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破天》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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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湮闻言,白眼一翻,几乎要拿着银针插死他,接着没好气的回道:“先吃饭,等下给点打牙药他吃,还有脱毛的药,都一并吃了。”
“啊?”这秦念只听过打胎药,还真心没听过这世上竟然还有一种药,可以打牙齿的?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哀悼的看着踏雪,心道:踏雪啊踏雪,也不知你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只不过牙齿长得快了些,竟然就要把所有牙齿都打掉,实在是造孽啊!
感受到他的目光,踏雪却轻鸣一声,扭过头去,不去看他。似乎对打牙的事情,丝毫不担心。看到这里秦念就纳闷了,难道踏雪真的需要打掉牙齿,脱掉浑身的毛发?
想到自己牵着一个嘴唇凹进去的马,浑身光秃秃没有半丝毛发,秦念不由一阵恶寒。他一边调着肉汤的味道,一边思考着日后的道路。所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他与慕湮虽然投机,却也不能久留在他的身边。迟早有一天,他依旧要靠这一人一马,单骑走天涯。
“到了最后,或许也只有踏雪才能衷心的跟着我。”秦念的目光变得有些温柔。
酒饱饭足,慕湮拿出一枝木屐剔着牙齿,道:“秦兄弟,如今你的身上被了一个莫须有的名声,去哪里都不太方便,不如先加入我们药王谷,然后过得一段时间,带着名声出去,行为处事也轻便一些。”
先把这一段风声躲过去,然后再接着药王谷的名声出来行走江湖,这的确是很好也很方便的办法。只是这样无疑是将自己身上的黑水往药王谷上面泼,位面殃及池鱼,秦念还是决定独自一人离开比较好。
看到秦念阴晴不定的表情,慕湮也猜出一二,他笑笑道:“秦兄弟,你我一见如故,况且,咱们又互相帮了一个大忙,也算是患难之交。这点点压力,还不至于他们威胁到我药王谷。若是我每年提供给他们一些药丸,哼哼。。。恐怕他们的掌门都要倒贴过来求上我三天三夜不止。。。。。。”
不论是通天境还是通地境,丹药永远是修炼人士最依仗的东西。无论是保命疗伤,还是突破境界,都少不了丹药的滋补。
第二十二章:一分钱穷死英雄,路边烤肉赚外快。
丹药对于修炼人士来说,就像剑客拿了一把宝剑,女人找到好男人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药王谷的丹药虽不及通天境的乾坤高手炼制的这般玄妙,却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药炼制而成。就是侥幸获得一颗都能让那些十大名门的高手兴奋许久。
“不过这一路上可得你自己过去了。”慕湮魔法般从身后掏出一把石刃,递给秦念。
这石刃生的三尺三寸,宽约一尺有余,若是叫做刀,也算是一柄大刀。这刀身上刻满了许多瘦劲清峻、朴茂工稳古文字,笔直的更像是一把大剑。唯有剑鞘的位置像是被某种利器削断了一样,平整的化作刀锋。条条沟渠宛如万道河流汇聚在刀柄的位置,整个刀柄都是由一颗斑斓青石结成,看似布满青苔,实则光滑如玉。
秦念将它拿在手上,稍稍掂量了一下,更是爱不释手。材料古朴,做功却是巧夺天工,整个刀身浑然天成,刀柄青石上的青苔摸起来光滑不影响手感,又能起到防滑的作用,这个设计简直是闻所未闻。整把大刀远远看去更像自然界中的一株花草,七彩斑斓,美艳绝伦。
“此刃名为神农尺,是当年药王谷的先主神农氏所持神兵。如今,药王谷对于武技逐渐忽视,倒也没人来用,就此暂借与你当作信物,他日腾龙化凤之时,也要记得归还。”慕湮出神的抚摸着这把神兵,眼中泛出一阵炙热的火花,从今以后,这把神兵,药王谷传人,必定会再出江湖,振荡九洲!
我相信你!这是慕湮想表达的。秦念天生就拥有让人感觉踏实的气质,他也的确拥有让人踏实的人品。真正的男人永远都不需要解释,俩人只是相聚了一时一刻,就已经拥有他人永远抹不掉的信任感。这种感觉不是先天的,也不是后天刻意创造的,而是突然一下,就对对方多了一种信赖。
“慕先生,你我之遇之交,不如结为兄弟如何?”秦念意气风发,多年压抑下的豪气也促景而发,更平添了半分霸气。
慕湮却满不在乎的挥挥手反问道:“既然已有兄弟之情,何必拘泥于形式。秦兄弟,如果你要恢复眼睛,尽管问我,我必定帮你重塑金芒!”
