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红莲艳酒》第67章


但等了很久他都没有出来。
我跳出窗,赶到风雀观主楼外面接他。但还没看向里面,就听到有女子带著哭腔喊道:
“林轩凤……你不能这麽做,你不能这麽做……”
林轩凤不耐烦道:“你要我说几次?你什麽都没有做到。”
“你让我去查重莲的身份,我查了。就连他杀过重甄的四个儿子我都查到了,你还有什麽不满意的?”
“哦?他杀了重甄的四个儿子?”
“没错。”女子的声音中带著一丝期许,一丝讨好,“重甄原来其实有两个儿子,在他之後又和别的女人生了两个,这些人都在小时候被重莲杀了。”
我愣了愣。这又是哪一出的故事?
“重莲为什麽要杀他们?”
“是重甄叫的。”
“我懂了。谢谢。”
“这本该是我做的。”
终於知道重莲以前喝醉时胡说的话从何而来了。
这世界真是讽刺。重甄若知道此事,必定含恨而死。他牺牲自己其他儿子,无非是为精挑细选出一个极品少宫主,然而最强也是他最喜欢的那个,居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重莲大概早就知道这些事,所以一直这样矛盾。
重莲……唉,光是想著这两个天杀的字,五脏六腑都跟绞碎了似的。
“有劳你了。”林轩凤大声道,“来人,把我房里那个银箱子搬来给楼大小姐。”
“轩凤哥哥,你在说什麽?”
“嗯,时间也不早了,我叫人送你回去吧。”
“你……你在开什麽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楼里的林轩凤朝前走了一步,弯腰说了一句话。
“你喜欢……你不喜欢女人,为什麽还要……”话说到这里,她便不再继续。但我知道她想说什麽。
“好,礼物在这。送客。”
楼颦珂刚被人撵到门口,便冲回来大哭起来。她能哭喊出口的话无非是最传统的弃妇怨言,以前觉得很可笑的话,类似“你这负心薄幸的人”,这会儿听得我心里拔凉拔凉。
林轩凤站在那,任她打,还不冷不热地说:“大小姐脾气发完,就请走吧。”
“你对我爹的怨恨,怎麽可以发在我的身上?你太过分了……”她号哭著,最後被人架著离开。
就在这时,林轩凤忽然重重撞在窗口。我往後退了一下。他用手背擦擦嘴唇,又站直。
“他奶奶的林轩凤你个靠人养的货色,有什麽资格站在这里?你给她提鞋都不配!”
竟是缺右眼。
林轩凤哼笑一声,走出门去。转眼间他又被击中,重重砸在桌子上。茶盘哗地滚落,碎裂在地。
“你还觉得自己没错不成?这些事你敢告诉林宇凰麽?”
“你要是告诉他,你知道我会做什麽。”
“你再碰她试试!”
“你告诉他试试。”
“不用告诉,我都听到了。”
最後那句话自然是我说的。
他们二人惊讶地转过头。
“宇凰,我……”
“别撒谎,你和楼姑娘发生了什麽我都知道。”我跳进窗口,一屋子的人都看著我。我拉住林轩凤的手,指指楼颦珂:
“娶了她吧。”
林轩凤先面露惊愕之色,很快便笑出声来:
“我就知道你会这麽说。”
“我也知道你想说什麽。”我冲他眯眼一笑,大概笑得不怎麽好看,“现在,就连采花贼都比你光明磊落得多。轩凤哥,不管你经历了什麽事,你可以自私,但不可以变坏。”
林轩凤松开我的手,笑道:
“好吧。我娶。”
“但我不想嫁你。”楼颦珂往前走一步,抓住缺右眼的手,“我嫁他。”
十里红莲豔酒七八
就这样,缺右眼有了老婆。
楼颦珂似乎是在故意赌气,把这婚礼弄得格外盛大。整个武林都在议论著这对最不般配的夫妻。
直到一个月过後,我都还记得我缺大哥离开天山时的模样。
缺右眼平时好歹也够有自信一江湖大盗,一遇到心爱的女人,也失了力气。他唯唯诺诺地跟在楼颦珂身後,就像巴不得老天赐给他一条尾巴,让他用力摇上几下。楼颦珂走得快极了,多看他一眼都嫌多余。他只要一开口讲话,她就会不耐烦地打断,然後狠狠地别过头去。
记得是谁跟我说的,女人看男人只看银子不看脸。林轩凤现在日子过得好了,花钱大手笔了是没错,但她对他迷恋,是从他身无分文起。
缺右眼一直嫌银子没地方花,而且还是个老江湖。客观说,林轩凤除了比他帅点外加年轻,还长了一张哄女人的甜嘴,基本都没法和他比。怎的她对待两人区别如此之大?
