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我不稀罕》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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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想着,沈落雁似乎真的有看到一个绯衣男子,站在眼前,眼中血红血红的,悲情而啸。然后那个男子,脱下自己沾满鲜血的绯色长袍,塞进烽火台。
火起的时候,他最后一遍说,“蔻儿……我爱你,我……真的好爱你……”
“……蔻儿,我……爱你……”
一个男子,为了一个承诺,进而挥霍掉自己的一生。
这个,该要多大的爱意才可以承载过来呢?
沈落雁想想纳兰逸尘站在这个地方,豪情*,俯瞰众生的模样,就觉得自己的眼角,又有泪水流出来了。
这样的一个兑现承诺的方式,就算是兰蔻不满意,现在的沈落雁,也是满意的无地自容了吧。
甚至她还会觉得,纳兰逸尘这样的男子,倾天下为一女子,这女子,到底又有多好多好,才值得他这么做呢。
就算是把以前的沈落雁和兰蔻放在一起,也不为过吧。
之后又静静的站了一会,看那因为布料人少的缘故而微微有气味的烽火台,她,甚至,把自己的脸也贴了上去。
是在太阳落满荣都的时候离开的。
离开的时候,众士兵看到她脚步虚浮,一个个都羞愧欲死。一个个在那一瞬间都萌生了当将军的欲望。
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沈落雁走之前的最后一个想法是——去*的封侯千万里。
是的,去*的封侯千万里。
沈落雁这样想,尘世的这场纠结,关于大荣的这场风花雪月。
一切的一切,都在自己的背后,在自己的脚跟,落下帷幕吧。
而沈落雁一走,就有一个贵气逼人的男子跌跌撞撞的上了烽火台。
他是苏莫。
他与沈落雁之间,无论怎么努力,差的,始终是那么一步。
在铁哈尔是,在荣都也是,或许,在任何地方都是。
他心灰若死的想象着沈落雁离开的样子,越想越觉得混乱,终于大吼一声,眼中爆出了血色之花。
这一生,不只一个女子,但是最后为的,却只是一个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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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很多年,荣都百姓都还在讨论着一个叫沈落雁的女子。
他们讨论他的事迹,她的容貌,还有她的去向。
可是,当大家把一场场的风花雪月都讨论到指尖冰凉的时候,他们,还是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在大荣创造传奇的女子。
而沈落雁去了哪里,只有沈落雁自己知道。
大荣的山川这么多,她也就是随意的,找了一个有飞瀑,有温泉,有百花,有松林的地方住了下来而已。
这个时候,已经是御璟七年,一转眼,离开荣都,已经三年。
三年又三年。
这三年间,沈落雁觉得自己的思绪变淡了,人也变懒了。
她唯一的想法,就是看着自己那个两岁多的孩子,快乐长大,然后养养狗,种种菜菜,养养花花,安安静静的,就非 常(书…网)满足了。
是的,孩子已经出生了,出生在御璟四年的初秋。
纳兰逸尘的孩子,沈落雁也不知道怎么取名,到最后,还是阿四道,“姐姐,要么就取名沈释之吧。”
释之释之,是的,这么多年了,还有什么放不下去的么?
