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硬就不要到处乱跑》第99章


许寄久看着已经远远追不上的沈安煜,对着玄嚣担忧地问,“他这样乱跑真的没关系吗?”
玄嚣在暗夜里的眸子透过雨水仍然是如此犀利,他把许寄久拉到上面去,这才开口,“我会约束。”
许寄久点点头,“那继续找吗?”
玄嚣继续沉默了会,“他找。”
许寄久放心了,本来自己不来也可以,就玄嚣自己来就够了,可是他非要拖上自己,真是够了。他再想回到原来开开心心刷微博的日子全都没了。
沈安煜继续向山里前行,他必须得承认自己不是一个胆大的人,森林里的每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吓上一跳。他只能低低地唤着裴冥的名字,往山上行走。
没有时间,没有光亮,他也没有碰到警察,就这么一直走到了半山腰,看到了半山腰一个黑漆漆的山洞。
打着手电没走几步就看到一个人影倒在边上。
沈安煜又喜又忧,小声地喊了一声,“师兄!”
那身子动了动,沈安煜朝着他照了照,裴冥这才回应了他,“阿煜,你怎么来了?”
“真的是你!”沈安煜什么都顾不上了,直接扑了上去。他这才发现裴冥腿上受了伤,“怎么搞的?”
“没事,碰到什么野兽了。”
“得赶紧去医院。”沈安煜面色沉了下来,他听着裴冥的声音好像就有点不大正常,再一探他的额头,果然发烧了。
他把自己带来的衣服给裴冥裹好,然后雨衣给披上,然后在他跟前蹲了下来,“我背着你走,快上来。”
“别闹。”裴冥脸色更差了,沈安煜知道他发烧有段时间了,如果再不治疗,人一定会烧傻了。
“不上来也得上来。”
那天沈安煜一直将裴冥给背了下来,一路顺顺利利的直到在山脚遇到了许寄久他们两个。
手脱力的一瞬间,身子也倒了下去,他只知道这下子安全了。
再醒来外面是天光大亮,连一点雨点也无。他转了转脑袋,知道自己一定也是发烧了。手上打着吊水,凉沁沁的,却很舒服。沈安煜偏过头,才发现裴冥就睡在他旁边的病床上,睡得很安稳,他受的伤比自己钟的多,小腿上绑上了结实的石膏。
沈安煜脑子晕晕的,也不想动,但还是撑着身子,坐到了裴冥的病床边。
就这么一直看着他。裴冥的脸色还是有些泛白,但这丝毫不损他的帅气。沈安煜抬起自己的另一只手用指尖摩挲着他的唇角,忽然手就背抓住了。
裴冥醒了。
“做什么?”裴冥的嗓子还是哑哑的,但是眼神很清澈,看来烧已经退下去了。
“看你。”
裴冥也不出声了,就这么看着他。
“生日快乐,亲爱的。”沈安煜俯下身,在他干燥的嘴角舔了舔,然后轻轻吻住。
裴冥的手按住他的脑袋,不让他离开。
这是一个绵长而又温馨的吻,唇分时刻,两个人都有些舍不得。
沈安煜平了平自己汹涌的情绪,最后却只是拉着他的手,一直看着。
“唱歌给我听吧,准备了什么歌?”
沈安煜点点头,想到自己特意为个人独白时配的歌,于是轻轻地开口:“想把我唱给你听,给亲爱的。”
裴冥微笑着不说话,他知道自己手机上给打的备注名了。
沈安煜最大的本领就是反串,不过这次他却没用,男声女声他都用自己的原声唱了,声音很清澈,带着满满的深意,裴冥一直抓着他的手,就没有松开过。
想把我唱给你听
趁现在年少如花
花儿尽情地开吧
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桠
多么幸运能够遇到你,在这茫茫人海,以后的岁月里,我们也要这样相携着度过,平淡而又幸福。
谁能够代替你呢
趁年轻尽情的爱吧
最最亲爱的人啊
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你永远是我生命中最无可替代的存在,到失去你的那刻,才明白我对你的爱是如此的汹涌与澎湃。答应我,远离危险好吗?
