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盗墓进行到底》第596章


卫八一把拿过这些零件,吃了这么多年土饭,他对铲子的熟悉程度就如同自己的手掌。他比划了一下,家伙很顺手。
“你尽快,等见到接你的人时,他会告诉你这些事。”这人掏出一块怀表:“八爷,卡着时间,我们能做的就这些,其余的,全要靠你自己。”
这人没有久留,说完就走。卫八心里踏实了不少,至少在这三天时间里,没人打扰他,可以放心的做活。根据对方说的逃脱计划,卫八觉得有很大把握。
他随即就动手了,篮子里的熟牛肉还有很多,吃上两三天没有问题。这是唯一可以活命的机会,卫八全力以赴。方城大牢其实外紧内松,再加上有人暗中协助,卫八的行动很顺利,他眼睛都不眨的干了下去,对方给的路线完全正确,卫八挖到了那条隐秘的地道,一口气走到大牢的东墙地下,然后又动手继续挖,他算的很精准,不过还是有意多挖出去了一二十丈。
正在壮年的卫八没有用完三天时间,就已经越出了牢笼,他又在这里窝了一个多时辰,看着怀表,才挖穿地面,露出脑袋。一片冷峻的风吹的卫八打了个哆嗦,但他的心在狂跳,从必死的困境里逃了出来,他又可以活下去了。
只要能活着,什么都有可能。
他已经对那个看守的话深信不疑,马上按对方所说的,穿过两条街,在第三条街的拐角,卫八看到了一辆静静停着的马车。车夫就坐在车旁,他的眼神很好,尽管已经是晚上,却还是看到了卫八。车夫对着卫八招招手,示意他过来,卫八什么都不说,飞快的跑到跟前。
“上车。”车夫跳上车子,手里的鞭子一挥,马车就缓缓前行。
卫八一头扎到车子里,毫无疑问,这是一辆有钱人家的车子,而且还不是普通的有钱人,车子内净雅宽敞,还没进去,就能嗅到一股淡淡的檀香。当卫八一头闯进来的时候,才猛然发现,车子里坐着一个人。
那一瞬间,卫八的眼神凝固了。
这是一个雍容的女人,虽然很年轻,但一身打扮却显得富贵不凡。她静静的坐在那里,看着卫八。她有一张白皙的脸庞,这张脸庞,卫八曾经很熟悉。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救自己的人,会是云萝。
卫八有点手足无措了,站在车厢里,车厢不够高,他必须低着头。此刻的卫八像是一个落魄的闲汉,衣衫褴褛,头发杂乱。他就站在云萝的对面,两个人好像是鲜明的对比。卫八心中的自傲和自信,仿佛被现实捏的粉碎,他就那么站着,一句话也说不出。
“八爷,先坐下。”云萝的眼神里也飘过了一些异样的目光,有的话,她说不出。面对这样一个曾经爱过她,又丢下她的男人,她怨,也疼。
卫八呆了呆,还是慢慢的坐到了云萝的对面。他想不到,前后只有一年多的时间里,云萝变了,变的他几乎认不出来。
“是你在外面救我。”卫八低头想了很久,他不敢也不愿正视对方的目光,但他还是抬起头,朝车外看了一眼。
“我何德何能,能救八爷。”云萝也叹了口气,语气中有些幽怨:“我只是代人出面。”
“代谁?”
“你不认得,他姓徐。”云萝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她也和卫八一样,变的不敢正视对方。
看到这些,卫八心里顿时雪亮。一个风尘中的女子,她能有什么办法?
卫八一瞬间又有些暴怒了,这算个什么事?自己以前的女人转投他人怀抱,之后又出面救了自己。他是能活下来,但这条命是拿什么换的?
