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成真》第65章


做的。为争得女孩子的青睐而发生的校园械斗甚至流血事件屡见不鲜。
问题是我并不能打。虽然我身高一米七八,体重68公斤,金牛座,血型AB,五十米跑7秒,俯卧撑做三十个……(作者:停!这不是明星访谈秀)但是和成天打架的那帮人还是没法比。打架是一门技术,而在这方面我的经验值为零。别说是保护媚媚了,就是保护我自己也成问题。
前先不敢公开和媚媚的关系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我在学校并不是什么能立足的人物。而媚媚又风头太劲难免被某些学校的混混看上。如果媚媚没有男朋友则大可以用矜持和清纯与他们周旋。可是如果媚媚有了男朋友则难免要有血光之灾了。当然流血的是我。
我是儒弱的,所以不敢公开我和媚媚的关系。我又是冲动的,所以完全不顾敌我的力量对比而亲昵的和媚媚走在一起。如果是和媚媚第一天上学就样也就罢了,人们会认为我和媚媚早就是情侣。而到了现在在众多强手追求媚媚未果之后我才出来这不是罢明了向各路老大挑衅吗?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拥有媚媚这样一块美玉就是十罪不赦的大罪。儒弱加上冲动,我没有成为男子汉的任何条件。机遇只留给那些懂得把握机遇的人,而象我这样的孬种即使遇到千载难逢的奇遇也不过是自掘坟墓的前奏曲罢了。
媚媚曾经对我说在她那个世界我是象神一样的存在,整个世界都以我的意志为转移。那不成了耶和华了?神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我不敢相信。如果说在那个世界(如果真有那个世界的话)我是个大高手或国王什么还可以接受些。
“你不是在说梦话吧”当时我笑着对媚媚说。媚媚依偎在我的怀里仿佛在向空气倾述般道“没错达哥你的梦想就是我们的世界”
我不知道那是个怎样的世界,总之现在我处的世界并不是随便说一句“赐与我力量吧,我是超人!”(作者:这个台词怎么这么耳熟?)于是就会变成超人的世界。我只是个普通的中学生,虽然媚媚的到来使我变得和原来不同。但我还是我,一个没用的男人。
如果非要说我有什么长处那就是想的比别人要多一些,分析能力很强见微知著。早上和媚媚亲热的携手上学那股得意劲早已经飞到九宵云外。我知道我已经面临了非常大的危机,而且只能由我自己去承担,没有人帮得了我。
……………………市立电视台大楼,高四十四层是全市最高的建筑物。四十四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所以大家加上顶楼的门房称其为四十五层。由于离地很高这里的风很强。维修卫星天线的工人都必须系上安全带以免被强风吹走。从这里跳下去也是自杀者的绝佳选择。保证质量绝无生还。
此时就在这个强风呼啸的电视台大楼楼顶一名白衣少年正站在楼顶护栏之上。楼顶的护栏是用拇指粗的钢管焊成在楼顶的边缘围成一圈。在这么细的钢管上站立要想保持平衡绝非易事。更何况是在几百米高的大楼之上,强风盘旋着从左右吹过。如果他不是一个身怀绝世武功的人就是一个想要自杀的疯子。
这个白衣少年不是疯子,他就是那个擅闯逍遥居的发三儿。没有经过设定盲目的跳入空间的裂缝是非常危险的,极有可能被空间的巨大力量撕得粉碎。发三儿很幸运,他成功的躲过了时空的乱流来到了这个世界,不过他也为自己的冒险行为付出了代价。从相貌上看发三儿比原来年轻了三、四岁。他的力量也相应的降低了,大概只比初A级高一点点。这是他在对抗时空乱流所消耗的结果。最重要的是发三儿此时丧失了一部分记忆。他记不起自己是谁记不得他来到这里的目的。这就是所谓的奇点的影响。发三儿并不是丧失了原来的记忆,而是根本就没有原来的记忆。就现在来说他的从前是不存在的。
发三儿抬起手,一个的旋风在手上形成。这种控制风的能力好象是与生俱来的。在他身边的风并不是无规则的在吹,而是从四面八方将他托住。这也是他为什么站在细细的护栏上能够保持平衡的原因。这些天发三儿发现身边的人都没有这种能力。他漫无目的的到处游荡,不知道要去哪里,不知道自己是谁。
