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之眼》第348章


“我怎麼会知道?”我两手一摊,“你这个惹麻烦的都搞不清楚是什麽人,我这个看麻烦的又怎麼会知道?但是……”我又看了一眼那几位聚精会神释放著魔法烟火的法师们,轻轻叹了口气,“不过,看这架势,我好像要猜出来是什麽人搞出来这麼大的场面。”
就在这个时候,其中一栋别墅的大门被人慢慢推开,几名衣著华丽的仆从从裏面走了出来,铺开了一条红色的地毯,然后肃立到地毯两侧。
“是啊,你看那条红色地毯,该死的,如果我没认错的话,那是图绿人的手艺!这样一块地毯,足够我们吃上两三年的!”站在他身边的另一位观众说道。
“没错,你看那些仆人身上的衣服!”人群中有人接著说道:“我前几年看到胡克子爵,他身上衣服的料子和这些仆人一样,是丝绸,名贵的丝绸啊!就是贵族也不见得是人人都穿得起啊!这里竟然连仆人都一人一身!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做出来这麼大的手笔!”
“不要说话!有人要出来了!”有人大声喝止道。
果然,一阵轻盈的脚步声从那栋别墅传了出来,所有人都聚精会神的注视别墅的大门,一时间,原本喧闹的人群变得寂静无声,连根针掉到地上的声音都可以听的清清楚楚。原本很受欢迎的我和索罗狄现在已经完全被人忽视,在耀眼的金色之下,似乎任何人都是渺小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并且清楚地传进每个人的耳朵里。别人不知道这个声音意味著什麽,但是身为一个魔法师,我却知道的清清楚楚。这是一个魔法产生的效果,一个被称为花哨魔法中的花哨魔法,这个魔法的名字叫做“脚步”
众所周知,现在这个时代,魔法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从单一的攻击和防御,衍生出许许多多的其他类型魔法,并且快速的融入人们的生活。不过,这种融入生活大多是融入贵族们的生活。对於平民百姓来说,高贵神秘的魔法依然是他们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贵族们用魔法进行各种各样的事情,其中很多事情是一些非常无聊,单纯只是为了炫耀的举动。
比如说为那些贵妇人们准备的一下魔法道具和魔法首饰,其中就包括这个奇怪的“脚步”。这个魔法非常简单,只是在一些贵妇人的鞋子上坐上一个魔法阵,让这双鞋无论在什麽环境下都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而且不容易被其他声音所掩盖,仅此而已,一般用在贵族舞会上,为了让自己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让别人没有办法忽视自己。
虽然说起来简单,但是整个魔法阵却非常庞大,布满了整个鞋面,并且由於魔法元素挑剔的特性,这双鞋还需要采用特殊的材料,其结果就是,魔法效果单一,造价却出奇的昂贵。能够拥有这样一双鞋子的贵妇少之又少,这种魔法也因此被称为花哨魔法的花哨魔法。
这种昂贵奢侈的鞋子现在就出现了一双,出现在贫民区,而不是出现在贵族的舞会上。
一双红色的鞋子迈出了别墅大门,在下午的阳光下反射出一阵炫目的光芒。
这是一双水晶鞋,而且是纯天然的红色水晶制成的鞋子。水晶和魔法元素有著非常好的亲和性,但是储量非常稀少。拥有一支水晶做成的魔法杖,是很多高位法师一生的梦想,而在这里,这价格不菲的红色水晶,现在却被做成了一双鞋子,我清楚的看到,别墅外的几位法师看著那双水晶鞋的眼神充满了渴望。
穿著水晶鞋的是一双白嫩可爱的脚,在这红色鞋子的映衬下,那c。手机看小说访问wap.1бk.cn双脚充满了诱惑和高贵,堪称完美。而且由於鞋是由水晶制成的,微微透明,那种欲遮还露的感觉让周围的人响起了一片咽口水的声音。没有看到人,单单是这双脚和小半截的美腿,就可以猜得出来这位主人的容貌绝对不会让人失望。
果然,这位美人慢慢的走出了别墅大门。周围清楚地响起了一阵吸气声,刹那间,仿佛周围的空气也变得稀薄了一些。美人果然没有让人失望,美丽的容貌,再加上贵族的盛装礼服,这一切简直让贫民区的土包子们看花了眼睛。
“果然是安杰利娜……”我苦笑著摇了摇头,“该死的,没有想到她竟然搞住了这麼大的手笔!”
“竟然是她?”索罗狄皱了皱眉头,“她为什麽要这麼做?”