“停车!”卫八低低的喝了一声,外面的车夫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车子立即一顿。
“继续走,不要停。”云萝朝外面喊了一句,当她再转过头的时候,眼睛已经开始冒泪了。
“八爷。”云萝之前的镇定完全消失,她有些激动,慢慢的从身上掏出一只钱袋,是卫八丢下她时给她的那只钱袋:“你不要我,我不怪你,我这样的女人,不值得你稀罕,但你的好,我记得……”
卫八重重的靠在椅背上,默默闭上了眼睛。他不想再说什么,因为在心底最深处,他已经像某些东西屈服,彻底屈服了。
声震一时的卫家,消失在了李陵,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卫八也消失了,可能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大张旗鼓的出现在李陵过。
为了自己的梦,卫八游走在各地,他做过很多事,有过很多身份。他更加明白了自己活下去的方式,所有的经历都告诉他,如果要完全按自己的心意去做成一件事,就要舍弃很多东西。
包括自己的良心。
他依然给人留下一种脾气暴躁的印象,但他更隐忍了。为了达到目的,他可以做任何一件自己根本不愿意做出的事。
他冷血,他残酷,他暴戾。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卫八是个没有感情的人,像魔鬼一样。但他们可能忘记了,在很久很久之前,卫八,只是个一腔热血的汉子,自负,高傲。现实教会了他这些,一直到他死在养子的枪口下时,他没有后悔过。
卫八,就是这么活着的。
偶尔,卫八会抬头眺望长空。天空中有他的过去,有他的影子。每当无垠的长天飞过一只苍鹫时,卫八的脑海中总会把它想成自己。孤独的,为了生存而杀戮的鹫。
偶尔,卫八会想起那句流传在家乡附近的民谚,绝响,消淡的民谚,像一个断灭自己梦想的音符。
李陵三百里,英雄他第一。
完完本感言
当我今天又一次坐在电脑前,开始打字的时候,心情和过去不同。写完了,终于写完了。从2012年12月4号开书到现在,九个多月时间,一百七十多万字,我很庆幸,不管怎么说,我坚持着一路写了下来,没有因为任何原因而中断。这是平生字数最多的一本书,坚持下来不容易。
写这本书,收获很多,失去同样很多。我不止一次在书里写到过,人生,只不过是在两个字之间不停抉择的过程,那就是舍得。有舍,才有得。所以在失去的时候,一定会收获一些东西。
觉得有很多话想要说,但坐到电脑前面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了。心情有点复杂,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却又觉得压力很大。这本书是结束了,可又要重新写新书,我不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的,如果我能这样写下去,我愿意和每个人分享我的故事。
我的笔力有限,可能这本书没能完全勾勒出我心里真正构思的故事,因为有很多情节,很多场景,无法用文字诠释的淋漓尽致。我真正想讲的并非单纯的一个故事,还有很多别的东西在里面。
比如卫天,很多人都不喜欢他,有时候甚至开口骂他。不过我想写的是一个尽力贴近生活的故事,而不是武侠小说。一个人的性格是天生注定的,他可能会随着生活中的一些变故和经历而产生些许变化,但他骨子里的一些东西永远都无法改变。卫天大部分时间都处在种种矛盾交织的罗网中,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正常人,而不是大侠也不是英雄,他要努力说服自己放弃什么,割舍什么,这都需要时间和一个过程。他懦弱,善良,无论经历了什么,他都在内心最深处保留着一份真,一份希望,一份信心。他相信这个世界无论到了什么地步,曹实那样的人都是有的。这其实是每个人都值得学习的,心中有阳光,你的面前就会光明。
小胡子,我对这个人物也很矛盾,几乎每一个读者都喜欢他。坚强,重情,隐忍,低调,每个人都希望他有一个好的结局。不过,我更愿意相信,他同样也是个普通人,在第三部开篇的时候,小胡子和格桑梅朵,嘉洛绒的结局其实已经注定了,无法改变的。如果在故事的最后,有一个大圆满的结局,小胡子幸福的和嘉洛绒生活在一起,那么这个故事就没有意义了。嘉洛绒活不了几年,就算结局他们在一起了,小胡子将要面对的,是她的死亡。
所以,就让嘉洛绒在临死前消失吧,至少她活在另一个世界中,还是活着的。她不死,小胡子的心里就会有希望。
这是我给小胡子的最好的一个结局。我不想让他在这个世界中面对嘉洛绒的尸体而彻底心死。
曹实,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尽管戏份不多,但我很喜欢。很多人在刚看这本书的时候说过,我在学三叔。其实,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会抄不会抄。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不是在模仿或者学习某个人,不过我承认,至少在写曹实这个人的时候,我脑海里会不由自主的冒出潘子的影子,那是三叔笔下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
大爱潘子。
我想对所有的读者说,我的目的其实很简单,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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