我们应该有快乐的
幸福的晴朗的时光
我把我唱给你听
用我炙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
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恋的
害羞的红色脸庞
什么话也不用说,所有的情感全都包含在歌里,裴冥用力地握住沈安煜的手,最近还是没能抵抗住他诱人的嘴唇,起身再次吻住了他。
就这样吧,就像歌里唱的那样,路途遥远,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
第85章 时叶之庭
宋时第一次见到叶思危的时候,是被他妈妈领着穿过一条长长的紫藤萝走廊,那是整个大院的外围。
宋时的妈妈是个大美人,可惜性子很傲。他的爸爸就是这个院子里的长官,可惜几年也没有回过家,他妈妈怒了,带着孩子跑了。直到听到那个消息之后,他的妈妈带着宋时走进里这个院子,便再也没有出去过。
那时候四月的阳光正好,他穿着一身小洋装,就这么出现在那一大群熊孩子的面前。
叶思危正被一群小孩按在水缸里,清凌凌的水浇了他一头,他手脚并用把起哄的小孩给打跑了,仰着头像只小狮子一样把水摔得到处都是,然后一愣神就看到了宋时。
他水也不擦了,就这么直愣愣地走到了宋时和他妈妈面前。但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忘记礼貌。
“阿姨好,请问你们找谁?“声音是孩子特有的软糯,宋妈妈所有的不愤都平了,揉了揉他的脑袋,“你是叶家的孩子吗?已经长这么大了。“叶思危哎呦了一声,“阿姨,你认识我吗?““来,认识一下,这是宋时,你可以叫他小时,以后你们就是邻居了,可以一起去玩,好吗?“宋妈妈把宋时的手交到叶思危的小手上,两个人把手握牢了,叶思危忽地一声笑了,“弟弟真漂亮,我可以叫你小时时吗?“宋时点了点头,“你更好看。“
两个人就开始傻笑,笑了好久好久。宋时的记忆里,最初的相见就是软糯的笑声以及他满头清凌凌的水。
一连好多天,叶思危都会像一只壁虎一样攀在宋家的门上,“小时时今天在家吗?我们可以出去玩吗?“宋时感冒了好久才好,但是他看到外面阳光那么明媚眼睛里总是充满了向往。
收敛了脾气的宋妈妈很好说话,她把宋时的手交到叶思危的手里,“作为好朋友要相亲相爱,你们不可以欺负对方,知道吗?“结果刚来到这个小团体的宋时还是遭受到了孩子们的恶意,他们冲他大喊大叫,推推打打。那时候的叶思危,就像一只老母鸡一样把他护在自己身后,用童稚的声音说,“他是我的朋友,你们不可以欺负他。“宋时没哭,只记得这个因为腿伤所以裴冥要在c哥哥太瘦了,太小了,面对那些大孩子一点胜算都没有。
后来,因为宋时不肯跟着他去玩,所以叶思危和那些孩子们又混到了一起。宋时就远远地看着,不肯走近。
再然后就上学了,宋妈妈和叶家商量了一下,让两孩子一起上学,也好有个照应。
那天叶思危穿了一件蓝色的小西装,头上还抹了点油,脚上蹬着一双小皮靴,看上去绅士极了。宋时望着他傻笑了好久,这才去牵他的手。
叶思危俨然是一副小哥哥的样子,“我牵着你走,不准放开,听说现在有许多拐卖小孩的。”
宋时歪头看着他,“拐卖,他们会吃人吗?”
“对啊。”叶思危冲他做了一个鬼脸,“专门吃你这种不听话的小孩子。”
“我很听话的。”那天宋时一直握着他的手,直到手心里沁出满满的汗也没有松开。
不得不说他们的确是幸运的,从小学到初中,甚至后来的高中和大学,他们除了偶尔几次分班的时候没有分到一起,其他时间他们都能分到一起。
叶思危的确是个有魅力的人,嘴甜人帅而且学习特别好,世上天生就有一种优秀的人,不用怎么学习就可以取得气死人的好成绩,大家给这种人起名字叫“别人家的孩子”,而叶思危就是这种典型。
他上课爱调皮,仗着自己知道的多也爱接老师的话,偏偏这种长得像小王子似的孩子老师还特别喜欢,每当课上有学生回答不上来或者老师遇到尴尬的时候,叶思危就是老师的“捧场王”,每每惹得好多女孩子看他。
宋时成绩也不差,偶尔也会超过他。但这都是建立在他刻苦用功的基础上,他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很多,而在他学习的时候,叶思危老是来打扰他。
“去玩吗?”
“不去,我今天还要背课文。”
“课文有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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