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颜如玉_麟杙公子》第125章


在西方社会浸淫这么长时间,沈枢自然羡慕美国人对情绪的坦诚。中国古典式的含蓄美归美,但感情藏着掖着,靠猜靠揣测,实在是件很累的事情。像他们这种学校出来的,就算不做办公室,也是工作狂,爱情对他们的意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灵魂与身体的双重放松。每次写完一万字,正是又累又兴奋的时候,这时候严煜放下电脑,坐过来亲一亲他的唇,紧绷的情绪,一下子就放松下来了。
虽然严煜对沈枢的性吸引力非常大,但直到初夜前,沈枢也没对他的性生活抱过那么大的期望。本来嘛,小说是小说,生活是生活。前|列|腺|高|潮听起来诱惑十足,但身为一名资深魔法师与欧美**十级研究学者,对爱情,沈枢更向往的,还是下班后,洗个澡靠在一起,一起看看电视、喝喝酒的温情。
而严煜,不仅比他想得热情,那些点滴的温柔,也超乎他的预期。
他想起梦中,严煜吻过来时,那温柔的眼神,一个念头突然冒了出来:要不这趟买个戒指,回去送给严煜吧?
这念头乍起时吓人得很,但往深处想想,沈枢竟然觉得相当可行。
告白是人家主动来的,求婚嘛……反正大猪蹄子那会儿在床上如此不解风情,还不如由他展示一下自己的浪漫。这次回学校Reunion(校友会),足足空了一个月,自然是不能只在安城玩儿的。他定了纽约的酒店,中央公园的丽思卡尔顿,百老汇的票买了两张,说好了和季羽熙一块儿重温汉密尔顿。到时候五大道的珠宝店都看一看,差不多的戒指买一对,等回家,就偷偷给严煜个惊喜。
那个色|情狂,沈枢嘴角又弯了起来,老想着用玩具,佯装玩笑提了那么多回,早看出他的心思了。也是五大道,买完戒指还能去museum of sex(性博物馆)看看合适的,型号别太大,到时候一起送给他,订婚之夜,让大猪蹄子玩个高兴。
虽然把一个硅胶制品塞***是有点怪怪的……但严煜喜欢那种视觉冲击嘛,可以理解。
结婚的念头一起,沈枢就一发不可收拾。从求婚到领证到财产公证再到买新房,事无巨细想了个透。他想把武汉的房子卖了,再加上手里的现金,北京三环内的大平层,两百多平方的房子,应该刚好够付一半的钱。到时候结合一下两个人的品味,装修好新家,一起飞到美国领个证,再坐上自己家的船,从西雅图开到温哥华度蜜月,玩两周后,就去日本泡温泉,再玩两周。
他想完大体的安排,又开始想蜜月的细节。一开始还在去哪儿玩儿,上哪儿吃饭这几个主题上转悠,没一会儿,就开始想新婚夜的姿势,没尝试过的玩法,以及啪啪啪的场地了。
沈枢想,如果要办婚礼,他会在新婚夜当晚,把自己早已知道,00249596就是严煜这件事情给彻底说开。然后在严煜又愧疚,又震惊,又甜蜜,这一五味杂陈的时刻,把人铐在床上,光着身子,不,穿上双T,然后一边复述自己写过的那些十八禁场景,一边坐到严煜身上,给他来一场听觉、视觉、触觉,尽皆完美的性感之夜。
这种事情,计划起来的确兴奋,但沈枢闭着眼睛,脑子越想越困、越转越慢,这些激动人心的美好场景,便随着他逐渐的放松,嗖地一下,又一次,伴他入梦了。
再被吵醒,便是下降的广播通知了。沈枢非常争气地睡过了第二次放饭,七八万的航空之旅,愣是只换回来一趟不合时宜的睡眠。现在圣何塞正是下午太阳最盛的时候,窗户打开,金光万丈,直照得沈枢眯起眼睛,他窸窸窣窣地收拾了一下,跑去放了躺水,又刷了趟牙,便乖乖扣上皮带,打着呵欠等降落了。
加州的海关一向最难过,但当海关听沈枢自报是回学校参加reunion,态度便很是放松了。当然中国人一向的常规问题必不可少,沈枢报上现金额度,以及回程机票的航程后,才被盖了戳放行。
沈枢不爱在别人家住久,在亲密的朋友也不愿意麻烦人家,更别提他自己也别扭得很。和俩高中同学说好了,只睡三晚,第四天一大早就飞波士顿。满打满算,正好占用人家一个周末。
取出托运行李,沈枢推着他刚取的行李,朝海关大门缓慢走去。不远处,两个大男生正靠在一起,红衣服的那位矮一些,搭着蓝衣服男人的肩膀,黑色墨镜垮垮地挂在脸上,左看右看,张望出关的旅客。
这一红一蓝,一高一矮的两个男生,正是沈枢《比肩》的取材原型,那对儿经历了惨痛出柜,如今在北加happily ever after的高中同学了。(happily ever after=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沈枢的这两位同学,蓝衣服那位叫许斐之,红衣服那位叫郑维恰。
自古有云,南人北相,北人南相,成大事者也。这俩哥们儿还真应验了这句话。斐之南京人,一米八六,眉浓鼻挺,乍一看,这帅哥莫不是东北大老爷们儿?
