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心耿耿》第2章


他妈的眼中满是悲伤,但她只能站在原地,静静地看他们离去。
☆、第二章(上)
陈惜时十四岁就辍学了,他的学费一直都是他奶奶交的,他奶奶实在没有钱继续供他上学,他父亲更是指望不上。辍学以后,他只能在工地上做做小零工,赚点吃饭钱不至于饿死。老板其实不愿意收他,毕竟他还没有满十六岁。陈惜时一再求他,他如果没有工作就要饿死了。他做事很勤快,身世又可怜。架不住他的一再恳求,老板心软了,同意让他做点轻松的活,还同意他在这里吃饭,剩了他好大一笔伙食费。
工地上的人对他都挺照顾,不会让他干很重的活,最多就是清扫一下垃圾,搬一些轻的东西。他偶尔还会回一下家,不回家的日子,他在天桥底下盖个毯子睡觉。后来老板给他一个小房间住,他干脆就不回去了,反正回去也是挨骂讨打。那个所谓的家给他的记忆不是难闻酒味就是暴力的面狰狞男人。一点美好也没有,他恨不得一辈子不回去。
等到他十五岁那年,他奶奶生了场大病去世了。他奶奶年事已高,活到这个年纪,可以算得上是寿终正寝了。他对他奶奶没什么印象,只从一张很模糊的黑白照片里见过。他奶奶裹小脚,三寸金莲,走不得远路,老家又离他们住的地方很远,不可能常来。她只在陈惜时很小的时候来见过他一次,给他脖子里放了个银制的长命锁,不过那锁也早就被他爸卖掉买酒喝。那时候她身子骨还算硬朗,还能走山路,坐长途汽车。后来她年纪也大了,受不了旅途奔波,再也没有来看过他。他的酒鬼父亲从来没有主动带他回去,他不知道路线,身上没有钱,自然没有去看过她。却没成想,再见即是永别。
他跟着父亲回老家参加他奶奶的葬礼,旅途枯燥不堪,他中途因为晕车还吐了几次。他爸嫌弃得要死,说还不如他一个人回老家,带着他也是累赘。他在葬礼上看到很多亲戚,原来他父亲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不过他父亲这个人人品是在太差,亲戚缘都被他败光,他的姑姑还有叔叔都不愿意和他们家亲近。
他姑姑是个心软的,她知道自己这个弟弟不务正业,肯定带不好孩子。但是自己家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她也无能为力再照顾一个孩子。陈惜时走的时候,她塞给他几百块钱,她低声和他说:“别让你爸看到这钱,唉,你也是个命苦的,摊上这么个爹,还有那样一个娘。”他姑姑能做到这份上已经是仁至义尽,她没有义务替别人养孩子。
陈惜时紧紧攥着钱,眼睛红红的,他对他奶奶没有什么感情,来参加葬礼也不像别人那么伤心,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他一直想自己是不是冷血,现在他姑姑塞给他钱,他才终于忍不住哭了。他只是太伤心,以至于他很茫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他姑姑拍拍他的背,不忍心地说:“以后实在有困难可以打电话给我,你爸那个人压根靠不住。”
陈惜时用袖子擦干净眼泪,哽咽地说:“谢谢。”但同时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他不会麻烦这个同样贫穷的女人。
也是这一年,他的那个□□妈去世了。她应客人的要求,接客的时候没有做好措施,染上了艾滋病。她被疾病折磨得不成人形,又没有钱吃昂贵的药缓解病痛。她自从知道自己生病以后,就一直在攒安眠药。最后在陈惜时生日前天,她吞下药片,在痛苦中结束了她不幸的人生。她是这样的急不可耐,以至于她根本不记得后天就是她儿子的生日。
陈惜时生日那天,一直在等她,其实他妈根本没有记住过他的生日,但是他对她一直有期待,他希望她能过来,哪怕就说一句生日快乐。他等啊等,满满的期待全部落空,他灰了心。最后等到他妈的死讯。他听他妈的小姐妹说,他妈尸体都僵硬了才被人发现,要是早点发现,说不定还能救回来。那人叹气地说,“生了这种病,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
陈惜时麻木了,他机械地说:“你说得对,死了就解脱了。”
他妈连墓地都买不起,最后只能被葬在一个不需要花钱的公墓。他去看过一次,很偏僻的地方,墓碑都放得乱七八糟的,杂草丛生。墓碑上的他妈名字都写错了,他抚摸墓碑上的名字,觉得他妈这一生很可笑又很可悲。他放下一束百合花后离开了墓园,愿她来生不要活的这么苦。
