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弃妃倾天下》第107章


是呢,是我大意了,礼儿的性格和长相,确实有三分像他的,我居然一直没注意。大概,是我刻意在忽视某些细节而已。
不能再这么懵懂地过下去了,逃避,永远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两年了,就算是歇息,也该歇够了。
“琴儿,能再帮我做件事情吗?”
“什么!”
“带我到栽野皇宫!”我知道,那个人,正在带着我往相反的方向走,追兵也朝着相反的方向追。如果我返回去,危险反而更少。
而且,我已经不想做缩头乌龟了。
当年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凤娇娇,回来了!
琴儿拉着礼儿,再看看我,点头:“好!”
我笑起来:“你知道吗,当年你一句话救了我一命,所以我曾经发誓,我会答应你做一件事情,如今,我等到这个机会了!”
我的笑,再也不带任何感情。
曾经,在轩岚,我对着一个男人爱恋地笑,在琳琅,我对着两个男人妩媚地笑,在楚云,我对着另外一个男子迷恋地笑。
那些笑,早已随着时间流逝在风雨中,回不去了,那最最纯真的笑意。
如今我的眼中,全是看破红尘一般的虚无缥缈。
在京城客栈的镜子中,我看到了这样的一张脸。
揭下面纱,我的美貌依然丝毫未损,多年蒙着面纱的生活,让我的肌肤没有收到栽野国风沙的侵蚀,依然保存完好。
桌上是让琴儿出门去买的胭脂水粉,我熟练地往脸上抹了起来。
眼角,忽地闪现似有若无的细纹。原来,我也老了许多啊。其实细细算来,今年也不过二十三岁,怎么有种美人迟暮的心态呢?
将妆化到精致透彻,一张玲珑美艳的脸,妩媚而不失端庄,轻灵而不失雅致。
这样出去,就算死在断头台,是不是也可以很有尊严?
我笑了起来,将面纱戴上,然后雇了一辆马车去,皇宫门口。琴儿已经回去了,离开了客栈,我不知道他们到了哪里,我让她,以后再不要告诉我她的行踪,我不需要知道。
我所知道的只是,栽野国的新皇——北野寻真,今日会出宫狩猎。
就站在那条路上,等着皇室队伍的到来。
仪仗,整齐复杂,长长的一队人马,几乎看不到底。
北野寻真的车撵,就在中间靠上一些。
我站在队伍前面,看着那维持次序的士兵,缓缓地摘了面纱。我看到了惊呆的表情,就在他愣神间,我已经冲到队伍中央,就这样呆呆地站着。
风,带着细细的沙粒,在我脚下滚动。我一身白纱,在金色的皇室队伍中,显得十分夺目。袖子和衣摆飞了起来,凌风驾驭一般,长长的青丝就这样飘着,只盘起一摞,没有任何装饰。
我要他们,只看到我的脸。
队伍忽然就停了,后面的人踩了前面人的脚后跟,差点全部跌倒。
金色的车撵中,传出威严的声音:“怎么了?”
连空气都几乎凝结了起来,半晌,车厢的门被推开,我看到了车内那对鹰眸。两年前驰骋疆场的那个白袍小将,此刻已经成了高高在上,威仪无边的栽野新君。
他坐在车内,一动不动,我慢慢上前,一步一步,没有人阻挡。
大家都看呆了,许久,才有人叫:“抓刺客——”
“慢!”就在大家将手中的刀剑其举的时候,车内的人伸出手掌,喝止。
没有人动了,只推开一条路,北野寻真就坐在当中,一动不动。慢慢走近,贴近了车撵。他伸出了一只手,像个绅士邀请女士跳舞一般优雅。
我嘴角弯起一抹笑意,递上自己的手。
他的手,很暖,但粗糙。大概是长期练武的关系,手掌上的茧,很明显。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手上一紧,我已经被拉上车。
“皇上……”有近身的大臣要上前,却再次被阻止。
车厢门关上了,北野寻真的声音再次响起:“继续前进!”
我感觉车子在慢慢启动,不过很平稳,不亏是皇家的交通工具。
“你很大胆!”耳边传来轻语,听不出语气。
“彼此彼此!”我不看他,回应,“不怕我是来杀你的吗?”
