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雾》第23章


“诶!你!”
异国遇同乡,林雾白和田齐又都是闲散人士,于是接下来的好几天便一起行动。田齐显然对这一带非常熟悉,也很愿意照顾什么也不懂的林雾白,领着他去了许多人迹罕至的地方,找鸟巢,寻蜥蜴,让林雾白切身感受了一把非洲大陆的魅力。
这一趟旅行下来,林雾白有些舍不得离开这儿了。他哪里知道,他那个小公寓,早被人占领了。
宋元卿在经历了一系列挣扎,再被宋元朗狠揍敲打一番后,总算明白了林雾白在自己心里的地位,这种领悟,在傅冲告诉他林雾白消失不见的消息后,尤为深刻。
宋元卿几乎是飞车到了林雾白家,跟警察蹲点儿似的在楼下苦等了好几天,也不见有人回来。
发短信,不回;打电话,要么不接,要么关机,要么干脆不在服务区!
去哪儿了呢?林雾白能去哪儿呢?傅冲说他连工作室都搬空了……如果以后再也见不到林雾白要怎么办?他还没来得及好好爱他,还没来得及好好疼他!宋元卿心痛的抓狂!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想要认真对待的人!
宋元卿急得团团转,第一次,感情和人都不由自己控制!就在他第N次看着安安静静的手机,忽然灵光一闪,林雾白会不会回C市了?
想到这儿,宋元卿立刻驱车赶往C市,林雾白老家的小区,他还记得!
见到林雾白的话,首先应该说对不起吧?把人哄回去再说。有林父林母在的话更好,林雾白脸皮儿那么薄,肯定不会当着父母的面跟他置气。宋元卿摸着下巴,越想越觉得应该带点儿什么去讨好林雾白的爹妈。
宋元卿拎着大袋小袋敲开林家铁门的时候,林母惊喜地问道,“小宋?你怎么来啦?”
“啊,刚好路过,上来看看您和叔叔。”林雾白在家吗?
“噢!快进来快进来!”
“哎!”所以,林雾白在吗?
“雾白他爸上隔壁单元老同事家串门儿去了,你坐!”林母拿出手机,“我这就给他打电话让他回来。”
“不用,我待会儿就走。叔叔的腿好了吧?”林雾白呢?!
“早好了。你来了他一定高兴,留下吃了饭再走吧!”
宋元卿的眼睛盯着林雾白那紧闭的房门,恨不得冲过去推开看看林雾白到底在不在里头。
“那个……”
“不许推辞!你叔叔一直念叨你呢。”
“……”
林父很快就回来了,拉着宋元卿跟他下了象棋,林母做好饭,宋元卿又陪笑着跟林父喝了好几杯。他算是知道了,林雾白肯定没回家,一颗心又悬了起来。
酒足饭饱,天已擦黑,林母数落林父,“都说了别让孩子喝酒,你看,这样要怎么开车?”
“这不是高兴嘛!”林父说道。
林母拉着宋元卿的手,“小宋,要不你别走了,喝酒开车危险!住雾白的房间吧,反正他也不在家,床单儿被罩儿我都给你换干净的。”
“雾白……林雾白,去哪儿了?”宋元卿可算有机会问出这句话。
“你不知道呀?”林母说道,“嗨!不是去那个哪儿,非洲哪儿来着?旅游去了。”
没见到人不要紧,不是真跑了就好啊!
