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灭长安》第2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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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四名太监抬进来一张双龙戏珠金交椅,之后是两名太监抬着交椅的脚踏,然后是椅披、锦褥,然后是一名手捧已沏好了铁观音贡茶盏的御前太监。还有另一名御前太监手掌宫扇,虽然这殿中极冷,根本用不着。
待八名太监各端架势站好了,赵长平这才四平八稳地由两名司礼太监搀了,极得体地在宝座中坐下,接过凉热正好的茶抿一口,用丝巾一拭嘴角,然后微抬右手食、中二指:“进来吧。”
十个手持刑具的行刑太监应声而入。“好好伺候,好叫太子殿下明白,他现在,到底是在个什么地方,又是一个什么身份。”
四天后的傍晚,花尽欢匆匆穿过鬼影憧憧、漆黑一片的崇陵陵园,疾步向棱恩殿走去。刚才一个兵士报告,王子仁已经到了。才跨进殿门,一眼,他就看见了一个人。只看一眼,他全身的肌肤就一寸一寸地惊憷,就是在猝不及防中,骤然看见万千尾毒蛇聚集在一起,也不能令他这般惊惧恶心。他只觉自己是在最冷的雪夜里一脚踏空,掉进了冰湖中,刹那间,全身的血液都已冻结。
但此刻,负手背人而立的这个小老头儿,衣饰干净,发髻光洁,并无任何特别引人注目之处,何以会令花尽欢这个也算是久经阵仗的人如此畏惧?是因为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阴冷、腐朽、死亡的气息吗?那股就像是一个已经用各种香料泡制过,已经装迸棺材里很久的死尸的气味!
“王先生……”
王子仁转身,但根本就不看花尽欢,仿佛殿中根本就没有花尽欢这个大活人。
“赵长安呢?在哪儿?”
“他……他被关在了另一个地方。”
“马上请他来!”
“是是是是是!”花尽欢踉跄后退,几乎是冲了出去,直等已跑出去老远,他才发觉,身上凉飕飕的,就刚才的片刻工夫,他已汗湿重衣。进殿之前,他本想客套几句,但在才一看见那个背影的一瞬间,他就把这些寒暄全忘记了,王子仁身上附着的那种恐惧压倒了一切!王子仁足足等了半个时辰,才听得殿外走廊上传来一阵拖拽物体和铁链曳地的声响,然后,一个人被拖进来了。才把这人放在地下,两名侍卫就逃出殿外,只剩下也想逃的花尽欢,硬着头皮,双股战栗地挨在殿门旁。
王子仁径直过来,俯身一看,这人脸朝地下,头发披散,身上那袭长衫斑斑驳驳,触目俱是干涸了的乌黑血渍,混合着泥土灰尘,早已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这人双肩锁骨和双足足踝上,各穿通一股拇指粗、锈迹斑斑的生黑铁链,右手齐腕而断,没有包扎,红肿溃烂,双目紧闭,显是早昏晕过去了。
只看一眼,王子仁就嫌恶地转过了头:“抽去手脚筋,再拿铁链贯通琵琶骨,要废武功,穿骨就行了,又何须再抽筋?多此一举!况武功既废,又何必砍手?还五六天不给吃喝?赵长平请老夫千里迢迢赶过来,就是对付一个死人的?他身中别离花露毒,全身大穴被封,赵长平还这样子瞎弄,是不是有失心疯?”
花尽欢支支吾吾:“咳咳咳,今上知他武功太强,智计又高,所以……仍觉得不大稳妥,是以……才……才……”
“哼!只怕……赵长平是要让他多受点苦吧?不然废武功的法子多得是,逍遥掌、忘魂钉、散功净符都可以,又何必动用这么麻烦差劲的手段!”王子仁皱眉,蹲身,扶起赵长安的头,用拇指指甲狠掐他的人中。过了一会儿,赵长安轻轻哼了一声,眼睛慢慢睁开了,可眼神恍惚迷茫,显然神志依然不清。
王子仁把他的身子翻转过来,然后端起桌上一盏不知谁喝残了的冷茶,递到他口边。赵长安如得甘露,一气饮了个干净。这时,他眼中才有了点儿神采,凝注王子仁,良久,喃喃道:“简神医,你我居然真的又见面了!”简神医?这个令天下人惊惧骇怕,只要一听到他的名字都会让人浑身发抖的王子仁,竟然就是那个能起死回生的金陵神医——简本?
王子仁冷冰冰的脸上,居然也现出了一丝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一丝那种只有在遇见了旗鼓相当的敌手时方才会有的笑容:“太子殿下,老夫早就说过,你我总有再会的一天的!”