他能看出,秦念由于某种原因,丝毫没有重见光明的想法,所以他便也不强求,不闻不问的收拾起随身物品,道:“你沿着这条路一路西去,先到西兴镇上给它配上最好的马蹄,然后出南城,一路往南走,以你的脚程也就三个月的事情,相比那时我忙完事情也差不多回来了。”
他回头看着已经脱毛完成的踏雪,嘱咐道:“踏雪刚刚蜕变,不要让它受到压力,等到它的毛发重新生长出来,你才能骑乘。切记!”
“慕先生,一路走好。”没有丝毫挽留,秦念将神农尺配上皮革缠绕成的刀鞘背在了身后。牵着奇丑无比的踏雪也重新踏上旅程。
不过这一次,秦念走的要坚定的多。
。。。。。。
顺着慕湮交代的路程一路西去,途中倒没碰上什么麻烦,时间在寂寞繁琐的旅程中悄然划过,不知不觉,他已经走了将近大半个月。这秦念不由得纳闷,难道是自己走错了方向?就算他走错,踏雪也不会走错。
疑惑之下他才知道原来真是踏雪做的猫腻,由于害怕被人看到自己现在这幅模样,踏雪干脆就带着秦念绕起路来,非得等到自己毛发长齐了才敢进城。
秦念无语下,再三催促,踏雪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带着秦念从新踏入了正途。果不其然,仅仅走了三天便来到繁华的城镇。
熙熙攘攘的人群,热火朝天的叫卖声,嘈杂的鸡鸭共鸣,这种人群涌入的感觉让秦念内心烦躁不安。他顺着集市,快速走到铁匠铺,想打了马蹄铁便离开。
对一个瞎子来说,安静的环境总能让人有一种安全感。
秦念浑身一凛,突然想起,离开金斗门时太过突然,哪里还有时间带上金钱?况且,有钱就花的他,哪里还能存的上半点积蓄?他根本就没有钱拿来买一个最便宜的马蹄跌。这点就连七窍玲珑的慕湮都没有想到。
“咴儿。。。咴儿。。。。。。”踏雪打着哈切,看着自己的好朋友。秦念空着两手也呆呆的看向踏雪。。。。。。
俗话说,没钱穷死英雄好汉,半分钱就可以让英雄折腰。秦念带着踏雪,再次回到了郊外,在几十里开外的林间打了一些野兔,也只能这么吃了。虽然没有油和盐,但在秦念这个烧烤大师的面前,已经算不了什么了。他将二月正红的紫桑洗净,混入海水磨成细粉,风干一阵子,便有了粗盐,混合动物皮肉中附带的脂肪油,涂抹上去烤出的味道让人垂涎欲滴,肉香四溢。
踏雪难得提起劲头的看着那烤的油光呈亮的兔肉,口水差点没流下来。人类懂得运用火来让食物变得更有味道,这一点是其他畏惧烈火的野兽所不用拥有的。自从踏雪跟随秦念开始,它便也渐渐的吃起了荤食。
虽然没有牙齿,踏雪却吃的非常起劲,几乎是一嘴一个。在连续吞下三只野兔后,它才稍做休息,好让秦念这个伺候它的兄弟好好吃上一顿。
“到底该怎么弄点钱呢。”秦念细细的咀嚼着嘴里的兔肉,肉香而不腻,入口即化,肉质细嫩的仿若水中吐出的青莲,色香味俱全。他不由得大口吃了起来。
就在此时,不远处闻香赶来一批人马,看着他们舟车劳顿的倦容,秦念深知是自己的烤肉香将他们吸引过来。所以快速填饱肚子,开始烧烤下一只兔肉。这群人人数不多,只有区区十人不到。
在秦念卖力的烧烤下,肉香好似长了脚似的,调皮的钻进他们的鼻尖,调戏着他们的食欲。不少人在这迷人的熏香下,肚子发起了共鸣。
为首的三人中出来一位男子,轻声下马。缓缓走到秦念的身后,还未打过招呼,竟就大手一挥一把掠了过去!
好一个强盗般的行为!只可惜他碰到了秦念!
啪!
打蚊子般春风细雨的化解了这一击。秦念继续他的烧烤,看似已经完全陶醉进这迷人的芳香。
被秦念轻轻打在一边的男子脸色通红,粗着气再次冲了上来。这一次,他的目标不再是树枝上的烤肉,拳头的落点对准了秦念的后劲!
找死!秦念冷哼一声,黄金龙气凝聚指尖,势必要将他废掉!
“住手!”一声娇喝传来,竟是为首三人中的唯一女子,蜻蜓点水般点中马背,优雅大方的落在俩人中间。她的神色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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