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第104章


夙夜摇摇头,声音低沉地说:“泰德·邦迪。”
泰德·邦迪?
这个名字邵壬曾经听说过,努力回想了下:“美国十大连环杀/手之一,被称为‘优等生杀人王子’的那个家伙?”
夙夜轻轻点了下头:“泰德·邦迪,英文名字theodorerobertbundy,缩写为trb。”
“你是说,凶手自诩是泰德·邦迪?或者说,凶手是在模仿泰德·邦迪的手法杀人?”邵壬挑了挑眉毛。
夙夜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慢慢说道:“1946年11月24日,泰德出生于佛蒙特州柏林顿的一个单身母亲收容所。
他的父亲是个飞行员,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这个儿子的存在。
泰德的外祖父母,在他的生命中,扮演了父母的角色。
而他的亲生母亲埃莉诺,则谎称是他的姐姐。
泰德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外貌英俊,运动方面也很出色。
他在华盛顿大学读书时,遇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斯蒂芬妮·布鲁克斯,俩人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
但是,斯蒂芬妮并不像泰德那样全身心的投入这段感情,她认为泰德不够成熟、稳重,不能给她以想要的生活。
所以在她大学毕业后,毅然与泰德分手。
这件事,给泰德带来很大的打击。
紧接着,泰德又发现了自己的身世,知道他一直叫‘姐姐’的人,实际上是他的亲生母亲。
这让泰德有种被整个世界欺骗、背叛的痛苦感觉。
从华盛顿大学毕业后,泰德一边学习法律,一边投身政治。
在事业上,他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曾经出任华盛顿州共和党主席罗斯·戴维斯的竞选助理。
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他重新邂逅了初恋女友斯蒂芬妮。
俩人很快重修旧好,但是,泰德很快就冷却下来,他对斯蒂芬妮感到无比的失望。
他清楚地意识到,斯蒂芬妮喜欢的是事业有成的泰德·邦迪,而不是泰德·邦迪。
这次,他选择了主动离开,毅然决然地和斯蒂芬妮分手,就像斯蒂芬妮曾经对他做过的那样。
同时,他开始了疯狂的复仇计划。
从1973年12月开始,到1989年被逮捕、处死为止,他承认共奸/杀了30名女学生。
但是,警方估计,受害者人数高达百人。
泰德·邦迪对受害者异常的残暴,甚至凌虐她们的尸体。
但不是像其他强/暴/犯那样,出于性/冲动的渴望,而是单纯的、愤怒的发泄。
他憎恨这个世界,憎恨年轻的女学生。”
☆、131|3。15 /
夙夜离开人民公园的时候,已经快到十一点了。
胃部隐隐作痛,头也有点晕乎乎的,他才恍然想起,原来还没有吃早餐。
刚刚看完那具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的尸体,他实在没什么胃口。
在公园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一盒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巧克力。
剥开铝箔包装,掰了一小块放嘴里,甜腻微苦的味道,在舌尖一点一点化开,说不上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
不知不觉中,他又想起了欧宇辰,欧宇辰是不大吃巧克力的。
他虽然喜欢享受,喜爱美食,但是对经过太多道工业程序处理过、加了一大堆乱七八糟添加剂的食物,却没什么兴趣。
夙夜记得,某年某月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欧宇辰懒洋洋地歪躺在床上,漫不经心地翻着本食谱。
像是忽然间想起来什么似的,他坐了起来,将食谱丢到一边,冲夙夜微微一笑,快活地眨了眨眼睛:“夙夜,你知道食物本身的初衷是什么吧?”
夙夜当时坐在书桌旁,单手支着下巴,也在看一本书。
一本鲜血淋漓的、令人作呕的,插图满是断肢残骸,市面上绝对看不到也买不到的《公安系统内部大案要案内/参》——邵壬拿给他看的。
面对这样一本内/参,夙夜是绝对没有兴趣跟他讨论食物问题,所以保持沉默。
“我跟你说,”欧宇辰笑得眉眼弯弯,漂亮的瞳子波光流转,神采飞扬的样子,简直让人移不开视线,他得意洋洋地侃侃而谈,“食物本来是为了填饱肚子存在的。
但是,越昂贵、越精雕细琢的食物,离它本来的目的,就越南辕北辙。
你说是不是很搞笑?”
