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破天》第88章


心怜的脸庞依旧温暖入春,一阵阵天然的异香散发开来沁人心扉,秦亦轩不由得醉了。
异香涌动仿似万条无形的触手抚摸着他的浑身细胞,秦亦轩体内一阵白光闪动,掩盖了原本的金黄,显得耀眼,美丽。
那一道白光如同一个指引迷途的路标,将秦亦轩带往那一扇英明伟岸的大门,门上尽是白光耀眼,一条条神秘的纹路龙飞凤舞般吸附在门板之上。远远看去,这扇大门高可通天,地则深入地底数亿万尺,不愧为通天之门,破可通天。
秦亦轩哪里想通天,他不屑的看着那散发着迷人清香的石门,固守心神想强行拉回意识。
只可惜,现在却由不得他了。
一阵强大的螺旋气流如同奔腾的大海般汹涌澎湃,秦亦轩一不留神,连心带神一同被拉扯进这一团神秘境地。
“怜儿!”这是秦亦轩最后一个意识。。。。。。
【炒蛋:写到这里,第一卷的前传终于写完了,强忍着没太监,也终于坚持到了最后。算一算,写到这里也足足坚持了三个多月,总算能好好写会我自己的修真了。哈哈,大家期待吧!
虽然有很多细节和坑没有补,但是总算是安稳写完了。因为这是我正式写的第一本书,所以炒蛋有很多地方写的不够完善,也有很多地方讲的不明不白,格外雷人,就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正文的故事一定精彩,也一定要大家看的爽,希望大家能够一直关注我。炒蛋不是爱说话的人,所以求票和收藏之类的也不会怎么发。。。因为我不自信到底有没有能看到我的小说。。。。。。以后或许混了几年,再看到今天这番话会觉得很好笑吧,不管怎样,这也算是“完本”感言了?】
天机卷:穷途。
序章:时空乱流的前后。
“什么瑞雪兆丰年!天寒地冻,冻死了人冽。”一位老人步履矫健的踏在雪地上,他的脚上穿着厚厚的木屐,手中紧握铁铲,一副怨天尤人的模样。
他所在的是一座府邸的内院,内院堆满了白雪,在肃杀的建筑风格中,显得白雪皑皑,美轮美奂。白玉砌成的围墙,高为三丈三,长达三十三丈三。粉雕玉琢,寸寸金丝。虽然用的尽是凡尘之物,却也凸显出金碧辉煌,高丽华贵。
这座府邸是通地境的二流门派斗金门的落脚之地,虽然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小门派,却也在二流高手的圈中混迹多年,小有名气。斗金门的掌门金如流,凭借一套十八段劈空掌也算在通地境中负有盛名。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文韬武略大会,顾名思义,天下豪杰都为这一场盛世不远千里赶来,途中必定要经过这内院。说不定,这内院之中还要搭上擂台哩!老人持着铁铲,鼻子冻得通红,他想想道:都快过了大年,人人都在喜庆的备着年货,哪怕是那些伺候主子的下人,还有礼包发冽,为何独独我在这铲雪?
他越想心里越不舒服,越想心里越不舒坦。末了,他狠狠道:“我铲可以,起码也要把那个死瞎子拉过来。”
说罢,他猛地丢下铁铲,换了鞋子,大摇大摆走过大堂,正好见过管家。管家一脸不解,对于这位为金家干了一辈子的老伙计,他的心中还是很尊敬的,见他不在岗位上,不像平日里叫骂,反而面色和善道:“老伙计,你这是干嘛呢?怎么不去铲雪,反而在里晃荡了?”
了解总管平日作风的老伙计,见自己格外受到优待,心里像吃了一块蜜似的,甜甜的仿若狗皮膏药般贴了上去,道:“金总管,外头风雪太大,我一个老人实在吃不消,眼见各大门派豪杰都在外堂聚首,这雪还没清到一半,你看我这孤寡老人,无依无靠,你可要帮帮我啊。”
老伙计苍老的脸上挂满皱纹,每一个扭曲里都富含着生命的奥秘,但这些奥秘在他人看来也只是显得苍老,疲态。
金总管同情的点点头,道:“是该给你派个助手的。你要找谁?”
听到总管亲自发话,他不由心里一阵激荡,脱口而出道:“就是那个后园养马的,那个瞎子。”
“噢。。。就是那个被大小姐钦点养马的那个瞎子?”金总管摸着下巴,思量道:“这瞎子仗着被大小姐钦点后,竟然不服从我管辖,这下也好,先绰绰他的锐气,再好好的来个杀鸡儆猴。”
想到这里,金总管也就点点头,道:“你去找他吧,相信这时候还在房间里喝酒呢!”
