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儿子便宜爹》第7章


“省省力气走路吧。”招呼郑启过来,扶住他的胳膊让他站起来,才发现其实他比我高一个头,出了门,我看他舒服的眯起了眼睛,小样儿,姐姐的话是没错的。
他长长的发丝垂自我的耳边,轻抚着脖颈,让我在感觉痒的同时也不免有些脸红,从没和宁阳之外的异性接触这么近的。幸好后院不是太远,再加上郑启的帮助,一路上也不是太辛苦。到那儿一看,果然是放风筝的好地方,地势平坦,绿草幽幽,想来京城首富的后院应该不会太小。搀扶着他坐到榻上,又拿起毯子盖住他的腿,就向郑晨走去。
“妈妈,怎么放啊。”郑晨的小脸急得通红。
“呃,我试试看吧。”我才发现以前都是宁阳帮我放,我自己根本不会放,试了几次后,风筝还在地上,好挫败!我不经意间回头,郑韵远那厮看着我,脸上挂着着淡淡的嘲笑,我一气之下,走过去,把风筝塞到他怀里。
“你干嘛笑我,你自己放啊,有什么了不起!”
他苦笑着,把郑晨喊过来,让郑晨举着风筝,然后慢慢松手,风筝就飞起来了。我有点尴尬的别过脸。
“怎么,娘子,为夫放的风筝不好吗?你为何不看呢?”他说道。
我瞪他一眼,坐在小榻上。郑晨偎在我怀中,因为是第一次放风筝,小家伙满脸都是兴奋。
“晨晨知道纸鸢是怎么来的吗?”我低头问他,他扬起笑脸看向他爹爹。
“爹爹,纸鸢是怎么来的呢?”
“相传是鲁国名匠鲁班创出的,原先是木制的,后改成纸,就是纸鸢的雏形。”郑韵远解释道。
“哦,是这样啊。那鲁班是不是很厉害呢?”
“是啊。”郑韵远又耐心的给郑晨讲了鲁班的生平。看着他们一大一小脸上都带着微笑,觉得这样的日子真不错呢,可惜,我终究不属于这儿。在这儿才几天,还未离开,就有点怀念这儿的舒心了。以后,是不是也会有一个女子如我这般和他们嬉闹呢?想到这儿,有点伤神。
“妈妈,你怎么了?”郑晨拉着我的手问道。
“没什么,晨晨,妈妈教你一首诗,以后你放风筝就要想起这首诗,也要想起妈妈哦!”我没注意到我已经习惯了妈妈这个称呼。
郑韵远抚摸着郑晨的手微微停顿了一下,郑晨抱着我的胳膊,
“好啊,不过,晨晨会永远记住妈妈的。”
“莺飞草长二月天,拂堤杨柳醉青烟。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好诗啊,娘子很博学呢!”我一念完,郑韵远就夸赞道。'霸:。。'
好诗也不是我作的,但我没说出来,以免又被追问。笑了一下,
“晨晨跟妈妈念哦。”
郑晨是个很聪慧的孩子,念了一遍就记住了。小孩子终究好动,不一会儿就拽着风筝跑远了,只剩我和郑韵远在那儿坐着。
“总是幻想,和自己心爱的人坐在春风里,放着手绘的纸鸢。应该很美好吧!”我也不知怎么了,就对郑韵远说着。
“从女子口中听到,当真然我惊奇呢!
我撇撇嘴,这有什么。
“喜欢一个人就要说出来啊,说了才知道可不可能啊,要不说,错过了很可惜的。”我偏过头。
他愣了一下,开口问:
“那,有吗?”
我摇摇头,
“唯一一个还是类似于哥哥的人。不过,以后也可能见不着了。”我叹了一口气。
半响无话。
次日,马上用午饭的时候,小婵拿进来一个帖子,说是瑾王爷的家仆递来的,正在门外等候,我心下疑惑,打开帖子,上面写着让我随他的仆人去上次吃饭的那家酒楼。郑韵远用询问的眼神看着我,我对他耸耸肩,表示不知道。
“那我先去了。你自己吃饭吧。”我对郑韵远说。
“嗯,要不让郑启跟着吧。”他说道。
“不用了,应该没什么事。”说完我就出了门。
门口有一个小厮等着,见我出来就请我上马车,马车装饰得很舒适,淡雅中透出闲适。马车在那家酒楼门口停了下来,我跳了下去,在那小厮的带领下上了二楼雅间,在门口,小厮示意我自己走进去。推开门,发现里面只有王爷一个人。我摆摆手,
“王爷好啊。”
他笑笑,
“进来吧,别在门口站了。”
“哦。”走近一看才发现桌上有许多菜,全是我爱吃的。
“王爷……”我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别叫王爷了,叫我睿瑾就好了。”
我和你没那么熟吧,不过这个王爷给我熟悉的感觉,我就不计较了。
“睿瑾,这是什么?”我指着桌子上的菜。
他神秘一笑,
“马上就知道了。”他拍拍手,小二就端上来了一个蛋糕,上面插着19根细细的蜡烛。
“茗茗,祝你生日快乐哦!”我愣住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没错,可在这儿没人知道啊!难道他也是穿过来的,还认识我?我盯着他看,可我没见过他啊!