夙夜想起刚到夙家没多久的时候,欧宇辰跟他讲过类似这种极富有哲理性的话,那次是关于建筑的话题。
当时夙夜就想,爷爷没有选错人,欧宇辰的确很出色。
富有蛊惑力的语言,配合金属质感的完美声线,再加上犹如日本动漫中走出来的完美外形,简直就是为了打击别人的自信心而存在的。
只是可惜了欧宇辰收集的那些建筑模型,都跟兰姐一起葬身火海了。
想起那个不幸的女人,夙夜轻轻叹了口气。
不可避免的,又联想起刚刚看到的被害者。
马路斜对过就是b大。
今天是国庆假期的第三天,但是也有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校门口进进出出,一个个朝气蓬勃、青春洋溢。
夙夜不难想象,那个在几个小时前惨遭屠杀的女子,本来也有着和他们一样的青春和梦想,却以一种最悲惨的方式,结束了鲜活的生命。
刚才,邵壬提议让叶子辉开车送他回家,被他拒绝了。
他想走一走,沉淀下混乱的思绪。
离开前,他对邵壬说出了自己的判断:“我认为,凶手是男性,年龄在二十二岁至三十五岁之间,身体强壮,衣着整齐。
家就住在本市市内。
他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做事谨慎、认真、勤勉。
熟悉犯罪现场调查的工作,大概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或者曾经从事跟法律有关的职业。”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凶手的左手手臂或许会有几道抓痕。”
邵壬诧异地问道:“能说说,你是怎么做出这些判断的吗?”
夙夜淡然解释:“奸/杀案的凶手为男性,这没什么可说的。
关于他年龄的判断,是因为凶手的虐尸行为。
这种行为,表现出他强烈的发泄和怨恨情绪。
拥有这种情绪的罪犯,一般年龄都不会太小,也不可能太大。
太小,犯案的时候不会这么冷静,犯案手法不会如此有条不紊,犯案现场也不可能打扫得如此干净利落。
这个凶手已经做了好几起案子,都是开放式的公共场合,却既没被人发现,也没有一点线索留下来。
他的心里素质和行为能力可见一斑。”
邵壬思索着他的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夙夜又说,“如果年龄太大的话,他早就应该犯案了,不会等到现在。
因为这种偏执的、怨恨的情绪,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爆发的过程。
就像泰德·邦迪一样。
还有,参照被害者的年龄,我们也能推测出,凶手应该属于这个年龄区间。
他憎恨的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那么他理所当然的不会太小,也不应该太老。”
邵壬再次点了点头。
夙夜继续解释道,“第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从背后,用木棒袭击被害者,不需要耗费多少体力。
我留意到第二起案子中的被害者,是被勒死的,第三起案子中的被害者则是被掐死的。
无论是勒死还是掐死,在体力上都必须占据绝对的优势。
尤其第三名被害者,我看到资料上写着,她是校羽毛球队的队员,身高一米六八。
这样一个青春期的女生,又经常参加体育运动,她的体力和耐力应该是很不错的。
所以我判断,凶手是个体格强壮的家伙。
至于性格和职业,从他打扫现场的耐心细致程度就能看出来。”
“抓痕呢?你依据什么推测出他左手手臂有抓痕的?”邵壬疑惑地说,“法医尸检的结果,并没发现哪个受害者指甲缝里,提取到疑似凶手的皮肤组织。”
夙夜看着不远处的槭树林,很慢很慢地说:“那你应该注意到,第三名被害者,就是农业大学那个布衣族女孩,她的双手被锯了下来,丢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嗯。”
“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尖都破破烂烂的。”
“因为是在垃圾桶里发现的,有啮咬过的痕迹,所以,我们怀疑是老鼠干的。”
“也许老鼠的确咬过她的手指,但也有可能是凶手故意弄出老鼠啮咬的迹象。
或者,在凶手破坏过之后,老鼠又进行了二次破坏。”
夙夜清冷的嗓音,滑进邵壬的耳中,让他惊讶而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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