“为什麽要这麼做?”我猛地转过头来,恶狠狠地看著索罗狄,“你竟然我她为什麽要这麼做,还不都是你搞出来的麻烦?”
索罗狄被我愤怒惊得向后退了一步,用手指著自己,愕然的问道,“我?我做了什麽?”
看到索罗狄这个家伙一脸无辜的样子,我徒然感到一阵无力,无奈的挥了挥手,“算了,没有什麽……”这个活了一千年的老怪物、老狐狸。怎麼就在这种事情上如此的迟钝?魔族对待这种事情难道真的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
“那麼……”索罗狄看了盛装出来的安杰利娜小姐,小心的问道:“我们要赶她走吗?”
“赶她走?”我叹了口气,“在人类世界就要遵守人类世界的规定,对待女士要有起码的尊重。人家摆出这麼大的场面,我们怎麼能够不领情?看看她究竟想要做些什麽吧。”
“那几位小姐现在在阿卡西亚竟然有这麼大的影响力!”拉斯尔特不停地嘟囔著,“我的神啊!我真没想到!”
“你没想到的事情多著呢!”托克雷撇了撇嘴,“最近我的阿卡西亚热闹极了,热闹到我这个所谓的国王陛下都没有什麽办法管理了!”
“我没想到的事情的确不少。”拉斯尔特很用力的点了点头,“我最没想到的就是……”说到这里,他用力拍了拍丹米王子的肩膀,“我们英俊潇洒的丹米王子殿下竟然没有得手!”
“得手?”丹米王子苦笑了一下,“你在开玩笑吗?怎麼可能得手?我都已经放弃了。”
“放弃,怎麼可能?”拉斯尔特猛的向前窜了一步,伸出手来试探去掐丹米王子的脸,“该死的,你一定是个假冒的家伙,我们的丹米王子是永不言败的!该死的,你用了什麽魔法竟然化装成我们敬爱的丹米王子殿下?把你这可笑的伪装撕下来吧,我已经窥清你的本来面目了!现出原形来吧,妖孽!老实交代,你把我们敬爱的丹米王子藏到那里去了?”
“拉斯尔特,你个混蛋!”丹米王子哭笑不得的拨开了损友的魔爪,“不要开玩笑了,我是真的放弃了!”
“不会吧,你竟然会放弃心仪的女孩?”拉斯尔特缩回手来,捂著自己的心口,“我没有听错吧?是谁在十二岁的时候和我说过,如果遇到自己心仪的女孩,会永不放弃,追求到底的?而且,这句话每隔一阵子都会和我说一遍。”
“我也不行放弃,可是,我没办法。”丹米王子有些沮丧的说道:“实在是发生了太多的变化,这个歌舞团已经成为一个未知数,谁也不知道他们拥有著什麽样的潜力。唯一知道的,就是他们拥有巨大的价值。我倒是想要继续追求,可是无论是对於帝国,还是对於我自己,这都是不现实的。现在这个歌舞团就像是一块带骨头的肉,谁都想把它吃下去,可是谁都怕那里面不知道会有多大的骨头卡主嗓子,大出风头的他们,恐怕谁也没有什麽胃口能够把它一口吞掉!”
“不会吧。”拉斯尔特嘿嘿一笑,“据我所知,有人就有这个胃口把这块肉一口吞下,不管它里面有没有什麽骨头。”
“哼,很多人就是这麼不自量力。”丹米王子冷笑一声,他当然知道自己的好友说的什麽人。
“人家那不是自不量力,人家那是有充足的信心。”一边的托克雷插嘴说道:“人家在大陆上的传承足足有一千多年了,虽然现在有些不景气,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人家就算衰落了,也不是一两个帝国可以相比的,人家当然有这个雄心壮志要把这肉吃到嘴里……”
“那他们为什麽迟迟不动手?”拉斯尔特问道。
“那是因为他们也担心被骨头卡到喉咙。”托克雷冷笑了一声,“想要动口吃肉,又怕卡到,想要放过又有些担心,这是他们现在的心情,很矛盾吧?”
“那麼我们就帮他们下定决心好了。您说呢,我的国王陛下?”拉斯尔特诡异的一笑,问道。
托克雷上下打量了这位底比斯的外交官一番,然后扑哧一笑,“底比斯有你们柯特家族这样的外交官实在是幸运,向你们这种没脸没皮的人不当外交官实在是可惜了。”
“那麼,我的陛下,您是同意了?”拉斯尔特乾笑搓了搓手。
“我没有什麽意见不过,单单靠我们冰雪帝国和你们底比斯似乎还是显得有些单薄。”托克雷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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