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征战记》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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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
“大少爷,现在还来得及,老爷跟小少爷都在凯尔特等着您呢。还是赶紧出发吧,这世道越来越不稳当了……”
“知道了,知道了!共和国政府会派正规部队过来……会有大炮……好的好的,我耳朵都起茧子了?老哥列莫尔,你就不能换点新鲜词?”
昨天忘记说了
所以今天索性就违反昨天的未发表的生命
嗯,好吧,今后将不再遵守章节名使用两个字的自我约束
结局是两个字章节名的结局
以后或者不费脑筋想,或者写几个字……
今天的点击达到六百多
我很欣慰啊
只好磨手指头,打一章两千字的,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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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费尔南的艰难抉择与斯科尼的坚定决心
“呀!这是谁啊?老费尔南,你怎么?靠,把头给剃了?”
破落子弟克斯尼骑士一脸惊讶,看着这个为他负担一切费用的朋友。这个活动的钱袋子,一下子把满头的黑发剪了一个干净,好像的了什么传染病似的。当然,这种可能性不存在。就费尔南德斯那体格,等到末日审判来临他也不带生病的。
“哥列莫尔老爷爷总是在耳朵旁边唠叨,”费尔南躺在沙发上,两条腿伸出去老远。也就是特地定制的沙发,平时两个人坐上面都不挤,要不子爵大人指不定得啥姿势靠上面呢。“我核计了一下,他说的也有道理。那些无知的可怜人,真的有可能认识不到他们那脆弱的力量,被煽动来找我们的麻烦。作为一个高贵的人,我不像给他们造成伤害,但是我是一名贵族,我们家族为国王陛下奋战了几个世纪,为了我的责任,我不得不这么做。哦,希望那些可怜人不要太冲动。冲动是魔鬼。”
“哼,你看看你这个样子,还像是一个贵族吗?哦~啊!我知道了,你是想使用凯尔特假发不是?老师跟你说,那些穷鬼还是不懂得艺术,我知道一个假发制造师傅,只要把头发修剪的稍微短一点,就能配上合适款式的头发,而且不是马尾染色的破烂货,正经青春美女的头发制造……”“我确实不是为了假发,我的朋友。主要是。”大汉站立了起来“我希望以一个战士的身份为国王陛下服务,而不是一个贵族,更不是一个商人。你明白没有?”“好,我明白,当然明白,尊贵的爵爷,不,高贵的战士。”“那么,我们来好好想想吧。”“想什么呢,大人?”“当然是晚上……去拉波尔公园旁边那个阿西耶沙龙,还是……参加佛提法的舞会……这真是伤脑筋啊”
幸好昨天应为某些原因有人把另一家费尔南常去的交际场所老板娘打伤了,不然,这个决定会更加难以做出吧。
斯科尼骑士全身上下的装备都是老费尔南给的。当然,在忠心耿耿的管家哥列莫尔的把持之下,也不是上好的货色。不过基本上也都是一流水准的东西,比如那马刀,那斗篷,那一身的军服,以及最为珍贵的,名为破灭的铠甲——这可当真算是顶级的半身甲了,当初不过是斯科尼觉得拿了太多的装备过意不去,拿了自己最好的——却不是费尔南家中最好的军刀,名叫根除的,作为礼物给了这个大个。结果,人家非得把这个几倍价值的半身甲送给破产骑士。真是令人感动啊。算来,骑士全身上下的装备能有四五百个里弗,可是光这一件铠甲就有二三百了。可相似的好盔甲费尔南德斯家里还有几套,只是可惜,这厮能穿戴上的——几乎没有。而那把根除,也很少见他使用。
只是斯科尼下了决心,自己的剑要为老费尔南而战,自己的甲,是费尔南给的,自然也要保卫费尔南!
