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文》第195章


我时常检查自己的脚步是否坚定,时常希望跨度大些再大些。我老是想像即将与你相会的日子,老是回味你。我甚至已经感觉到你的存在,感受到你的呼吸。我已经看到你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正摇曳着一束鲜花,向我频频致意,频频呼唤……所有的阳光铺满这条道路,有一种充满魅力的幸福在牵引着我,与你相随我信心勃勃、步伐坚韧。
就这么走向你,我满是尘土、满是疲惫。
就这么奔向你,我泪流满面、笑容满面。
纵然不知——现在有你是谁?究竟有谁是你?!
有些人
《台港文学选刊》
张晓风
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有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那一年,我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有哪一个小学生心目中的老师不美呢!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该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的时候,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向全班同学说:“我真高兴,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如果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在神明”?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
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据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
那年7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有信
Joan
“我想念的是信!”午宴时同桌有人叹口气道,“现在没人写信了。要不是周途电话减费,恐怕我们全会失去了联络。”
“琼可是常写信的。”请吃饭的主人说。
大家都转眼望着我。“是吗?讲给我们听吧!”
我当时还不识字。只认识5个字母:J、O、A、N和X。这就够写一封示爱短柬给圣诞老人了。
“XXXXOOOO”,我在信里吃力地吐露心意,“X”代表吻,“O”代表拥抱。我把这样的感情填满整张纸,再用四种颜色的蜡笔签了名。妈写好信封地址,我贴上邮票,然后我们带着我生平第一封信走去投入邮筒。
那时我对地理,现实生活的范围或邮政局的工作,都一无所知。不过我明白可以把信托付给未知者,它自然而然会达到目的地。那个星期,我一想到自己的信到了圣诞老人手里,就兴奋得透不过气来。
他的回信来了。“阿琼,有你一封信。”妈喊道。
我手颤颤地拆开信,瞠目望着那些既神秘又美的字形。妈来到我身边,我顺她手指点着的地方,听她高声读那封信,一直读到那十分脱俗的结尾:“圣诞快乐,同时XXXXOOOO!圣诞老人。”我们母女俩瞪大着眼互相对望。
“再念一遍!”我说,有点哆嗦。
我就是那样地记住了通信的基本原则:有来才有往。而收到一封信实在是人生至乐之一。
从那时起我一直都在写信;每次听到邮车嘎嘎响转过街角,都引起我激动的期待。我希望在信里发现些什么?或许是二十年来对话的新转折。一段景色的描写。
一个发我深思的问题。一个突如其来的惊奇。或世界还是太平无事,一切如常的保证。
任何一封信都会使我春风得意或改变我的生活。17岁那年,我拆开一封邀请信,就此决定了自己选择的大学。跟着遇到了所嫁的人;住在我后来住的地方;有了子女;而多年来都是按照那天早晨信件中出现的命运来思想、感受、体验和做人处事的。
信件曾带我横过美国大地,进入外国原野,并且飘洋渡海。我有些极深厚的友情,全是靠信件建立维持的——没见过面,也从没听到对方声音。写信使我进入写作生涯而不感到困难。
但是即使没有这些事情发生,我也会写信,也会等待信件的。我爱信,尤其爱情书——不论什么样的信都爱。
我也爱说话。不过话说完了就忘记。信却是有形的——可以看了再看,传阅共读,或塞在衣袋中加以思索、考虑。
信中有斟酌、回想和沉思的余地。信依赖机智和哲思,对过去的回忆和对未来的期望而滋长。信是人类寂寞感和合群性的表现,是我们签署后密封了的承诺,是我们对仪礼庆典和重大事件表示的敬意。
在信中可以夹些额外的东西。钱呀!姓娃的照片呀!飞机票呀!有一次我收到一只大甲虫——僵死得像木乃伊一样,但仍然斑斓华丽。
我年轻时每次收到一封信都很高兴,但是极少保存。后来妈快要去世了,我必须为她料理身后遗物,在沉寂的房子里我进行这桩伤心的工作。有一天我拉开一只抽屉,其中塞满了信——都是我的笔迹。有好几百封!
儿时我在街对面爷爷家过夜,总要写封闲聊的信回家。在家时我会用铅笔写些可笑的短笺给父母,吃晚饭时递给他们。离家在学校住读,我写了好多信。后来猫儿伏在我膝上,自己的三个子女围绕着我跑的时候,我继续不断地写温柔而满纸新闻的信给父母。原来每一封信都在这抽屉里。
我取出第一封来。信上写的是“XXXXOOOO”。那时强忍着的泪水终于使我两眼朦胧了。
破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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