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第76章


我记得,在孤儿院的时候,欧宇辰有一本童话书,他最喜欢装乖孩子了,所以很大方地借给我们看。
看完以后,女孩子们都说喜欢骑着白马的英俊王子,或者是那个拿着宝剑、威风凛凛的骑士,男孩子们则喜欢金发公主和长着大尾巴的人鱼。
而夕夕呢?
他居然说,他喜欢恶魔的城堡——那幢有着尖尖屋顶和白色大柱子的城堡。
当然啦,他说完这句话以后,又被小伙伴们集体嘲笑了。
除了欧宇辰,他没有笑,不是因为他是夕夕的弟弟,要维护自己的哥哥,而是因为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很会装模作样了。
***
厨房里。
夙夜盯着女婴的尸体,正想得出神,孟彦名冷不丁:“咦!”了声,吓了他一跳。
“这是什么?”孟彦名说着,从死婴的胸腔里掏出个东西。
大伙的注意力,顿时都被吸引过去。
往他手中一看,是块普普通通的鹅卵石。
直径四厘米左右,通体呈现灰白色,表面有黄褐色的纹络,形状上窄下圆,酷似压扁的葫芦。
石头上还蠕动着几只淡黄色蛆虫,随着孟彦名的动作,连滚带爬地跌落到地上,逃也似地飞快爬走了。
皱拢着眉毛,孙启森嘀咕:“没有沾染到多少血渍,显然是女婴死后一段时间,才放进去的。”
“是的,”孟彦名颔首,表示同意,拨弄着死尸胸腹部的创口,又补充说明道,“胸腔里也没有血肿的迹象,所以她的内脏,也是在死后被掏出来的。”
“这种案例挺多的,”孙启森的脸色,象是被锅底灰擦过似的,别提多难看了,“不少罪犯都有毁坏、凌虐尸体的癖好。
我在s市公安局的时候,曾经参与过一起案子,凶手居然相信吃什么补什么。
他肝脏有病,就诱拐、绑架杀害邻居或者同事家的孩子。
到凶手被逮捕为止,总共杀害了九名儿童,其中最大的十四岁,最小的才三岁。
据凶手自己交代,这些孩子的肝脏通通被他做成了菜肴,什么卤人肝、芹菜炒人肝、火爆人肝、枸杞人肝粥……”
孙启森边说,边用别有意味的眼神瞅着叶子辉,故意放慢了语速,“嗯,他还做过一道人肝鲜菇汤面。
用人肝和新鲜香菇煲汤,煮出的面条,据他说,比用猪肝好吃多了。”
叶子辉刚刚消停的胃部,隐隐约约又开始闹腾了,白着脸嘟囔:“组长,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孙启森哼道:“我从来不开玩笑。”
他满意地看到,叶子辉的小脸,立马皱成一团,活脱脱一副吞了只死苍蝇的痛苦表情。
☆、107|3。15 /
一点也没留意到孙启森的幸灾乐祸,叶子辉暗暗在心里发誓,以后无论猪肝、羊肝、牛肝……什么肝他都不吃了!
仔细端详着石头,孟彦名沉吟:“就算作案人是个变态,把肝脏拿走了。
可是,他为什么还要放块石头在尸体里呢?
我们知道,许多犯罪分子,都喜欢在作案现场留下属于自己的个性签名。
毫无疑问,这块石头就是本案中的个性签名。
作案人这么做,究竟是在表达什么意思?”
虽然性格讨人厌,孙启森的工作态度还是不容置疑的,思忖着说道:“我外祖母是湘西人,小时候,她常常讲湘西赶尸的故事给我听。
当然啦,在她老人家口中,那不是故事,而是事实。
据我外祖母说,走脚先生——也就是赶尸匠,在赶尸前,为了避免死者变成僵尸,常常会在尸体口中放几颗赤豆。
而修道的人说,杀人后,把一根桃木钉钉在被害者头顶的百会穴,死者的冤魂就会被封印在身体里,不能向凶手寻仇报复。
还有,我国西南地区的某些少数民族,也有类似的习俗。
杀人后,会用红绳绑住死者的双手手腕,并且打一种特殊的绳结。
含义和桃木钉是一样的,都是拘禁枉死者的冤魂,免得他们尸变。
关于石头……我还真没听说过。”
叶子辉习惯性扭头,向夙夜牌犯罪大百科求助:“夙夜,你知道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夙夜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难得插了句嘴,轻描淡写地说:“我也蛮好奇的,夙夜,你知道吗?”
