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第81章


胃真的很不好,不要说冬天,就连夏天,都几乎不怎么敢吃冰淇淋。
遇见江浩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总是神出鬼没。直到放假前,也就见过他三四回。不过一起上过自习,又一起吃过冰淇淋后,他们似乎相熟了很多,见面就像朋友一样打招呼。
转眼第二学期也过了两个月,大四学生纷纷返校,开始写论文,找工作,每人把自己弄成白领状,一到周末便行色匆匆。最自在的当属已经考上研究生的那群人,比如江浩洋,沈安若经过篮球场时,总见他在里面挥汗自如。
某日沈安若难得地在图书馆自修室里学习,学到闷,又掏出小说,不想刚看一会儿,书又被人抽走。江浩洋说:“这么闲?帮我个忙吧。”原来他让她帮忙抄毕业论文。
沈安若不理他:“你自己明明有手,干吗找别人抄?”
江浩洋伸出右手,食指上包了纱布:“打球时碰伤了。”
于是安若很认命地帮他一字字誊写。江浩洋陪坐在一边,拿了沈安若的小说看,安若有看不清的字便问他。他的字很好看,带一股挺拔俊秀的味道,很像他的人。安若写到手累了,便停下来一边甩手一边愤愤地看他。江浩洋笑着小声说:“你别把眼睛瞪那么大,会提前长皱纹的。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同学主动要求帮我抄,我都没用她们。”
“我真荣幸啊,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哪里哪里,她们的字都太秀气。只有你的字,一笔一画的正楷,跟小学生似的,导师只当我认真写字,比较不会多问。”
江浩洋的毕业论文通过后,专程找了沈安若,要请她吃饭作答谢。沈安若拒了几回没有拒成,于是选了有许多特色小吃的怡和园,离学校非常远的地方,不至于被同学们碰见。沈安若只吃了铁板烧米饭就饱了,江浩洋十分的无奈:“我们来回要走两小时的路,你就吃这么点?”因为时间很早,索性又去看电影,看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奥那多的那部后现代版,看完后两人都有点郁闷。
江浩洋说:“这两人死得……还真是不值。多可惜的大好年华,不能在一起又怎样,总要各自好好地活着。”
“对啊,莎士比亚的悲剧里,这一部的结尾最让人郁闷了,死得多可惜,不得其所。”
“他们才见了一眼,怎么就能决定一生。年轻人,真是轻率……”
“所以才要早点死,在相爱的时候死去,不然等结婚了,指不定成了怨偶……”
沈安若觉得这种对话真是很污辱电影。
回学校已经挺晚,快要熄灯了。江浩洋陪安若一路走到宿舍楼前。
“沈安若?”
“呃?”
“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
“为什么一定要有男朋友?”
“可以帮你打水买饭占位子陪你逛街,你闷的时候还可以找他们出气。”
“这些事你都做过?鬼才信呢。”
“哦,我例外,都是别人为我做这些事。”
沈安若笑出声来:“自大狂!”
快走到女生宿舍楼门口了,安若说:“一个人多自由,打水买饭占位子逛街,我都可以自己做。”
她已经准备进大门,听得江浩洋又喊她:“沈安若?”
她回头看他。
江浩洋站在路灯下,灯光在他身上、脸上罩了一层柔和的光:“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吧。”
沈安若转身跑掉,甩给他一句:“我什么都没听见!”
