,一个主唱,一个鼓手,不多,就三个人,刚刚这些妹子喊的应该就是这几个人的名字。
不怪人气这么高,都是长得很帅的男生,看起来年纪也不大,歌也确实好听。
帅是帅,但我的日常可是和爆豪,太宰少年,中原先生,轰先生这种级别的美色打交道,所以挥舞荧光棒的时候机械得感觉自己是个敲木鱼的僧人。
看一眼旁边的爆豪,有了黑暗做保护色他已经摘掉了口罩却依然带着飞行镜,侧脸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中若隐若现。
心里有点痒痒的,我凑过去亲了他一下。
“怎么了?”
小声在他耳边说:“他们都没你帅。”
“废话。”非常嚣张且得意的回答,声音里还带着笑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第一首歌炒热了气氛所以第二首歌就要抒情一点,是首非常舒缓慢节奏的情歌。
主唱的声音有点低哑,我觉得和我有点点像(不要脸)。
现在流行的大多女星的歌都很可爱,我唱的话很别扭,但这首歌感觉会很适合我唱的样子。
我不动声色地朝爆豪伸过手去想牵住他,却刚好碰到他悄悄摸过来的手,手指擦到的时候两人都顿了顿,然后又坚定地相扣。
他的嘴角浅浅地往上勾。
演唱会进行到中途的时候主唱把手上戴着的戒指往下一扔,大家尖叫着想抢。
但怎么说呢,胜利的归属总是出乎人的预料。戒指非常精准地落在我的手上。
我:???
不是,我并不是很想要这个东西。
旁边的妹子羡慕地看着我:“真好啊想我也想要安德森的戒指。”
我非常大方地:“那给你。”
我的回答显然在她的意料之外,她难以置信地握住我的手:“真的吗?你要把这个戒指给我,你真的不要?确定要给我?”
我被她热烈的反应给吓得瑟缩了一下:“嗯,给你。”
“谢谢谢谢!”在这么昏暗的地方我还能看见她激动得通红的脸,戴上戒指后还和我来了几个热切的拥抱。
正当她还想再抱一次的时候爆豪揽住我把我往他的方向带了一点,有点不高兴:“差不多得了。”
妹子有点不好意思:“抱歉抱歉,我太激动了。”
本以为我的“幸运”到此结束,但现实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等到安德森和观众互动的时候,他又送了我一朵红色的玫瑰。
我到底是什么欧皇?
玫瑰又被我送给了旁边的妹子,我觉得妹子要“爱”上我了:“可以要一个联系方式吗?下次你要是还来参加演唱会的话请务必让我坐你旁边!”
爆豪摩拳擦掌:“他是不是故意的?”
“不是,我在这种奇怪的事情上有比较好的运气。”就像之前骑小摩托莫名其妙就拿了奖的事。
接下来还有个环节是抽取粉丝体验乐器,这回还是随机在盒子里摸球确定排数和座位号。
那么猜猜谁又会是这个幸运鹅呢?
没错,又是我。
这叫什么事?
还好在揭晓答案的前一秒爆豪和我换了位子,于是上台体验乐器的变成了他。
哈哈哈哈哈,对不起我不该笑的,可是看他一脸臭屁站在舞台上的样子真的好好笑。
让他体验的乐器是架子鼓,我还没来得及再笑一轮就见他拿起鼓槌活动了一下手腕,接着一连串紧凑急促的鼓点落下。
卧槽!
速度快得我眼花缭乱,而且听上去还是这个乐队开场歌曲里的某一段伴奏。
“那个是你男朋友吗?”隔着位子的妹子戳戳我。
我带着点小得意点头。
“哇,他架子鼓打得好好,这个滚奏也处理得太好了吧!这一段我在家里练了好长时间都还是不行,节奏太快了就容易乱,顾得了手上的动作,脚上就会跟不上,鼓上的节奏跟上了,踩镲上的节奏就乱了,啊恨不得长出四只手……”
这些专业名词是个什么意思,听不太懂,但总之是在夸吧。
一旁黑头发的鼓手目瞪口呆,一脸“本以为是个青铜不料是个王者”的表情。
完了,我又想笑了。
秀了一波操作后爆豪拽兮兮地从舞台上下来。
我亲了一口他软软的嘴唇:“小胜牛批!”
“切,小意思……”
“不过你是什么时候学的?”
“小时候被老太婆逼着学的,学着学着还发现挺有意思,能锻炼手臂上的肌肉还有反应力,速度,心情不好就想敲几下。”
真厉害啊,练个乐器还能考虑这么多:“你是什么时候悄悄练习这个乐队的歌的?我居然都没发现。”
爆豪困惑:“谁悄悄练习乐队的歌?”
“欸,那刚刚那一段……”
“哦,那个啊开场的时候觉得还不错就记住了。”他云淡风轻地说。
临时记的。
艹!居然是临时记的!人类的大脑真的能够做到吗!要记住节奏还得在脑海里把它翻译成乐谱什么的吧……
我服了:),大佬你看我跪的姿势还标准吗?
看完演唱会后已经很晚了,我硬拽着他和我拍照。
站在路灯下,我们贴得很近,他拉下口罩摘掉飞行镜和我一起看向镜头。
在我要摁下圆钮的那一刻却突然侧头亲了我脸。
于是拍下来的照片里,我一脸的猝不及防。
“不行不行这张我好呆,再来一张,这回你来拍。”我把手机塞给他。
我模仿他刚才的动作侧头去亲吻他的脸,结果他不知道在想什么也刚好转过头来。
啵唧。
镜头里的我们刚好打了个啵。
第67章 银毛
我养的小金鱼死了。
也不奇怪; 刚买回来没多久就被我扔在家里; 我又是生病又是去住温泉旅馆; 完全把它给抛到脑后; 然后就被活生生饿死了。
“想要的话就去新买一条,别垂头丧气的。”爆豪看我心情低落便说。
我跟这条鱼其实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感情,除了开头两天看它在鱼缸里不停地吐泡泡外,其余时间和它的交流基本为零。和小猫小狗在一起我可以摸毛; 和鱼在一起……
摸鱼吗?
“那不喂鱼了; 喂狗子好不好?”
“狗?”
“嗯; 小胜你对狗过敏吗?”我果然还是喜欢有毛的动物; 可能收拾起来会有点麻烦,但是没有毛摸就没有灵魂了。
“老子怎么会对这种东西过敏。想好了?就要养狗?”他抱我坐在他膝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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