老实说,今天的打击还是蛮大的
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
这样就可以给懒惰的自己一个少更新的理由
以及
很多别的东西
昨天点击六百,今天也过三百,希望明天在一百五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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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总管哥列莫尔先生的胡子
哥列莫尔很为他的小胡子而自豪。那两撇乌黑油亮的小胡子,总是得意的翘在嘴边,看上去就跟一个真正的高贵老爷没什么两样。做盖尔内西子爵家的管家已经三代了——哥列莫尔的爷爷是四代伊耶达的跟班,后来当了领地的管家;哥列莫尔的父亲一开始就是五代的贴身仆人,后来做了子爵家卢瓦尔地区生意的总负责人;哥列莫尔自己从懂事起就是六世老爷的书童,老爷一点一点的把他培养成
盖尔内西领地之内除了贵族之外最有权势的人。三代,整整三代,跟着三代盖尔内西子爵在这个破落的领地重新确立了盖尔内西家的地位,老爷也没有吝啬奖赏!一个不到五十岁的仆人,却是整个港口权势最大的人,生意上也有相当的处置权利……那个时候,哥列莫尔的胡子,每一瞬间都是翘起来的。
不过,当哥列莫尔成为领地真正的掌控者之后,他的胡子就变得灰暗起来。世道不稳啊,大少爷又是一副天塌下来也无所谓的态度,受老爷信任,这整个卢瓦尔,尤其是子爵领地的生意,就全靠哥列莫尔打理了。他哪里做过这个啊?他最擅长的,是跟在老爷或者小少爷身后,查缺补漏,跑腿办事,一下子把整个担子挑在肩上……哎,一下子人就老了十岁,小胡子也自然黯淡无光,每天还被主人揪上十几次几十次。
那时哥列莫尔心痛啊。从前也是做过兵器生意的,不过那时候都是进货出货收钱会账,精心保养的武器更多是作为一个数字存在,作为一个挣钱的手段使用。可这下可不得了了,大少爷自己组织了一队民兵,把倾向共和政府的武装都打跑了,当真是风光了好一阵子。可是,那些招募的无赖,一个个拿的都是伊耶达家的兵器,吃的伊耶达家的粮食啊。每一次分发兵刃,武装起一个士兵,哥列莫尔的心就痛一次,到后来发军刀发到肋骨直痛——那不是累得,那时心里难受带的啊。
但是费尔南德斯很高兴。他现在有一支二百多人的武装,基本普及了火枪,另外每人至少还有一把军刀,小队指挥官就有盔甲,甚至还有五十个装备精良的骑士!这些可都是拥有正宗高贵血统的世家子弟,一个个是真正的好汉,其中还有将近二十人自己就有马匹,只需要用三十来匹好马加上一些闲置的装备就武装了五十个真正的骑士,就是一个公爵也没有这么威风!当老费尔南率领这支强悍的部队驱逐了穷汉们的武装之后,他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公爵。一样的威风,一样的善战,一样的大度,以及一样的慷慨。
为了庆祝胜利,费尔南德斯请他的朋友们在三家沙龙好好的狂欢了一次,直到好多日子之后还有高贵的人为那天发生的事情进行决斗;而士兵们,慷慨大方的老费尔南饱了两家酒店,整整吃了一天,还烤了不少的肉,葡萄酒虽然没有好牌子,但也是一人一瓶……
只是,这,让哥列莫尔的胡子更加暗淡了。
嗯,情节发展缓慢
更新速度更加缓慢
更加感谢那些收藏、点击的读者老爷
54费尔南德斯和他的队伍
费尔南德斯神气的跨上他那匹白色的骏马,尽管还没有想好究竟去那个沙龙消磨这一整个晚上的时光,可是,看到他的兄弟,看到他的朋友,看到他的部队、战士还有跟班,甚至看到那个唠唠叨叨嘀嘀咕咕的管家,他都感到很高兴。这些是他的亲人、朋友,都是高尚的人,而且很多都是高贵的世家出身,都是由于老费尔南的奋战,他们现在可以过着体面的生活,不必象那些京城的绅士一样出奔——天啊,就两条出路,或者跑到条顿诸国,啊,那时多么野蛮的地界啊,这些绅士们一定会很痛苦的,那帮野蛮人,除了王后陛下等几个家族之外,就和撒拉逊骑士没什么区别了;或者泛舟出海,如同伊耶达,还有国王陛下一样到凯尔特那个僵硬的国度,不说两国之间几场百年的几十年的战争,就是现在双方关系还算融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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