宋元卿嘴快咧到耳朵后头去了,他装作有些晕,“那我就不客气了。”
晚上,宋元卿躺在林雾白床上,抱着林雾白曾经用过的被子,枕着林雾白枕过的枕头,闻着那似有似无的林雾白的味道,把两个月没睡好的觉,安安稳稳地睡了回来。
29
宋元卿回到A市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人把林雾白那门给撬开,钥匙,早在他跟自己过不去的某天中扔城外那条河里了,连个水花都没溅起来。
宋元卿进屋就感觉到别扭,曾经放这儿的拖鞋,衣物全不见了。林雾白这个温馨的小窝,又成了他一个人的天地,好像他从没来过似的。翻翻找找,终于看见了藏得极深的那几个大纸箱子。他把里头的东西全部倒腾出来放回原位,又整理了一下,热得他汗流浃背。
他有点沮丧,不过没关系,林雾白不是想把他剥离开自己的生活吗?那他再黏上去就好了嘛。
然后,宋元卿堂而皇之地住了进去,守株待兔。
难为小吴,每天大老远地到城郊接送他上下班,就这样也毫无怨言,总比伺候之前阴晴不定动不动便大发脾气的宋总强。
回程前一天,林雾白收拾行李才想起来孙吟留下的电话号码,这趟旅程让他乐不思蜀,差点儿忘了孙吟说过要来与他汇合。他一个下午拨了好几次电话,荒郊野岭信号不好,又借用了酒店的座机,仍然没有打通,林雾白只好发了个短信给孙吟,告诉他自己马上回国,一切都好,也不知道他收没收到。
田齐得知林雾白要走,当下订了和他一天的同班机票一道儿回去,“玩儿够了,我也该回家了。”
林雾白吃着一面煎的糖心鸡蛋,“总算不用再啃沙拉和鸡蛋了,回去我一定要先来一顿大鱼大肉。”
酒店提供的自助餐都是西式的,林雾白并不喜欢,偶尔才会有炒饭或者炒菜,味道堪称奇特,只可惜这附近都是原生态大野地,想找个像样的餐馆打牙祭都没办法。风景虽美,他的胃却很委屈。
田齐看林雾白嘴角溢出一点儿蛋黄,抽了餐巾纸便要给他擦,林雾白下意识地一躲,俩人动作都停顿了一下。林雾白接过纸巾,“谢谢,我自己来。”
田齐只是笑道,“中国人的嘴是最刁的,走到哪里肯定都不习惯。”
林雾白笑笑没说话,他心下怅然,这些日子他刻意把烦心事都抛开不去想,他觉得经过这次旅行的洗礼,该忘了都忘得差不多了。可某个人在他身上留下的根深蒂固的影子总挥之不去,如果是以前,刚才田齐不过是普通朋友间正常的动作,现在他却总觉得有些什么不一样。
还真当自己是个香饽饽谁都喜欢么?偷偷看了一眼神色如常的田齐,林雾白暗骂自己。
算上转机,从塞伦盖蒂回到A市要花整整一天,林雾白大部分时间都盖着毛毯窝着睡觉,有两趟飞机不满员,田齐换了位置坐在了林雾白旁边,俩人聊着天,时间比来的时候好打发多了。
林雾白笑着说道,“其实你不用顾虑我,给你升舱都不去,何必在经济舱挤着?”
田齐摇摇头,“那多无聊。”
田齐一身轻装,跟头一回出国的林雾白形成鲜明对比,就一个十四寸的随身行李箱,外加一个腰包。而林雾白,看什么都新鲜,在好几个市场逛了几趟,从国内带过来的箱子都不够他装,又在当地买了个三十寸的巨大行李箱,买了一堆木质、绳编的工艺品回去,有些陶制品他担心托运会摔碎成渣,只能包好了手提着,田齐自告奋勇当了他一路的劳动力。
林雾白为表谢意,说道,“回去我给你做一个腰包吧,出门背着方便。”
田齐笑呵呵地说道,“那先谢谢你了。”
飞机在A市机场落地,林雾白看着外头灰蒙蒙的天,归乡的喜悦带了一丝别样情绪,唉,又回来了。
俩人都有些累,加上时差关系,总觉得这一天过得无比漫长。尽管如此,当田齐看林雾白把一件又一件的行李放进出租车后备箱,他还是决定把林雾白送回家。
林雾白忙摆手,“麻烦你够多了,真不用!大晚上的赶紧回家好好休息吧!”
“你说你住四楼还没电梯,这点东西至少得来回搬三趟,俗话说得好,送佛送到西。”说话间,田齐直接上了车,坐在后座含笑望着他,林雾白也无法再推拒他的热心肠。
看田齐所穿所用,林雾白就知道他家境很好或者年轻有为,并且十分有涵养,对人对事热情又不失风度,虽然相貌平平,但气质却让他十分出众,又胜在身高体长,显出另一分帅气来。不像宋元卿,面上对谁都尊重,骨子里却多少有一份骄傲和嚣张,只可惜原先自己是当局者迷。
“我脸上有脏东西?”
林雾白惊醒,怎么又想到那人身上去了,又为自己盯着别人看被抓个现行这么不礼貌的举动而脸红,“没有。”
田齐状似失望地叹口气,“我还以为你会夸我帅,由于沉迷我的美色而无法自拔。”
俩人一对眼,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田齐说得没错,如果不是他过来帮忙,林雾白一定要上下楼来回跑。就是两个人,一次性搬完这些行李都十分勉强。
田齐两只手臂分别挂了一个大袋子,里头是林雾白宝贝了一路的陶器,一手拎一只巨大的行李箱。林雾白拎着田齐的小箱子和一些杂七杂八的零碎,爬楼爬得气喘吁吁。
“服了你了,我去那么多趟加起来都没你买的东西多!”好不容易到了门前,田齐坐在行李箱上直喘气。
林雾白从包里左翻右找,好不容易拿出钥匙来,“呼!我这不是土包子进城嘛,下一次不定什么时候能再去,所以能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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