“那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北野寻真很不屑,冷冷地问,“你儿子呢?”
“他很好,多劳挂心!”我淡淡一笑。
有抽气声传来:“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我回头看他一眼,依然在笑。
北野寻真看着我,半晌,忽地也笑了起来:“人跟我说,你凤生龙命,这话可做两种解释。我原本从不相信女人能统一三国,不过今日看到你,恐怕要重新审视了!”
我回头,不语。
我知道,他不会杀我,以他那种大男子主义,什么会相信一个小女子能成“龙”?他宁可相信另外一种解释,找到礼儿。
他必须要从我的口中,得到礼儿的下落。
车停了,下车,是栽野皇家狩猎场。
其实,栽野是个以牧业为主的国家,野生动物也很多,多为凶猛的狼和虎豹,这里的人长期和这些动物做斗争,一个个也变得如狼似虎。
残暴,已是他们的本性,和他们的血液一起流淌。
我被北野寻真搂着,坐在他的马前面,马儿很烈,跑得飞快。屁股被震得很痛,可是我咬着牙,没有叫出一声。
远远看来,我们真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又有谁知道我们之间的暗潮汹涌呢?
“你喜欢狼吗?”北野寻真忽然轻轻问我一句,狠狠拍一下座下的马,速度更快,风沙从我的脸颊上打过,生疼生疼的。
我正不知道作何回答,一把弓架在了我的身侧。前方,不知道何时出现了狼群。
我的手,被抓住,搭在他的弓上,他搭上箭,握住我的手,拉开。
破空声起,箭直直飞过去,射中一头狼。
狼群乱了,哀嚎四起,朝着我们这边跑来。
狼是群居动物,而且很团结,并且很专情,这是我对狼的全部理解。
狼群发现我们了,向我们冲了过来。不多,大概五六头狼,愤怒地竖着耳朵。
“哈哈,来得好!”我感受到了身后那个男人身上有种嗜血的快乐,一拉缰绳,拉了马头跑了几步,然后将缰绳交给我:“拉着!”
说完,手一松,我的背后一空,他已经仰身倒了下去,弓,搭在他身上,上面三支箭,“嗖”一下飞出,不偏不起,射中最前面的三头狼。
再一个侧身,箭一搭,又是一头。
“最后一头了!”他坐起身子,搂住我的腰:“我们一起来把它杀死!”那声音,轻柔无比,却让我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
被他拉着手,搭在弓上,一个侧身,箭再次飞出,最后一头狼,倒在血泊中。
“皇上万岁!”欢呼声四起。
“怎么样,喜欢吗?”他置若罔闻,只低头看我,“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呢!”
“什么?”
“你喜欢狼吗?”
“不喜欢!”
“为什么?”
“太残忍!”
“可是我喜欢!”北野寻真眯着眼看我,“特别是,像你这样收着爪子随时准备进攻的小母狼,我更喜欢!”
母狼,我喜欢这个称呼。
传说中,母狼是极其具有母爱的一种动物,她会为了保护幼崽瞬间变得凶残而智慧,她的攻击力,绝对不会低于任何一头公狼,却又比公狼要聪明得多。
为了幼崽,她可以牺牲自己,和狡猾的猎人斗到你死我活。
“我也喜欢母狼!”我这样告诉北野寻真,烈马奔跑的速度慢了,有人去善后,拖着那些狼的尸体回去,有几头狼还没有死利索,腿脚轻弹了两下。
我忽地有些悲哀,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也会被人这么拖着走呢。
“怎么,同情它们?”北野寻真眼中有些疑惑,似乎恨不能理解,“对面千军万马的杀戮,你都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的同情,为何对几头死去的狼这么怜悯?”
原来,他真的还记得,那城楼之上的惊鸿一瞥?
“皇上还记得?”
“当然记得,你就站在那城楼上,衣袂飘飘,像要御风飞翔,若不是那一瞥,我何至于输了?”他搂着我的手一紧,“你以为,你那一箭为何能那么容易射进我的肩头?”
“当然不是皇上故意让我射进的!”我冷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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