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清平不哭》第16章


只是问问而已,你人这么高大,又背不动你。告诉你,自己走不动,那就爬回去!我高斯不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
金灿冲我招了招手,“你扶着我就好。”
我走近他,很自觉把他一只手绕到我颈后,一手拉住他的这只手,另一只手放在他腰上,他的身体触电似的抖了一下。至于吗!哎!古董就是古董!
我扶着他,边走边揶揄:“你低头是不是一直在想男女授受不亲?是你要我扶的,责任全在你,跟我没关系。”
他笑笑,“你的手很凉。”他的手便从我手里抽出,反过来覆在我手背上。他的手很温暖,可我挣脱了。他又把手覆上来,这次是紧紧的。我神经再大条也知道这在古代代表了什么。说真的,现在没这个打算。(银子三条黑线:水云,你很拽吗!)但是手上所传来的力度显示了主人的决心,我没有再挣脱。
在夜晚的静谧中我们保持沉默,只是走着,层层叠叠的枝叶轻轻浮动,似些许无言的诉说。我闻着青草的芬芳,树叶的清香,多好的夜晚啊!可惜今晚是没心情去欣赏了,脑子里乱糟糟的。抬头看看金灿,他正朝着我微笑,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继续看向前方。
在路口遇见小兰,我们一起搀着他去了白大夫家里。白大夫表扬了我的急救方法,说毒性不大,涂点药就好了。小兰嗔怪金灿为何这么不小心,转而很感激地看着我。与其说我救了你哥,还不如说是你哥替我被蛇咬了。惭愧ing!!!
一日阳光明媚,我在院子里洗头,叫小兰给我加热水。喊了好几声,水终于来了,身旁的人不声不响地倒进我盆里。
我头也没抬,像往常一样伸手掐了她的大腿,“小兰,你好慢!(*^__^*)嘻嘻……肉好结实啊!”
洗完头,把湿漉漉的头发捋到后面,猛然发现身旁站的是金灿!啊!我下一秒就石化了,任水滴低落在衣服上。金灿拿了毛巾,把我按在凳子上,帮我擦起了头发。自杀的心都有了,我居然掐了他大腿!妈妈呀!他拉我小手,我掐他大腿,这一来一往……汗!
“我绝对不是有意的。”我发誓。
“我知道。”他在我身后,动作很温柔。即便是这样的温柔,我也不能理所当然地接受。
“我自己来。金灿,你去。”去吧,去吧,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自从苑兄来后,我的心很乱。”
哦!在想这个事啊!“出去闯闯吧!男人以事业为重,有才的人应当有所作为。”
“斯斯,你有时候俗到极点,有时候又很有思想。我摸不透你。”
我大笑,“我高斯是何许人也?下里巴人和阳春白雪通吃,雅俗共赏的极品人物就是我!”
身后的金灿被我逗乐了,笑得格外开心。“你是个宝。”
哼,我知道我是活宝!
从外面回来的小兰站在门口呆住了,诧异地尖叫:“哥,你……姐,你……”过了一会,她口气如常,“哥哥姐姐好兴致。”
我连忙说:“是你哥好兴致。你也去洗头,叫你哥擦干。”
小兰对我挤眉弄眼,“我哪能请得动哥。你们继续,我还有事,出去了。”
现场一片尴尬。好你个小兰,明明要回家,却故意剩我们两个人。我还指望你来救场的!你怎么可以让你哥走表哥表妹近亲这条不归路啊?
信物
我希望采选快到,我要离开这里!急迫地要逃离这里!宁愿金灿跟我针尖对麦芒,可是他这个样子,让我心里发慌。
昨天做了一个噩梦,我独自走在一片雾气蒙蒙的树林里,突然有人蒙住了我眼睛。“猜猜我是谁?”身后的男子笑着说。烦不烦啊!多大了,还玩这个。我张口就咬,他缩回了手。我转头一看,原来是金灿,马上跳开几步,与他保持距离。
“你转型的真快啊!怎么一下子就看上我了?说,到底看上我哪点了?我改还不行吗!”
霎时间,刮起了一阵狂风,树枝乱颤。“竟然敢打我娘子的坏主意。受死吧!”阚子勋像只春笋一样破土而出,说时迟那时快,他在腰间一抽,手里的柳剑明晃晃的,直逼金灿喉咙。
“不要!”我飞身挡在金灿前面。
到这一幕,我吓醒了,浑身冷汗。那晚彻夜未睡,硬躺床上等天明。如果我真替金灿挡了那一剑要挂,临死之前我将分别给他们俩一句遗言。
给金灿的是,你怎么不推开我!!!!!!没人性啊~
而给阚子勋的则是,你居然连老婆都捅!!!!!!没天理啊~
噩梦留下的后遗症是我总是低头走路,如履薄冰,生怕阚子勋从地里钻出来,然后一脚踩他头上……小兰笑我走路战战兢兢的。我答,我要捡大元宝。小兰叹了口气,“后天要采选,哥马上要去景城了。可是路途遥远那。”那我得赶快把家当挖出来,转移资金咯!
