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风老妖》第694章


“本来,你便是嫁给镇元子,我亦是要祝福你,祝你一生幸福。”
“我从来不是个占有欲强的人。”
“人的一生,要学会放手。”
通天教主仰起脖子,又是一大口的酒:“镇元子,说起来,小吟都已经逝去那样久了。你我还有什么,有必要这样敌视吗?”
“我们都是可怜人,都是被命运,被天道耍了地可怜人。”通天教主苦笑。
“是啊,我们都是可怜人。”镇元子亦是苦笑:“算了,我也看开了些。你要来便由你来,与我无关。”
“我要说地有两件事。第一,无当的死,自从无当自杀后。我还没见过你,所以一直没问你,为什么无当会自杀,我也知道些内情,难道你不会容她一些吗。”镇元子问。
通天教主大笑:“镇元子啊镇元子,你会问这样地事情,难道说不知道,我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我已经不会在去抱其它任何女人。镇元子,若是换了你,你会吗?”
镇元子默然,是地,自己不会:“第二件事,今日从你地气来看,你除了祭小吟,还另有要是。”镇元子言到。
“你还是那样敏感啊,确实,今日我还有另外一件事,要在这落霞岛上处理一番。”通天教主喝着酒言道:“除了我之外的最强圣人是南华真人,今天我约南华真人来这试招。”
“放心,不是打斗,仅仅是试一试招,可能连法力也不会附加在其上,所以,你不用担心会毁了落霞岛,这个地方,是我一生最重要的地方,又怎么舍得毁掉。”
通天教主言道。
“原来是这样。”镇元子言道:“最强的两大圣人要试招。”
“不过也没什么意思,你们试招便试,不要弄乱落霞岛。”说完之后,镇元子便不管,对于这个回忆当中,心灰若死地男人来说,再强的圣人决斗也不关他事。
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
庄万古由白蝙蝠上一跃而下,飘飘荡荡地落向人间,白蝙蝠没有跟下,知道这是南华真人自己一个人处理的时间。
庄万古这一番到神魔界,先自去了积雷山遗址,积雷山遗址仍然是愁云惨淡,阴云笼罩其上,那时万年不散地阴云,这时庄万古微微一怔,在积雷山遗址前不远起了一座山。
“新积雷山”很打的字,刻在这山的山体上,庄万古神念一扫,已经知道了因果原因,这新积雷山之主,并非是别的妖王,而是牛魔王的儿子,玉面公子那个遗腹子雷云。
雷云是庄羽的师弟,跟随这修罗学艺,已经由不覆山艺成下山,此时的雷云,已经强得可以,实力很强很强,准圣当中地高手,虽然未必如庄羽,但是也弱不了太多。
庄万古不由地记忆起当年的事情,那是一个夜月,庄万古与牛魔王,驱神三人,在积雷殿顶浮云之中喝酒。
那个喝酒地晚上,牛魔王自言道:“死便死吧,当过西牛贺州第一妖,我地人生也够辉煌了……更何况,在我死后,我还有儿子,只是这个儿子,真希望他能够有出息。”
老牛,你的儿子雷云,实力够强了,有出息了,你在地底下,也可以放心了。
老牛,敬你。
庄万古拿出酒坛,自己喝了一半,倒了一半在地面上。
庄万古跟着去胜东神州上,东胜神州江南埋这蛟魔王,蛟魔王的坟还是庄万古给立的:“老蛟,我又来看你了,当年因为嫂夫人的家乡在江南,嫂夫人最后的遗愿就是回家乡看一看,所以吧坟立在这里。”
“这么多年,在这里,还好吧,老蛟。”
“来,老蛟,当年我们没有痛快的喝过,见天我们来痛快的喝。”
“老蛟,和嫂夫人地下,不要再争执什么。”
在移山大圣碑前,庄万古同样的倒酒:“移山你是最先走地,我是最后还留着的,真是的,我们之间,还真是难说明啊,不说这些了,来,干,今日我们怎么也要好好的喝一杯。”
“你们这群兄弟,一个个走的走,散的散,知不知道,很寂寞。”
“太不够意思了。”
拜祭完最后地移山大圣,庄万古坐在白蝙蝠之上,直往北大洋而去。
北大洋落霞岛。
通天教主在喝酒,醉眼迷蒙。
庄万古落足在地面上。
大雨轰然而下。