发三儿挥挥手那个旋风飞了出去消失在空气中。夜晚的街灯就象天空的繁星一样闪烁着迷人的光。从这里看去就好象置身在宇宙苍穹中一样。发三儿张开双臂深深的吸了口气,闭上眼睛象一个十字架一样向下跌去。当然他并没有遵守自由落体定律笔直的跌落,而是象一片纸一样随着风在空中飘舞。反正没有要去的地方,就让风来决定吧。夜空中在飞
第十三章完
作者:猜测剧情'发三儿来到石伟达的学校与其成为了同学。与媚媚发生感情纠葛或与石伟
达成为好朋友。最终苏醒回忆起来这里的目的。并痛苦的决择是否要和石伟达战斗……'有以上推理的读者请打自己屁股。这种深刻揭示人性道德的情节不是我的文笔能够把握的,也
不是我所想写的。虽然我所写的后续情节可能会被更多人骂,但是谁让咱是作者呢,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作者最大嘛。曾经有读者说看了我写的故事总让他想到些什么,又说不出来。我不知道是夸我还是扁我,总之我写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想过什么深层次的东西,想到哪写到哪。
PS:本来想在注示里写一下为什么媚媚有和没有男朋友的区别后来想想还是算了。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明白的人自然会明白。就象一个故事不可能所有人都喜欢一样。只要那些喜欢的人在看就行了。(梨胡:不过一个故事所有人都不喜欢是可能的。/作者:你去死!)
最新梦想成真文字章节阅读 尽在! 
第十四集
晚上放学。回家的路上媚媚挽着我的胳膊幸福的靠在我的肩上。我并没有告诉她我心中所担忧的事情。男人就该承担他所应该承担的。虽然我知道自己并不能算是个男子汉,但是在我所能做到的范围内我还是希望自己象个男人。比如不打骂女人,过马路的时候走在外侧,主动付钱……象害怕因为女朋友而挨揍这种事是男人都不会说出来的。不过不说出来不等于不去想。说白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而且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一定有人要揍我。无法向学校老师、家长和警察求助。而我也没有一帮可以帮助我的朋友,我是指能打的朋友,而不是象房宇,杰夫那样神侃的朋友。好在我唯一比较欣慰的是我知道无论我怎样孬种媚媚也不会离开我。所以逃跑是我最佳的选择。
现在已经是高三了,我可以借口冲刺高考让父母把我转到其它学校去借读。高中学生的势力范围也就是学校周边,换一所学校其效果基本上等同于社会逃犯换一座城市。而在新学校所有人都不知道我的底细剩下的在半年很容易混过去。等到高中毕业后我就是大人了,不管能不能考上大学我都可以名正言顺的和媚媚在一起了。
今天下了点雨,天晴后污浊的空气好象被洗了一遍。夜空变得很晴朗。我心中想着事情走的很慢,媚媚也并不急于回家,乐得陪我在路上溜达。晚上九点半才放学,在学校憋了一天头昏脑胀加上饥肠辘辘几乎所有人都在放学的第一时间向家的方向冲去。象开闸的潮水一样一涌而出,只不过池子里的水有限一会儿的工夫就已经放得差不多了。回家的路上在短暂的喧闹过后变得非常安静。路两旁老旧的路灯发出昏黄的光,而且并不是每个路灯都有亮,整条路上显得很暗。其实到不如没有这些路灯了,月亮下和心爱的人漫步在回家的路上那是怎样一种情调啊。不过学生们的家长却不这么想。这条校门外的非机动车道是学生放学的必经之路。路两边都是高大的周墙和粗壮的树木,非常容易躲藏坏人,尤其是在夜晚即使那些阴影背后并没有躲藏什么也足够让人提心吊胆的了。据说在这条路上已经发生过多起低年级学生被打劫的案件了。在广大学生家长的一致要求下,学校终于同意在这条路上按上路灯。不过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坏人不是野兽看到光亮就会逃跑,而且在这里发生的案件的实际上就是一些高学年的本校学生欺压勒索低年级学生。派出所都懒得管也管不过来。
做为一位普通学生(注:普通学生的定义为没有保镖,没有车接车送,并且不会魔法,超能力,空手道,跆拳道等技击技术者)要想安全的通过这条路最好的办法就是跟大家一起走。犯罪份子再猖狂也不敢打劫成群结队的学生。这也是为什么一放学大家就一窝蜂似的涌出来,人多壮胆嘛。
平时我也是这放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