我敢保证,只要林轩凤稍微有一点反悔的样子,她就是成了亲,也会飞奔回来。
女人的审美多少是有点问题的。
我的审美也大有问题。
尽管他做了这些事,但我依然当作没有看到,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要持续多久。
然而,不出半个月,江湖中又涌起腥风血雨。
接连三日,三个重要的人被杀。
武当大弟子谭绎,灵剑山庄毋琴丝,少林高僧释炎。
整个武林人心惶惶。
可怕的并不是有人被杀,而是杀这三人的,是同一个人。而且,是在三天内的同一时间被杀。
从少室山顶到武当山顶,让一个少林高僧连夜赶路,约莫一日便可到达。
让同一个高僧从这两个地方到灵剑山庄,忽略体力大量耗损,分别要五日,三日。
而这个人杀人的顺序是,谭绎,毋琴丝,释炎。
即是:武当,灵剑,少林。
再是内功深厚的人,也无法在这麽短的时间内抵达还留有力气准时杀人,不留线索。
此人刻意绕路杀人,还刻留下了痕迹──死者的伤口在颈项,而且很明显为金钗所杀。
血凤凰又出现了。
但我却不能肯定这个血凤凰是步疏。
这人极有可能是借著血凤凰的名义杀人。因为步疏的内力大半个天山的人都知道,绝对无法做到这种境界。
唯一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我只能想到重莲。
但不可能是他。这几个人跟他无冤无仇,他没有理由会去杀他们。
谜团实在太多,我只有不断往豔酒那里跑。他给我的感觉一直是智珠在握,只是高人的本领就是什麽也不说,什麽都等著别人去做。
原本期待他能再高深一下,结果我去了天狐宫,发现大殿里一片狼藉。
豔酒依然穿著他的精工红色长袍,他身边的女子们依然国色天香。只是那些女子们都在抱头鼠窜,而豔酒站在他的金色轮椅上,晃著雪扇,形象全无。
我被一个冲出来的女子撞上,她连连道歉,飞速往外跑。
不过多久,又有一个女子撞到我的身上。
我扶住她,道:“发生了什麽事?
“不知哪里来的小丫头偷偷带了一盒子蟑螂,倒在大殿里,好多蟑螂,好多,好恶心!”
然後她跑了。
我怔怔地看著里面,豔酒的眼睛惊恐地睁大,实在有点可怕。
这场景实在似曾相识,我一时记不清在哪里看过。但实在看不出豔酒这麽大个人,长这麽丑还怕蟑螂。
人都跑得差不多了,我走进大殿。
琉璃灯盈盈发光。地面上四处都是深红色的油亮蟑螂。
他站在椅子上,和我不尴不尬地对视著。
我笑笑,走过去,伸脚──
“等等──”
我脚悬停在半空。
“不要用脚踩。”
我哦了一声,蹲下来,伸出大麽指,当场就按死一只。然後我立刻听到豔酒发自肺腑的抽搐声。
“你怎麽可以这麽恶心?”他使劲晃著扇子,又从孔雀屏後撕'。。'下一块布,扔给我,“用这个包起来,扔出去就好了啊。”
“这个是真丝的,太浪费了。你别看就行。”
我刚要下手,他又道:
“不要用手按!这是命令!”
“你再对我凶,我把它们全部按死了再喂你吃。”
豔酒果然不说话了。
看来他的洁癖还不是只有一点。
想当年我在乱葬村,什麽虫儿没见过啊,什麽虫没玩过啊,包括菜青虫也就是红钉叔叔最喜欢说的猪儿虫,我都经常蹂躏。捏著它肥嘟嘟绿油油的身体,它那柔软的肉红触角,比不小心摸著邻居姑娘的胸部还爽。我还喜欢搓它们,因为它们肉墩墩的,非常可爱。搓来搓去看它生不如死,我会觉得很兴奋。但有时候会不小心把它给搓死,我会有点心痛,毕竟每次抓这种虫子的代价就是破坏一个菜园子,破坏菜园子这样的事有损我林二少的形象。所以我会格外珍惜它们,把它们烤了送给小花菜头吃。而每次我做这种事的时候,林轩凤的反应不会像豔酒这样夸张,但他一定走很远,对我露出鄙视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变态。
让我收拾蟑螂这种小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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