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平行世界》第54章


说完,他脱下鞋子,首先上了玉石床。我见他态度十分的坚决,只得学着他的样子,上床盘腿坐好。
“从现在开始,你就按照平时练采吸功时那样运气,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能分心,知道了吗?”宏轻声嘱咐道,声音里没有严厉,只有关切。
“嗯,知道了。”我严肃地点头答应道。自从上次的吐血事件后,我已经深刻地体会到了运气过程中所潜在的危险性。
宏深深的看了我一眼,然后闭上双目,开始运气。
熟悉的气息开始慢慢地浸入我的体内,与我的真气融合。在采吸功的帮助下,真气浸入的速度逐渐增大,而且越来越快。到了最后,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被灌满了气的气球,似乎下一刻就会爆炸。
拼命地控制住身体的平衡,抑制住想要喊叫的冲动,我任凭真气疯狂地灌入的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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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我觉得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快要被撑破了。紧接着,我的感官开始一个个地失灵。直到最后,我觉得自己进了一个奇异的空间,那里没有声音;没有光线;没有冷;没有热;没有开心;也没有伤心。
忘了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能离开。
我什么也不想,也不能想,脑子就像是被冻住了,而时间也像是被冻住了。
眼前有模糊的光亮,鼻孔里有气味钻入。慢慢地睁开眼睛,我无意识地环视自己所处的空间。
过了良久,我终于反应过来。看看睡在一旁的阿呆,再看看散乱在地上的食物包装袋和空水瓶,我很无奈地笑了笑。看来自己这一觉睡得还真是久,要不然阿呆怎么能消灭掉这么多的储备粮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它是怎么打开这些袋子和瓶子的呢?就凭那张小尖嘴和那对小爪子?!
正在瞎琢磨,就见阿呆动了起来。它闭着眼睛向被子里钻了钻,然后就不动了。我看着好笑,就恶作剧地把它的被子扯开了一点儿。过了一会儿,可能还是觉得不暖和,它又闭着眼睛钻了钻。于是我又把被子扯开一点儿。又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忍不住,迷迷糊糊地睁开了小眼睛。看清我后,它噌地一下子窜起来,钻入了我的怀里,嘴里还发出嗷嗷的叫声。
“我还以为你跟着那帮小屁孩儿,就把老娘忘了呢!——算你还有点儿良心。”我蹂躏着阿呆身上光滑的小细毛,恨恨地说道:“好了,好了,别闹了!让老娘去喝口水先。好不容易才从鬼门关里溜达出来,要是被渴死了,多不值啊!”
“嗷,嗷!”阿呆不悦地叫了两声。也不知道是因为我冒充它的老娘,还是因为我将它推到了一边。
来到食品架前,我拿起一瓶水,却在同时看到一封信。
小林: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们已经离开了。不过你放心,大家都很好,只是孩子们很舍不得你和阿呆。
现在你体内的仙宝已是完整的了。只要按照平日的修练方法,很快就能驱除魔性。不仅如此,以后还会有你意想不到的收获。
对了,信的背面是敛华心经,相信对你会有用处。
关于我欠你的那个解释,也就是那些无聊的武林人士的。一年前,我们刚到这儿时,无意中救了一个运国人,叫陆剑青。那时他身受重伤,无法行动,所以就住了下来。等他伤势全愈后,竟无意间看到我运功逼仙宝。只因他信誓旦旦要将此事保密,再加上我也并不在意,所以就放过了他。可后来不知怎的,仙宝之事还是走漏了风声,以至于引来了那帮武林人士。不过,你大可以放心,即使没有了仙宝,合我们六人之力,保命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知道你还有未了的心愿。去完成它吧,不要让自己后悔。无论结局怎样,请记住,这里永远有一片净土为你预留。
读完宏的留言,我竟泪流满面。没想到,短短两个月的时间,竟让我对这一大家子人产生了一种感情,一种对亲人的眷恋之情。
不知宏为什么会知道我的事,但是我会照他所说的,去完成那未了的心愿,因为,正如他所说的,我,——不想后悔。
背上宏留下的包袱,我带着阿呆步出了密室。
花园和前院都留有血迹和打斗过的痕迹,看了不免令人心惊。
走出庄子的大门,一抹红影从不远处飞弛了过来。
“法拉利!宏没有带你走?”
