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纪》第712章


“此战之要,不在于能否战胜匈奴,而是如何保证辎重不缺。”尉缭眼里掠过一抹睿智。
“是极,是极!”众人齐声赞同。
秦军战力强悍,只要遇到匈奴了,匈奴一定不是对手,这点早在河套之战就验证了。
这一仗难就难在如何保证后勤辎重。不用想也知道,这一次秦军出动,不会是十万二十万,至少需要五十万大军。如此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要想靠缴获匈奴的牛羊为食,已经不现实了,必须要有有力的后勤保障。
历史上,霍去病善打不要后勤的仗,他实行的是以战养战之法,攻打河西走廊就是霍去病这种战术的极好体现。然而,在“漠北决战”时,霍去病却是力主要有有力的后勤保证,就是因为汉朝出动的军队很多,光靠缴获已经不现实了。
“朕决定,此战出动五十万大军,其中骑兵二十万,步卒三十万,你们以为如何?”秦异人眼中精光一闪,问道。
“五十万可以了。再多的话,这后勤难以保障了。”李牧和尉缭、司马尚两人互视一眼,微一点头,道。
“大漠不比别处,后勤难以保障,是以,五十万是最多之数,也是最低之数。”王翦肯定一句。
集中举国之力的话,秦朝可以出动七八十万大军。然而,军队越多,这后勤的压力越大,难以满足军队的需要。以秦朝眼下的实力,最多只能保障五十万大军的后勤,再多就难以为力了。
当然,要想击破匈奴,最低也需要五十万大军,少了难以凑功。
“五十万,合适。”范睢他们齐声赞同。
“朕的意思是,主力是二十万精锐骑兵。每人三匹骏马,多带粮食,每人配一枝手弩,用来压制匈奴的骑射。”秦异人眼中精光四射,道:“步卒的主要任务就是为骑兵运送粮草,保障后勤畅通。”
历史上,汉武帝发起“漠北决战”,一共出动数十万大军。其中,主力是十万精锐骑兵。至于步卒,主要是用来运送辎重,保障后勤线畅通。
汉武帝这一举措是正确的,然而,汉军的伤亡依然很大,伤亡近半。这点,可以从战马的损耗上看出来,出塞时,一共三十万匹骏马。打完之后,回来的不过十四万匹战马,这伤亡之大可想而知了。
太史公在《史记》中写这次战役时心情很沉重,写的是“物故者众”,也就是死伤惨重。
当然,战果也很大,漠北决战之后,匈奴一蹶不振,越来越弱,最后灭亡。到了现在,匈奴只存在于历史书中。
“陛下英明!”众人对秦异人这谋划没有异议。
在大漠中作战与别处不同,因为有着广阔的空间,完全能够周旋,而且匈奴还有众多的战马,来去如风,要靠步卒的两条腿与匈奴打很不现实。
要对付匈奴,就必须要用骑兵,以骑制骑才是上策。因而,此战,骑兵才是决胜的关键。
每名骑兵三匹战马,可以多带辎重,增加骑兵的行动时间。而且,还可以换着骑乘,保证马力,可以使秦军骑兵来去如风,完全可以追着匈奴打。
至于手弩,那是压制匈奴骑射的利器。
匈奴自小在马背上长大,善于骑射之道。可是,一旦遇到华夏的弩,匈奴的骑射优势也就不复存在了。赵武灵王大败匈奴,蒙恬大败匈奴,汉朝击破匈奴,之所以能取得大胜,就是因为华夏军队使用了大量的弩,有强弩,也有手弩,完全压制了匈奴的骑射。
匈奴就只有骑兵一个兵种,没有步兵之说,若是骑射被压制了,匈奴也就完蛋了。
然后,众人再商议一些出兵细节问题,这一商议费时很长,总共用了半个月时间,方才把各个方面确定下来。
“大计已定,不可更改,来年春季出兵!”再也没有问题之后,秦异人站起身来,道。
“诺!”众人轰然领命。
“漠北是匈奴的老巢,自盘古开天地以来,就未有华夏军队抵达过,匈奴一直以为大秦无力深入漠北。是以,这一战,不仅要大破匈奴,还要大肆杀戮,唯有如此,方能震慑匈奴。”秦异人眼中厉芒闪烁,如同一头嗜血的凶兽。
匈奴与华夏数度交手,每当吃了大败仗,就逃回漠北去舔伤口,恢复元气。在匈奴的心目中,漠北就是他们的底气所在,只要漠北还在,匈奴就不会死心。
是以,秦军必须深入漠北,捣毁匈奴的老巢,向世人宣告,漠北不算什么。
当然,要想让匈奴害怕,就唯有杀戮,一定要狠狠杀戮。
“让匈奴的鲜血把大漠染红!让匈奴的尸骨把大漠堆满!”秦异人眼中的精光如同利剑似的,大气不凡,势吞河岳。(未完待续。)
第九章 冒顿之计
