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骡行天下》第506章


恶臭充满花园,整个大草坪铺就一个个羊毛毯子和矮桌,矮桌上放着样子古怪的水果,非常大,有棱角状的突起,一股味道,后世所谓榴莲是也。
吴越太上王亲自一个个引进花园,有些先后,毕竟很多大臣还有做事,不是那么准时。放在桌上的榴莲也是这个时代北方很难见到的珍异水果。榴莲是红毛猩猩最喜欢的食物,没有之一。也是南洋土著很多部落最喜欢的水果。当然很多部落是把榴莲当饭吃,当主食。毕竟热带雨林中榴莲成熟起来是很多的,吃不完。吴越太上王也很喜欢榴莲,但是运输的原因,不能常常吃到。这次海军特意运了些孝敬太上王和皇帝,拿出一大半招待文臣武将们,也是很够意思。
吴越重农牧、也重工商,一切经济基础按照吴越太上王的说法就是以实物生产为主,离开这个核心和基础,经济谈不上能发展到什么样。农业不上去,就不能腾出空闲劳动力进行手工生产,也就不能支持商业。商业确实是很末的东西,一切都仰仗农业技术的发展。
只有农业能发展到一个人养活五人以上,慢慢才能向工商社会转型。吴越已经靠近这个边缘,这么些年的农业技术推广下,粮食生产不需要那么多劳力。而大汉还不行,大部分地方还是一熟,还是低产粮种,还没有推广水浇地,还没有推广积肥。
由于吴越的农业基础已经可以支持起一定程度的工矿商业,那么吴越太上王有些生活就显得比大汉皇帝那奢靡了。比如不远万里运来的南方水果。在吴越王城句章,柚子、荔枝、香蕉、榴莲随便卖,而大汉皇都雒阳很多达官贵人都没尝试过。自吴越太上王压阵雒阳以来,吴越商社也把热带水果源源不绝运来雒阳,大部分富豪官吏也尝试过香蕉、柚子这种好保存的水果。只是榴莲味道太怪异,未必人人喜欢,所以一直来还没见识过。
“快船真的能在熟烂前送到雒阳!真的是不容易。虽然知道采下的也是生果,但是榴莲易熟,不知道海军是怎样保住这些水果不烂的。”十天时间从吕郡运送到雒阳怎样算都是快的了。
“太上王,这不是吕郡种植的,而是在夷郡种植。”身边海军官员也有幸被邀请来,毕竟他这个级别在雒阳太小儿科了。
“这夷郡也开始出产了么?”
“是的,姬芾大将军以前就在夷郡种植了一小片,还专门选择的可以保存二十天的品种。这些都是婆罗洲内山中得来。要不然早就烂了。”
“她怎么会想到种植这玩意。”太上王记得老婆从没和自己说过这个事。
“这个事情也简单,姬芾有个内弟喜欢养红毛猩猩玩,听人说这红毛猩猩最喜欢吃榴莲和无花果,也就让人从婆罗洲引种栽植了些。”海军军官说的无花果和西域引种的无花果是很不同的,热带无花果果树那是相当高大的。这种生长在婆罗洲、苏门答腊的热带雨林中的无花果非常甜,是猴子猩猩最爱,当然一些果狸什么也都喜欢吃。
“好臭啊!”曹操第一个开口,当然这样也是深有意义的。说明自己不和吴越太上王同污合流,这样做的目的也是表明自己慎独的立场。
吴越太上王只当说笑,应该是明白了曹操的心思。历史上一个以宦官后人头衔入政,然后靠着打击宦官亲属不法行为来摆脱这尴尬地位,以求在党人中谋求一个好名声的曹操那点小心思,早被吴越太上王摸清路数,不给他机会。
“曹爱卿,”说着话,还携起手来,曹操力气大,但是还是没大过吴越大王,就这么被强携拉着,“这水果嘛,很多人第一次见识,自然不知道妙处。和臭豆腐、酸乳酪都是一个路数的食物。爱之者美之,厌之者恶之。此来务虚,但求大家畅所欲言,也一并请大家品尝着南洋珍果。”
“太上王,下官在南洋时,就尝试过,还是不能接受啊!”曹操说得很婉转,其实也很直接。
“这个嘛,无妨,有些人第一次厌恶,后来再尝试,就发觉其中味美。不是每一个人只一次就喜欢的嘛。”太上王杨晨毓还是笑眯眯的。
吴越太上王有容人之量,这个大家都很服的。吴越很多世家叛乱,也只杀主事和参加的,家属不知情的被充往近处郡县,知情不报的才充往南洋万里之外。那些非主要人员,大部分还是留得一命。从这个来说,吴越太上王就不是汉武那种狠心大杀四方的主。但是吴越太上王开疆的念头一点也不比汉武小,这就让很多士人很奇怪了。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吴越太上王的大华夏圈执念太甚。
“诸位,这位是进雒阳求册封的天草国太子吴鑫。天草(日本)多金,天草王感谢吴越太上王当年的扶助之功,故而不再用故民俗。取姓吴,以明自己恩德自吴越,所以取太子名为吴鑫。”皇帝向大家介绍天草太子,大汉和吴越合并后,自然全盘要接受和吴越签订盟国协议的天草,也要接受来自天草的义务和利益。
这王太子就要被大汉皇帝册封才能有继承权,这个是明明白白写进条约的!