赵长安又仔细看了看他,叹息了:“这才是天下第一的易容术,脸没变,声音没变,气度一变,整个人就从简神医变成了王刑吏!相形之下,我的那些面皮,如同儿戏。”
王子仁舒畅地大笑:“呵呵,第一对第一,这才般配嘛。”
第六十七章 崇陵祾恩殿
炎夏清晨,刚刚下过一场小雨,清圆的水珠仍在枝头树叶间闪烁着晶莹圆亮的光泽,三五蓝尾白腹黑翅的小鸟,在碧绿的树丛间轻盈地翻飞着,时不时发出一阵悦耳的叽啾声。
窗外,空气清新而湿润,带着木叶清冷气息的晨风,从很远很远的山谷间吹送过来。柳絮一样柔软的风,杏花一样细腻的雨!
赵长安倚坐在一张湘妃竹榻围子上,贪婪地注视着这雨后的初阳、浓绿的树荫,嗅着清冽的空气,喃喃道:“今年为什么直到现在,茉莉花还不开?”
没人回答他的话,他也未期望别人的回答,他只是心头有一缕淡淡的惆怅:花儿当开不开,这清润的空气中,就少了些许本应有的馨香,和随风飘送而来的馨香所给予自己的那种空灵恬淡的感觉,这未免就使得他的心底泛上了些许淡淡的失落。
王子仁坐在榻旁十步远一张铺着锦毛貂褥的圈椅中,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他。
远游冠,是由二十名手最灵巧的金匠,花费了整整七天七夜的工夫,用一百五十根最细的金丝才编织而成的金冠,上有两条精致的金龙,盘旋蜿蜒,聚于冠顶。整顶冠重不过一两。团龙丝袍,用今年最好的新丝织成的雪白的轻纱丝袍,袍前袍后以金丝及五彩丝线共织绣有九条腾云驾雾、栩栩如生的团龙。
精美的远游冠,此时就簪在赵长安的发髻上,华贵的团龙丝袍,此刻就穿在他的身上。他手持一盏金镶玉飞龙纹酒盏,盏内盛着西域进贡的葡萄酒,泛漾着红宝石般璀璨艳丽的光泽。轻拥薄衾,斜倚竹榻,一缕阳光透过碧绿的合欢花叶的缝隙,正投射在他的右膝上,使得他整个的人都散发出灿烂的光芒,辉煌如一轮正冉冉升起的朝阳。
望着光彩照人的他,一时间,王子仁不免疑惑:到底,是阳光、金冠、白袍映衬得他无比的清华高贵,还是赵长安自己,使得金冠、白袍,还有太阳都在闪闪发光?
赵长安仍痴望窗外的浓荫,忽道:“已经半个多时辰了。”王子仁一愣:“半个多时辰?”赵长安轻抿了一口葡萄酒,徐徐咽下,然后满意地吐了口气:“你盯着我看,已经有半个多时辰了。”
“哦,也不怪老夫会这么失态。从前,老夫曾听人说,殿下衣白袍、发金冠、手持金盏、斜倚危栏时的姿仪,最是优雅闲散,今日一见,果然所言不虚。”
赵长安苦笑:“怎么我听你说的,我倒更像是位绝色的佳人?”
“佳人?绝色?天底下,从来就没有一个女人值得老夫拿正眼瞄上一眼。”
赵长安又啜饮了口酒:“你一大清早就把我掇弄来,沐浴香薰,又换上这身行头,该不会就是为了要看我怎么优雅闲散地喝酒吧?”
王子仁笑:“当然不是,老夫只是要把殿下琢磨得仔细通透了,三天后用刑时,才清楚该如何措手,才能让殿下和老夫都满意。”
赵长安轻笑:“你初到的那天夜里怎么不动手?”
王子仁摇头:“殿下水晶心肝玲珑剔透,怎会问出这么粗蠢的话来?试问殿下,你若是要杀一只鸡来吃,是挑奄奄待毙的病鸡呢,还是活泼健壮的好鸡?”
赵长安愁眉苦脸地笑:“该罚!书没读好,比拟不伦!照你的说法,我却成了一只快蹬腿咽气的病鸡?”他轻轻晃动盏中的酒浆,“所以,你就去除铁链,包扎我右手的伤口,治好我已不能动弹的手脚,又天天用最好的补药来调理我,等我活泼健壮起来之后,你再宰杀,才更刺激过瘾?”王子仁又笑了:“万金易得,知音难求,殿下果是老夫的知己!”
他一笑,赵长安就恨不能将双耳捂住。那鸱枭般的笑声,比地狱中的鬼嚎还要疹人,若不是来自地狱的恶鬼,又怎会有如此凄厉恐怖的笑声?
显然,王子仁很愿意在赵长安面前卖弄一下自己,开始夸夸其谈。按照他的说法,受刑者仅只身体强壮还嫌不够,更要紧的,是要心情好!只有心情好了,体格才会强健,而在受刑时撑持的时间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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