但是沈安若在后来的三年里,终究是没有过任何一个男朋友。她有很多的机会,有好几位男生与她很合得来,但她只一句大学里不想谈恋爱便全数推掉。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执意,是否与江浩洋有关。江浩洋远在几千里之外读研,大约每周给她写一封邮件,偶尔也写纸信。那时候学生宿舍还不允许接入互联网,安若便每周去一次校外的网吧,并不是特别期待,但收到信后,仍是觉得心情愉快。他并不打电话,因为安若不想被舍友们问东问西,一般是安若打过去,说上一两分钟后,江浩洋便说:“我给你打回去吧。”
沈安若毕业的时候,江浩洋研究生也毕业。他很早便定下了Y市的工作,与沈安若通电话时说:“安若,你不如也到这边来工作,这里山明水秀气候怡人,安静又闲适,也并没远离潮流,适合你的性子。”
沈安若没有答应他,但是却有意无意地将大多数的简历投到了Y市的企事业单位。她与正洋集团签订协议时,她的家乡,还有读书所在的城市,都有非常好的单位对她表达强烈的接收意向,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Y市。她对自己说,我不是为江浩洋而去,而是因为正洋的待遇与机会是最好的。其实她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到底为了什么。
就是这样的平淡,连承诺都没有。直到很久以后,沈安若终于承认,其实这已经算是恋爱,虽然与别人轰轰烈烈的恋情似乎不一样,淡而无味,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但是之于她,却已经是所能付出的所有。
总以为这样平淡的开始,从容的过程,便会一直这样云淡风轻,波澜不惊下去,直到修成正果。但时间的力量多么强大,疏远,漠视,挑刺找碴,相见两厌,终于还是在如水流逝的时光里,一切都改变。
正文 番外二:程小二是这样得逞的(贺秋雁)
更新时间:2009…12…11 11:07:40 本章字数:6017
我是贺秋雁,JJYY杂志社传说中的拼命三娘,相亲女王,以及八卦小强。
话说那一天,我到一个不幸的家庭采访,刚出来,天上便下起了瓢泼大雨,我躲闪不及,一身湿透。正是下班时段,可怜的老娘我,竟连出租车都拦不到。本来也差点拦到一辆,但那车却越过了我,停在我五米之外另一位女士身旁。匆匆一瞥间,那女士其实比我更年老更色衰,可是她的衣领比我低裙子比我短。对不起,容我鄙弃地“靠”一声。
我正在凄雨冷风里被虐得楚楚可怜,脑中灵光一现,啊,这里离沈安若那死女人工作的地方不过十分钟的车程,现在她应该正在回家的路上。
不好意思啊各位,我知道我是啰唆了点,但我做一回主角容易吗我,不多浪费点胶卷实在对不起我的人生。
朋友就是要互相利用以及互相陷害的。一个电话,那女人在十一分十一秒后准时到达我身边。
车上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感动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事实上我是被雨淋感冒了。“亲爱的,今晚到我那儿去陪我睡吧,你那奸夫不是又到外面去寻欢作乐了?你自己正独守空闺吧?”
沈安若见怪不怪地从车镜里看我一眼,随手扔给我一个袋子:“换下来吧,我刚买的衣服,还没穿过。”将车停在一个无人处。
我的鼻涕流得更肆虐:“安若,可惜我不是男的,而你又不是蕾丝边,白白让程少臣那家伙得了便宜去。”
她说:“淋得这么惨,还这么有娱乐精神。你是打定主意这辈子都不学开车了?”
老娘我小时候遇过一次重大车祸,侥幸捡回一命,那时我发誓,我这辈子都不学开车,免得去祸害别人。于是我郑重地说:“是。据我看小言得来的经验,不会开车的女人正常艳遇的概率通常更大一些。开车的女人大多碰上的是逃犯跟流浪汉。你今晚到底去我那儿不去?”
沈安若斜睨了我一眼:“他今天就回来,现在应该快到家了。你晚上也到我家吃饭吧,我做鱼丸汤。”
我知道沈安若一直是美丽的,柔和清浅的美丽。可是刚才她睨我那一眼,竟然说不出的妩媚妖娆,连我都心跳加速了几拍,怨不得程少臣那强势的家伙竟然心甘情愿地吃回头草。
我说:“靠,你那眼神怎么那么勾人?自从上个月你从那小岛上培训归来,就成天这么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刺激得我等大龄女青年没法活。我是不是也该请假到那里去修炼一下,指不定回来就有桃花了。”
沈安若不理我,专心地重新上路,我又说:“都这样了就赶紧去登记结婚呗,连咱们阿伟哥跟嘉玲姐都结了。”
“他们不是处了二十年才结的嘛。”
对不起,容我再靠一声。沈安若这女的,从小就比我乖巧比我安静比我懂事比我理性比我保守比我……这些我都认了,但是为什么她竟然同时可以比我先失身比我先结婚比我先离婚现在还可以这么时髦地跟前夫同居不结婚?而我还在充满了荆棘与泥泞的漫漫相亲路上步履蹒跚,迷惘彷徨,犹豫徘徊。相比之下,我的人生,那叫一个灰暗着的失败!
路上塞车严重,走走停停,交通频道的DJ如小学生念课文一般播报路况信息:某某路段车拥堵,某某路段畅行……放音乐。
“咦,这曲子这么耳熟。”我说。
“《布拉格之春》的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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