天草(日本)国太子拱手鞠躬一圈,“天草国吴鑫向各位大人问好!”
按说吴越太上王并不喜欢万国来朝这种噱头,但是天草国直接统治是不大可能的。和南洋的婆罗洲、新亚岛不同的是,天草国国民只有同化一条路可走。那些南洋土著很懒,所以统治他们用血税加胡萝卜就可以了。天草不行,必须从文化上汉化。
吴鑫一身汉国文官装,头戴进贤帽,火红的粗布使得大家以为天草真的很穷困。毕竟一个王子都穿不起丝绸,确实有点过了。
“这太上王真抠门的,怎么连丝绸都不赏赐给天草。”有人小心议论开来。
其实吴鑫心里不以为意,你们那丝绸大家都有,我那粗布你们才不可能得到,看谁厉害。年轻人总有点比较,不由得嘴唇翘起。
一人升天,鸡犬得道。万年成为皇帝后,最最轻松得益的是万年母亲一族的人,虽然有离散,但是还在的人都做了不大不小的闲官。拿着丰厚的俸禄,一脸大汉朝外戚趾高气扬嘴脸。好在还没得罪吴越太上王。不过万年的一个姨夫走向前来,“吴王子,天草穷困如斯么?连白素都买不起?这样吧,本官虽然职轻俸低,但也微有薄财,权当给吴王子一个见面礼。送您一车素。回头我让家丁送到您驿馆去。”
这厮纯粹是装,是在比自己差的人身上找感觉。
吴鑫等的就是这句,他年轻,也有好胜之心,“吴某谢过这位大人。我天草乡下也没什么好拿得出手的,不如咱大汉地方万里,物华天宝。这样吧,您要是不嫌弃的话,就权当给天草一个面子,本公子回礼就送您我身上这种粗布一车,可千万不要推辞啊!”
“区区粗布,我府上下人也是穿丝戴金的,只怕拿来只能做抹布,倒是误了王子一片好心。”这厮洋洋得意,高兴劲起来,还高声向周边人群。
“放肆!”皇帝没出声,脸色已经很难看了,这个姨夫真不是省油的灯。开口教训的是吴越太上王杨晨毓,杨晨毓指着吴鑫身上,“那个不是丝布。可也不是人人穿得起的,那个是香蕉布,吸汗而凉爽,保温且不热。”
皇帝见有教训开来,本来抹不开面子,现在随便跟了句,“香蕉布比你那身上的贵了三五倍。”
皇帝姨夫值得悻悻退在一边,拱手向吴鑫致意下,不在言语。这厮真的脑子不好使,这个王子再怎么偏远,人家也是一个王子,还是继承人,那个能差到哪里去。
“诸位,你们来,我也知道为什么,皇帝和我细细谈过。”说完吴越太上王不顾众人惊异眼光,携手皇帝坐在中间一个大毯子上,“皇帝,您请帮我记录捋顺大家建议,还请您记录。”
“大家请畅所欲言!”杨晨毓摆手,“大家只管说,请勿有顾虑。寡人也觉得自己思虑不足,要是大家说的有理,那就正式搞些条陈,正式朝堂表决。”吴越太上王渐渐开始引入表决机制,不是一个人一票,而是票分制,有些权贵票分高,有些小官票分低,大事表决也有利于政策民主。离开民主其实很不好的,容易出错,权贵民主也是民主,也能纠正一些政令错误。
“大王,我就当出头椽子。”
“哈哈,卫卿玩笑了。”
“这大军这么多人出征,军粮怎么后继?”
“这个,大家以为这征伐西域,从敦煌郡出,能支持多少军人作战呢?”
“大王,中国征战,士兵食一钟,则运输费二十钟。这西域,还得应粮于敌。这敌有多少粮食,我们都不知道。敌人的粮食都不一定支持得了这么大规模征战。”
“大王,前汉武时,李广利两征大宛,前次,6千属国骑、数万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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