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簪心冷画屏》第71章


她离开时频频回头,我却视若无睹,到了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没用了,我早已不知不觉卷入了这场乱世纷争。
说我天真也好,傻也罢,反正我是被骗了,骗得很彻底,连都被骗了。
*
天黑后,我带着包袱,换上轻装,还有麻绳来到后院。
十多年了,他对我逃跑的戒备早已放松,当年移植走的那棵大树又回来了,甚至比当年长得还要高大、茂盛。
背着包袱,拿起绳索,按照当年底路准备爬树,没想到到头来还是回到了原地,而小弘当年的苦心看来是白费了,如今,那人的卧房我再也不屑,宁愿在一棵树前摔得头破血流,也不愿再受他摆布。
我摸着绳索上树,今夜风大,月无,天黑。周遭漆黑一片,想必是没有人能够发现我了。摸着黑,攀上了墙,手拉着绳子,脚抵着围墙,慢慢往下放。
每下移一寸,我便欣喜一分,地面离我越来越近,自由,也离我越来越近。
然而,再落地的那一瞬,围墙那一头呼声高涨,火光,也跟着亮了起来。我勾起唇角,临走前设的小机关想必是启动了。
一个烛台,一桶水,还有一场大火——就作为这些年来供我吃喝的报答吧,至于尸体,就看你的智慧了,伯卿。
这是我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缘尽至此,从今往后,你不再是我花屏爱的那个人。
提了提包袱,转身,再也没有回头。
借着火光,我拐出了巷子,巷子口停了一辆驴车,放下两枚钱,喂了两块蜜饵给那只小毛驴,小毛驴比我想像中的还要乖顺听话,我拉着它,连带车子一同上路。
可是才上路,远处传来一阵骚动,我心中骇然,不管是否会驾驴车,立马跳了上去,用力挥动鞭子,小毛驴跑了起来。
然而后头的骚动却越来越近。
我都放了火了,他有理由交差了为何还要穷追不舍……他就那么想要把我送到郑国嘛!
怒火攻到了心口,我拼命,反反复复挥着鞭子,小毛驴不堪疼痛,嗯昂嗯昂叫个不停。
“对不起,小毛驴你先忍一忍,我赶着逃命,出了城,我一定好好补偿你!”可是畜牲毕竟是畜牲,我每抽一下,它便叫两下。
算了,只要它还跑得动,随便叫吧。
眼看后头的人就要追来,我急得措手不及,怎么办,怎么办……我不像再回去,不想再回到那个充满谎言和阴谋的牢笼里!更不想被人当货物一样送来送去!我要逃,必须离开!
我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到那头小毛驴身上,可是比起骏马,它真的还不够给力。
或许,我该想想别的办法。
就在自己觉得走投无路时,前方的光亮又让我重燃希望,是城门。
城楼上火把鳞次栉比,城门口士兵把手。
“什么人?”
“小女子收到飞鸽传书,故乡母亲病重,正准备连夜回乡探望病重的母亲,呜呜……”我哑着嗓子,提起衣袖,半遮面,边说边作势擦擦泪水。
“……”
“呜呜……两位军爷行行好,就让小女子出城吧,若是再晚些,只怕母亲她……呜呜……”
“放人。”许是我演得太过逼真,那两位守门的军大哥不疑有他,便将我放行了去。
“谢两位军爷,这些钱就给两位军爷拿去买酒喝吧。”我从腰间掏了四枚钱给他们,随即立马架起小毛驴重新赶路。
可人这一生,不如意的事往往超过如意的,才出城门,便有人来拦路。我猛地一个激灵,挥起皮鞭,“啪”地抽向小毛驴。
小毛驴吃痛之下,飞快奔跑起来,也许是刚才与那两位军爷周旋的时候休息过了,小毛驴现在跑起来格外给力。
很快的,我甩了后头的那些人,一路向东。
即便不能回去,我也想去那个在21世纪繁荣昌盛的地方——长江三角洲——如今的吴越之地。
但确切地来说,上海这时候还是一个小浅滩,只是吴越的一块附属地,而面积占的比较多的,是吴国。
去吧,心里有一个声音不停地催促着我往东方行进。
东方,是黎明的曙光。