在雨中,通天教主看到了庄万古,庄万古亦看到了通天教主。
第十章(2)大结局之篇
落霞岛上,通天教主抱着酒坛,坐在坟碑之前,坟碑的主人并非是通天教主的爱妻,而是镇元子的,在这场爱情当中,通天教主只是一个失败者,当然,现在镇元子也算失败者。
没有谁成功,只有人失败。
身为第一圣人,通天教主就算是实力无敌,但是,亦非完美,亦有缺点,亦会失败,比如在这场爱情当中,便输得很惨很惨。但是,输又如何,无所谓,通天教主不在乎这种输。
现在,喝着酒,通天教主很享受这种输的感觉。
或者,这算是一种自虐吧,通天教主如是对自己言道。
庄万古亦是感叹,昔日岁月,尽随风逝,昔日情怀,还在心中,三座坟碑,耸立在西牛贺州、东胜神州。南瞻部州,更耸立在庄万古的心头,这些坟碑,高过了任何的高山。
昔年,漫漫妖王路。
昔年,热血当歌,长饮喝酒。
昔年,醉卧沙场。
云淡风清的圣人,热血万丈的圣人。
庄万古。
大雨轰然而下,通天教主对于刚步上落霞岛的庄万古言道:“今日因为要与你试招,与第二圣人试招,纵使是身为第一圣人,亦是心动不已,会选在落霞岛,是因为这是我最留念的地方。”
“选最留念的地方,在心情最激荡的时候,打最激烈的一战,这是一种至高的享受。”通天教主喝着酒,一脸陶醉到极点的表情,是的,他在享受,不管是被爱所伤,为爱所败,还是进行最激烈的战斗,他都是在享受。
那种感觉,难以形容。
“是啊。”庄万古抬起头。看看这天,看看这海,看看这地,看看这岛,看看这沙:“是的,很久没有在神魔界战斗过,想下,在神魔界这种留下无数痕迹。留下青春岁月痕迹的地方战斗。我亦是在享受。”
“神魔界,有我从青年开始成长的一切痕迹,有我原来的兄弟,有我地朋友,有我的爱情,有我的一切一切。”庄万古相当认真的道,这一刻,他亦是完全的陶醉,陶醉在旧日的情情当中。
无论是通天教主还是庄万古。都是极于情之人,唯有极于情,故能极于天道,通天教主在借着情义,借着那种感觉在刺激自己,来发挥更极道的力量,更巅峰的实力。
庄万古同样在借着情义,借着那种感觉在刺激自己,为了发挥最强的实力出来。
两个人。不同的两份情义,两个情义无双的汉子。
通天教主把酒坛放下。手按在剑抦上:“不废话了。和你斗上一次,早就期待了。现在就开始试招吧。”
通天教主那恐怖的手速瞬间出现,没有任何人可以和通天教主比手速度,便是庄万古也不行,华丽得近乎魔术一般的弹剑出鞘,但见一道白光一闪而过,没有时间观念。
通天教主的第四柄剑绝仙剑划过了铁冷的剑鞘,划过了冰凉的夜空,划破了雨幕,这是无限逼近光速的速度,而这时通天教主以一种相当诡异快捷的说话速度说到:“你和玉鼎真人是好朋友,那么便让你试一下我以玉鼎地剑意所能发出来的急速之剑。”
由于以前见识过一次通天教主出剑,所以对于这一招,庄万古也并未吃惊天意剑弹剑出鞘,用的是拔刀术的手法,是的,庄万古的手速是比不上通天教主,但是本身的身形速度更快一点,更何况还有拔刀术提速。
绝仙剑与天意剑瞬间交锋,由于两人都没有把法力放在这上面,所以瞬间的交手,两人这一回比的就是哪个出剑地速度更快一些,通天教主胜在出剑块,所以省的时间少些。
但是庄万古胜在身形块,出剑慢些也补了个平,所以在没有法力在其上时,这一招两人算是拼个平手。
天意剑与绝仙剑交缠之后荡开,在交手这一刹那,庄万古说了一句话:“真地论用绝仙剑,如果玉鼎现在还活着,绝对比你块。”
是地,如果玉鼎在,绝对比通天块,玉鼎是最适合绝仙剑的人,出剑之快,天上天下无双,便是剑道巅峰通天教主也不能企及,当然,并不是说通天教主实力不如玉鼎。只是玉鼎胜在速度,通天则不是,通天是全能地剑手,四剑流接起来更是恐怖。
便好像,玉鼎只用一柄诛仙剑,而通天教主则用四柄剑。
“不错。”这是通天教主对于庄万古瞬发天意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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