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爱卖给快乐》第59章


你怀疑?我很干脆地把手搁在药枕上。
胡骄搭脉,我答闲话:“胡哥哥真的只做了一个套?我不信,胡哥哥肯定欺君了。……皇上说了,我要是能再有一个,皇上愿出千金购……”
“你什么都不用说了,快点回去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吧。”
这话严重了!……“什么!胡哥哥你别吓我,我得的是什么病?我的病已到了这个地步了吗?”我一副不相信的震惊状。
胡骄打断我后面要说的闲言碎语,是想早点赶我回去。这话要是一个普通人说,我当是在关心我,可是,从一个医生的嘴里说出来,听着真是吓死人。如果一个医生交代你想吃啥就买点啥吃吃的时候,那弦外之音就是你这人基本报废了,赶紧吃点想吃的莫留遗憾。
“你没病,除了吃药外,你爱吃啥就吃啥!”
敢情我是四大傻子之一:没病没灾吃药的。
我是这么讨人厌么?都这么厌弃我,欺负我。“胡哥哥我再也不来了!”我把胡骄的医书狠狠地摔在书桌上,扭头就走。
“唉,唉,……怎么生这么大的气?我……”
唉个屁!都不理你们,我生气时不接受道歉!
胡骄急切地追上来:“唉,怎么无缘无故就生气了?我还没说完呢,除了不用吃药,你还要少沾染点酒色财气。”
活着不为了酒色财气我还不如早点死掉,臭太医!让我不沾染黄黑赌毒我说不定还会多感激一点,少做打扰之事。
现在,没门!
我回头对胡骄甜甜一笑:“谢胡哥哥提醒,我过两天再来复诊。”
看胡骄一副被鬼缠身的样子真是好笑,哈哈,失算了吧?我会让你安宁?
小药童你等着被你家大人骂吧,主债仆还,我不乐呵了,你们也甭想乐呵。谁得瑟谁啊。我绝尘离开。
西院我现在还不想回,我天天的想把他们掰开,他们却越粘越紧了,小青年都有逆反心理,这回他们指不定又粘成啥样了,肯定是密不可分的一个人。想想心里就不爽。菜户,对食,这么有吸引力?年轻的他们,年轻的爱情,将要有多少搀扶走过的路。
我随意的四处溜达,这座皇宫大院我还真没有在现在这种心情下无所事事地闲逛过。
秋末冬初,一个萧条的时节。秋季,是个收获的季节,可它也是个过渡的季节。春天的繁华,夏天的热烈,冬天的冰凌,都给人已难忘的强烈,唯有秋天,在气温上模糊的让人不知道是夏末还是冬初,在景色上不知是春浓还是秋淡,唯有不时掉落的黄叶,证明秋风已扫过了秋季。
秋天总让人伤感,它的来去匆匆。郁达夫在《故都的秋》里说南国的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说北国的秋,若留得住的话,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可叹秋之短啊。我漫步在落叶花泥间,不觉走的有些远了。
我环顾四周,哀叹一声:“我他妈的又迷路了。”
以前还有小红会来寻我,现在不会了,她掉到小全子的陷阱里爬不出来了。
路在脚下,我自谋出路。
哦,那条道比较宽点,走那条。迷路时一定要往大路走,千万别钻小弄堂。哪有大道我往哪走,条条道路通我家,我不信沿着大道走还会走不回家。可真是奇怪了,我还越走越陌生了,让我想想,想想啊……,御医馆不在内宫,我出来时是从哪边误入歧途的?左边?右边?一开始好像是走对的,经过假山旁好像拐了个弯,然后……
我比对着落日的方向,重新寻找回家的路。
看太阳越来越无光彩了,我在心里大唱:回家,回家,马上回家,回家,回家,我把路丢了……。
我把路丢了,我找不到我的路,却发现了一辆“笨死”。
我满心期待,我认得的,是胡骄的马车,可那辆“笨死”却拐了个弯‘死’到别道上了。“好你个死神医,咒我爱吃啥吃啥,现在还见死不救了。……我跟你没完!”
天越来越暗,我要是知道出宫的大门在哪,我还有可能会被当作偷渡者遣送回家。……噢,对了,朝胡骄的马车‘死’去的方向走,出宫的路就不难找了,被遣送回家就指‘时’可待了。
皇上呀,我想你了,快把你的“老死懒死”拉出来溜溜吧,马不溜达在马路上,那外宫道上铺这么多马路干嘛?别说这石板铺就的马路其实是叫公路,那王法律例里有没有规定母马不能上公路?皇上你的“老死懒死”是母的还是公的?不出来溜可别老死了烂死了。
哦哟!又有一辆,真的是马车耶!我兴奋不已,总算又见到了一辆马车,是“开低拉客”。……来,来,快过来,别拐弯,拉上我这个客人才不辜负你这名声。
乖乖,“开低拉客”还真是朝我‘死’来了。
“你这笨丫头!怎么走到外宫了?”