御璟七年冬,冬雪面面长达半个月。满山遍野,银装素裹。纷纷妖娆。沈落雁逗完孩子出来,觉得意犹未尽,叫上阿四和商羽,费秋离,一起去外面打猎。
这个时候,如此安静的生活,阿四长大了,很漂亮的一个男生,沈落雁为难的只是避世寡居,没办法给他找心仪的女子。
她不知道,阿四的一颗心,自从那个破庙起,就全部系在她的身上了。
而费秋离和商羽,也终于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这些,是沈落雁想要看到的,因为,她觉得自己没有变,无论样貌怎么变化,自己终究只能做没有志气的沈落雁,而远远做不来倾国倾城的兰蔻。
沈落雁头上的白发,这三年之间,不知道是受温泉水的影响,还是因为心境开阔了,很多事情都看淡了的缘故,白色一天比一天的变淡,这个时候,看起来,似乎跟以前并没有两样了。
外面的雪早就停了,积雪深达几尺,四个人四匹马一下子就从马厩里冲出去,往茫茫大雪中跑去。
四个人中除了沈落雁,另外三个男子都有着超绝的武功,这样一来,沈落雁自然是没有什么表现的机会。
心性是淡了,可是玩心依旧,沈落雁嘟着小嘴向前面的一只小白兔追去。这兔子刚刚出生的模样,走路都不稳。沈落雁想把它捉过去给释之抱着玩最好了。
悄悄下马,慢慢的扑去。但是她一扑,那兔子就跟着跑一段,再扑,在跑。
沈落雁觉得好玩极了,一点都没有发现,这个时候的她,已经脱离的三个人的视线。
到沈落雁终于把小兔子捉住的时候,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哪里了。茫然了小有一会,正要顺着自己的脚迹返回去。
却是突然,在一棵树下,她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笑的淡淡浅浅的,极尽温文尔雅。
沈落雁觉得自己的眼睛一下子花了,她扔下兔子使劲的擦了擦,然后就擦出了怎么擦也擦不尽的眼泪来。
那个人,那个人,真的会是那个人么?
沈落雁心里的一个声音在喊,他,不是死了么?
可是他,现在,为什么在笑,他在对自己笑。——卓王孙。
有什么惊喜比这个来的更快更突然呢,沈落雁眼前一黑,就要晕倒过去。那人的步子一动,瞬间把她抱在怀中,敞开自己的衣裳,把沈落雁包裹了进去。
“雁儿,雁儿……”他是这样叫的。
“王孙,真的是你么?”沈落雁死死的把他的衣裳扯住,生怕自己的梦一醒,眼前的这个男子,就消息了,而自己哭的愁肠百结。
“是我,雁儿,是我。”一张脸凑在下来,找着沈落雁的*,不顾一切的吻了下来。
他呼出来的气息也是温凉温凉的,这真的是好熟悉的味道,沈落雁贪婪的把*凑上去,尽情的索要。
阿四和商羽费秋离找过来的时候,也是吓得有点发傻,以为是幻觉,但是当阿四看到一直站在卓王孙背后的清越,那个连二人接吻都可以看得毫无感觉的男子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卓王孙,那个三年前就死去了的卓王孙,回来了。
不仅仅回来了,而且似乎,他的病好了。不然他不可能在这么冰冷的天气里,一袭白衫,而且也不可能,现在还在和沈落雁接吻,而没有一点喘不过气来的意思。
沈落雁并不知道阿四过来了,但是卓王孙当然知道,可是他不想放开沈落雁,不想放开,如同当初所说,死也不放开。
之后才知道,当初的卓王孙确实是生命垂危,星祭也是死马当成活马医,给他吃了一颗可以保身体三年不腐烂的药丸,然后埋葬到地下去,用地底的气息逼出蛊毒。
方法,连星祭自己都没底。可是清越,却相信了,他三年如一日的在卓王孙坟前练剑,为的就是让卓王孙感觉到一丝生的气息,然后有生的渴望。
三年之后,就当所有人都要把卓王孙遗忘的时候,清越却是用自己手中的剑把卓王孙挖了出来,而他,当时的眼睛确实是睁开的。
之后经过星祭的精心调制,终于活了过来,而他的顽疾,也是不治而愈了。
这个为了沈落雁而付出生命的男子能够重生为人,沈落雁当然是高兴的死去活来,连星祭和清越对自己的欺骗都自动忽略了。
之后的每天,都笑嘻嘻的,跟个神经病似的……
而公主和王子的故事虽然还可以继续,但是再写下去,这个沈落雁,就不再是沈落雁了,美男也美的有点猥琐了。可是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幸福的。
是的,就像是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一样。他们会幸福。
【全书完】
PS:终于敲下最后一个字,内心的感觉真的是无法言说,我一直说,我不写悲剧,我最讨厌悲剧,现在,这个结尾,把前面所有的伏笔都展露出来了。相信大家都该相信了吧,这个结局,是团圆的结局,也是我心目中的结局。我的心思和大家一样,希望看到一个健康的快乐的主角和一个健康快乐的故事。
嗯,谢谢大家一直陪伴着我走到最后,朝歌真的是无以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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