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文》第203章


如果我们将土地卖给你们,你们要照管它,保持它的神圣,使它成为一个白人也能在这里闻到充满芳草香气的地方。
因而,我们将考虑你们购买的要求。如果我们决定了,我要提出一项条件:你们一定要像对待自己兄弟一样对待这片土地上的动物。
我是个“野蛮人”,我不理解其余的方式。我曾在大草原上看到数以千计的正在腐烂的水牛的尸体,是白人在呼啸而过的火车射击后留下的。
我是个“野蛮人”,我不明白为什么那“冒烟的铁马”会比我们只是为了生存才杀死的牛更重要。
没有了动物,人会怎样?如果所有的动物都死去了,人类也会由于精神上的孤独而死去。
因为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也终究会降临到人类,世上万物都是联系着的。
你要告诉你的孩子,他们脚下的土地是祖先的遗灰,这样,他们就会尊重这片土地。告诉你的孩子,这片土地由于拥有我们亲族的生命而变得更丰饶。
像我们教导孩子一样告诉你们的孩子,这片土地是我们的母亲。
降临到大地上的一切终究会降临到大地的儿女们身上。一个人蔑视大地,就等于蔑视自己。
我们深知:大地不属于人类,而人类是属于大地的。
降临到大地上的一切终究会降临到大地的儿女们身上。人无法织出生活之网,他只是网上一缕细丝,他对生活之网做的一切,就是他对自己做的一切。
即使是白人,有“上帝”与你们朋友般闲谈、漫步,也无法回避共同的命运。
我们终究会成为兄弟的。
会有那么一天。
我们相信这一点,白人有一天也会发现——我们的神是同一个神。
你们以为可以像拥有我们的土地一样拥有上帝;这是不可能的,上帝是全人类的神,他对人类的怜悯之情是平等的——无论白人还是其他种族。
土地对他亦是宝贵的,伤害土地意味着对造物主的轻视。
白人,也终究会消失。或许比其他部落还要快。污染了自己的生存之所,也终究在自己造成的污物中窒息而死。
这种命运对我们来说是个谜,因为我们不理解,当水牛被杀掉,野马被驯化,森林的隐秘之角人声嘈杂,郁郁的山上架满电线时。
灌木丛哪里去了——消失了。
山鹰哪里去了——消失了。
那是生活的结束,苟存的开始。
这世界真美
《湖南日报》
石雪辉
你们走的时候,很想洒脱很想倜傥。你们真正走的时候,却是在夜晚悄悄地走的,还撑了一把漂亮的伞。我想我只有投奔雨了,不料雨停后的草地竟是馨香透亮的,微风亲切地拂面掠耳。在这个时刻,世界真美。
绯红花瓣在手指间飘落是美,斑斓汪洋如海的明媚是美,君子好逑的季节是美,在冷清阴湿的路上累累的苦痛也是一种美。
当心事浸没五月的堤岩,当记忆焚烧悔恨的灵魂,当暴风雨摧毁了希望之船,五彩缤纷却仍是阳光的歌词,勿忘我花仍旧晶莹剔透,彼岸仍在热切地呼唤。
落霞是暮云吗?落霞是燃烧的玫瑰。一如荒原有真实的太阳,秋雨有知己的情人。
这世界真美。
珍重人生
知识与生活
沈晓云
冰心说道:“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
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无论是阳光下,这是风雨里,都可以闪耀出一种读之即在的光荣了。
亲情是一种深度,友情是一种广度,而爱情则是一种纯度。
亲情是一种没有条件、不求回报的阳光沐浴;友情是一种浩荡宏大、可以随时安然栖息的理解堤岸;而爱情则是一种神秘无边、可以使歌至到忘情泪至潇洒的心灵照耀。
“人生一世,亲情、友情、爱情三者缺一,已为遗憾;三者缺二,实为可怜;三者皆缺,活而如亡!”(刘心武语)体验了亲情的深度,领略了友情的广度,拥有了爱情的纯度,这样的人生,才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人生。
珍珠鸟
收获
冯骥才
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舒适又温暖的巢。
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还有一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蒙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愈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更小哟,雏儿!正是这个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的来回摇动,跟着逃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里生气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地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扒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
还呷呷嘴,难道在做梦?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感觉黄昏时听音乐是种特殊享受。那当儿,暮色浓深,屋里的一切都迷朦模糊,没有什么具体清晰的形象映入眼帘,搅乱头脑;心灵才能让听觉牵着梦游一般地飘入音乐的境界中去。——你是不是也有同感?
我这种感觉既强烈又奇妙,以致我怀疑自己有点神经质。记得那次绝对是个黄昏,大概是听舒曼的《梦幻曲》吧!家里只我自己,静静的空间贯满了那深沉而醉心的琴音。房子的四角都黑了,窗前的东西变成一堆分辨不清的影子,只有窗玻璃上还依稀映着一点淡淡的桔色的夕照。
我的心像被这音乐洗过一样圣洁。不知是心沉浸在琴音里,还是琴音充溢在我的心里,一股潜流似地婉转回旋。于是我被感动起来,并且这种动心的感觉渐渐加强,心里的潜流形成一个疾转的漩涡,到了感动的潮头卷起,我忽然不能自己。好像有根无形的搅棒,把沉淀心底的乱七八糟的事全都翻腾起来。说不出是什么难忘的事或感受过的情绪,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甜蜜?忧伤?思念?委屈?已经落空的企盼?留不住的美景?……一下子,大滴大滴的泪珠子竟然自个儿夺眶而出,滚过脸颊,落到地上。我倚着门框,仰起头,衣襟很快就湿了一片。我完全不能自制,也不想自制,因为这决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异样的、令人颤栗的幸福的感觉。平日里,给一些意外的事偶然触动,也会生出这样一种感觉,却总是一掠而过,从没有如今日这般有力地撞击我的心扉。
然而我不明白,这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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