皇上的怒吼此刻听来却是如此的动听。我喜欢听!
走外宫有啥稀奇的,要是没人发现我,我外公家也不去了,就直接摇到外婆桥去。
“奴婢去完御医馆,想随处走走看看的,谁知道会迷路的。……皇上怎么知道奴婢在这里的?”
皇上不屑地切了声,说:“这是朕的皇宫”
对啊,是啊,皇上的皇宫,皇上的家,而我们只是皇上家里的室,皇上有很多家室。
说起家,是这么比喻男人的,不知有没有人听过:一等男人家内有家,二等男人家外有家,三等男人家外有花,四等男人下班回家,五等男人妻不在家,六等男人下班看到他和她。十个男人九个花,家外有花,家外找花,再不然就四处抓花,不回家还要说挣钱也要自己花。呸!人渣!
皇上大人是特等男人,不但家里有家,而且家里还有多个家,回家也不用找花,花自会爬上家里的床等他。我这朵花被皇上带到了家,带到了皇上的家室,我个人的家。
可怜我的管家婆和管家公公,招皇上一顿劈头盖脸的狠骂。我心里是暗爽的,敢丢了主子的,应该拖出去乱棍打死,想欺负我娘家没人么?
当夜,皇上就夜宿我家陋室。恩爱自不在话下,小别胜新婚嘛,这种心情是我的,皇上的心情,我猜是有情没情偷着也乐吧。
皇上在自己的皇宫里当然可以是一手遮天的,宠了谁,幸了谁,不想让人知道的,随便遮一遮就能让你查得费尽财力人力。显然,我们的燕好皇上是遮过了,我不知皇上的用意是什么?我这么肯定皇上没露行踪,不是因为我看见福泉和陈侍卫,而是第二天的早餐很豪华,你看看这白胖胖的肉包子,唉……
早餐怎么又是包子和稀饭啊,皇上来了也不改善一下伙食,莫不是小全子在报复我。
早上吃肉包子是这里的最好伙食了,招待皇上当然得用最好的。可我讨厌吃肉包子里的肉,我吃皮,把肉挑出来总是给小红吃。来了小全子后,小红又和小全子互相谦让起我挑给小红的肉来了,看得我是两眼血红,更讨厌吃肉包子了。
可小红他们俩喜欢吃,像八辈子没吃到过似的,看得我蹙心。
“怎么不吃?不喜欢吗?朕觉得这包子挺好吃的”吃惯了山珍海味的皇上,对朴实的肉包子大加赞赏。
又多了一个爱吃肉包子的人。
“奴婢不爱吃包子里的肉。”
“噢,那你的肉给朕吃,你吃朕的包皮好了。”
“啃!嗑!嗑……”我把一口粥呛入了气管里。
吃你的包皮?谁爱吃包皮谁吃去,我现在连肉带皮都不爱吃了,我宁可天天啃红薯。身体怎么补,?一天三顿大红薯;样子如何酷?三年一条牛仔裤。
我要啃红薯耍酷。
第52章吉祥三宝
冬天里手捧热乎乎的大红薯,还真是一种享受。
一阵秋雨一阵凉,温度在阵阵秋雨中逐渐寒冷。盛开的菊花也逐渐凋零了,赏菊的人在等一场雪,等一场赏冬,赏雪,赏梅香的宴会。
赏菊赏梅是后宫女人的娱乐,每一季都有一种花被她们拿来大肆宣扬赏玩,说好听点的是怡情养性。民间对赏花也很风行,如果再加入文人才子,赏花就赏出了一种文化。被冠上文化二字的,那赏花就成了名正言顺的有涵养的文化人爱参与的节目了,诗人词人无不能吟上几首以花为题材的诗为自豪。
我对“山寨”的认识,也就是小作坊,小工厂生产的低品位,低价位的东西,更甚的是无牌照,无正规销售渠道的劣质产品。而当山寨穿上了文化的马甲,我头晕了,我该对“山寨文化”如何呢?当山寨包围城市,无处不在地渗入到我们的生活中时,当那些真假不能辨的东西铺天盖地时,我只能无奈地说:好样,穿上马甲我还真不认识你了。
名气好的,人气旺的,都必须拿来被山寨。
后宫也不乏聪明人,于是,聪明人把腰精给山寨了。她们唱聊斋,演哭戏,装悲情,山寨腰精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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