斐之毕业于南师附中,大学本科,MIT化学;本科三年,提前毕业,博士,UC伯克利化学。许斐之刚敲定博后去斯坦福Bertozzi的实验室,伯克利就给他抛了助理教授的橄榄枝。这人现在27,舒舒服服地在斯坦福上班,明年就回伯克利,当化学部门最年轻的助理教授,教授职称前还带个特殊称号,属于内定给编制了的那种。
自古红蓝出cp,向来高矮分攻受。许斐之那么大的个子,沈枢从这两人确定关系第一天起,就没有多此一举,朝他们求证过这个问题。
郑维恰,沈枢一样的小白脸,细皮嫩肉,唇红齿白,不听满口汉腔汉骂,十有**会被误认为江南水乡的邻家小哥哥。维恰却光长一张好说话的脸,实则却是一朵带刺儿的极客玫瑰。申请大学的时候,斐之去MIT,那他勉为其难,也只能哈佛了。这人玩儿也似的学了个CS,一天到晚翘课,净往MIT跑,等斐之做完实验谈恋爱。斐之提前一年毕业去伯克利读博士,维恰也一怒之下提前毕业,进军门罗公园赚钱,以他不学习也分分钟拿A的才华,没混多久,就成了硅谷艳名昭著的鬼才软件工程师。
这人喜欢拍照片,咋咋呼呼一小作逼,每天穿得花里胡哨儿的,谷歌脸书领英爱彼迎,他都觉得不够潮,snapchat又有点儿太浮夸,于是他逛了一圈公司总部,最终去了IG(instagram这个中文名儿真的么得)。没工作几年,维恰就当上了团队的小头儿,拿着税后十几万美金的工资,和父母早早给办好的投资移民,和斐之领了证,正张罗帮他的法定老公办结婚移民。
今天是周五,维恰早早溜了班儿,上斯坦福接了斐之,就来机场迎接这阔别已久的高中同学。他这个没几天就要和沈枢互相种草买这买那的小土豪,一身大红,是Supreme和驴合作的那款卫衣卫裤,脚上踩的,是Yeezy白色椰壳儿鞋,眼上带的,则是一盖半张脸的Gentle Monster。维恰搭在他身穿伯克利卫衣和水洗仔裤的老攻身上,吊儿郎当地一边哼唧一边晃悠,生怕别人看不见他似的,非逼着整个圣何塞机场的旅客,目光都只能望他身上招呼。
“嘘嘘!!!!!”沈枢一走出海关大门,维恰就认出来了。他惊呼一声,马上推开斐之,摘下脸上的墨镜,欢呼着上前助跑,做出起跳的动作。
“插插!!!!”沈枢眼疾手快,将身边左右一大一小两个rimowa唰地一下推向斐之,三两步上前,抱住维恰,转了一个大圈。
“油条你还好吗?”沈枢举着维恰,艰难地探头,查看斐之的情况。
斐之手上还提着维恰的电脑包,好不容易才控制住了两个乱转的rimowa,他把电脑包搁在小一点的rimowa上面,终于看向了沈枢,“嘘嘘你气色还可以,睡了一路?”
沈枢拍拍维恰的屁股,让人从他身上下去。他有一米八,斐之一八六,而斐之只有一七六,整个人又细细瘦瘦的,沈枢抱着他毫无压力。
维恰从沈枢身上蹦下来,看了眼沈枢身上背的双肩包,发出夸张的惊叹:“这款bb家我怎么没看见过!”
沈枢得意地转过身去,朝维恰展示严煜送他的情人节礼物。东京特供的巴宝莉男士登山包,青绿色与格纹帆布的拼贴款,配一身白卫衣、牛仔裤,外加camper橄榄色运动皮鞋,又帅又清新,和维恰一身大红一撞,竟然还有点搭。
维恰哀叹一声:“你一来,我都不是湾区最亮丽的小王子了。”他推了推沈枢的肩,“我的面膜呢?买了没?”
“买了买了!”维恰一听说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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