匈奴是野蛮民族,崇尚武力,若是与他讲仁义道德,那是对牛弹琴。只有比他更狠,匈奴才会害怕,才会惊恐。要做到这点,唯有杀戮,通过大量的屠杀,让匈奴知道秦军的可怕,要让匈奴知道漠北并不是“安乐窝”,不足以抵挡秦军的进攻,那么,匈奴就会震恐,就会老老实实,不敢再叛了。
历史上,也正是如此。匈奴在经过汉武帝发起的“漠北决战”的打击后,一蹶不振,越来越弱。然而,匈奴仍有部分死硬份子不愿归顺汉朝,与汉朝为敌,搅得北疆不宁。到了东汉时,窦宪率领汉军大举出塞,再度对匈奴这些死硬份子发起进攻,汉军的攻势很凶猛,其先头部队远远超过了狼居胥山,追到西伯利亚去了。
汉军这次大举出动,很好的震慑了匈奴这些死硬份子,知道大漠虽然广阔,却不足以抵挡汉军,惊惧之下,只得朝北迁移。一迁再迁,最终迁到了欧洲,在欧洲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匈奴帝国。最后,这个匈奴帝国在阿提拉的率领下,竟然灭了西罗马帝国。
秦异人要秦军攻入漠北后大举杀戮,是切合时宜的,众人齐声赞同。
“尉缭,就让太子、蒙恬、蒙毅和王贲跟着你吧。”秦异人冲尉缭道。
“诺。”尉缭欣然领命。
“尉缭,你打算让太子担任何职?”秦异人眼中精光一闪,问道。
“陛下,臣以为太子可做前将军。”尉缭微一凝思道。
“前将军?”李牧大为惊讶,就要出言阻止,却给司马尚一拉衣袖,只得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前将军用后世的说法说是先锋,极为重要,要派一个大将担任。尉缭竟然把如此重要的职位派给了没有领军上过战场的太子嬴政,很是出人意外,要李牧不阻止都不成。
李牧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天才,在用兵打仗这事上难有敌手,然而,说到政治智慧他欠奉了,他没有明白秦异人要让太子掌兵的用意。好在,司马尚还算明白,这才阻止了李牧。
“嗯。”尉缭就是尉缭,他已经明白了秦异人要让嬴政掌兵进行历练的意思,把如此重要的位置派给嬴政,令秦异人大为满意。
嬴政是没有掌过兵,不过,以他的才华,足以胜任这一职位,秦异人一点也不担心。要是赢政连个前将军之职都不能胜任,怎能在历史上一统天下?
“蒙恬就为太子之副。王贲就做太子的军司马,蒙毅就做主簿吧。”尉缭的眼光不错,深知秦异人不仅仅是要历练嬴政,同时还要为他打造一批臣子,把这几个小家伙安排在一起。
“如此甚好。”秦异人大为满意。
蒙恬、蒙毅、王贲的才华不需要说的,只需要给他们机会,让他们历练历练,必然会绽放出万丈光芒。
“诸事已议毕,你们就赶到北地,进行最后的准备。来年春季,大举出塞吧。”秦异人右手一挥,大声下旨。
“诺。”李牧、尉缭他们齐声领命。
然后,李牧、尉缭、司马尚、嬴政、蒙毅、蒙恬、王贲他们一道,赶去北地。
来到蓟城,李牧和司马尚稍事停留,查看了一番。此时的蓟城已是一片兵营,到处都是秦军。而且,秦军个个嗥嗥叫,一副誓要把匈奴击破的样儿。
击破匈奴,是无数仁人志士的心愿,如今,秦朝终于要付诸行动了,谁能不喜?
尽管冬季已经到了,天气很冷,北方的天气更冷,然而,将士们却是热火朝天,进行训练,进行准备,准备来年打个大胜仗。
对于将士们的求战之心,众人很是满意。
秦朝运到蓟城的辎重堆积如山,不愁没有粮草,只愁没人运输了。对于这点,众人既是欢喜,又是赞叹,更是一个劲的夸赞秦异人了得,先一步修了直道。
要是秦朝没有发达的交通网络的话,要想把如山如岳般的物资运到北地,那是不可能的。
最后,几人聚在一起商议决定,对出征的秦军进行最后的训练,要让他们熟悉大漠情形,要让他们知道如何在大漠中辨别方向,寻找水源。
商议一定,就把军队拉出去进行训练,收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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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北,单于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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