他看完他妈回到,一开门就闻到浓重的酒味,他爸又在喝酒。陈惜时想为什么对他好的人都死了,他爸怎么还活着,是不是好人都命短?他爸见他用充满恨意的眼神看着他,抓着他一顿不要命地打。陈惜时被他打得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在剧烈的疼通中,他想还不如就这么被打死算了。
他几乎被打了半条命去,对生的欲望却渐渐强烈起来,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回敬他爸一拳,把他打到在地上,冲回房间,拿上自己藏的钱,永远地离开了这里。
他坐黑车去了大都市,开始流浪的生活。
☆、第二章(下)
陈惜时初来乍到,对A市的情况并不了解,也为他之后招惹不该招惹的人埋下伏笔。如果他知道A市市中心鱼龙混杂,他绝对不会擅自进入A市的市中心。他没成年,只有小学的学历,身子骨也瘦弱,根本找不到像样的工作。A市的工地也不收他这样的人。他上门应聘,一再被拒绝,雇主都告诉他不收他这个年纪的人,何况他也没有一技之长。长期只进不出,他很快就花光了身上所有的积蓄。
为了填饱肚子活下去,他不得已在垃圾桶里找点吃的。好在现在还是秋天,垃圾桶里的食物没那么容易馊掉。晚上露宿街头也能忍受,如果到了严寒的冬天,他还是找不到工作,他很可能就会因为寒冷天气冻死。
一开始,他在离市中心很远的郊区找吃的,那里是城市的外围,几乎可以算得上是脱离A市的地带。正是因为这里还没有完全城市化,也能容纳陈惜时这样的人。有一次有个善良的女孩见他身上衣服破旧,整个人又比较邋遢,因为营养不良他看起来非常瘦弱。她把身上所有的零钱都掏出来给他。陈惜时果断拒绝,他又不是要饭的,但是拗不过小姑娘的善心,还是收下了钱。
他也不想沿街乞讨,可是在A市根本找不到工作。时间久了他也习惯了,他的脸皮也没那么薄了,不至于老是低着头,害怕看到别人或鄙夷或同情的目光,他终于能坦然接受别人的好意,也会无视一些人不怀好意的打量。每一次有好心人给他钱,他都会深深的鞠躬表示感谢。当然他也不是经常能够讨到钱,他经常饱一餐饥一餐。有时候饿的实在没办法,他会喝很多水,让肚子呈现虚饱的状态,也比胃酸在空腹翻滚的滋味好得多。
后来有一天他突发奇想,想去市中心见识一下。他从小生活在一个并不繁华的小镇,对电视里繁荣的大都市很是向往。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大都市根本没有他想的那么美好,繁华璀璨的A市实际上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这里各种复杂的势力争斗,他这样的人进去,只能被吃得骨头都不剩。
他为了去市中心特地在小河里洗了个澡,脸上的污垢被水洗去,露出一张还算白净的脸。他换上一套在他眼里比较干净的衣服。他走之前,一定没有料到,这是一条不归路。如果他一直安安分分地在郊区讨生活,也不会遇上一群不讲道理的地痞流氓。林湛也不会刚好路过救了他。所谓因果就是如此,如果一开始他就没有进市中心这个因,也就不会有和林湛有那么多纠缠的果。
A市是最繁华的都市,他刚坐上公交车就已经有人嫌弃他身上气味,他常常在混迹在各大垃圾桶找食物,也许时间久了真的有莫名其妙的气味深入肌肤,无法用水洗去呢?他不想面对人们□□裸嫌弃的目光,只能坐到公交车最后一排,离他们远远的。
他在市中心下了车,被这个高楼林立,琳琅满目的城市迷了眼。他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对一切不熟悉的事物都抱有莫大的好奇心。他首先去了一家餐馆点餐,拿到菜单的时候被上面的价格惊到下巴都要掉了。他表面上面不改色地对服务员说:“我再看看。”趁着他们不注意,放下菜单,跑了出去。这里的菜哪怕把他卖了,他也吃不起。还好他及时跑了出来,要不然肯定要被人打。
他已经饥肠辘辘,在大街上晃荡许久,找可以吃饭的地方。他最后去了偏僻的一个小巷子里吃了一碗馄饨。大都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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