自从大小姐拜入乾坤八门中的飘邈云峰后,她的坐骑“踏雪”便一直由那瞎子照看,每日早三顿,晚五顿,吃喝拉撒睡,看的比自己还娇贵,也算是兢兢业业,百年如一日了。只是大小姐如今成了飘邈云峰的内家弟子,流云仙鹤,踏破虚空,哪里还用得着这寻常的凡马?可他却仗着这个借口,十余年,什么事情也不做,专心的伺候那匹老的不能再老的千里马了。
还真是拿着马尾巴当令箭!
老伙计三步并俩步的走进内院的一侧,弯弯曲曲的小石子铺满了狭小的道路,这些石子彷如一把把锋锐的尖刀,笔直的竖在马房前。老伙计忍着脚底板上的疼痛,颠簸着五脏,终于跑到这座马厩。
这瞎子见众人嫉妒自己捞了个好差事,遂也不与这一群下人同住,独自一人搬到马厩里开起了小灶,原本孤僻的性格便更加孤僻。他们甚至打赌,谁能让这瞎子听人使唤一次,他们便拿上一个月的工钱孝敬此人,当然,除了瞎子自己。
“这下既能省力气,又能赚到钱,此举何乐而不为呢!”老伙计当然清楚金总管叫自己来的目的,他不反对别人拿他当枪使,只要有钱,叫他干什么都行。看着安睡一旁的老马,不见瞎子踪影,便猜他是在房间喝的天花乱坠,遂要狠狠踹上那死马一脚。
原本这头马是归他来养的,若不是大小姐出行那天,他恰巧拉肚子,使唤这个清理厕所的死瞎子过去顶替。否则,怎会被大小姐看上,养起了这神马“踏雪”?
啪!
正当老伙计的右脚毒牙般踢出时,一只手掌突然伸出,像打蚊子般,清脆的拍飞那只脚。老伙子一个站立不稳,朝后跌去。正好撞在一团柔软的物体上,随即便是扑鼻的酒臭味。
老伙计也是爱酒之人,却问不得酒臭,试问要喝多少酒才能发出如此臭味?他不由得暗自咂舌道:这瞎子又拿了全部的工钱去买酒了?眼见家徒四壁,还穷极存款去买酒。就算他这一个孤寡老人,也还留得一点私房钱出去花天酒地,他难道就这么不想要?他还是个男人么?
就在老伙计胡思乱想之时,瞎子张开满是酒臭味的嘴巴,一字一顿道:“你不可以动我的人,更不能动我的马!这里不欢迎你,给我滚!”
说罢,不等老伙计反驳,瞎子一把将他提起,随手一丢,便摔在了不远处的马料上,虽没受损伤,可这马料的味道却也不知这么好闻的。
老伙子强忍住喉头的翻滚,指着瞎子狠狠道:“瞎子,你别以为得到了大小姐的赏识就自以为多了不起,告诉你,大小姐已不属于凡尘,自然不会将你一区区马夫记在心头。若是你敢忤逆金总管的命令,保证你会吃不了兜着走!”
话语厉声厉色,威胁之意严重,但却句句属实。大小姐自然不会记得一个下人,若是他被以家规处死,死无对证,那也怪不得别人没提醒他了。
看到瞎子脸色微变,老伙计好似打了胜仗的将军,趾高气昂道:“若是你以后乖乖听从总管吩咐,我们也自然不会亏待了你。”
只要能让征服这个顽固的瞎子,金总管以后指挥其他人也就更加有底气,只要等他位置坐稳了,以后必定不会亏待了自己。
在他勾画自己美好将来时,却看见瞎子不闻不问,静静的调试着马槽中的猪蹄黄豆,这些都是千里马最喜欢的食物,可以让它们的马蹄更加轻快。所以,“踏雪”的年龄虽大,但脚步却不比一般的马儿慢上半步。
见他毫不理会自己的言语,老伙计咬牙切齿的跑离此地,自然是去告状去了。
“我不想做的事,从来就没人能逼迫我。”瞎子清楚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他想做的事,没人能拦得住他,他不想做的事,他便绝不会做。
“怜儿,你现在可安好?”瞎子便是秦亦轩,当年陷入时空乱流后,竟阴差阳错被带进通天之境,而心怜的尸体便永远留在了尘埃森林,也不知是被魔狼吃了,或是被土地掩埋了?心怜怕脏怕冷怕孤单,可这些她样样都有!
秦亦轩想到这里心就是一痛,他总是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事,但却无时不刻不在想着。来到通天之境后,他惊奇的发现,这里的土地重力竟是星尘大陆的近百倍!
原本迅猛快捷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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