目光始终专注地盯着女婴的尸体,沉默了少顷,夙夜慢吞吞回答:“那是燧石,俗称‘火石’主要由隐晶质石英组成,是比较常见的硅质岩石。
由于它质地坚硬,破碎后会产生锋利的断口,所以最早被石器时代的原始人所青睐,当时绝大部分石器,都是用燧石打造的。
嗯,燧石还有一个特质,和铁器击打,会产生火花,所以也被古代人用来取火。
譬如武侠小说里常常提到的‘火镰’,其实是用钢制的,搭配一小块燧石,相互击打,就能得到火种,是古时候最常用的取火工具。”
叶子辉无比怨念地瞪他,使劲瞪,继续瞪,这是□□裸的差别对待啊。
顿了顿,夙夜又说,“在古埃及神话中,燧石是保护和惩罚的标志。
他们留下的古代文献中,有大量关于燧石的描写,说是用燧石制造的武器,对抗凶猛的野兽,譬如蝎子、毒蛇等等,就能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保护?惩罚?”孟彦名眉头紧锁,“难道作案人知道这个传说,然后用这块石头,表达他的某种意志……那你认为是保护还是惩罚?”
没有马上回答他,夙夜凝望着小小的婴尸,隔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她还那么小,有什么过错,是需要被惩罚的呢?”
孟彦名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出口。
死婴的□□,和眼窝一样,也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蛆虫,连中间枣核似的小小缝隙都挤满了。
它们不安地骚动着,像群饥饿的微缩版小狼,拼命争抢着领地。
不过,倒是再没有发现其他伤痕。
脱下乳胶手套,孟彦名随手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吩咐道:“子辉,把尸体送车上去,带回局里。”
“好嘞。”叶子辉痛快地答应了一声,将礼品盒的盖子盖上。
初步尸检完毕,按照正常的办案程序,接下来就应该给相关人员做笔录了。
临时客串搬尸工的叶子辉,带着婴儿尸体先走一步,其他人也鱼贯而出,默默回到客厅。
孙启森目不斜视地径自走到茶几左侧,一屁股坐在沙发正中央,除了记事簿,又从公文包里拿出个小型录音机,放在面前的茶几上,摆出审讯的架势。
身为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孟彦名当然只能把自个儿安置在他旁边。
欧宇辰则拉着夙夜,在他们对面落座。
洛梓洋、忠叔和兰姐不声不响地站在了他俩身后。
这种局面,很有点楚河汉界、泾渭分明的意思。
洛梓洋身姿依旧端正挺拔,实实在在的“站如松”。
忠叔神经质似的轻轻晃动着身体,双手紧紧攥着沙发靠背,沙发巾都被他揪扯得变形了,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这不能怨他,打小他妈就用鸡毛掸子,实打实地教育他,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狱,跟警察打交道,他本能地感到紧张。
兰姐向来唯欧宇辰马首是瞻,只要欧宇辰在身边,她就有了主心骨,所以时不时瞧瞧欧宇辰的反应。
从坐下开始,夙夜就一直垂着视线,双手相扣,端正地放在膝盖上,专注地盯着脚下的地板出神,好像上面随时会开出朵花来似的。
孙启森犀利的目光,冷飕飕地从他身上一遍遍扫过,他却恍若未觉。
绷着脸,孙启森按下录音机开关,语气严肃地问道:“是谁第一个发现婴儿尸体的?”
“是我。”欧宇辰回答。
“你的姓名?”
“欧宇辰。”
“年龄?”
“20岁。”
“职业?”
“b大国际金融专业学生。”
“你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早就知道要回答这个问题,欧宇辰早已打好了腹稿,简明扼要地说:“今天早晨,七点多钟。
夙夜正在厨房里吃早饭,宋哥拿了个礼品盒进来,说是谢雨欣送来的礼物,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具婴儿尸体,就给你们打电话了。”
“谢雨欣是谁?”
“我的一个朋友。”欧宇辰回答,想了想,又补充道,“光华实业老板谢国青的女儿。”
“新任女朋友?”孙启森挖苦,“你的未婚妻张晗玥过世还不到一年吧?这么快就另有新欢了?”
欧宇辰扬了扬眉毛:“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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