现在正是好时机。我侦查过了,小兰刚出门与其他姑娘切磋绣工去了。她本来也是要拉我同去的,我推脱说还有衣服要洗。小兰朝我暧昧地眨眼,说了句明白就走了。而这个时候的金灿又埋在书堆里,他不会找我。因为他通常在吃晚饭过后会和我聊聊。可能想来“花前月下”,呵呵,老天很照顾我,这几天一直没有好月亮。以至于金灿有些懊恼,他憧憬着在一轮皎洁的明月下喝酒赏花赋诗。他眼睛里星光熠熠,对我说,这将多么惬意!我的脸却在不断抽搐,眼前马上浮现我躺在桌子底下的一副烂醉如泥样。早在鬼谷的时候,我就这样,所以阚子勋不让我喝酒。他说我沾酒就醉,酒品极差。为了保持我的淑女形象,我看还是不要了。
我蹑手蹑脚去了后院。找到做好的标志便挖土,很快就挖到了。拍去泥土,我从手帕中拿出簪子和手链正要塞进衣服里,身后金灿问:“斯斯,你在做什么?”
我吓得身子一抖,赶紧把家当塞进衣服里,有只金钗太长了,不好塞。做个顺水人情吧!我酝酿了一下情绪,转身苦兮兮地说:“金灿,我知道你不久就要去景城了。此去路途遥远,十分艰辛。这只是我祖传的金钗,赠与你。你拿去换点钱花,要吃什么就买什么,千万别苦了自己。”
伸手递给金灿,这厮却牢牢抓住我的手,动情地说:“斯斯,我绝不会辜负你的一片心意。”眼里的柔情差点将我溺死。
等你发达的时候,送我一大箱银子就够了,别的我也不多要!
他一路将我拉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恩?卧室?不会吧~金灿!我马上警觉起来,你要是有非分之想,我阉了你!越过卧室,他拉着我走向书房。还好,安全了。是我比较不纯洁,(*^__^*)嘻嘻……(银子画外音,你是属于国家特级安全标准的,向来都很安全。)
来到书房后,金灿在靠墙的箱子里翻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他掰开我的手,放在我手心,眼里充满期待,说:“送你的,打开看看。”
不愧为古人啊!深谙礼尚往来之道。呵呵,不错不错。我打开盒子一看,呵!一对木簪子,毫无款式可言,模样长得跟筷子似的。要是有人卖给我,除非他倒贴钱,否则我绝不可能买。不过,人家免费送就另当别论了。
我迎上金灿满心欢喜的目光,惊呼:“好别致啊!朴素中带着一点典雅,妙不可言。谢谢你!”
“这也是我家祖传的。当初是我爹赠与我娘,娘临死时又留给了我。”他深情脉脉看着我,“既然你已把祖传之物给我,那我也把我金家祖传之物赠与你。让它们来鉴证我俩永久不变的情谊。”
鉴证永久不变的情谊?太吓人了!我不要了,急忙推辞:“那么贵重的东西,我受之有愧。不可以要。”我又递还给他。
金灿态度甚是强硬,一把塞在我手里,“全天下只有你一人可以收下。我金灿送出去的东西,不会收回。拿着!”
我看着双手捧着的盒子,无奈地吐了吐舌头。你的是金家祖传之物,而我的那支金钗要是祖传也只能是阚子勋的祖传之物。所以我就没有和你互相交换祖传的定情信物。只是你要把金钗放好,让阚子勋看见,我怕你性命不保……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换成银子用掉,不要留着来鉴证什么了。
尴尬
这份大礼我收也不好,不收也不好。恩,决定了!等小兰回来,我给她,反正都是金家人。物归原主是我最好的选择,我不想无缘无故拿金灿的东西。(银子吼,那你好意思拿了阚子勋这么多的首饰!?高斯回,(*^__^*)嘻嘻……形势所逼,我也没办法。)
晚上临睡之前,我就把盒子塞到小兰手中。小兰不明所以,“什么好东西?”
我撇撇嘴,“你哥乱放你们金家祖传木簪,你收好。”
小兰打开一看,眼都傻了。不会吧!这么烂的款式居然看得你眼睛?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