“许愿,吹蜡烛吧!”他在我耳边说。我胡乱许了一下,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心中有点乱。
“茗茗的生日礼物哦。”他递给我一个盒子,我打开一看,觉得脑中轰的一下,居然是一个玉镯,在阳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
“是羊脂白玉哦!”
我彻底被击中了,这是我和宁阳的约定,在我19岁的生日上他会送我一个羊脂白玉的玉镯。难道他是……
感觉着那熟悉的气息,我喃喃地说:
“宁阳。”
“傻丫头,终于认出我来了。”他宠溺的摸着我的头。
“宁阳,真的是你!”我一把抱住他的脖子,雀跃着。
他回抱我,紧紧地。
“我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你一直躺在床上,而我又来到了这里。”我兴奋的有点哽咽。
他摸着我的头发,
“这不是见了嘛,我也一样,见到你真好。”
情绪慢慢的平复了下来,宁阳拉着我坐了下来,帮我把镯子戴到手上,温润的触感从手腕处传来,
“真漂亮。”我由衷的赞叹。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送的,我可知道你的喜好。”宁阳说道。
我感激地笑笑,
“哎,你怎么会在这?”我问宁阳。
“一年前我车祸后,不知道怎么就来这了,穿到了这个本该病死的王爷身上。”他解释道。
我就把我的经历从旅游到现在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包括命定之人和两个月期限的冲喜。
“哦,那我那天在花满楼看到的就是你了。”他说道。
“你学坏了,竟然去妓院啦。”我开他玩笑。
他不好意思,
“没,那天是有事要谈,别人把地点定在那儿。”
“可惜我只看到你的背影,觉得有些熟悉,就派人跟着你,发现你进了郑府,直到那天你上街,才碰上。”
“哦。你早就认出我了,难怪我觉得你给我熟悉的感觉,还点我喜欢吃的菜。”
他温柔一笑。让我不禁说道“好帅!”
“贫嘴。”虽说着,他还是给我夹菜。
正文 屏风和镯子
“那你在郑家待两个月就会离开吗?”宁阳问道。
“是啊,那老道说两个月之内郑家二少爷的病就会好了。我就可以离开了。”
“那你离开后打算干什么啊?”
“我想多游玩些地方,当然,我会懒着你,绝不放手!”
我的话引得他一阵轻笑,他刮刮我的鼻子,
“你不说我也会收留你的,就怕你不来呢。”
“我以后受人欺负了就找你申张正义啊,好歹你也是个王爷呢。”
“好,不过我觉得只有别人伸张正义的份儿,基本上没人敢欺负你。”他戏谑道。
我白了他一眼,我有那么烂吗?
“哦对了,宁阳,我以后就叫你睿瑾吧。”我们的来历真的是太匪夷所思了,我也不能当着别人的面叫他的真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吃完饭,宁阳有事就先走了,临走前吩咐那小厮把我送回去。“谢谢。”我跳下车,对那小厮说,他呆了一下,就驾车离开了。
晚上躺在床上,我一直端详着那个羊脂玉镯子,灯光给镯子镀上了橙色的光,温润坚密、莹透纯净、如同凝脂,古语常说“黄金有价玉无价”,我比较喜欢玉,不止是玉通透纯净,更是它象|书|网】征着“仁、义、智、勇、洁”的君子品德和“美好、高贵、吉祥、温柔、安谧”的世俗情感。,古代富贵人家都以玉为佩,皇帝皇后的印也是玉雕成的,而羊脂白玉是软玉中的上品,对着日光灯,所呈现的是纯白半透明状,而且带有粉粉的雾感。
宁阳送我的这个镯子一看就是极品,这让我不禁想起,从小,他送我的就是很精巧的东西,无论是手工做的还是买的,都让我很满意。在这个举目无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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