法拉利是宏的坐骑。第一次见到它时,我就被它那一身暗红色的毛皮所吸引。据说它属于特雷克纳,是这个时空最难得一种良驹。只可惜它的脾气不好,除了宏,谁的帐它也不卖。
为了能摸它一下,我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里,我不仅天天用自制松子糖“孝敬”它老人家,而且一有空就去陪它唠嗑,帮它解闷。就这样,最后我还是没能摸着它,哪怕是马屁股。可宏还说这已经是很难得了,要不是因为我体内有仙宝,可能一辈子也别想靠近法拉利!
于是,我怒了!发誓再也不理这匹变态马了。可不知是因为我体内积累了越来越多宏的真气,还是因为它变态的够本,法拉利竟然开始主动地接近我,于是我也放下了架子,和它开始了传说中的‘热恋’。(某林:……)可惜,那也仅限于摸个马头,亲个马脸什么的,要想骑它,就像是痴人说梦。
亲热了一番后,我试探地问道:“法拉利!你看我们都这么熟了。现在我们又要赶路,不如你就从了我,让我骑骑?”
法拉利:“……”
“既然你没有异议,那我可上啦!”
法拉利:“……”
手扶马鞍,左脚踩上马镫,我用力一蹬。
“法拉利,你怎么跑到左边去了?!”
走回法拉利的左侧,我重复上马的动作。手扶马鞍,左脚踩上马镫,我用力一蹬。
这一蹬,我彻底悟了。原来并不是法拉利移动了,而是我用力过大,越过法拉利,飘落到了它右侧的地面。对,是飘落!
正在纳闷,就感到怀里一动。
“阿呆,不准追田鼠!!!”
我大叫着向阿呆追去,可是只跑了两步就不见了阿呆的影子。
“你这兔崽子!什么时候跑的这么快了?!”
四下里张望,这才看见阿呆和法拉利在我的身后五十米处向我奔来。
原来,跑的快的兔崽子不是阿呆,而是在下,本人!!!
狂奔在大草原上,我任凭长发在身后飘荡,任凭风刮过我的脸颊,带来微微的刺痛,因为我的心在飞翔。
“哈哈哈……;法拉利,谁稀罕骑你了?老娘我跑的比你还快嘞!”
法拉利:“……”
“哈哈哈……;阿呆,你跑的那么慢,以后怎么跟老娘我混呀?!”
阿呆:“……”
那日的草原上,留下三条红色的轨迹,和一串银铃般的爽朗笑声。
50 偶遇丑男 和绝世丑男一起,会有什么样的奇遇呢?
“呜呜呜……”
“阿呆饿了吧?”看见小家伙垂头丧气的样子,我好笑地问道。
从包袱里取出干粮,却发现阿呆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家伙!我知道你不喜欢吃素,可是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你叫我到哪儿去弄肉嘛!”
正在抱怨,就看见一抹灰影儿一闪而过。
“阿呆,快!前后夹‘鸡’!”
喊声一出,阿呆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迅速地向灰毛山鸡追了过去。经过我和阿呆的通力合作,不一会儿,山鸡就累得歪倒在了地上。
“阿呆,不准吃!弄熟了再吃。”
我冲上前去,赶走正在撕咬山鸡脖子的阿呆。接着,我看看阿呆,再看看半死不活的山鸡,阿呆看看山鸡,再看看我,山鸡看着地面。
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怕死鸟。我可以剖鱼,吃蛇,抓蚯蚓,折磨蚂蚱,可是就是怕鸟,特别是死鸟。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无意中踩到一只死鸟,当时我就将鞋扔了,然后光着脚一口气跑回了家。从此以后,每次路过那里,我都会小心地避开死鸟躺过的地方,即便那里什么也看不出来。
虽说我也吃鸡,但是却从来没有弄过。现在要让我克服那种与生俱来的恐惧,将死山鸡收拾干净,再烤熟,还是有难度的。不是我为自己找借口,鸡虽然不是鸟,但好歹也算是鸟的亲戚。
我这里正在做思想斗争,阿呆那边儿可等不及了,看样子就要扑上去了。
“好啦!好啦!今天我豁出去了!”
说完,我挪步到死山鸡前,慢慢地蹲了下去。缓缓地伸出右手,我揪住三根鸡毛,心一横、牙一咬、手一扯。
“噗!”灰色的鸡毛还真的被我扯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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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在尽量远离死山鸡的情况下,用了将近一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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