今晚没有月亮,我不懂风向,看不到路标,黑夜里,我在树林里和小毛驴相依为命。
这一夜,有点冷。
这一夜,很安静。
这一夜,我结识了一个新朋友——小昂——我给小毛驴取的名字。
从此以后,一路上有小昂陪伴,我不再孤单。
第65章 63、吴国
在交通并不发达的古代,从楚国前往吴国可谓真正的千里迢迢。至于电视剧里演的那一套,其中百分之七十左右是欺骗广大观众的,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顺利。
没有路标,没有指示,沿途经过的客栈寥寥无几,更多时候是风餐露宿,时不时担心是否有野兽出没。日子过得完全没有在令尹府时那般舒坦。
我承认,有时候会怀念一下那些优越的日子,可也只是想一下,从未回头。
终于,跋山涉水,向路人多方打听,衣裳换了又换,身上的盘缠所剩无几时,林间小道上竖起的一块碑石令人眼前一亮,我想,该是到了。
这一走,又是半年。
听闻吴国的国都城叫梅里【1】,我不知道这个地方距离上海有多远,不过这附近村民的口音已经和上海话十分相近,我想该是离得不远。
不是特别明白自己为何会执着于回到这里,总觉得听着吴国的人说话特别亲切,倘若没有这些古老的建筑,人们不穿粗布麻衣,生活方式有所改变,也许我会误认为自己仿佛已经回到了21世纪。
然而睁开眼,泥土砖石堆砌的城墙,络绎不绝的行人,还有他们身上返璞归真的气息,都是21世纪人类所缺乏的。
没有回去,我还在古代。
眼前,便是吴国的城墙,与楚国无异,也许在中国古代,所有都城的城墙都是大同小异的吧。
我抬头望了一眼,并未流连太久,随后牵着小昂,跟着人群进了城。
进了城,瞧过吴国的风土人情,虽不及楚国的繁荣奢华,却别有江南的婉约情调。柔柔的,软软的,就像被揉进了一团棉花糖里一般。
来往人群中,女子鲜少,能见到的也只是几个卖菜的大婶,像我这样的年轻女子就更是见不到了,想必是江南地区的女性更为保守吧。
不过,一路上我都以年轻小伙子的装束招摇过市,所以即便路过大街小巷,也不会引来异样的目光。
“嗯昂嗯昂——”正想得出神,身后的小昂又叫了起来,我回头瞧它,它嘚嘚嘚提起小蹄子走过来挨着我。我明白这一举动的意味——它是饿了。
我立即去翻包袱,将之前途径茶寮时买的大饼拿给小昂吃,这一路上,我吃什么,它也吃什么,很是听话。
可是打开包袱,才想起大饼早在昨夜吃完了。
我顿了顿手上的动作,小昂仍旧嗯昂嗯昂叫着,我伸手抚了抚它头顶的那一撮鬃毛,看来要另外准备食物了。
于是,我牵起小昂,替它觅食去。
然而才走几步,食物没看到,却是碰上了强盗!就在我专心觅食时,抢匪有机可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我旁边擦身而过,一把夺过我手上的包袱!一瞬间,我生生愣住,而当下三秒,又立马反应过来,撒腿追了上去!
不知是我好运到了头,还是霉运今日缠身,初来乍到就遇到抢匪,抢的还是我的身家性命!
那个包袱里,除了一些换洗衣物,还有些值钱的物什,若是丢了,今后还教我如何生存!追!必须追!就算追到死也要追回来!
“强盗!你给我站住——!”边追边喊,几乎是喊破了喉咙,可那抢匪好似收到了加油的鼓励,我喊得越大声,他就跑得越迅速。
狗急了会跳墙,我花屏急起来可能就会大人,随手抄起地上的一块石子,朝那抢匪脚踝掷去,抢匪吃痛之下,一个趔趄,屈膝单跪在地上,我趁此空档,一个快步向前,从他手里抢过包袱,以为这样就会顺利,哪知我伤了那抢匪的脚,却忘了他的手,他紧紧抓住包袱,用力拉向自己,女子的力量终抵不过七尺男儿,很快,我又落了下风。
他一回头,露出狰狞的面孔,络腮胡子,圆瞪大眼把我吓得不敢出声,与此同时,我脑子里只有一个词汇——完了。
心里想着完了,手上却丝毫不放松,不管是小命,还是钱财,缺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